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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监会回应市场热点 新股发行改革方案正研究制定
    2013-04-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已成立15个检查小组,将对首批30家重点抽查企业分两轮进行检查

      ⊙记者 马婧妤 郭玉志 ○编辑 衡道庆

      

      昨日,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向媒体介绍IPO财务专项检查工作进展时表示,自查工作结束后,后续财务检查工作正在有条不紊推进中,证监会已成立了15个检查小组,将对首批30家重点抽查企业分两轮进行检查,第一轮15家企业检查工作已陆续展开。

      该发言人同时表示,今年证监会将进一步深化以信息披露为核心的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目前相关改革思路和方案正在研究制定中,成熟后将通过正式的新闻发布向社会公开。

      截至今年3月底,IPO在审企业财务专项检查自查阶段工作基本结束。证监会新闻发言人介绍,目前后续财务检查工作正在有条不紊地推进中:

      一是,将对已上报的自查报告进行认真严格的审核;二是,已经抽取了第一批30家企业,将采取审核自查报告及工作底稿,并与现场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重点检查;三是,近日,证监会已成立15个检查小组,除证监会发行部、创业板部、会计部、稽查总队以及证监系统相关单位监管干部外,检查小组大部分成员以执业会计师为主,检查小组将对首批重点抽查企业分两轮进行检查,第一轮15家企业检查工作已陆续展开。

      该发言人说,此次财务专项检查的重点,在于切实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深化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等政策文件要求,核查保荐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履职尽责情况,督促中介机构遵守现行各项执业准则及信息披露规范要求,做到勤勉尽责,审慎执业,提升IPO企业财务信息披露质量。同时,进一步强化发行人和中介机构在信息披露中的诚信义务和法律责任,并将检查中的有关要求,细化落实到规范发行人的信息披露行为中去。

      检查过程中,发现中介机构内控机制不到位,尽职调查不充分,职业质量存在较大问题的,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时予以查处;对于发行人不配合中介机构实施核查,提供虚假资料的,将依法移送立案稽查;对于涉嫌财务造假欺诈发行等重大违法的,将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