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暨2012年度股东周年大会的补充通知
股票代码:600012 股票简称:皖通高速 编号:临2013-05
债券代码:122039 债券简称:09皖通债
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2年度股东周年大会
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暨2012年度股东周年大会的补充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3年3月25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了《关于召开2012年度股东周年大会的通知》,定于2013年5月16日召开2012年度股东周年大会。
2013年4月9日,公司收到股东—招商局华建公路投资有限公司以书面方式提交的《关于提议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函》,提案内容如下:因工作需要,刘先福先生不再担任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我公司推荐吴新华先生为董事候选人,请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经核查,招商局华建公路投资有限公司现持有公司股票349,345,68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1.06%,提案人资格及提案程序合法有效,其提案内容符合《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人力资源及薪酬委员会审查,董事候选人的资格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因此,董事会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证件发【2006】21号),同意将《关于选举吴新华先生为公司新任非执行董事的议案》提交公司2012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议案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一。
除上述事项外,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地点、股权登记日等事项以及列明的其他议案均保持不变。因增加一项临时提案,《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股东周年大会会议授权委托书》需做出相应调整,详见附件二。
特此公告。
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三年四月十一日
附件一
关于选举吴新华先生为公司新任非执行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董事刘先福先生因工作需要,不再担任公司董事。经公司董事会人力资源及薪酬委员会审查,提名吴新华先生为公司新任非执行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当选之日起至2014年8月16日止。
董事候选人简历
吴新华,男, 1967年2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获经济学学士学位。现任招商局华建公路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招商局亚太有限公司执行董事、运营总监,并兼任中国公路学会高速公路运营管理分会常务副理事长。
曾任职招商局蛇口工业区南方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经理,招商证券公司投资银行部执行董事总经理。2007年加盟招商局华建公路投资有限公司后,曾出任福建发展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江苏扬子大桥股份有限公司、广靖锡澄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副董事长。
吴新华先生不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本公司或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式样: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并按以下权限行使表决权。如无任何指示,则受托代表可自行决定投票或弃权。
委托人(签名):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联系电话: 受托人联系电话: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 审议事项 | 赞成 | 反对 | 弃权 |
(一)、普通决议案 | ||||
1、 | 审议《董事会2012年度工作报告》 | |||
2、 | 审议《监事会2012年度工作报告》 | |||
3、 | 审议《2012年度经审计财务报告》 | |||
4、 | 审议《201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 |||
5、 | 审议《关于聘任2013年度核数师及授权董事会决定其酬金的方案》 | |||
6、 | 审议关于选举吴新华先生为公司新任非执行董事的议案 | |||
(二)、特别决议案 | ||||
1、 | 审议《关于授权董事会配发或发行新股(H股)的议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