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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3-04-1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121 证券简称:郑州煤电 编号:临2013-011

    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于2011年4月11日上午在郑州市中原西路188号公司本部19楼会议室召开,出席本次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6人,持有和代表公司股份648,088,616股,有效表决股份648,088,616股,占公司总股本946,139,213股的68.50%。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孟中泽先生主持,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公司董事、监事出席了会议,经理层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大会按照预定议程逐项审议了各项议案,并以记名投票方式进行了现场表决。

    二、提案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董事会2012年度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648,088,616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股数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2.审议通过了监事会2012年度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648,088,616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股数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3.审议通过了公司201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648,088,616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股数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4.审议通过了公司201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2012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409,309,949.57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13,068,469.00 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按10%提取法定公积金11,306,846.90元之后,本年度剩余可供分配利润为101,761,622.10元,加上年初结转未分配利润915,663,413.70 元,减去2012年分配金额62,914,000.00 元,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954,511,035.80元。

    201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2012年年末总股本 946,139,21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30元(含税)。

    表决结果为:同意648,088,616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股数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5.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此项议案表决时,关联股东按规定回避了表决。

    表决结果为:同意29,403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股数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6.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2013年度财务审计中介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648,088,616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股数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7.审议通过了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为:同意648,088,616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股数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8.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648,088,569股,反对47股,弃权0股,同意股数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9.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选举孟中泽、王书伟、祁亮山、张明剑、郜振国、郭矿生、严瑞七位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选举张继武、董超、刘飞、张峥四位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三年。(董事简历见2013年3月19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交所网站)

    表决结果:

    孟中泽:同意648,088,569股,反对47股,弃权0股,同意股数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王书伟:同意股648,088,569 股,反对47股,弃权0股,同意股数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祁亮山:同意648,088,569股,反对47股,弃权0股,同意股数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张明剑:同意648,088,569股,反对47股,弃权0股,同意股数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郜振国:同意648,088,569股,反对47股,弃权0股,同意股数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郭矿生:同意648,088,569股,反对47股,弃权0股,同意股数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严瑞:同意648,088,569股,反对47股,弃权0股,同意股数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张继武:同意648,088,569股,反对47股,弃权0股,同意股数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董超:同意648,088,569股,反对47股,弃权0股,同意股数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刘飞:同意648,088,569股,反对47股,弃权0股,同意股数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张峥:同意股648,088,569 股,反对47股,弃权0股,同意股数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10.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六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选举王铁庄、杜春生、宋建成、杨松君、李保方、王思鹏、任胜岳等七位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公司职代会已选举杨治国、雷丁轲、崔书平、胡德进等四位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他们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任期三年。(王铁庄、杜春生、宋建成、杨松君、李保方、王思鹏、任胜岳等七位先生简历见2013年3月19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杨治国、雷丁轲、崔书平、胡德进四位先生简历附后。)

    表决结果:

    王铁庄:同意648,088,616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股数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杜春生:同意648,088,616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股数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宋建成:同意648,088,616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股数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杨松君:同意648,088,616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股数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李保方:同意648,088,616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股数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王思鹏:同意648,088,616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股数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任胜岳:同意648,088,616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股数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三、律师见证情况

    董事会聘请的河南金苑律师事务所徐克立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全过程见证了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具的《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等,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会和记录人签字确认的201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 河南金苑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附: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三年四月十一日

    附:职工代表监事杨治国、雷丁轲、崔书平、胡德进四位先生工作简历(最近五年)

    杨治国:男,汉族,1963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历任郑煤集团白坪煤业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党委副书记,郑煤集团副总工程师。现任郑煤集团监事、总工程师;本公司职工代表监事。

    雷丁轲:男,汉族,1969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郑煤集团杨河煤业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现任郑煤集团总经理特别助理;本公司职工代表监事。

    崔书平:男,汉族,1958年5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郑煤集团党委常委、宣传部长;本公司职工代表监事。

    胡德进:男,汉族,1958年3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郑煤集团党委常委、副总工程师,教育培训集团董事长、党委书记、党校校长、安全技术培训中心主任;本公司职工代表监事。

    证券代码:600121 证券简称:郑州煤电 编号:临2013-012

    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司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13年4月11日上午在郑州市中原西路188号公司本部19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孟中泽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到董事11人,实到董事10人,代表11人行使表决权,董事郭矿生先生因公无法出席今天的会议,委托董事王书伟先生代为行使表决权。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选举孟中泽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王书伟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副董事长。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设立董事会战略与发展等六个专门委员会及人员组成的议案。

    各专业委员会的具体人员组成为:

    1.战略与发展委员会

    主任委员:孟中泽

    委 员:张明剑 王书伟 张继武 张峥

    2.提名委员会

    主任委员:孟中泽

    委 员:张明剑 祁亮山 严瑞 刘飞

    3.审计委员会

    主任委员:董超

    委 员:郭矿生 祁亮山 刘飞 张峥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主任委员:刘飞

    委 员:郜振国 郭矿生 张继武 董超

    5.生产技术管理委员会

    主任委员:张继武

    委 员:张明剑 王书伟 祁亮山 张峥

    6.关联交易审核委员会

    主任委员:张峥

    委 员:王书伟 严瑞 张继武 董超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董事长孟中泽先生提名,聘任祁亮山先生为公司总经理。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根据董事长孟中泽先生提名,聘任陈晓燕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秘书。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根据总经理祁亮山先生提名,董事会聘任张福琴女士为公司常务副总经理,时建兵、付胜龙、刘殿臣、李永清四位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房敬女士为公司总会计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试点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经过公司董事会自查,董事会认为公司已经具备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

    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发行试点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为拓宽公司融资渠道,优化负债结构,降低资金成本,公司拟发行公司债券。 具体方案如下:

    1.关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发行规模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本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6亿元(含16亿元),具体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关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向公司原股东配售安排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可向公司原股东配售,具体配售安排(包括是否配售、配售比例等)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市场状况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关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债券期限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期限为不超过7年(含7年),可以为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为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具体期限构成和各期限品种的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债券利率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票面利率,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与保荐机构及主承销商根据市场情况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发行方式

    本次公司债券采取一次发行或分期发行方式。具体发行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市场情况和公司资金需求情况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关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拟用于优化负债结构、偿还公司债务、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募集资金用途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市场情况和公司资金需求情况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关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公司债券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36个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关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拟上市的交易所

    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完毕后,公司将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债券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关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授权事项

    根据公司发行公司债券的安排,为高效、有序地完成公司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工作,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试点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有关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和市场的具体情况,制定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具体发行方案以及修订、调整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发行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规模、债券期限、债券利率或其确定方式、发行时机、是否分期发行及发行期数、是否设置回售条款和赎回条款、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上市地点等与发行条款有关的一切事宜;

    (2)聘请中介机构,办理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申报事宜;

    (3)选择债券受托管理人,签署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及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4)签署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有关的合同、协议和文件,并进行适当的信息披露;

    (5)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办理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的相关上市事宜;

    (6)如监管部门对发行公司债券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授权董事会根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7)办理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有关的其他事项;

    (8)本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9)公司在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时,将采取如下措施:

    ①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②暂缓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③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

    ④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以上九项均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13年4月27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发行债券事宜(内容详见同日编号为2013-013号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备查资料。

    1.公司六届一次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附件:董事会秘书及高级管理人员个人简历

    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四月十一日

    附件:董事会秘书及高管人员个人简历

    陈晓燕,女, 1973年6月出生,河南省新密市人,中共党员,本科学历,政工师、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历任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董事会办公室主任、总经理办公室主任、总经理助理;现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兼总经理办公室主任。

    张福琴,女, 1963年12月出生,河南省商丘县人,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正高级会计师。历任郑煤集团米村煤矿财务科科长、总会计师、党委常委,郑州煤电副总经理,郑煤集团财务资产部副部长。现任郑州煤电常务副总经理。

    时建兵,男, 1964年8月出生,山东省蓬莱市人,中共党员,大学本科文化程度,高级工程师。历任焦煤集团房屋开发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郑州煤电副总经理兼煤电长城房产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常务副总经理。现任郑州煤电副总经理。

    付胜龙, 男,1964年10月出生,河南省兰考县人,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律师。历任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主任、证券事务代表、总经理助理、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刘殿臣,男, 1963年10月出生,河南省新密人,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正高级会计师。历任郑煤集团王沟矿财务科副科长,郑州煤电超化煤矿财务科科长、副总会计师,郑煤集团财务资产部副部长。现任郑州煤电公司副总经理。

    李永清,男, 1961年6月出生,河南省内乡县人,中共党员,在职研究生学历,正高级会计师。历任郑州煤电财务部部长、总会计师,东风电厂总会计师。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房敬,女, 1975年12月出生,河南省夏邑县人,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历任郑州煤电米村煤矿财务科副科长、公司财务部副部长、部长、副总会计师,郑州煤电长城房产开发投资有限公司财务总监、郑州鼎盛置业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现任公司总会计师。

    证券代码:600121 证券简称:郑州煤电 编号:临2013-013

    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召开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13年4月27日9点30分

    ●股权登记日:2013年4月22日

    ●会议召开地点:郑州市中原西路188号公司本部19楼会议室

    ●会议方式:现场投票表决

    ●是否提供网络投票:否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召开时间:2013年4月27日9点30分

    3.会议地点:郑州市中原西路188号公司本部19楼会议室

    4.会议方式:现场投票表决

    二、会议审议事项

    序号提议内容是否为特别

    决议事项

    1审议关于公司符合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2审议关于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
    2.1审议关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发行规模
    2.2审议关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向公司原股东配售安排
    2.3审议关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债券期限
    2.4审议债券利率
    2.5审议发行方式
    2.6审议关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用途
    2.7审议关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决议的有效期
    2.8审议关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拟上市的交易所
    2.9审议关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授权事项

    三、会议出席对象

    1.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截止2013年4月22日15:00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

    3.任何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表决的股东,均有权委派他人(不论该人是否为公司股东)作为其股东代理人,代其出席及表决;

    4.董事会邀请的其他有关人士。

    四、参会方法

    1.参会方式:参会自然人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授权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被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和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办理登记。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以到达邮戳为准。

    2.登记时间:2013年4月25日9:00—11:00,15:00—17:00

    3.登记地点:郑州市中原西路188号21楼2101室郑州煤电董事会办公室。

    五、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联系人:谢文军 冯玮

    联系电话:0371-87785121

    联系传真:0371-87785126

    公司地址:郑州市中原西路188号

    邮政编码:450007

    提示:以上联系方式如有变动,公司将会及时发布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2.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交通等一切费用自理。

    3.备查资料

    公司六届一次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四月十一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201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序号提议内容是否为特别

    决议事项

    1审议关于公司符合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2审议关于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
    2.1审议关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发行规模
    2.2审议关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向公司原股东配售安排
    2.3审议关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债券期限
    2.4审议债券利率
    2.5审议发行方式
    2.6审议关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用途
    2.7审议关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决议的有效期
    2.8审议关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拟上市的交易所
    2.9审议关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授权事项

    备注:委托人应在授权委托书中用“√”明确授意受托人投票;本授权委托书打印和复印均有效。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证券帐户号:

    委托人持有股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生效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600121 证券简称:郑州煤电 编号:临2013-014

    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六届一次监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3年4月11日在郑州市中原西路188号公司机关本部19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铁庄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到监事11人,实到11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经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根据第一大股东郑煤集团公司的推荐意见,一致选举王铁庄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主席。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设立公司监事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经审议,决定继续设立公司监事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工作职责不变,任期和第六届监事会任期相同。新一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人员组成为:

    主任委员:王思鹏

    委 员:宋建成 李保方 杨治国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秘书的议案》。

    根据监事会主席王铁庄先生提名,聘任程素君女士为第六届监事会秘书。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试点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结合公司自身实际经营情况,认为公司已经具备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

    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为拓宽公司融资渠道,优化负债结构,降低资金成本,公司拟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具体方案如下:

    1.关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发行规模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本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6亿元(含16亿元),具体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关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向公司原股东配售安排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可向公司原股东配售,具体配售安排(包括是否配售、配售比例等)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市场状况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关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债券期限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期限为不超过7年(含7年),可以为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为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具体期限构成和各期限品种的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债券利率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票面利率,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与保荐机构及主承销商根据市场情况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发行方式

    本次公司债券采取一次发行或分期发行方式。具体发行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市场情况和公司资金需求情况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关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拟用于优化负债结构、偿还公司债务、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募集资金用途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市场情况和公司资金需求情况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关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公司债券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36个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关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拟上市的交易所

    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完毕后,公司将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债券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关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授权事项

    根据公司发行公司债券的安排,为高效、有序地完成公司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工作,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试点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有关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和市场的具体情况,制定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具体发行方案以及修订、调整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发行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规模、债券期限、债券利率或其确定方式、发行时机、是否分期发行及发行期数、是否设置回售条款和赎回条款、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上市地点等与发行条款有关的一切事宜;

    (2)聘请中介机构,办理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申报事宜;

    (3)选择债券受托管理人,签署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及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4)签署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有关的合同、协议和文件,并进行适当的信息披露;

    (5)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办理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的相关上市事宜;

    (6)如监管部门对发行公司债券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授权董事会根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7)办理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有关的其他事项;

    (8)本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9)公司在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时,将采取如下措施:

    ①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②暂缓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③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

    ④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以上九项均需提请股东大会表决。

    特此公告。

    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三年四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