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A68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储油罐机械清洗装备租赁服务项目建设期的议案》。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将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储油罐机械清洗装备租赁服务项目的建设期延长8个月,延长至2013年12月31日。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出具了明确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对此也出具了核查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议案内容详见:《关于延长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储油罐机械清洗装备租赁服务项目建设期的公告》,刊登在2013年4月12日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为了拓宽融资渠道,加快推进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试点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拟申请发行公司债券。经自查,公司符合现行发行公司债券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与要求,具备发行公司债券资格。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为了募集公司发展亟需的中长期资金,满足公司拓展主营业务的资金需求,确保公司经营效益持续稳步增长,公司计划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4.5亿元公司债券并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具体发行方案如下:
1、发行规模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面值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5亿元。具体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前述范围内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债券期限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期限不超过5年(含5年),可以为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为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具体期限构成和各期限的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将由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网下询价结果在利率询价区间内协商确定。债券票面利率采取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制定和调整发行利率或其确定方式。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发行方式
本次公司债券采用网上和网下相结合方式,可以一次发行或分期发行。具体发行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并按中国证监会最终核准的方式发行。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发行对象
本次公司债券向全体投资者发行,投资者以现金方式认购。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可向公司原股东配售,具体配售安排(包括是否配售、配售比例等)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市场情况以及发行具体事宜确定,并在债券募集说明书中披露。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募集资金的用途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拟用于偿还部分银行贷款,优化公司债务结构;并拟用剩余部分资金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改善公司资金状况。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发行债券的上市
在满足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公司在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结束后将尽快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关于本次公司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处理本次公司债券上市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决议的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以上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市场情况决定具体的债券发行方案。
十八、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及上市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了加快推进发债工作进度,确保高效、有序地完成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相关工作,董事会拟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有关的具体事宜。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市场情况和公司需要,具体制定公司债券的具体发行方案以修订调整发行条款和其他事宜,包括单不限于具体发行规模、发行价格、债券期限、担保事项、债券利率或其确定方式、发行时间、是否分期发行、发行期数及各期发行规模、募集资金具体用途、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是否设置回售或赎回等条款、网上网下发行比例等与公司债券申报和发行有关的事项。
2、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并聘请参与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负责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申报事宜。
3、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具体办理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的申报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授权、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发行及上市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协议、合约及根据法律、法规进行相关的信息披露)。
4、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签署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及上市相关的合同、协议和其他法律文件。
5、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办理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的上市事宜。
6、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选择债券受托管理人以及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7、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财务状况,决定募集资金用于偿还银行借款和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
8、如监管部门对发行公司债券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之外,授权董事会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本次公司债券的具体发行方案等相关事项做适当调整。
9、在市场环境或政策法规发生重大变化时,授权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开展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工作。
10、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及上市相关的其他事宜。
11、本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市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在前述第1至10项取得股东大会批准及授权之同时,同意由董事会转授权公司董事长黄松先生在前述授权范围内具体处理本次发行的全部相关事宜,并同时生效。
十九、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13年5月6日在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17号金澳国际大厦12层会议室召开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
议案内容请见《关于召开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刊登在2013年4月12日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十、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正前后对照表参见本公告附件一。
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0一三年四月十一日
附件一:《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正前后对照表
条款 | 原章程中的内容 | 修订后章程的内容 |
第六条 第一款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0,375万元。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5,562.5万元。 |
第十九条 | 公司股份总数为30,375万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30,375万股,无其他种类股票。 | 公司股份总数为45,562.5万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45,562.5万股,无其他种类股票。 |
证券代码:002554 证券简称:惠博普 公告编号:HBP2013-010
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2013年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公司第二届监事会2013年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13年4月1日以书面传真、电子邮件方式发出。
2、本次会议于2013年4月11日在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17号金澳国际大厦12层会议室召开,采用现场会议方式进行。
3、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
4、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全先生主持,监事王毅刚先生、杨辉先生亲自出席了会议。
5、本次监事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1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12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10,015,827.55元,利润总额113,759,289.44元,净利润96,026,950.45元,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95,728,953.22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2013年度公司预算目标为力争实现营业收入11亿元,净利润1.4亿元。
上述经营计划并不代表公司对2013年度的盈利预测,能否实现取决于市场状况变化、经营团队的努力等诸多因素,存在很多不确定性,请投资者特别注意。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利安达审字[2013]第1068号《审计报告》确认,公司2012年度合并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5,728,953.22元,未分配利润208,705,519.03元;2012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93,325,259.48元,未分配利润141,741,346.40元,根据相关规则规定,按照母公司和合并未分配利润孰低原则,2012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确定为不超过141,741,346.40元。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国家有关规定,公司拟按照以下方案实施利润分配:
以303,750,000股为基数,按照持股比例分配现金股利15,187,500元(含税),即向在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现金股利0.5元(含税),经过本次分配后未分配利润剩余部分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另,2012年度末母公司资本公积689,700,221.02元,公司拟以303,750,000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151,875,000元,即向在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按每10股转增5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455,625,000股。
本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订的《公司<未来三年(2012-2014)股东回报规划》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监事会认为:公司《关于201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符合广大投资者的利益,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同意本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有效执行,公司制定的内控制度完善、合理,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有效保证了公司内部控制的执行及监督。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本议案内容请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6、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2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2012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7、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2年年度报告摘要》刊登在2013年4月12日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012年年度报告》登载于2013年4月12日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1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公司续聘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担任公司201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审计费用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届时工作量和市场情况等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
本议案需提交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该报告如实反映了公司2012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0、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将全部剩余超募资金(截止2013年4月1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164,146,569.49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深圳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超募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等有关规定的要求,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详细内容见2013年4月12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公司指定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11、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储油罐机械清洗装备租赁服务项目建设期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延长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期没有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审议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将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储油罐机械清洗装备租赁服务项目的建设期延长8个月,延长至2013年12月31日。保荐机构和独立董事出具了明确同意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议案内容详见:《关于延长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储油罐机械清洗装备租赁服务项目建设期的公告》,刊登在2013年4月12日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2、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为了拓宽融资渠道,加快推进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试点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拟申请发行公司债券。经自查,公司符合现行发行公司债券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与要求,具备发行公司债券资格。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3、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为了募集公司发展亟需的中长期资金,满足公司拓展主营业务的资金需求,确保公司经营效益持续稳步增长,公司计划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4.5亿元公司债券并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具体发行方案如下:
1、发行规模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面值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5亿元。具体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前述范围内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债券期限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期限不超过5年(含5年),可以为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为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具体期限构成和各期限的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将由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网下询价结果在利率询价区间内协商确定。债券票面利率采取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制定和调整发行利率或其确定方式。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发行方式
本次公司债券采用网上和网下相结合方式,可以一次发行或分期发行。具体发行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并按中国证监会最终核准的方式发行。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发行对象
本次公司债券向全体投资者发行,投资者以现金方式认购。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可向公司原股东配售,具体配售安排(包括是否配售、配售比例等)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市场情况以及发行具体事宜确定,并在债券募集说明书中披露。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募集资金的用途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拟用于偿还部分银行贷款,优化公司债务结构;并拟用剩余部分资金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改善公司资金状况。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发行债券的上市
在满足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公司在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结束后将尽快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关于本次公司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处理本次公司债券上市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决议的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以上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市场情况决定具体的债券发行方案。
14、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及上市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了加快推进发债工作进度,确保高效、有序地完成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相关工作,董事会拟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有关的具体事宜。具体内容包括单不限于:
1、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市场情况和公司需要,具体制定公司债券的具体发行方案以修订调整发行条款和其他事宜,包括单不限于具体发行规模、发行价格、债券期限、担保事项、债券利率或其确定方式、发行时间、是否分期发行、发行期数及各期发行规模、募集资金具体用途、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是否设置回售或赎回等条款、网上网下发行比例等与公司债券申报和发行有关的事项。
2、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并聘请参与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负责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申报事宜;
3、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具体办理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的申报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授权、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发行及上市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协议、合约及根据法律、法规进行相关的信息披露)。
4、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签署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及上市相关的合同、协议和其他法律文件。
5、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办理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的上市事宜。
6、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选择债券受托管理人以及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7、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财务状况,决定募集资金用于偿还银行借款和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
8、如监管部门对发行公司债券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之外,授权董事会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本次公司债券的具体发行方案等相关事项做适当调整。
9、在市场环境或政策法规发生重大变化时,授权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开展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工作。
10、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及上市相关的其他事宜。
11、本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市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在前述第1至10项取得股东大会批准及授权之同时,同意由董事会转授权公司董事长黄松先生在前述授权范围内具体处理本次发行的全部相关事宜,并同时生效。
特此公告。
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0一三年四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554 证券简称:惠博普 公告编号:HBP2013-011
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
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惠博普”)于2013年4月1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2013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现就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1]138号文)核准,公司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5,000,0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26.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10,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88,270,453.47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21,729,546.53元,其中人民币240,500,000.00元用于募投项目,超募资金为人民币581,229,546.53元。
二、超募资金使用基本情况
第一届董事会2011年第二次会议和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实施储油罐机械清洗装备租赁服务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8,090万元投资储油罐机械清洗装备租赁服务项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购置办公用房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11,000万元购置办公用房;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偿还银行贷款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7,600万元提前偿还银行贷款;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6,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2012年第一次会议和2012年4月27日召开的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8,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13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收购潍坊凯特工业控制系统工程有限公司51%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3,825万元收购该公司51%股权。
截止目前,公司共确定了超募资金使用金额445,150,000.00元,剩余未规划使用的超募资金164,146,569.49元(含利息)。
三、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为了满足公司业务经营需要,确保有充足的流动资金支持公司实现经营目标,并给予广大股东以更高的投资回报,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超募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规定,结合实际经营需要,公司拟以全部剩余超募资金(截止2013年4月1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164,146,569.49元)永久补充公司日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此次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占超募资金总额的28.24%。
本次补充流动资金,主要是出于两方面的资金需求考虑:一是可以满足公司已有主营业务对营运资金的需求。随着业务规模扩大,公司所承接的订单合同规模和数量提升较快,运营资金压力进一步加大,公司主营业务的经营周转亟待流动资金补充;二是公司新兴业务的开展以及国内外市场营销体系的建设都将加大对运营资金的需求。本次使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不仅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而且降低了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经营效率。
本次使用全部剩余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主要用于原材料的采购和开拓市场等经营性支出。
公司使用全部剩余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公司承诺
1、公司在最近十二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
2、公司承诺本次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
3、公司承诺按照实际需求补充流动资金,每十二个月内累计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
五、公司董事会决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13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六、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审议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后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行为,有利于公司开拓市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维护公司发展利益的需要,符合维护全体股东利益的需要。超募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内容及程序符合《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超募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等相关法规。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并承诺在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从事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同意将全部剩余超募资金(截止2013年4月1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164,146,569.49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七、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2013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将全部剩余超募资金(截止2013年4月1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164,146,569.49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深圳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超募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等有关规定的要求,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八、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惠博普本次将剩余超额募集资金164,146,569.49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已经惠博普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且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超额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8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超募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等相关规定的要求。本保荐机构同意惠博普实施该事项。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13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2013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3、《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13年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
4、《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之保荐意见》。
特此公告。
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0一三年四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554 证券简称:惠博普 公告编号:HBP2013-012
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长超募资金投资项目
储油罐机械清洗装备租赁服务
项目建设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1]138号文)核准,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5,000,0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26.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10,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88,270,453.47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21,729,546.53元,其中人民币240,500,000.00元用于募投项目,超募资金为人民币581,229,546.53元。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2011年第二次会议及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实施储油罐机械清洗装备租赁服务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8,090万元实施储油罐机械清洗装备租赁服务项目。公司对该超募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
二、储油罐机械清洗装备租赁服务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储油罐机械清洗装备租赁服务项目
(2)项目实施主体: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惠博普能源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3)项目资金来源:全部使用超募资金
(4)资金投入方式:采用向北京惠博普能源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方式投入资金。
(5)项目建设内容:购建储油罐自动机械清洗装备15套,用于建设公司储油罐机械清洗装备租赁服务体系。
(6)项目目标市场:以国内各大油田以及炼化企业为主。
2、资金使用计划
(1)项目建设进度:项目建设期为2年。
(2)项目投资估算:项目总投资8,090万元,其中15套储油罐清洗装备合计7,500万元,铺底流动资金140万元。
序号 | 费用名称 | 投资额 | 建设期限 |
1 | 建设投资 | 7,950万元 | 2年 (2011年4月至2013年4月) |
1.1 | 固定资产费用 | 7,500万元 | |
1.2 | 预备费 | 450万元 | |
2 | 铺底流动资金 | 140万元 | |
合计 | - | 8,090万元 | - |
3、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经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截止至2012年12月31日该项目已累计投入 4,505.07万元,占总投资额的55.69 %。
三、储油罐机械清洗装备租赁服务项目延期的原因
近年来,我国政府加强了石油石化行业的环境治理和监督力度,公司在油田环保业务积累了一定经验,但基本上都是以装备销售为主。为了创造公司新的业务模式及利润增长点,基于对未来环保服务市场前景的分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2011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实施储油罐机械清洗装备租赁服务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8,090万元投资新项目——储油罐机械清洗装备租赁服务项目,该项目市场定位为向油气田以及炼化企业提供储油罐机械清洗装备租赁服务或机械清洗服务。然而在项目建设期内,储油罐机械清洗装备租赁服务市场依然表现出“客户倾向直接购买装备”的特点,服务的市场潜力未完全爆发出来。因此,公司在进一步加强市场培育和市场开拓的同时,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有计划的放缓了装备建设的进度,以期在装备建设完成后能够较快的投入市场并获得收益。
四、本次延期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虽然公司延长超募资金投项目储油罐机械清洗装备租赁服务项目的建设期,但项目具体内容不变,未改变超募资金的投资方向,不会对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公司将积极合理调配现有资源,采取相应措施,继续加快市场拓展步伐、强化内部管理,保障公司相关业务的顺利开展。同时,公司继续推进项目研发,关注新技术的进步,及时跟踪技术水平的提升和市场变化,并适时做出调整。
公司将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的内部与外部监管,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有效。
五、相关审批程序和审核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13年第二次会议审议批准了《关于延长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储油罐机械清洗装备租赁服务项目建设期的议案》,同意将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储油罐机械清洗装备租赁服务项目的建设期延长8个月,延长至2013年12月31日。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2013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储油罐机械清洗装备租赁服务项目建设期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延长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期没有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审议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将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储油罐机械清洗装备租赁服务项目的建设期延长8个月,延长至2013年12月31日。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延长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储油罐机械清洗装备租赁服务项目的建设期符合公司目前的经营现状,是公司超募资金项目实施的现实进度要求,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将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储油罐机械清洗装备租赁服务项目的建设期延长8个月,延长至2013年12月31日。
(四)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延长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储油罐机械清洗装备租赁服务项目建设期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延长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储油罐机械清洗装备租赁服务项目的建设期,符合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未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该事项已经第二届董事会2013年第二次会议和公司第二届监事会2013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均发表了同意的意见,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本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13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2013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3、《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13年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
4、《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延长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储油罐机械清洗装备租赁服务项目建设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0一三年四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554 证券简称:惠博普 公告编号:HBP2013-013
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13年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司定于2013年5月6日召开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大会的具体事项拟安排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召集人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5、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召开时间和日期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3年5月6日(星期一)下午13:30。
网络投票时间:2013年5月5日-2013年5月6日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3年5月6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3年5月5日下午15:00至5月6日下午15:00。
7、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17号金澳国际大厦写字楼12层公司会议室。
8、股权登记日:2013年4月25日
二、会议审议事项
会议议程安排如下:
1、审议《2012年度董事会报告》;
2、审议《2012年度监事会报告》;
3、审议《201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201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5、审议《关于201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6、审议《201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7、审议《关于续聘公司201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8、审议《关于公司2013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9、审议《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10、审议《关于延长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储油罐机械清洗装备租赁服务项目建设期的议案》;
11、审议《关于公司符合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12、逐项审议《关于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具体如下:
子议案12.1 发行规模;
子议案12.2 债券期限;
子议案12.3 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
子议案12.4 发行方式;
子议案12.5 发行对象;
子议案12.6 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
子议案12.7 募集资金的用途;
子议案12.8 发行债券的上市;
子议案12.9 决议的有效期;
13、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及上市相关事宜的议案》;
14、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另外,公司独立董事将在股东大会上做2012年度述职报告。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13年第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2013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详情请见公司2013年4月12日指定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三、会议出席对象
出席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的对象有:
1、截至2013年4月25日(星期四)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可以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会议见证律师。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的方式登记(须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以上资料须于登记时间截止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证券法务部。
2、登记时间:2013年4月28日(9:00-11:00、13:30-16:30)。
3、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17号金澳国际大厦写字楼12层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法务部。
信函登记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17号金澳国际大厦写字楼12层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法务部,邮编:100088。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554;投票简称:“惠博投票”。
2、投票时间:2013年5月6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3、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
议案序号 | 议案名称 | 委托价格 |
总议案 | 对所有议案统一表决 | 100.00元 |
议案1 | 《2012年度董事会报告》 | 1.00元 |
议案2 | 《2012年度监事会报告》 | 2.00元 |
议案3 | 《201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3.00元 |
议案4 | 《201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 4.00元 |
议案5 | 《关于201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5.00元 |
议案6 | 《201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 6.00元 |
议案7 | 《关于续聘公司201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 7.00元 |
议案8 | 《关于公司2013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 8.00元 |
议案9 | 《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 9.00元 |
议案10 | 《关于延长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储油罐机械清洗装备租赁服务项目建设期的议案》 | 10.00元 |
议案11 | 《关于公司符合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 11.00元 |
议案12 | 《关于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 12.00元 |
子议案12.1 | 发行规模 | 12.01元 |
子议案12.2 | 债券期限 | 12.02元 |
子议案12.3 | 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 | 12.03元 |
子议案12.4 | 发行方式 | 12.04元 |
子议案12.5 | 发行对象 | 12.05元 |
子议案12.6 | 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 | 12.06元 |
子议案12.7 | 募集资金的用途 | 12.07元 |
子议案12.8 | 发行债券的上市 | 12.08元 |
子议案12.9 | 决议的有效期 | 12.09元 |
议案13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及上市相关事宜的议案》 | 13.00元 |
议案14 |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14.00 |
注:1、本次股东大会投票,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2、为便于股东在交易系统中对股东大会议案统一投票,公司加一个“总议案”,对应的议案号为100,相应的申报价格为100.00 元;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股东大会需审议的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表决意见类型 | 委托数量 |
同意 | 1股 |
反对 | 2股 |
弃权 | 3股 |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5)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深交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3年5月5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3年5月6日下午15:00。
2、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办理身份认证。申请服务密码的,请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前发出的,当日下午13:00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后发出的,次日方可使用。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4、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会议的进程另行通知。
六、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媛媛、陈船英
联系电话:010-82809807
联系传真:010-82809807-811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17号金澳国际大厦写字楼12层
邮政编码:100088
2、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13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2013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0一三年四月十一日
附授权委托书式样
授权委托书
本人作为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002554)的股东,兹授权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 )代表本人出席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13年5月6日召开的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在会议上代表本人持有的股份数行使表决权,并按以下股票指示进行股票:
议案序号 | 议案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议案1 | 《2012年度董事会报告》 | |||
议案2 | 《2012年度监事会报告》 | |||
议案3 | 《201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
议案4 | 《201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 |||
议案5 | 关于201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
议案6 | 《201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 |||
议案7 | 关于续聘公司201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 |||
议案8 | 关于公司2013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 |||
议案9 | 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 |||
议案10 | 关于延长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储油罐机械清洗装备租赁服务项目建设期的议案 | |||
议案11 | 关于公司符合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 |||
议案12 | 关于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 |||
子议案12.1 | 发行规模 | |||
子议案12.2 | 债券期限 | |||
子议案12.3 | 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 | |||
子议案12.4 | 发行方式 | |||
子议案12.5 | 发行对象 | |||
子议案12.6 | 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 | |||
子议案12.7 | 募集资金的用途 | |||
子议案12.8 | 发行债券的上市 | |||
子议案12.9 | 决议的有效期 | |||
议案13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及上市相关事宜的议案 | |||
议案14 |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注:委托人可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方框内划“√”,做出投票指示;如委托人未作任何投票指示,则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本委托书自签发之日生效,有效期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委托人证券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554 证券简称:惠博普 公告编号:HBP2013-014
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12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
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13年4月22日(星期二)下午15:00—17:00在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上平台上举行2012年年度报告业绩说明会,本次年度报告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方式举行,广大投资者可登录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irm.p5w.net)参与本次说明会。
出席本次年度报告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黄松先生、财务总监郑玲女士、独立董事刘力先生、董事会秘书兼副总经理张中炜先生,保荐代表人肖爱东先生。
欢迎广大投资者极参与!
特此公告。
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4月11日
证券代码:002554 证券简称:惠博普 公告编号:HBP2013-016
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21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有关规定,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博普科技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止201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本报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1]138号文)核准,本公司于2011年2月16日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3,500万股,由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承销,每股发行价格为26.00元,共计募集资金910,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88,270,453.47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821,729,546.53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11年2月21日到位,业经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利安达验字[2011]第1009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净额 | 截止201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使用 | 累计利息收入 | 2012年12月31日余额 | |||
油气田开发装备产研基地 | 储油罐机械清洗装备租赁服务项目 | 其他使用 | 其他费用 | |||
821,729,546.53 | 152,128,107.79 | 45,050,737.29 | 321,046,651.64 | 9,904.89 | 20,630,312.33 | 324,124,457.25 |
本公司承诺用募集资金投资建设的项目为:
1.油气田开发装备产研基地承诺投资240,500,000.00万元。截至2012年12月31日,累计投入金额152,128,107.79元。
2.储油罐机械清洗装备租赁服务项目:承诺投资80,900,000.00元,截至2012年12月31日,累计投入金额45,050,737.29元。
3.其他使用:
使用超募资金140,000,000.00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使用超募资金76,000,000.00元偿还银行贷款,使用超募资金构建办公用房105,046,651.64元。
4.其他费用
支付的银行手续费9,904.89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本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分别在北京银行中关村科技园区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增光路支行、招商银行亚运村支行开设银行专户,并与保荐机构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及上述银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得到了履行。
根据本公司的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所有募集资金项目投资的支出均须由有关部门提出资金使用计划,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经主管经理签字后报财务部,由财务部审核后,逐级由项目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及总经理签字后予以付款;凡超过董事会授权范围的,须报董事会审批。财务部对涉及募集资金运用的活动应建立健全有关会计记录和原始台帐,并定期检查、监督资金的使用情况及使用效果。本公司内部审计部门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检查一次,并及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检查结果。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不存在违规行为。
(二)截止2012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 | 账号 | 专用账户用途 | 2012年12月31日余额(元) |
北京银行中关村科技园区支行 | 01090879400120109089470 | 部分超募资金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 | 853,192.56 |
北京银行中关村科技园区支行 | 01090879400120501094501 | 51,000,000.00 | |
北京银行中关村科技园区支行 | 01090879400120201094468 | 229,631,691.54 | |
中国银行北京车公庄西路支行 | 346756031622 | 储油罐机械清洗装备租赁服务项目 | 7,904,152.17 |
中国银行北京车公庄西路支行 | 324657252785 | 30,000,000.00 | |
招商银行北京亚运村支行 | 110907720510601 | 油气田开发装备产研基地项目 | 4,735,420.98 |
合计 | 324,124,457.25 |
注1.实际募集资金821,729,546.53元减去2011年度使用募集资金305,845,633.55和2012年度使用募集资金212,379,863.17元,募集资金应结余303504049.81元,与募集资金余额324,124,457.25元差额20,620,407.44元为2011年度-201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产生利息扣除手续费后净额。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本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本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82,172.95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21,237.99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00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51,822.55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00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0.00%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油气田开发装备产研基地 | 否 | 24,050.00 | 24,050.00 | 10,965.17 | 15,212.81 | 63.25% | 2012年12月 | 0.00 | 不适用 | 否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24,050.00 | 24,050.00 | 10,965.17 | 15,212.81 | 63.25% | |||||
超募资金投向 | ||||||||||
储油罐机械清洗装备租赁设备 | 否 | 8,090.00 | 8,090.00 | 1,939.97 | 4,505.07 | 55.69% | 2013年4月 | 0.00 | 不适用 | 否 |
办公用房 | 否 | 11,000.00 | 11,000.00 | 332.85 | 10,504.67 | 95.50% | 2012年2月 | 0.00 | 不适用 | 否 |
归还银行贷款 | 否 | - | - | 7,600.00 | - | - | - | - | - | |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 | - | 8,000.00 | 14,000.00 | - | - | - | - |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19,090.00 | 19,090.00 | 10,272.82 | 36,609.74 | - | - | - | - | ||
合计 | 43,140.00 | 43,140.00 | 21,237.99 | 51,822.55 |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不适用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本公司公开募集资金超额部分为58,122.95万元,截止2012年12月31日已累计使用36609.74万元。其中:本年度使用超募资金10,272.82万元,其中用于储油罐机械清洗装备租赁设备1,939.97万元,购置办公用房332.85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8,000.00万元。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不适用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项目使用资金尚未支付完毕 |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仍存储于募集资金专户中,并将继续使用于募投项目中 |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无 |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以及招股意向书中的承诺使用募集资金,本年度未发生募投项目变更、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形。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12年度公司已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募集资金的使用及存放情况,如实地履行了披露义务,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均不存在违规情形。
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三年四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