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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广州白云山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做好
    跨市场转登记相关工作的提示性公告
    2013-04-1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332 股票简称:广州药业 编号:2013—012

    广州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广州白云山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做好

    跨市场转登记相关工作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州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换股吸收合并广州白云山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白云山”)的白云山股东现金选择权已于2013年4月10日实施完毕。

    本公司和白云山将于近期确定换股股权登记日并实施换股,换股对象为截至换股股权登记日下午3:00收市后登记在册的白云山全体股东,其所持有的每1股白云山股票将转换为0.95股本公司A股的股票。由于本公司A股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白云山的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投资者持有的白云山股票在转换为本公司A股股票后将登记至该投资者沪市证券账户中(简称“跨市场转登记”)。关于换股及跨市场转登记的详细信息,请查询本公司于2013年3月7日刊登的《广州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换股吸收合并广州白云山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事宜的提示性公告》全文及相关文件,并及时关注本公司刊登的相关公告。为保证跨市场转登记事宜的顺利进行,本公司提醒白云山投资者做好如下工作:

    一、一般投资者提前做好沪深A股股票账户信息的确认工作

    本公司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证券公司收集股份托管在各证券公司的除特殊账户以外的白云山无限售流通股股东(以下简称“一般投资者”)的沪深A股账户对应信息。

    白云山股票终止上市后,中登公司上海分公司将根据一般投资者深市证券账户注册信息中的名称、证件类型、证件编号等要素,检索与其一致的沪市A股证券账户,作为参考数据发给一般投资者深市账户托管券商,由其核对确认一般投资者的沪市A股账户,并在截至时点(截至时点将另行公告)前向中登公司上海分公司反馈,中登公司上海分公司将反馈信息汇总整理后转递给本公司。对于经有效确认沪深A股账户对应关系的沪市A股账户,本公司整理后向中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初始登记,相应股份在初始登记完成后可上市流通;未经有效确认沪深A股账户对应关系的一般投资者账户,投资者可通过证券公司向中登公司上海分公司进行补登记申报,余股补登记完成后,相应股份于次一交易日内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为尽快完成跨市场转登记工作,白云山一般投资者可提前核对沪深A股账户对应信息:(1)如因各种原因存在沪深A股账户注册资料关键信息不一致的,应及时更正;(2)如沪市A股账户为休眠账户,应及时激活或由投资者申请注销后重新开立沪市A股账户;(3)如投资者沪市A股账户为不合格账户,应及时办理账户规范手续;(4)如投资者未开立沪市A股账户,应尽早开立。

    此外,提醒投资者注意:白云山投资者沪深A股账户的托管证券公司不要求一定为同一家,沪深A股账户托管证券公司不一致不影响对应关系的确认。

    二、融资融券信用账户投资者提前做好主张权利的准备工作

    白云山股票终止上市时,投资者融资融券信用账户中仍持有白云山股份的,本公司将委托中登公司上海分公司按照如下方案处理:1、白云山终止上市后,中登公司上海分公司向深圳信用账户的托管证券公司一并发送要素匹配一致的沪市信用账户参考数据。确认对应关系时,投资者可通过证券公司确认为沪市信用账户信息,也可通过证券公司确认为沪市普通A股账户;2、截至时点(截至时点将另行公告)前,证券公司向中登公司上海分公司反馈沪市证券账户确认信息,中登公司上海分公司汇总整理后转递给本公司;3、对于经有效确认对应关系的证券账户,本公司整理后向中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初始登记;4、未经有效确认沪深账户对应关系的深圳信用账户,投资者日后可通过证券公司向中登公司上海分公司进行补登记申报,但只能补登记到投资者沪市A股普通账户中,不能登记到投资者开设的沪市信用账户中。

    为尽快完成信用账户跨市场转登记工作,请投资者根据上述安排提前做好向证券公司主张权利的准备工作。

    三、特殊投资者应尽快做好沪深A股账户信息的填写提交工作

    对于所持有白云山股份被限制交易(包括限售股、司法冻结股份等)的投资者,以及持有无限售流通股的特殊机构投资者(主要包括投资基金、信托产品账户、保险账户、QFII账户、RQFII账户、企业年金账户、基金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账户、证券公司定向资产管理账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账户、全国社保基金账户等)(上述投资者以下简称为“特殊账户”),其沪深A股账户信息由白云山自行收集,再由本公司提交给中登公司上海分公司进行初始登记。

    请以上特殊投资者准确填写《附表:广州白云山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特殊投资者账户信息表》并于截至时点(截至时点将另行公告)前以传真或快递等方式送达白云山。请投资者以证券账户为单位填写,即同一投资者所持有白云山股票的每一证券账户应单独填写表格。请填写前仔细阅读表后填写说明,因未及时向白云山提交账户信息表或因填写错误导致无法按时完成跨市场转登记的,特殊投资者今后将向本公司主张权利。由此导致的上市流通时间延迟、价格波动损失由特殊投资者自行承担。

    白云山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谯勇、高燕珠

    联系地址: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同和街云祥路88号

    邮政编码:510515

    电话:020-8706 2599

    传真:020-8706 3699

    特此公告。

    广州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4月10日

    附表:广州白云山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特殊投资者账户信息表

    填写前请仔细阅读公告内容及表后填写说明。请于截至时点(截至时点将另行公告)前将填写完整的表格以传真或快递等方式送达白云山。联系人:谯勇、高燕珠,电话:020-87062599,传真:020-87063699,地址: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同和街云祥路88号 广州白云山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邮编:510515。

    股票持有人名称 
    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注1) 
    股东性质(注2)□03 境内自然人 □04 境外法人 □05 境外自然人

    □06 其他(证券投资基金、信托产品、社保基金组合产品、理财产品等)

    持有白云山股数(注3)总股数: 股

    限售、冻结、质押或设定其他第三方权利的股数: 股

    转出的深圳证券账户
    深市证券账户名称 
    深市证券账户号码 
    对应托管席位名称 
    对应托管席位号码 
    拟转入的上海证券账户
    沪市证券账户名称 
    沪市证券账户号码 
    对应托管席位名称 
    对应托管席位号码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通讯地址: 邮编:
    机构盖章: 托管机构盖章

    填写日期: 年 月 日


    填写说明:

    注1: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是投资者在开立证券账户(股东代码)时提供的身份证明资料编码,其中个人是身份证号,一般法人是注册号,证券投资基金是“基金简称”+“证基”+“证监会同意设立证券投资基金的批文号码”,全国社保基金是“全国社保基金”+“投资组合号码”,企业年金基金是“劳动保障部门企业年金基金监管机构出具的企业年金计划确认函中的登记号”。

    注2:股东性质分为国家、国有法人、境内非国有法人、境内自然人、境外法人、境外自然人和其他七类,其代号分别为00、01、02、03、04、05、06。国家持股是指有权代表国家投资的机构或部门(如国有资产授权投资机构)持有上市公司股份。国有法人持股是指国有企业、国有独资公司、事业单位以及第一大股东为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且国有股权比例合计超过50%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持有上市公司股份。境内非国有法人股是指境内非国有及国有控股单位(包括民营企业、中外合资企业、外商独资企业等)及境内自然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境外法人或自然人持股是指境外股东持有上市公司股份。其他是指证券投资基金、信托产品、社保基金组合产品、理财产品等。

    注3:持有的白云山股票数量是指投资者截至2013年4月10日(即白云山股东现金选择权实施完成日)收市后持有的白云山股票数量。如投资者持有白云山股票数量在2013年4月10日至最终确定的换股股权登记日期间发生变动,本公司和白云山将以该投资者在换股股权登记日收市后持有的白云山股票数量为依据进行证券转换和跨市场转登记。

    证券代码:600332 股票简称:广州药业 编号:2013—013

    广州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相关媒体报道的进一步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兹提述广州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或“广州药业”)日期为2013年3月28日的公告(“该公告”),内容关于国内相关媒体对广东宝山堂制药有限公司(“宝山堂”)涉嫌利用山银花非药用部位投料生产维C银翘片所需干膏供货给部分药企,其中涉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广西盈康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广西盈康”)。除另有界定者外,本公告所用词汇与该公告所界定者具有相同含义。

    针对相关媒体报道的情况,本公司予以高度重视,立即成立专责小组督促和协调广西盈康处理相关事宜。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于2013年4月9日晚发布了通告。根据该通告,经由自治区和南宁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组成的联合调查组对广西盈康生产维C银翘片的原料来源、生产工艺、原料及产品库存、销售流向等情况的核查,广西盈康生产维C银翘片所用干膏系委托宝山堂生产,但在干膏生产过程中,没有对每一批干膏都进行生产全过程的质量监控和技术指导,故责令广西盈康整改,并决定收回广西盈康主动上交的片剂《药品GMP证书》。

    经食品药品检验机构对广西盈康库存和已上市产品进行检验,重金属砷、汞、铅、镉、铜及二氧化硫的含量,均低于国家药典委员会公示的限量规定。经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未收到广西盈康生产的维C银翘片严重不良反应报告。

    二、于2013年3月29日,广西盈康已经将维C银翘片送广西分析测试研究中心对汞、砷、铅、铜、镉等重金属项目进行检测,结果参照《中国药典(2010年版)》山楂、甘草等药材“重金属及有害元素”规定的标准,全部符合规定,而且留样复检也符合药典规定。

    三、本着对消费者高度负责的态度,广西盈康已于2013年3月29日主动对维C银翘片实施100%召回措施,以确保公众用药安全。截至2013年4月8日,广西盈康已召回和封存维C银翘片13,232件,召回封存率约98%。

    本公司将继续密切关注事件的进展,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责任。

    本公司提醒投资者注意,本公司信息以指定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hkex.com.hk)披露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州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