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312 证券简称:三泰电子 公告编号:2013-020
成都三泰电子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成都三泰电子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经征得全体董事同意,于2013年4月10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管发出会议通知,会议于2013年4月12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9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补建先生主持。会议召集与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表决合法有效。
经审议,会议做出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3,9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本次会议决议生效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即2013年4月12日至2013年10月11日。
关于本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详细内容刊登在2013年4月13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第2013-022号《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对此事项发表核查意见,详细内容刊登在2013年4月13日巨潮资讯网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沙河支行申请信贷业务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沙河支行申请1000万元的信贷业务,具体情况如下:
1.信贷种类:流动资金
2.贷款有效期限:自本决议生效之日起一年内,且至本笔贷款额度到期、所有贷款偿还之日止有效,除非额外需求。
3.贷款金额:人民币壹仟万元整(¥10,000,000.00)
4.保证方式:以公司位于成都市金牛区蜀西路42号的自有房地产(权证号:成房权监证字第1453826号)作为抵押。
此项信贷业务公司将不再出具单笔融资业务申请的董事会决议,并同意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补建为有权签字人签署相关法律合同及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申请信贷业务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申请4000万元的信贷业务,具体情况如下:
1.信贷种类:流动资金
2.贷款有效期限:自本决议生效之日起一年内,且至本笔贷款额度到期、所有贷款偿还之日止有效,除非额外需求。
3.贷款金额:人民币肆仟万元整(¥40,000,000.00)
4.保证方式:由公司控股股东补建先生及全资子公司成都三泰电子产品销售有限责任公司无偿为本次信贷业务提供无限连带责任的信用担保,不收取担保手续费等任何费用。
此项信贷业务公司将不再出具单笔融资业务申请的董事会决议,并同意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补建为有权签字人签署相关法律合同及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成都三泰电子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四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312 证券简称:三泰电子 公告编号:2013-021
成都三泰电子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成都三泰电子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经征得全体监事同意,于2013年4月10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及高管发出会议通知,会议于2013年4月12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名,公司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贺丹女士主持。会议召集与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表决合法有效。
经审议,会议做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3,9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及损害股权利益的情形。
同意公司使用3,9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本次会议决议生效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即2013年4月12日至2013年10月11日。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成都三泰电子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三年四月十二日
23:33:08证券代码:002312 证券简称:三泰电子 公告编号:2013-022
成都三泰电子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成都三泰电子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9]1148号)文核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500万股,拟募集资金人民币18,751.80万元,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42,9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3,024.26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9,875.74万元。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已于2009年11月27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中瑞岳华验字[2009]第243号《验资报告》。
截至2013年4月10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 募集资金承诺 投资总额(万元) | 已使用金额 (万元) |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项目 | 网络化监控系统扩产技术改造项目 | 7,270.00 | 2,822.49 |
电子回单系统合作运营建设技术改造项目(已终止) | 6,018.00 | 5.5 | |
营销服务网络建设项目 | 4,187.00 | 3,536.31 | |
研发中心技术改造项目 | 1,276.80 | 865.00 | |
变更用途后的募集资金项目 | 24小时自助便民服务网格及平台建设项目 | 6,000.00 | 162.54 |
超募资金投向 | 金融服务外包运营管理中心项目 | 16,994.94 | 10,625.78 |
归还银行贷款 | 2,129.00 | ||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2,000.00 | ||
合计 | 39,875.74 | 22,146.62 |
注:表中“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39,875.74万元中未包括变更用途后募集资金项目“24小时自助便民服务网格及平台建设项目”的投资额度6,000万元,具体说明如下:
根据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决定终止电子回单系统合作运营建设技术改造项目(详见公司2011年12月21日披露的公司第2011-052号“关于终止电子回单系统合作运营建设技术改造项目的公告”)。该项目累计使用募集资金5.5万元,结余6,012.5万元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积极寻找新的投资项目,经公司审慎分析,并通过2012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批,同意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暨同意使用原募集资金项目“电子回单系统合作运营建设技术改造项目”的结余募集资金6012.5万元中的6000万元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成都我来啦网格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建设新的募投项目“24小时自助便民服务网格及平台建设项目”。对于电子回单项目继续结余的12.5万元募集资金,将暂时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中管理,待公司明确用途后再予以使用。
截止2013年4月10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 19,747.24 万元(其中募集资金余额17,729.12万元、银行利息:2,018.12 万元)
二、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一)前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1、根据公司2010年9月29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决定使用3,5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该次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上述募集资金公司已于2011年3月28日归还于募集资金账户。
2、根据公司2011年4月29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决定使用3,9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该次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上述募集资金公司已于2011年10月18日归还于募集资金账户。
3、根据公司2011年10月21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决定使用3,9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该次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上述募集资金公司已于2012年4月11日归还于募集资金账户。
4、根据公司2012年4月1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同意使用将闲置的募集资金3,900万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上述募集资金公司已于2012年10月10日归还于募集资金账户。
5、根据公司2012年10月1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同意使用将闲置的募集资金3,900万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上述募集资金公司已于2013年4月9日归还于募集资金账户。
(二)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鉴于公司生产经营季节性较强,随着公司销售及生产规模逐步放大,增加了对日常流动资金的需求。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行为前提下,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并经公司2013年4月12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同意,公司拟继续使用前次归还的3,9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上述会议决议生效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即2013年4月12日至2013年10月11日。
经测算,本次使用募集资金3,9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为公司节约财务费用约140.40万元。
三、公司承诺
公司在过去十二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风险投资,并承诺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风险投资。本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该笔资金到期后,将按时归还到募集资金专户中,且使用期间不进行直接或间接的风险投资。若项目建设加速导致募集资金使用提前,公司则将资金提前归还至专户中,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的正常进行。
四、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
(一)2013年4月12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3,9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本次会议决议生效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
(二)2013年4月12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3,9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及损害股权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3,9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本次会议决议生效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
(三)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补充流动资金3,900万元,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及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3,9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四)持续督导保荐机构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发表意见
保荐机构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认为: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三泰电子使用3,9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经测算,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3,9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为公司节约财务费用约140.40万元。
本次补充流动资金3,900万元,没有超过募集资金净额的50%,且时间没有超过6个月,同时由于公司募集资金项目预计将于今年下半年完工结项,如项目建设加速导致募集资金使用提前,则上述3,900万元募集资金将提前归还,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形,也没有损害股东利益。
经核查,公司不存在直接或间接进行风险投资的情况,同时公司承诺:过去十二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风险投资。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风险投资。本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该笔资金到期后,将按时归还到募集资金专户中,且使用期间不进行直接或间接的风险投资;若项目建设加速导致募集资金使用提前,公司则将资金提前归还至专户中,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的正常进行。
基于上述意见,本保荐机构对三泰电子本次使用3,9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表示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四)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成都三泰电子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成都三泰电子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四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