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赎回业务规则的公告
为了给基金份额持有人提供更好的服务,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13年4月17日起将旗下部分基金的强制赎回业务规则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调整涉及基金
序号 | 基金名称 | 基金代码 |
1 | 银华信用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 161813 |
2 | 银华抗通胀主题证券投资基金(LOF) | 161815 |
3 | 银华中证等权重9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 161816 |
4 | 银华消费主题分级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161818 |
5 | 银华中证内地资源主题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 161819 |
6 | 银华纯债信用主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 161820 |
7 | 银华中证中票50指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 161821 |
8 | 银华核心价值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519001 |
二、调整内容
调整前银华信用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抗通胀主题证券投资基金(LOF)、银华中证等权重9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银华消费主题分级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中证内地资源主题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银华纯债信用主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和银华中证中票50指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招募说明书中关于基金份额强制赎回的规定为: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但某笔交易类业务(如赎回、基金转换、转托管等)导致单个交易账户的基金份额余额少于500份时,余额部分基金份额必须一同赎回。”
调整前银华核心价值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中关于基金份额强制赎回的规定为: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但某笔交易类业务(如赎回、基金转换、转托管等)导致单个交易账户的基金份额余额少于200份时,余额部分基金份额必须一同赎回。”
调整后相关内容修改为:
银华信用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抗通胀主题证券投资基金(LOF)、银华中证等权重9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银华消费主题分级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中证内地资源主题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银华纯债信用主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和银华中证中票50指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招募说明书中相关规定调整为:
“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或赎回后在销售机构(网点)单个交易账户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500份的,余额部分基金份额必须一同赎回。”
银华核心价值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中的相关规定调整为:
“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或赎回后在销售机构(网点)单个交易账户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200份的,余额部分基金份额必须一同赎回。”
三、重要提示
1、本公司将在上述基金下一次招募说明书更新中,对上述条款进行更新。
2、本公司有权根据市场情况或法律法规变化调整上述条款,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公告。
3、投资者若希望了解相关业务详情,请登陆本公司网站:www.yhfund.com.cn或者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 678 3333 (免长途话费)。
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3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