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600037 股票简称:歌华有线 编号:临2013-015
转债代码:110011 转债简称:歌华转债
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13年4月1日以书面送达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13年4月11日上午9:30在公司七层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到15人,实到14人,公司董事石鸿印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会议,特书面委托董事王建先生代为表决。公司监事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由郭章鹏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投票表决,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1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议案表决情况如下: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2012年度董事会报告》;
议案表决情况如下: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201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议案表决情况如下: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2012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议案表决情况如下: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201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本公司2012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97,404,204.10元,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按母公司净利润290,064,066.26元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为29,006,406.63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 1,748,716,997.94元,减去2011年度分红金额106,036,733.70元, 2012年可供全体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1,911,078,061.71 元。拟以总股本为基数,按每10 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向全体股东分配。
因本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已于2011年5月26日进入转股期,目前公司股本处于变动中,故暂时无法确定本次派发现金红利的金额。本年度资本公积金不转增股本。以上利润分配预案待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发布2012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确定具体金额。
议案表决情况如下: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2012年度财务审计费用的相关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研究决定,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1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2012年半年报财务审计费用40万元及年报财务审计费用105万元,合计为145万元。
议案表决情况如下: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3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及201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费用的相关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研究决定,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1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201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40万元。
议案表决情况如下: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201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议案表决情况如下: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根据经营需要,拟增加公司经营范围。现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见本公司当日发布的临2013-018号公告。
公司的经营范围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为准。
议案表决情况如下: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关于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2年度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
议案表决情况如下: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201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议案表决情况如下: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审议通过《201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议案表决情况如下: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三、审议通过《2012年社会责任报告》;
议案表决情况如下: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四、审议通过《201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请参见当日刊登的《201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议案表决情况如下: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2013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五位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董事意见。具体内容请参见当日刊登的《2013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鉴于上述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与该关联交易有关的10名董事回避本次表决,5名独立董事作为非关联董事参与表决。
议案表决情况如下: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2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13年5月8日(星期三)上午10:00在本公司三层会议室召开2012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召开2012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议案表决情况如下: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上述决议的第二至九项内容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一三年四月十三日
股票代码:600037 股票简称:歌华有线 编号:临2013-016
转债代码:110011 转债简称:歌华转债
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13年4月11日上午10:00在公司七层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的监事应到5人,实到5人。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由黄广泉先生主持。经与会监事认真讨论,投票表决,一致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12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监事会对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12年年度报告提出如下审核意见:
1、公司年报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年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2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3、在提出本意见前,监事会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201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2012年度监事会报告》;
(一)监事会的工作情况
召开会议的次数 | 4 |
监事会会议情况 | 监事会会议议题 |
2012年4月12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 审议通过了《2011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201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11年度监事会报告》、《2011年社会责任报告》、《201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2012年4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 审议通过了《公司2012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及全文》 |
2012年8月30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 审议通过了《公司201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公司201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2012年10月30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 审议通过了《公司2012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及全文》 |
(二)监事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的独立意见
公司监事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对公司依法经营情况、公司决策程序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规范运作,严格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完善了内控制度体系,完善了内部管理,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职责时,忠于职守,秉公办事,履行诚信勤勉义务,没有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没有滥用职权而损害公司和股东权益的行为。
(三)监事会对检查公司财务情况的独立意见
公司监事会检查了公司的财务制度和财务管理情况,审议了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和季度报告。通过对公司财务报告的检查,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完善、管理规范,财务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实际。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符合公司实际。
(四)监事会对公司最近一次募集资金实际投入情况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最近一次募集资金实际投入与承诺投入项目一致,实际投资项目没有变更,使用正常。
(五)监事会对公司关联交易情况的独立意见
公司关联交易遵循了市场公允原则,关联交易价格公平合理,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在对关联交易审议表决时,关联董事和关联股东均执行了回避制度,未参加表决。
(六)监事会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审阅情况及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真审阅了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形式、内容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真实、准确地反映了目前公司内部控制的现状,公司内部审计人员能够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对有关部门及有关人员遵守法律法规情况、财务会计制度、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审计检查和评价,对发现的问题、缺陷、风险,进行分析与建议,并将相关情况按规定的程序报告,确保相关制度的有效遵守和执行。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整体评价是客观的、真实的。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不存在异议。
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201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2012年社会责任报告》;
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201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上述决议的第一至四项内容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零一三年四月十三日
股票代码:600037 股票简称:歌华有线 编号:临2013-017
转债代码:110011 转债简称:歌华转债
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2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不提供网络投票
●公司股票不涉及融资融券业务
一、 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公司董事会定于2013年5月8日上午10:00在公司三层会议室以现场投票表决方式召开2012年度股东大会。
(一)会议时间:2013年5月8日(星期三)上午10:00
(二)会议地点:本公司三层会议室(北京市东城区青龙胡同1号歌华大厦)
(三)会议方式:现场会议
(四)会议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2012年度董事会报告》;
2、审议《2012年度监事会报告》;
3、审议《201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2012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5、审议《201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审议《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2012年度财务审计费用的相关议案》;
7、审议《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3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及201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费用的相关议案》;
8、审议《201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9、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议案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歌华有线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三、会议出席对象
1、凡2013年4月26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持有本公司股票的所有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参加会议登记办法
1、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帐户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员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书面委托他人出席会议(授权委托书附后),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股东帐户办理登记手续。
4、出席会议股东请于2013年5月3日、6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2时至4时到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登记。
五、其他事项
1、会期半天
2、出席会议者交通及住宿自理
3、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青龙胡同1号歌华大厦7层
4、联系电话:010-62035573 62364114 传真:010-62035573 62364114
5、联系人:于铁静、赵菁华
6、邮政编码:100007
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4月13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2013年5月8日召开的贵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并按照下列指示行使表决权:
序号 | 表决议案内容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1 | 《2012年度董事会报告》 | |||
2 | 《2012年度监事会报告》 | |||
3 | 《201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
4 | 《2012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 |||
5 | 《201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
6 | 《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2012年度财务审计费用的相关议案》 | |||
7 | 《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3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及201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费用的相关议案》 | |||
8 | 《201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 |||
9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
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股票代码:600037 股票简称:歌华有线 编号:临2013-018
转债代码:110011 转债简称:歌华转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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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根据工信部下发的《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同意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开展基于有线电视网的互联网接入业务、互联网数据传送增值业务、国内IP电话业务的批复》,拟增加公司经营范围。
原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广播电视网络的建设开发、经营管理和维护;有线电视设备器材的销售与租赁;承包广播电视节目收转、传送;广播电视网络信息服务;广播电视视频点播业务;设计、制作电视广告,利用有线电视自有界面发布广告(不得在收费点播节目中发布广告);广播电视节目(动画片、专题片、电视综艺)制作、发行,不得制作时政新闻及同类专题、专栏等广播电视节目;有线电视站、共用天线设计、安装;基础软件和应用软件开发与销售;计算机系统集成;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技术培训、技术咨询;通讯设备的销售与租赁;房屋租赁。
现修改为: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广播电视网络的建设开发、经营管理和维护;基于有线电视网的互联网接入业务、互联网数据传送增值业务、国内IP电话业务;有线电视设备器材的销售与租赁;承包广播电视节目收转、传送;广播电视网络信息服务;广播电视视频点播业务;设计、制作电视广告,利用有线电视自有界面发布广告(不得在收费点播节目中发布广告);广播电视节目(动画片、专题片、电视综艺)制作、发行,不得制作时政新闻及同类专题、专栏等广播电视节目;有线电视站、共用天线设计、安装;基础软件和应用软件开发与销售;计算机系统集成;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技术培训、技术咨询;通讯设备的销售与租赁;房屋租赁。
公司的经营范围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为准。
本次修订尚需提交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生效。
特此公告。
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4月13日
股票代码:600037 股票简称:歌华有线 编号:临2013-019
转债代码:110011 转债简称:歌华转债
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不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13 年4 月11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3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其中,10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5 名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参加表决的董事人数符合法定比例,会议的召开及表决合法有效。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13年日常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的业务往来,是公司业务特点和日常业务发展的需要。在交易过程中,定价合理、公允,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2012年 预计金额 | 2012年 实际发生金额 |
向关联人提供劳 务 | 北京北广新新传媒有限责任公司 | 300 | 300 |
富邦歌华(北京)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 200 | 207.04 | |
鼎视数字电视传媒有限公司 | 900 | 931.84 | |
北京电视台 | 3,000 | 3,000 | |
小计 | 4,400 | 4,438.88 | |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 务 | 北京瑞特影音贸易公司 | 2,800 | 1,753.76 |
深圳市茁壮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 2,100 | 0 | |
北京歌华文化设施管理有限公司 | 600 | 584.86 | |
北京广播电视台服务中心 | 280 | 223.97 | |
北京北广传媒数字电视有限公司 | 300 | 145.44 | |
北京歌华设计有限公司 | 200 | 0 | |
小计 | 6,280 | 2,708.03 | |
合计 | 10,680 | 7,146.91 |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公司预计2013年与各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为11,280万元,其中向关联人提供劳务6,590万元,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4,690万元。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本次预计金额 | 本年年初至披露日与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交易金额 | 2012年情况 | ||
项目 | 实际发生金额 | 占同类业务比例(%) | ||||
向关联人提供劳务 | 富邦歌华(北京)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 200 | 28.5 | 房屋及设备租赁 | 207.04 | 4.87 |
北京北广新新传媒有限公司 | 310 | 信息业务收入 | 300.00 | 0.64 | ||
鼎视数字电视传媒有限公司 | 930 | 频道收转收入 | 841.65 | 3.93 | ||
信息业务收入 | 90.19 | 0.19 | ||||
北京电视台 | 3,100 | 广告费 | 3,000.00 | 28.46 | ||
北京中广传播有限公司 | 150 | |||||
小 计 | 6,590 | 4,438.88 | ||||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 北京瑞特影音贸易公司 | 1,520 | 45.1 | 施工费 | 1,118.31 | 9.29 |
维护费 | 635.45 | 6.09 | ||||
北京北电科林电子有限公司 | 1,400 | 78 | 工程费 | 712.39 | 1.39 | |
器材费 | 631.77 | 2.88 | ||||
深圳市茁壮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 2,100 | |||||
北京歌华文化设施管理有限公司 | 600 | 148 | 保洁费、维修费 | 48.41 | 8.36 | |
物业费 | 421.97 | 45.64 | ||||
停车费 | 114.48 | 37.77 | ||||
北京广播电视台服务中心 | 400 | 47.3 | 物业、房租 | 223.97 | 7.13 | |
北京歌华设计有限公司 | 340 | |||||
北京北广传媒数字电视有限公司 | 230 | 制作及推广费 | 145.44 | 5.63 | ||
小 计 | 4,690 | 4,052.19 | ||||
合计 | 11,280 | 346.9 | 8,491.07 |
三、关联方情况介绍
单位:万元
序号 | 关联方 名 称 | 关联关系 | 法 定 代表人 | 注册 资本 | 经营范围 |
1 | 富邦歌华(北京)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 本公司之联营企业 | 林启峰 | 10000 | 百货批发、货物进出口、经济信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咨询 |
2 | 北京北广新新传媒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金鹏 | 500 | 制作、发行动画片、电视综艺、专题片;广告代理;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演出) |
3 | 鼎视数字电视传媒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苏仁先 | 5420 | 数字电视付费频道集成、播出 |
4 | 北京电视台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王晓东 | 100000 | 播映电视节目,促进社会经济文化发展。电视节目制作,电视节目播出,电视节目转播,电视设备与技术引进,电视节目销售,电视广告经营,电视基地经营,电视节目研究,电视传输手段研究,电视节目保障研究,电视宣传管理研究。 |
5 | 北京中广传播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之联营公司 | 孙朝晖 | 5000 | 北京地区广播电视无线传送项目。 技术推广服务;销售电子产品、广播电视设备;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 |
6 | 北京瑞特影音贸易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何公明 | 276.3 | 销售音像制品、广播设备、卫星及电视加扰设备等,信息咨询服务,有线电视台、站及共用天线设计安装等 |
7 | 北京北电科林电子有限公司 | 持有子公司北京视宽新创有线信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10%股份的股东 | 陈兵慧 | 44199 | 制造、加工广播电视设备(除广播电视发射机设备)、汽车电子产品、录像机;有线电视工程的安装;生产计算机外部设备、数字通讯设备。 计算机系统服务;销售机械设备、电子产品、五金交电、数字通讯设备、计算机外部设备、仪器仪表、汽车(不含九座以下乘用车);改装专用车;有线电视工程的设计、调试;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专业承包;物业管理;出租办公用房;机动车公共停车场服务;承办展览展示活动;会议服务;技术推广;经济信息咨询。 |
8 | 深圳市茁壮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 本公司董事长为该公司董事 | 徐国胜 | 8360 | 计算机软件的技术开发和技术咨询;计算机网络产品的技术开发和技术咨询;数字电视应用技术的开发、服务和咨询; |
9 | 北京歌华文化设施管理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黄广显 | 500 | 一般经营项目:物业管理、经济贸易、承办展览展示 |
10 | 北京广播电视台服务中心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郭长征 | 30 | 办公用房管理服务、为广电系统内单位提供后勤服务 |
11 | 北京歌华设计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王昱东 | 200 | 企业形象策划;承办展览展示;会议服务;装饰工程设计;电脑图文设计、制作;公关策划;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信息咨询(不含中介服务)。 |
12 | 北京北广传媒数字电视有限公司 | 本公司联营企业 | 何公明 | 7500 | 数字电视付费频道经营和管理 |
四、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关联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础,按照公平合理、协商一致的原则定价。
五、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各关联方之间发生各项经常性的关联交易,是公司业务特点和日常业务发展的需要,是公司正常经营所必需的。上述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和各关联方之间实现资源的共享和互补,有利于减少公司交易成本,且关联交易条件公平、合理,符合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预计的关联交易不影响本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特此公告。
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