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大股东股权轮候
冻结的公告
关于第一大股东股权轮候
冻结的公告
2013-04-1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399 证券简称:抚顺特钢 编号:临2013—007
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大股东股权轮候
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本公司接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下达的《协助执行通知书》称,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2013)辽民一初字第7号民事裁定书已发生法律效力。因合同纠纷案,原告哈尔滨爱达投资置业有限公司提出财产保全申请。
(1)冻结东北特殊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所持本公司限售流通股68,150,880股及孳息,冻结期限从2013年4月10日起至2015年4月9日止(不超过两年);
(2)轮候冻结东北特殊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所持本公司213,708,321股及孳息,冻结期限为两年,起始日2013年4月10日,自转为正式冻结截止日期计算。
特此公告
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3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