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北京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关于收到北京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2013-04-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601558 股票简称:华锐风电 编号:临2013-018
债券代码:122115、122116 债券简称:11华锐01、11华锐02
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北京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3年4月11日收到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以下简称“北京证监局”)《关于对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2013〕3号,以下简称“《决定书》”)。主要内容如下:
北京证监局经查,公司部分业务单据、相关数据、财务记录失实,导致2011年度利润虚增,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二条的规定。要求公司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在2013年4月20日前披露经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更正后的2011年财务报告,同时披露对2012年相关定期报告的调整。此外,公司应当在披露上述更正公告后5个工作日内向北京证监局报送书面整改报告。
公司将按照监管部门及监管规定的要求,切实做好相关公告及整改工作,持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