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封面
  • 2:焦点
  • 3:焦点
  • 4:要闻
  • 5:要闻
  • 6:海外
  • 7:金融货币
  • 8:证券·期货
  • 9:证券·期货
  • 10:财富管理
  • 11:财富管理
  • 12:观点·专栏
  • A1:公 司
  • A2:公司·热点
  • A3:公司·纵深
  • A4:公司·纵深
  • A5:公司·动向
  • A6:公司·价值
  • A7:研究·数据
  • A8:上证研究院·宏观新视野
  • A9:股市行情
  • A10:市场数据
  • A11:信息披露
  • A12:信息披露
  • A13:信息披露
  • A14:信息披露
  • A15:信息披露
  • A16:信息披露
  • A17:信息披露
  • A18:信息披露
  • A19:信息披露
  • A20:信息披露
  • A21:信息披露
  • A22:信息披露
  • A23:信息披露
  • A24:信息披露
  • A25:信息披露
  • A26:信息披露
  • A27:信息披露
  • A28:信息披露
  • A29:信息披露
  • A30:信息披露
  • A31:信息披露
  • A32:信息披露
  • A33:信息披露
  • A34:信息披露
  • A35:信息披露
  • A36:信息披露
  • A37:信息披露
  • A38:信息披露
  • A39:信息披露
  • A40:信息披露
  • A41:信息披露
  • A42:信息披露
  • A43:信息披露
  • A44:信息披露
  • A45:信息披露
  • A46:信息披露
  • A47:信息披露
  • A48:信息披露
  • A49:信息披露
  • A50:信息披露
  • A51:信息披露
  • A52:信息披露
  • A53:信息披露
  • A54:信息披露
  • A55:信息披露
  • A56:信息披露
  • A57:信息披露
  • A58:信息披露
  • A59:信息披露
  • A60:信息披露
  • A61:信息披露
  • A62:信息披露
  • A63:信息披露
  • A64:信息披露
  • A65:信息披露
  • A66:信息披露
  • A67:信息披露
  • A68:信息披露
  • A69:信息披露
  • A70:信息披露
  • A71:信息披露
  • A72:信息披露
  • A73:信息披露
  • A74:信息披露
  • A75:信息披露
  • A76:信息披露
  • A77:信息披露
  • A78:信息披露
  • A79:信息披露
  • A80:信息披露
  • A81:信息披露
  • A82:信息披露
  • A83:信息披露
  • A84:信息披露
  • A85:信息披露
  • A86:信息披露
  • A87:信息披露
  • A88:信息披露
  • A89:信息披露
  • A90:信息披露
  • A91:信息披露
  • A92:信息披露
  •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2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
    公告
  •  
    2013年4月12日   按日期查找
    A37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 A37版:信息披露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2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
    公告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 > >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400-820-0277) 。
     
    稿件搜索: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2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
    公告
    2013-04-12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A36版)

      证券代码:002587 证券简称:奥拓电子 公告编号:2013-022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2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决定召开2012年度股东大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2013年5月7日(星期二)上午9:30。

      (二)股权登记日:2013年5月2日(星期四)。

      (三)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南区T2栋A6-B公司会议室。

      (四)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会议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方式。

      二、会议出席对象

      (一)截至2013年5月2日(星期四)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会议及参加表决。

      (二)不能亲自出席股东会议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可不必为本公司股东。

      (三)公司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及公司董事会邀请的其他人员。

      三、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公司201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1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1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1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及<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6、《关于<公司201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7、《关于<公司201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8、《关于修订<董事、监事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9、《关于公司董事2012年度薪酬的议案》(该议案逐项表决,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1)吴涵渠先生2012年度薪酬

      (2)郭卫华先生2012年度薪酬

      (3)赵旭峰先生2012年度薪酬

      (4)其他董事2012年度薪酬

      10、《关于公司监事2012年度薪酬的议案》

      11、《关于公司董事长及副董事长2013年度薪酬分配方案的议案》

      12、《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3、《关于制定<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议案》

      上述第1、3、4、5、6、7、8、9、11、12项议案已经2013年4月10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第2、10项议案已经2013年4月10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第13项议案已经2013年2月26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现场会议参加办法

      (一)登记手续

      1、自然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东帐户卡和持股证明登记;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股东帐户卡复印件及持股证明办理登记。

      2、法人股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持股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以及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持股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4、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

      (二)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为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南区T2栋A6-B奥拓电子董事会办公室。

      (三)登记时间为2013年5月3日(星期五)9:00-11:30、14:30-16:00。

      (四)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杨四化、孔德建

      联系电话:0755-26719889

      联系传真:0755-26719890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南区T2栋A6-B奥拓电子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518057

      (五)其他事项

      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附件:

      一、回执

      二、授权委托书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四月十日

      附件一:

      回 执

      截至2012年5月2日,我单位(个人)持有“奥拓电子”(002587)股票( )股,拟参加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5月7日召开的2012年度股东大会。

      姓 名:

      身份证号: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股东帐号:

      持股数量:

      日期:2013年 月 日

      签署:

      附注:

      1、请用正楷书写中文全名。

      2、个人股东,请附上身份证复印件和股票账户复印件;法人股东,请附上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及拟出席会议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

      3、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请附上填写好的《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 )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提案投票。若委托人没有对表决权的形式方式做出具体指示,受托人可以按自己的意愿投票。

      

      

      

      

      

      

      

      

      

      

      

      

      

      

      

      

      

      

      

      

      

      

      

      

      

      

      

      

      

      

      

      

      

      

      

      

      

      

      

      

      

      

      

      

      

      

      

      

      

      

      

      

      

      

      

      

      

      

      

      

      

      

      

      

      

      

      

      

      

      

      

      

      

      

      

      

      

      

      

      

      

      

      

      

      

      

      

      

      

      

      

      

      

      

      

      

      

      

      

      

      

      

      

      

      

      

      

    审议事项赞成票反对票弃权票
    1、《关于<公司201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1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1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1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及<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6、《关于<公司201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7、《关于<公司201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8、《关于修订<董事、监事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9、《关于公司董事2012年度薪酬的议案》(该议案逐项表决,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1)吴涵渠先生2012年度薪酬   
    (2)郭卫华先生2012年度薪酬   
    (3)赵旭峰先生2012年度薪酬   
    (4)其他董事2012年度薪酬   
    10、《关于公司监事2012年度薪酬的议案》   
    11、《关于公司董事长及副董事长2013年度薪酬分配方案的议案》   
    12、《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3、《关于制定<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议案》   

      

      备注:

      1、如欲投票同意提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提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提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委托人签名: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有效期限:委托日期:
    2013年 月 日2013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587 证券简称:奥拓电子 公告编号:2013-023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相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实施进度、建设规模和实施地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相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建设规模和实施地点调整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1]653号)核准,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奥拓电子”)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A股)2,100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16.00元。本次发行共募集资金人民币336,0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26,424,841.54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309,575,158.46元。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已于2011年6月8日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深鹏所验字[2011]0183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

      2011年9月1日,公司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1、《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对深圳市奥拓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增资用于LED照明应用项目的议案》,用部分超募资金2,118.36万元用于LED照明应用项目;2、《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和实施主体的议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高端LED视频显示系统项目”的实施地点由南京市雨花经济开发区变更为惠州大亚湾西区响水河工业园,实施主体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南京奥拓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奥拓”)变更为公司在惠州市设立的全资子公司惠州市奥拓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州奥拓”)。

      本次募集资金计划投入以下五个项目:

      

      

      

      

      

      

      

      

      

      

      

      

      

      

      

      

      

      

      

      

      

      

      

      

      

      

      

      

      

      

      

      

      

      

      

      

      

      

      

      

      

      

      

      

      

      

      

      

      

      

      

    序号项目名称投资总额(万元)实施地点实施主体
    1高端LED视频显示系统项目11,427.00惠州大亚湾西区响水河工业园惠州奥拓
    2LED信息发布及指示系统项目6,580.00南京市雨花经济开发区南京奥拓
    3研发中心扩建项目5,328.10深圳奥拓电子
    4营销服务网络相关配套升级项目3,058.80深圳奥拓电子
    5LED照明应用项目2,118.36深圳市宝安区石岩塘头第三工业区深圳市奥拓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拓光电”)
     合计28,512.26

      

      (二)本次相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建设规模和实施地点调整情况

      1、调整“高端LED视频显示系统项目”实施进度和建设规模

      “高端LED视频显示系统项目”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12年12月7日调整为2014年3月31日,建筑面积由30,000平方米调整为40,000平方米。上述建筑面积增加后,原计划的项目总投资金额不变,新增加的建筑面积所需建设投资由铺底流动资金补充。若所需铺底流动资金不足,则由自有资金补充。

      项目建筑面积调整为40,000平方米后,建筑主体为厂房、仓储区域、办公区域、职工宿舍等不变,具体面积调整如下:

      

      

      

      

      

      

      

      

      

      

      

      

      

      

      

      

      

      

      

      

      

      

      

      

      

      

      

      

      

      

      

      

      

      

      

      

      

      

      

      

      

      

      

    序号类别调整前的建筑面积(m2)调整后的建筑面积(m2)
    1生产车间15,00018,000
    2仓储区域9,00010,000
    3测试中心2,5503,000
    4办公区域1,3502,000
    5员工宿舍及相关配套区域2,1007,000
    合计30,000 40,000

      

      2、对“LED信息发布及指示系统项目”实施进度的确认

      “LED信息发布及指示系统项目”于2013年1月25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3、调整“研发中心扩建项目”实施进度

      “研发中心扩建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12年6月7日调整为2014年3月31日。

      4、调整“营销服务网络相关配套升级项目”实施进度

      “营销服务网络相关配套升级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13年6月7日调整为2014年3月31日。

      5、调整“LED照明应用项目”实施地点和实施进度

      “LED照明应用项目”实施地点由深圳市宝安区石岩塘头第三工业区调整为惠州大亚湾西区响水河工业园,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12年8月31日调整为2014年3月31日。

      二、本次调整相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建设规模和实施地点的原因

      为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和外部环境新的变化,对相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建设规模和实施地点调整,具体原因如下:

      1、调整“高端LED视频显示系统项目”实施进度和建设规模的原因

      “高端LED视频显示系统项目”建筑面积由30,000平方米调整为40,000平方米,其增加的面积主要是租赁给奥拓光电使用,所以调整了建筑面积。

      调整“高端LED视频显示系统项目”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的原因主要是:2011年9月1日,公司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和实施主体的议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高端LED视频显示系统项目”的实施地点由南京市雨花经济开发区变更为惠州大亚湾西区响水河工业园,实施主体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南京奥拓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变更为公司在惠州市设立的全资子公司惠州市奥拓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因项目实施地点及实施主体变更后,需要在惠州大亚湾当地重新进行建设项目的立项、环境影响评价以及取得所需土地使用权、施工招标等工作,所以预计该项目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日期为2014年3月31日。

      2、调整“研发中心扩建项目”实施进度的原因

      调整“研发中心扩建项目”实施进度的原因主要是:由于房地产价格上涨较大,研发中心实验及办公场所的购置难以执行。公司采取腾用现有办公场所,或临时租用、借用场地等措施解决相关问题,以保证该项目中相关研发项目的开展。公司将根据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形势及自身实际情况,择机购置研发中心实验及办公场所。

      3、调整“营销服务网络相关配套升级项目”实施进度的原因

      调整“营销服务网络相关配套升级项目”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的原因主要是:由于受外部房地产价格和合适地点的影响,租赁全球营销服务总部场地的计划受阻。进而在全球营销服务总部设立专门的产品展示台的计划无法实施。鉴于2011年和2012年的宏观经济环境情况,公司适度控制营销和服务人员的规模扩张速度,所以计划新增营销和服务人员的数量和工资投入较少,进而相关办公设备以及信息化系统的投入较少。

      4、调整“LED照明应用项目”实施地点和实施进度的原因

      “LED照明应用项目”原实施地点为深圳市宝安区石岩塘头第三工业区,其厂房为租赁使用,面临着厂房租赁合同到期可能不续约的风险以及与公司产品工艺流程匹配度差等问题,所以将该项目搬迁至公司的惠州制造基地实施,通过向惠州奥拓租赁厂房解决制造场地的问题。鉴于上述原因,公司适当推迟该项目的进展,待公司的惠州制造基地建设好,即可搬迁至惠州制造基地实施。

      三、本次调整对募投项目的影响、存在的风险以及对策

      本次调整相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建设规模和实施地点,不属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质性变更,相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主体、投资方向均保持不变,本次调整不会对相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因此,本次调整相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建设规模和实施地点所面临的风险与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和《LED照明应用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中所提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风险相同。公司将严格遵守有关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的内部与外部监督,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有效。

      四、审批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决议情况

      2013年4月10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相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建设规模和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相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建设规模和实施地点进行调整。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此次调整相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建设规模和实施地点,是基于外部环境新的变化和公司的实际情况而制定,符合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及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调整相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建设规模和实施地点。

      (三)监事会意见

      本次调整相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建设规模和实施地点,是是基于外部环境新的变化和公司的实际情况而制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优化公司产业布局,未改变募集资金的实施主体和投资方向,不会对相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同意该议案的实施。

      (四)保荐机构意见

      经审慎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奥拓电子本次调整相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建设规模和实施地点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2、奥拓电子本次调整相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建设规模和实施地点未改变项目的实施主体、投资方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3、广发证券及保荐代表人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督促奥拓电子履行必要的批准程序并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4、本保荐机构对本次奥拓电子调整相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建设规模和实施地点的事项表示无异议,并提请投资者特别关注本核查意见所提示的调整相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建设规模和实施地点可能带来的风险。

      五、备查文件

      (一)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二)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三)《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调整相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建设规模和实施地点的专项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四月十日

      证券代码:002587 证券简称:奥拓电子 公告编号:2013-024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运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

      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3年4月10日,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拓电子”或“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运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正常经营、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为充分利用闲置资金、提高资金利用率、增加公司收益,利用闲置的自有资金,选择适当的时机进行中短期理财,使用最高额度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的自有闲置资金用于购买中短期安全性高、低风险、稳健型银行理财产品且投资期限不超过一年。该等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有效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以内,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一、投资稳健型银行理财产品概况

      (一)投资目的

      在保证正常经营、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充分利用闲置资金、提高资金利用率、增加公司收益。

      (二)投资额度

      公司在任一时点用于投资稳健型银行理财产品的自有闲置资金的总额低于5,000万元。

      (三)投资方式

      公司运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中短期安全性高、低风险、稳健型银行理财产品。不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购买以股票、利率、汇率及其衍生品种为投资标的理财产品。

      (四)投资期限

      自本次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以内。

      (五)资金来源

      用于本公告所述投资的为公司自有闲置资金。公司不使用募集资金、银行信贷资金直接或者间接进行本公告所述投资。

      二、内控制度

      (一)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法规制度的要求进行投资。

      (二)公司已制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规范公司对外投资行为,并且制定了专门的《理财产品管理制度》,有利于公司防范投资风险,保证投资资金的安全和有效增值。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公司的投资标的为中短期安全性高、低风险、稳健型银行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同时也存在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

      (二)公司严格按照《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理财产品管理制度》等相关法规制度进行决策、实施、检查和监督,确保投资于稳健型银行理财产品的规范化运行,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性。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在保证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自有闲置资金适度进行稳健型银行理财产品投资,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进行该类投资,可以充分利用闲置资金,提高资金利用率,增加公司收益。

      五、独立董事意见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认真审议了公司《关于运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并且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建立了《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理财产品管理制度》等内控制度,可以保证规范运作和防范风险。公司的本次投资使用自有闲置资金,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本次投资有利于提高资金利用率,增加公司收益。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在保证正常经营、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中短期安全性高、低风险、稳健型银行理财产品,可以提高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和增加公司受益,符合公司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三年四月十日

      证券代码:002587 证券简称:奥拓电子 公告编号:2013-025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2013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定于2013年4月22日召开,会议通知已刊登于2013年4月3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2013年4月8日的《中国证券报》。

      2013年4月10日,公司收到董事长吴涵渠先生(持股比例30.43%)《关于增加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公司于2013年4月1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因修订后的管理办法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控股股东吴涵渠先生向公司提交了《关于增加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提请公司将修订后的管理办法提交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名称为《关于修订<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经审核,吴涵渠先生持有本公司33,225,075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30.43%,具备《公司章程》规定的提出临时提案的资格。上述临时提案的内容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并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提案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临时提案提交公司于2013年4月22日召开的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四月十日

      证券代码:002587 证券简称:奥拓电子 公告编号:2013-026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3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补充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中增加一个新的议案《关于修订<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2、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中的第2项和第4项(详见本公告具体对应内容)系针对“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不同提案,股东不可对两项议案同时投同意票,如两项都投票赞成,则对两项的表决意见均被视为无效。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3年4月22日(星期一)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3年4月21日—2013年4月22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3年4月22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3年4月21日下午15:00至2013年4月22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股权登记日:2013年4月16日(星期二)。

      (三)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南区T2栋A6-B公司会议室。

      (四)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二、会议出席对象

      (一)截至2013年4月16日(星期二)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会议及参加表决。

      (二)不能亲自出席股东会议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可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或者在网络投票时间参加网络投票。

      (三)公司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及公司董事会邀请的其他人员。

      三、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各子议案需要逐项审议)

      1.1 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围、预留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确定的原则

      1.2 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人员名单及分配情况

      1.3 激励计划所涉及股票的种类、来源和数量

      1.4 激励计划的有效期、授权日、等待期/锁定期、可行权日/解锁日、标的股票禁售期

      1.5 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行权/授予价格及行权/授予价格的确定方法

      1.6 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获授条件和行权/解锁条件

      1.7 激励计划的调整方法和程序、会计处理

      1.8 公司与激励对象各自的权利与义务

      1.9 激励计划的变更和终止

      2、《关于制定<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

      4、《关于修订<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上述议案1已经2013年4月3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1的相关内容刊登在2013年4月3日的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议案2和议案3已经2013年2月26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2和议案3的相关内容刊登在2013年2月27日的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议案4已经2013年4月10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4为公司控股股东吴涵渠先生增加的临时提案,议案4的相关内容刊登在2013年4月12日的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四、现场会议参加办法

      (一)登记手续

      1、自然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东帐户卡和持股证明登记;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股东帐户卡复印件及持股证明办理登记。

      2、法人股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持股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以及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持股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4、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

      (二)登记时间为2013年4月19日(星期五)9:00-11:30、14:30-16:00。

      (三)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为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南区T2栋A6-B奥拓电子董事会办公室。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具体说明如下:

      (一)采用深交所交易系统的投票程序如下:

      1、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3年4月22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交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投票期间,交易系统将挂牌一只投票证券,股东以申报买入委托的方式对表决事项进行投票。该证券相关信息如下:

      

      

      

      

      

      

      

      

      

      

      

      

      

      

    投票证券代码证券简称买卖方向买入价格
    362587奥拓投票买入对应申报价格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1)输入“买入”指令;

      (2)输入证券代码:362587;

      (3)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3.00元代表议案3,4.00元代表议案4;1.01代表议案1的子议案1.1,1.02代表议案1的子议案1.2,以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具体如下表:

      

      

      

      

      

      

      

      

      

      

      

      

      

      

      

      

      

      

      

      

      

      

      

      

      

      

      

      

      

      

      

      

      

      

      

      

      

      

      

      

      

      

      

      

      

      

      

      

      

      

      

      

      

      

      

      

      

      

      

      

      

      

      

      

      

      

      

      

      

      

      

      

      

      

      

      

      

    议案

      序号

    表决事项委托价格
    总议案表示对上述议案1至议案4所有议案统一表决100.00
    1《关于<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1.00
    1.1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围、预留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确定的原则1.01
    1.2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人员名单及分配情况1.02
    1.3激励计划所涉及股票的种类、来源和数量1.03
    1.4激励计划的有效期、授权日、等待期/锁定期、可行权日/解锁日、标的股票禁售期1.04
    1.5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行权/授予价格及行权/授予价格的确定方法1.05
    1.6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获授条件和行权/解锁条件1.06
    1.7激励计划的调整方法和程序、会计处理1.07
    1.8公司与激励对象各自的权利与义务1.08
    1.9激励计划的变更和终止1.09
    2《关于制定<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2.00
    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3.00
    4《关于修订<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4.00

      

      备注:为便于股东在交易系统中对于股东大会所有议案统一投票,公司增加一个“总议案”,相应的申报价格为100元;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本次股东大会需审议的所有议案(包括议案的子议案)表达相同意见。如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委托数量与表决意见的对照关系如下表:

      

      

      

      

      

      

      

      

      

      

      

      

      

      

      

      

      

      

    表决意见种类委托数量
    同意1股
    反对2股
    弃权3股

      

      (5)确认委托完成。

      4、计票原则:在计票时,同一表决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任意一种表决方式,如果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5、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不能撤单;

      (2)对同一表决事项只能申报一次,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3)同一表决权既通过交易系统又通过网络投票,以第一次为准;

      (4)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之后登录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点击“投票查询”功能,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通过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的操纵流程

      1、投票时间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3年4月21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3年4月22日下午15:00。

      2、股东办理身份认证的流程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1)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录网址 http://wltp.cninfo.com.cn 的“密码服务专区”,填写“姓名”、“证券账户号”、“身份证号”等资料,设置6-8位的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2)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后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前发出的,当日下午13:00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后发出的,次日方可使用。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服务密码激活后如遗失的,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

      (3)取得申请数字证书

      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1)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

      (2)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录”,输入您的“证券账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股东可选择CA证书登录;

      (3)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4)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六、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票激励计划,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应当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因此,公司独立董事崔军先生已发出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向股东征集投票权。有关征集投票权的时间、方式、程序等具体内容详见4月12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中国证券报》上的奥拓电子《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2013年4月)》。如公司股东拟委托公司独立董事崔军先生在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上就本通知中的相关议案进行投票,请填写《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并于本次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送至公司。

      七、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二)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杨四化、孔德建

      联系电话:0755-26719889

      联系传真:0755-26719890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南区T2栋A6-B奥拓电子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518057

      八、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三)控股股东关于增加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

      特此公告。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四月十日

      附件1:

      参会股东登记表

      

      

      

      

      

      

      

      

      

      

      

      

      

      

      

      

      

      

      

      

      

      

      

      

      

      

      

      

      

      

      

      

    股东名称 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注册登记号 
    股东账户卡号 持股数量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电子邮箱 传真号 
    是否本人参会 备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 )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提案投票。若委托人没有对表决权的形式方式做出具体指示,受托人可以按自己的意愿投票。

      

      

      

      

      

      

      

      

      

      

      

      

      

      

      

      

      

      

      

      

      

      

      

      

      

      

      

      

      

      

      

      

      

      

      

      

      

      

      

      

      

      

      

      

      

      

      

      

      

      

      

      

      

      

      

      

      

      

      

      

      

      

      

      

      

      

      

      

      

      

      

      

      

      

      

      

      

      

      

      

      

      

      

      

      

      

      

      

      

      

      

      

      

      

      

      

      

      

      

      

    序号审议事项赞成票反对票弃权票
    1《关于<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1.1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围、预留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确定的原则   
    1.2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人员名单及分配情况   
    1.3激励计划所涉及股票的种类、来源和数量   
    1.4激励计划的有效期、授权日、等待期/锁定期、可行权日/解锁日、标的股票禁售期   
    1.5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行权/授予价格及行权/授予价格的确定方法   
    1.6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获授条件和行权/解锁条件   
    1.7激励计划的调整方法和程序、会计处理   
    1.8公司与激励对象各自的权利与义务   
    1.9激励计划的变更和终止   
    2《关于制定<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   
    4《关于修订<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备注:

      1、如欲投票同意提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提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提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委托人签名: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有效期限:委托日期:
    2013年 月 日2013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587 证券简称:奥拓电子 公告编号:2013-027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

      (2013年4月)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崔军先生受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2013年4月22日召开的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政府部门未对本报告书所述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任何意见,对本报告书的内容不负有任何责任,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一、征集人声明

      本人崔军作为征集人,按照《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和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就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相关议案征集股东委托投票权而制作并签署本报告书。征集人保证本征集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单独和连带的法律责任;保证不会利用本次征集投票权从事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证券欺诈活动。

      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行动以无偿方式公开进行,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报刊或网站上公告。本次征集行动完全基于征集人作为独立董事的职责,所发布信息未有虚假、误导性陈述。本征集报告书的履行不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公司内部制度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产生冲突。

      二、公司基本情况及本次征集事项

      1、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法定中文名称: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英文名称:SHENZHEN AOTO ELECTRONICS CO.,LTD.

      公司证券简称:奥拓电子

      公司证券代码:002587

      公司法定代表人:吴涵渠

      公司董事会秘书:杨四化

      公司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深南大道高新技术工业村T2厂房T2A6-B

      公司邮政编码:518057

      公司联系电话:0755-26719889

      公司联系传真:0755-26719890

      电子信箱:szaoto@szaoto.com

      2、征集事项

      由征集人向公司股东征集公司201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所审议《关于<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三项议案的委托投票权、《关于修订<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本委托投票权征集报告书签署日期为2013年4月10日。

      三、本次股东大会基本情况

      关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详细情况,详见《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补充通知》。

      四、征集人基本情况

      1、本次征集投票权的征集人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崔军先生,其基本情况如下:

      崔军,男,1964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法律硕士、一级律师。1994年起在广东敏于行律师事务所任职。现任广东星辰律师事务所担任执行合伙人、深圳市政协委员、第九届广东省律师协会理事、广东省律师协会文化建设工作委员会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知识产权法律业务委员会委员、深圳市专利协会常务副会长、深圳市创意设计知识产权促进会副会长、深圳市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市通产包装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深圳中华自行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司独立董事。

      2、征集人目前未因证券违法行为受到处罚,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

      3、征集人与其主要直系亲属未就本公司股权有关事项达成任何协议或安排;其作为本公司独立董事,与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以及与本次征集事项之间不存在任何利害关系。

      五、征集人对征集事项的投票

      征集人作为本公司独立董事,出席了本公司于2013年2月26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并且对《关于<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投了赞成票;出席了本公司于2013年4月3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并且对《关于<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和《关于召开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投了赞成票;出席了本公司于2013年4月10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并且对《关于修订<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投了赞成票。

      六、征集方案

      征集人依据我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制定了本次征集投票权方案,其具体内容如下:

      (一)征集对象:截至2013年4月16日交易结束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全体股东。

      (二)征集时间:自2013年4月17日至2013年4月18日(上午9:00-下午17:30)。

      (三)征集方式:采用公开方式在《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公告进行委托投票权征集行动。

      (四)征集程序和步骤

      1、按本报告附件确定的格式和内容逐项填写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以下简称“授权委托书”)。

      2、向征集人委托的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提交本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由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签收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

      1)法人股东须提供下述文件(请在下述所有文件上加盖法人股东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

      ① 现行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②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③ 授权委托书原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如系由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则须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授权委托书的授权书及相关公证文件);

      ④ 法人股东帐户卡复印件;

      2)个人股东须提供下述文件(请股东本人在所有文件上签字):

      ① 股东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② 股东账户卡复印件;

      ③ 股东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原件(由本人签署;如系由本人授权他人签署,则须同时提供本人授权他人签署授权委托书的授权书及相关公证文件)。

      3、委托投票股东按上述要求备妥相关文件后,应在征集时间内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或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并按本报告书指定地址送达;采取挂号信或特快专递方式的,到达地邮局加盖邮戳日为送达日。

      委托投票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为: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南区T2栋A6-B

      邮编:518057

      公司联系电话:0755-26719889

      公司联系传真:0755-26719890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委托投票股东的联系电话和联系人,并在显著位置标明“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4、由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见证的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对法人股东和自然人股东提交的前述所列示的文件进行形式审核。经审核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将由见证律师提交征集人。

      (五)委托投票股东提交文件送达后,经审核,全部满足下述条件的授权委托将被确认为有效:

      1、已按本报告书征集程序要求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送达指定地点;

      2、在征集时间内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

      3、股东已按本报告书附件规定格式填写并签署授权委托书,且授权内容明确,提交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4、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与股东名册记载内容相符。

      (六)股东将其对征集事项投票权重复授权委托征集人,但其授权内容不相同的,以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到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

      (七)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征集人后,股东可以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

      (八)经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出现下列情形的,征集人可以按照以下办法处理:

      1、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2、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登记并出席会议,且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3、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指示,并在同意、反对、弃权中选其一项,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授权委托无效。

      特此公告。

      征集人:崔军

      二〇一三年四月十日

      附件:

      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征集人为本次征集投票权制作并公告的《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2013年4月)》全文、《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补充通知》及其他相关文件,对本次征集投票权等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

      在现场会议报到登记之前,本人/本公司有权随时按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确定的程序撤回本授权委托书项下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或对本授权委托书内容进行修改。

      本人/本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崔军先生作为本人/本公司的代理人出席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指示对以下会议审议事项行使投票权。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征集投票权事项的投票意见:

      

      

      

      

      

      

      

      

      

      

      

      

      

      

      

      

      

      

      

      

      

      

      

      

      

      

      

      

      

      

      

      

      

      

      

      

      

      

      

      

      

      

      

      

      

      

      

      

      

      

      

      

      

      

      

      

      

      

      

      

      

      

      

      

      

      

      

      

      

      

      

      

      

      

      

      

      

      

      

      

      

      

      

      

      

      

      

      

      

      

      

      

      

      

      

      

      

      

      

      

    序号审议事项赞成票反对票弃权票
    1《关于<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1.1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围、预留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确定的原则   
    1.2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人员名单及分配情况   
    1.3激励计划所涉及股票的种类、来源和数量   
    1.4激励计划的有效期、授权日、等待期/锁定期、可行权日/解锁日、标的股票禁售期   
    1.5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行权/授予价格及行权/授予价格的确定方法   
    1.6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获授条件和行权/解锁条件   
    1.7激励计划的调整方法和程序、会计处理   
    1.8公司与激励对象各自的权利与义务   
    1.9激励计划的变更和终止   
    2《关于制定<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   
    4《关于修订<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注:此授权委托书表决符号为“√”,请根据授权委托人的本人意见,对上述审议项选择赞成、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表格内打勾,三者中只能选其一,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视为授权委托无效。

      委托人签名(盖章):

      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注册登记号: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签署日期:

      本项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