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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转让所持成都市
    兴网传媒(彭州)网络有限责任公司670.59万元出资的公告
    2013-04-1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101 证券简称:明星电力 编号:临2013-012号

      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转让所持成都市

      兴网传媒(彭州)网络有限责任公司670.59万元出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简要内容:2013年4月9日,公司与广汉市嘉华家居装饰城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汉嘉华”)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将持有的成都市兴网传媒(彭州)网络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彭州兴网传媒公司”)670.59万元出资,通过公开挂牌方式转让给广汉嘉华,转让价格为2250万元。

    ●本次交易未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本次交易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交易概述

    2012年12月13日,公司将所持彭州兴网传媒公司670.59万元出资(占其注册资本的39.47%)通过天津产权交易中心公开挂牌转让。2013年4月9日,公司与广汉嘉华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将上述出资以225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广汉嘉华。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根据评估结果及市场情况,在挂牌前确定本次交易的具体挂牌价格,但挂牌底价不低于资产评估价值。详见公司于2011年6月10日披露的《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第八届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临2011-18号)。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交易不涉及员工安置问题。转让完成后,本公司将不再持有彭州兴网传媒公司出资。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广汉市嘉华家居装饰城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汉市高雄路一段18号

    法定代表人:周国桥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1500万元

    经济性质:民营

    三、交易标的

    本次交易标的为本公司所持彭州兴网传媒公司670.59万元出资(占其注册资本的39.47%)。

    四、交易标的公司情况

    彭州兴网传媒公司成立于1998年7月,注册地为彭州市天彭镇金彭大道西段304号。经营范围:有线广播电视宽带综合信息网络的设计、建设、安装、租赁,传输广播电视节目,开展多媒体信息服务和交互式服务,承揽发包光缆施工工程及有线电视安装工程、投资、开发、生产、组装,批发、零售、代购代销广播电视设备和多媒体软件、硬件。

    公司注册资本1700万元。其中成都市兴网传媒有限责任公司出资比例57.09%,本公司出资比例39.47%,成都广电网络投资有限公司出资比例2.38%,陈广强出资比例1.06%。

    彭州兴网传媒公司近两年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2011年12月31日2012年12月31日
    资产总额7523.208817.33
    负债总额4928.486159.55
    净资产2594.722657.78

    项目2011年1-12月2012年1-12月
    营业收入3196.263871
    利润总额497.36266.40
    净利润319.22196.08

    备注: 2011年经四川同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2012年未经审计。

    四川华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采用资产基础法对公司所持彭州兴网传媒公司670.59万元出资进行了评估,评估基准日为2011年12月31日,评估值为1858.53万元,增值率为81.47%。

    五、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合同约定,产权转让价款总额为2250万元,采取一次付清方式进行转让价款结算。广汉嘉华已支付保证金500万元,剩余价款在本合同签订后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汇入天津产权交易中心专用结算账户一并结算。公司于本合同签订次日起1个月内完成产权转让的交割。

    六、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截至2012年12月31日,公司所持彭州兴网传媒公司出资投资成本为1132.65万元,转让溢价部分将作为投资收益计入公司当期利润。

    本次出资转让有利于公司优化资产结构,集中资金做大做强主营业务,符合公司发展战略。

    七、备查文件

    (一)产权交易合同。

    (二)审计报告。

    (三)评估报告。

    (四)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