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06 股票简称:金丰投资 编号:临2013-005
上海金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金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于2013年4月11日下午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到9人,实到9人,全体监事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一致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二、公司201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三、公司201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四、公司201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2012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61,653,356.10元,按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6,165,335.61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384,445,726.41元,减去年内利润分配49,363,818.00元,本年度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90,569,928.90元。
201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12年末总股本518,320,08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2元(含税)。
五、公司201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六、关于聘请公司201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
七、关于聘请公司201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上述第一、二、三、四、六、七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八、关于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预计公司2013年度与上海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的销售代理、房屋买卖(含包销)、后续服务、代建管理等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交易内容 | 关联交易单位 | 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发生额(万元) |
销售代理 | 上海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 | 10000 |
房屋买卖(含包销) | 上海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 | 不超过50000 |
后续服务 | 上海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 | 2000 |
代建管理 | 上海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 | 3000 |
由于上海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王文杰先生、张景载先生、滕国纬先生、杨永光先生、刘琦先生、何启菊女士回避了表决(详见临2013-006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决定具体日常关联交易事宜,届时关联股东上海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将回避表决。
九、关于2013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为了保证子公司资金需求,促进其业务发展,公司2013 年度计划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共计7亿元(详见临2013-007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7亿元担保额度内决定具体对控股子公司担保事宜。
十、关于召开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详见临2013-008公告)
特此公告
上海金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4月13日
证券代码:600606 股票简称:金丰投资 编号:临2013-006
上海金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预计全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公司主营房地产流通服务、投资开发和项目代建管理等业务,可能与上海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发生关联交易。公司预计2013年度与关联方的销售代理、房屋买卖(含包销)、后续服务、代建管理等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交易内容 | 关联交易单位 | 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发生额(万元) |
销售代理 | 上海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 | 10000 |
房屋买卖(含包销) | 上海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 | 不超过50000 |
后续服务 | 上海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 | 2000 |
代建管理 | 上海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 | 3000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上海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500号18楼
法定代表人:皋玉凤
注册资本:人民币42亿元
企业性质:国有企业
经营范围:土地储备前期开发,滩涂造地建设管理,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旧区改造,廉租房、经济适用房、配套商品房投资建设,房地产开发、经营,实业投资,物业管理。(企业经营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件经营)
2.关联关系
上海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38.96%的股份,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因此该公司及其下属企业和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关联交易的定价将遵循公开合理的原则,依据市场公允价格确定。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开展的日常经营活动,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
五、审议程序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于2013年4月11日审议通过了《关于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在表决过程中,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其余董事均同意该项议案。
2.上述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决定具体日常关联交易事宜,届时关联股东—上海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将回避表决。
六、独立董事意见
本公司独立董事吕长江、杨忠孝、王世豪就上述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出具了书面意见,主要内容为:
1.董事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董事会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开展的日常经营活动,未发现其中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书
上海金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4月13日
证券代码:600606 股票简称:金丰投资 编号:临2013-007
上海金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上海房屋置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金丰易居房地产顾问有限公司、无锡金丰投资有限公司、上海金丰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2013年度,公司拟为上海房屋置换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不超过6,000万元,拟为上海金丰易居房地产顾问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不超过6,000万元,拟为无锡金丰投资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不超过50,000万元,拟为上海金丰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不超过8,000万元。
● 对外担保累计金额:人民币128,800万元(不含本次担保)
● 无逾期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了保证子公司资金需求,促进其业务发展,经七届三十四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2013 年度计划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共计7亿元。其中,拟为上海房屋置换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不超过6,000万元,拟为上海金丰易居房地产顾问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不超过6,000万元,拟为无锡金丰投资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不超过50,000万元,拟为上海金丰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不超过8,000万元。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7亿元担保额度内决定具体对子公司担保事宜。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上海房屋置换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房屋置换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90%的股权。上海房屋置换股份有限公司主要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0万元,注册地址为上海市南苏州路255号5楼,法定代表人李敏。
截止2012年12月31日,上海房屋置换股份有限公司总资产为16,204.84万元,净资产为11,473.96万元。
2、上海金丰易居房地产顾问有限公司
上海金丰易居房地产顾问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主要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00万元,注册地址为上海市松江区石湖荡镇长塔路945弄22号206室,法定代表人李敏。
截止2012年12月31日,上海金丰易居房地产顾问有限公司总资产为11,591.26万元,净资产为6,362.96万元。
3、无锡金丰投资有限公司
无锡金丰投资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主要从事房地产开发业务,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0,000万元,注册地址为无锡蠡园开发区06-4地块写字楼(滴翠路100号)B幢10楼,法定代表人滕国纬。
截止2012年12月31日,无锡金丰投资有限公司总资产为176,146.87万元,净资产为28,928.06万元。
4、上海金丰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上海金丰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主要从事房地产委托管理服务业务,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200万元,注册地址为上海市浦东新区峨山路488号308室,法定代表人滕国纬。
截止2012年12月31日,上海金丰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总资产为44,209.51万元,净资产为15,729.86万元。
三、董事会意见
上述担保系为满足子公司日常经营需要而提供的担保,且被担保企业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定,有能力偿还到期债务,同意为其提供担保。
四、对外担保累计金额及逾期担保的累计金额
目前,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为128,800万元(不含本次担保),其中120,000万元为对上海中星(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的担保,其余均为对本公司子公司的担保,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上海金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4月13日
证券代码:600606 股票简称:金丰投资 编号:临2013-008
上海金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2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定于2013年5月16日召开2012年度股东大会,具体事宜如下:
一、会议时间:2013年5月16日(星期四)下午14:00
二、会议地点:上海市新华路160号上海影城
三、会议内容
1、审议公司201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听取公司201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3、审议公司201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4、审议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5、审议公司201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6、审议公司201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7、审议关于聘请公司201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
8、审议关于聘请公司201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9、审议关于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10、审议关于2013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四、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13年5月9日(星期四)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
2.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全体成员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任律师。
4.公司邀请的其他相关人员。
五、出席会议登记办法
参加会议的股东请于2013年5月13日(星期一)上午9:30至下午16:30到公司会议室(上海市浦东新区雪野路928号11楼)登记,异地股东可以传真、信函方式进行登记,传真以到达公司时间、信函以到达地邮戳为准。
股东须持以下有关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①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
②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后)和委托人股东帐户卡;
③法人股东持股东帐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人代表证明书及出席人身份证。
六、联系办法
1、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雪野路928号11楼
2、邮政编码:200125
3、联系电话:021-20770666
4、联系传真:021-20770668
5、联 系 人:李雪琳
七、其他事宜
1、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2、根据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本次会议不发礼品,也不以任何方式给予出席人员额外利益。
特此公告
上海金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4月13日
附: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参加上海金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承担。
委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持有股数: 股东代码: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注:本授权委托书的复印件及重新打印件均有效)
证券代码:600606 股票简称:金丰投资 编号:临2013-009
上海金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金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3年4月11日下午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的监事应到3人,实到3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监事会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经过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监事会2012年度工作报告。
二、对公司2012年度工作,监事会发表如下意见:
1.监事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文件,对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开程序、决议事项,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的情况、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情况等进行了监督,认为公司董事会2012年度的工作能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度进行规范运作,公司董事、经理执行职务时能够勤勉、尽责地履行各自职责,经营决策科学,建立了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没有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及股东权益的行为。
2、监事会对董事会执行股东大会决议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认真履行了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各项决议,既保证了公司社会股东的权益,也确保了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3、监事会对检查公司财务情况的独立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制度和财务状况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检查,认为公司2012年度财务报告能够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意见是客观公正的。
4、监事会对公司最近一次募集资金实际投入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无募集资金投入使用的情况发生。
5、监事会对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收购、出售资产均进行了必要的审计评估,交易价格合理,没有发现内幕交易、损害部分股东权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行为。
6、监事会对公司关联交易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关联交易公平,定价合理,表决程序符合规定,相关信息披露及时充分,未发现有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未发现存在内幕交易行为。
7、监事会对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审阅情况及意见
监事会审阅了《公司 201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201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对报告无异议。
三、监事会对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年度报告的书面审核意见:
2012年度编制的年度报告及审议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年报的内容、格式均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反映出公司本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本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特此公告
上海金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三年四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