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高新收回关联占款
2013-04-1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记者 常青 见习记者 陈志强 ○编辑 孙放
长春高新今公告收到监管部门的整改函,并披露了公司的改正措施。
吉林证监局对长春高新的一笔陈年旧账发出整改令,指出长春医药集团长期占用公司资金2975万元,要求予以解决。公司表示,已积极落实整改要求,并协调控股股东解决资金占用问题。
公司介绍,1998年长春市政府关于《组建和发展医药集团的通知》明确长春高新等公司的国有股权由医药集团经营管理。但由于1998年到2000年公司在进行国有股回购,股权一直没有过户,仍在长春高新技术发展总公司名下。2001年长春市政府又一纸批复“发展总公司为长春高新大股东”,公司新董事长等上任,自此没有披露与医药集团的关联关系,并对之前医药集团占用的2975万资金全额计提了坏账准备。这次整改后,公司大股东发展总公司承诺替医药集团偿还2975万元占用资金,公司收回历史占用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