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727 证券简称:上海电气 编号:临2013-013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澄清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2013年4月11日,证券日报发表了《上海电气去年大股东占款高达24亿元 被指沦为大股东提款机》文章。
2、根据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安永华明(2013)专字第60464432_B04号《关于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公司与公司大股东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往来。
一、传闻简述
(一)2013年4月11日,证券日报发表了《上海电气去年大股东占款高达24亿元 被指沦为大股东提款机》文章,文中指出“上海电气在《2012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中表示,根据合并范围内各公司提供的资料,截至2012年12月31日,公司之子公司上海电气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对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发放贷款余额计14.78亿元;对其他关联方发放贷款余额计5450万元。此外,截至2012年12月31日,公司之子公司上海电气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对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提供票据贴现余额计7.58亿元,对其他关联方提供票据贴现余额计1280万元。有关资深财务专家向《证券日报》记者表示,上市公司的资金,不论通过什么形式交到大股东手里,都视为占款。上海电气向大股东及其关联企业贷款和提供票据贴现都属于大股东占款。”
二、澄清声明
(一)根据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安永华明(2013)专字第60464432_B04号《关于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具体请详见公司于2013年3月29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电气2012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的公告),2012年度公司与公司大股东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往来。公司大股东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不存在占用公司资金的行为。
2012年度,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电气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大股东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提供贷款及贴现业务等金融服务,仍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的要求开展,是上海电气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日常经营性业务。
(二)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本公司发布的信息以公告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四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