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2年年报的事后审核意见函》回复
的公告
公司简称:厦华电子 证券代码:600870 公告编号:临2013-014
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2年年报的事后审核意见函》回复
的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上证公函【2013】0154号《关于对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年报事后审核意见函》,针对该函提出的问题,公司特回复如下:
一、 请将“重要提示”第五项中:“净利润1,320.56万元”修改为“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973.42万元”。并增加披露母公司期末未分配利润的数据。
回复: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根据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数据,2012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92,704.75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973.42万元,未分配利润为-229,466.73万元,其中母公司期末未分配利润为-214,182.41万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 2012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2012年度公司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 公司于2012年进行非公开发行,股本金额等都发生了变化,但公司在年报“公司报告期内注册变更情况”中仍然披露公司报告期内注册情况未变更,请根据实际情况更正。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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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根据年报,公司2011年度由关联方建发物流集团有限公司代开证资金仅为1.10亿元,2012年度则达到9.32亿元,请公司解释2012年度由建发物流集团有限公司代开证交易大幅增加的原因,说明代开证的相关程序,期末预付建发物流集团有限公司的款项何时收到相关货物,并提供2011年度、2012年度因代开证交易向支付给建发物流集团有限公司的费用的金额。
回复:
2012年公司银行授信额度减少了9亿元,为满足购料需求而寻求建发物流代理开立信用证采购,故2012年代开证金额较2011年大幅增加。
代开证的程序为:公司与供应商谈好订单后,并与建发物流签订《代理协议》,由建发物流开立信用证给供应商,供应商交货使信用证承兑后,建发支付货款,公司在一定期间后偿还建发物流货款。在此模式下公司无任何未收到的货物,预付款方式支付的货款已经收到相关货物。
2011年与2012年因代开证支付给建发物流的代理费用和利息分别为395万元与1,688万元,包含在与建发物流的关联交易“代开证资金”项目中。
四、 根据华映科技的年度报告,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应为大同股份,请公司根据实际情况更正相关内容。
回复:
1、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中华映管股份有限公司和大同股份有限公司。
2、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认定的说明:
大同股份的主要股东包括大同大学、大同高级中学、中华映管等,现大同大学持有大同股份144,798,047股,持股比例为6.19%,为大同股份的大股东;大同高级中学持有大同股份32,050,074股,持股比例为1.37%;中华映管持有大同股份71,424,770股,持股比例为3.05%。
(1)、大同大学
大同大学设立于1963年6月24日,在中国台湾的法人地位为财团法人,注册地址为中国台湾台北市中山区中山北路3段40号,其为非盈利性组织,在董事会架构下管理,无股东。
(2)、大同高级中学
大同高级中学设立于1971年10月18日,在中国台湾的法人地位为财团法人,注册地址为中国台湾台北市中山区中山北路3段40号;其为非盈利性组织,在董事会架构下管理,无股东。
根据大同股份在台湾证券交易所披露之信息,大同大学与台北市私立大同高级中学合计持有大同股份之股份比例仅为7.56%,不构成对大同股份的控制。大同大学和大同高级中学在中国台湾的法人地位为非盈利性组织,在董事会架构下管理,无股东,因此,大同股份无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基于上述,厦华电子的实际控制人为大同股份和中华映管。
3、2012年年报修订内容如下:
年报全文第六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第四、“第一大股东及第一大股东之实际控制人情况”(二)第一大股东之实际控制人情况
1、法人
单位:亿元 币种:台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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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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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请公司提供《关于公示厦门市2012年第二批拟通过复审高新技术企业名单的通知》,并说明何时可以取得15%税率相关的批文。
公司于2012年7月11日收到厦高办【2012】5号《关于公示厦门市2012年第二批拟通过复审高新技术企业名单的通知》,并于近日收到《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六、请公司说明预付厦门盈发实业有限公司的4,660.92万元的时间、所购买的为何种材料,何时收货,并提供相关的合同。公司与厦门盈发实业有限公司是否存在关联关系、股权关系,以及厦门盈发实业有限公司的股权结构及董事会结构。
回复:
厦门盈发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盈发公司”)是公司长期合作的采购供应商,因近年公司与其开展两个开发合作项目:
1、BMS(Backlight +Moudle+System)一体机的研发;
2、因其是CIBN(Chinese International Broadcasting Network)的区域代理商,双方合作开发机顶盒+彩电一体化的带WIFI直接链接的IPTV电视;开发协议总金额为3800万元;根据协议,由该公司研发的材料只能销售给厦华公司,故基于产品的特殊专用性、先进性以及前期投资成本高,由厦华公司先行支付款项3800万元,由盈发公司在规定期限内提供合格产品以抵消该款项;因为涉及新产品的研发设计,以及需完成无尘室、生产线建设、品质管控系统等,协议期限为两年。其他预付款金额主要为采购模组背板的预付款。
因公司在无尘室、生产线建设等方面未按协议日期达到投产状态,因此,盈发公司未能如期交货。
盈发公司注册资本5000万元,股东为王巍,出资占比为75.34%,戴奇24%,二人为夫妻关系,此二人与厦华公司无任何关联关系。厦华公司持股0.66%。盈发公司仅设执行董事一人,为王巍。厦华公司及公司高管人员均没有在此公司任职。
七、请公司说明预付华映光电股份有限公司4,000万元的时间(报告披露的时间为1年以内是否有误)、与投资款相关的董事会决议等内容,以及该投资方案最终未实施的原因。并请公司核对是否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表中反映该余额。
回复:
2011年12月10日公司与华映光电签署采购协议,用于购买触控开发相关产品,款项共计4000万元,采取预付款方式支付;
公司六届十八次董事会和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计划投资华映光电5000万元的议案,增资华映光电藉此介入触控技术的深入开发合作。此投资意向与原购买触控开发产品的预付材料款项目相一致,经与华映光电协商,2012年11月5日公司与华映光电签署《投资意向书》将原购买材料的预付款项4000万元转为投资预付款,待华映光电2012年12月31日经评估的净资产额作为参考,协商确认认购价格和认购股数,签署正式协议。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上述材料预付款转为投资预付款没有进行资金的周转。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表》中是以客户期末余额列示,期初期末余额没有变动,但资金性质发生变化,由预付材料款转变为预付投资款,预付投资款时间在一年以内。
2013年1月11日公司股东华映科技(000536)公告,计划再次对华映光电公司增资,增资后,华映科技持有华映光电75%的股权。并通知公司,如果公司继续投资华映光电,则华映光电的内资出资比例将超过75%,从而华映光电将失去中外合资企业资质。鉴于公司与华映光电在触控方面的合作正常进行,在不损害中小股东和公司利益的前提下,为配合华映科技的收购计划,公司3月7日召开七届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放弃投资华映光电部分股权的议案》,该议案已经2013年4月2日公司年度股东大会的批准。公司已于2013年2月7日收回了原用于投资的预付款4000万元。
八、请公司提供原材料、库存商品(产成品)存货跌价准备计算工作底稿。
回复:
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将冷背残次的存货根据存货可变现净值低于账面成本的金额提取存货跌价准备。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均为将各类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与账面成本比较,低于可变现净值的部分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其中跌价准备计提和可变现净值的计算方法具体为:
(1)原材料、在制品:
A、库龄在一年以上的原材料全额计提跌价准备;
B、库龄在一年以下的原材料及其他材料跌价准备的计提比率为显示屏的综合跌价率;
C、正常在产品跌价准备的计提比率按照显示屏的综合跌价率;
D、生产线返修机及返修车间返修机中已拆机部分全额计提跌价准备;
E、预计未来无量产部分的模具全额计提跌价准备;
F、试产、送检样机、返修机等存货预计销售的可能性低,全额计提跌价准备;
(2)内销整机:
A、总部流转库正品机按成本与市价孰低法计提,总部流转库正品机预计可变现净值按最近一期销售价格扣除预计销售综合税费后确定;
B、总部流转库不良品的跌价准备计提比例为50%;
C、样机的跌价准备计提比例为50%;
(3)外销整机
A、按成本与市价孰低法计提,总部流转库正品机预计可变现净值按订单价格或预计的最低销售价格扣除预计销售综合税费后确定;
B、样机及备品备件按50%的比例计提。
九、请公司说明期初搬迁补偿款余额为4,903.35万元,当期期末余额为零,而当期政府补助中的厂区搬迁项目补助款仅有1,911.23万元的原因,具体说明搬迁事项的进展情况以及提供《厦门市财政局收回原厦华电子厂区搬迁项目补偿款处理的通知》。
回复:
公司在2008年决定,放弃搬迁到厦门翔安工业园,由业主厦门火炬集团另行对外招商出租;
公司厂区搬迁补偿款余额为4903.35万元,根据厦财预【2012】88号文的决定,具体处理如下:
1、2500万元财政局免除公司债务,不再向公司追讨,故公司将该部分款项转为营业外收入;
2、492.12万元按财政文件要求拨付给厦门华侨电子企业有限公司,故将原对厦门财政局的负债转为对厦门华侨电子企业公司的负债。
3、1911.23万元根据厦财预【2012】88号文的决定,作为公司翔安工程搬迁及相关技术改造财政补贴。
十、公司未在关联方应收应付中披露预付建发物流集团有限公司的余额,请公司检查并做必要修改。
回复:
2012年年报正文第十节“财务会计报告”第八“关联方及关联交易”第(三)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新增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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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说明,特此公告。
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4月12日
公司简称:厦华电子 证券代码:600870 公告编号:临2013-015
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年报修订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公函【2013】0154号《关于对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年报事后审核意见函》的要求,将2012年年报全文部分内容修订如下:
一、“重要提示”第五项修订如下: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根据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数据,2012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92,704.75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973.42万元,未分配利润为-229,466.73万元,其中母公司期末未分配利润为-214,182.41万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 2012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2012年度公司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第二节公司简介”第六(一)“基本情况”补充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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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第六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第四第一大股东及第一大股东实际控制人情况(二)第一大股东之实际控制人情况修订如下:
1、法人
单位:亿元 币种:台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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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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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第十节“财务会计报告”四“主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前期差错”第11存货(3)补充如下:
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将冷背残次的存货根据存货可变现净值低于账面成本的金额提取存货跌价准备。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均为将各类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与账面成本比较,低于可变现净值的部分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其中跌价准备计提和可变现净值的计算方法具体为:
(1)原材料、在制品:
A、库龄在一年以上的原材料全额计提跌价准备;
B、库龄在一年以下的原材料及其他材料跌价准备的计提比率为显示屏的综合跌价率;
C、正常在产品跌价准备的计提比率按照显示屏的综合跌价率;
D、生产线返修机及返修车间返修机中已拆机部分全额计提跌价准备;
E、预计未来无量产部分的模具全额计提跌价准备;
F、试产、送检样机、返修机等存货预计销售的可能性低,全额计提跌价准备;
(2)内销整机:
A、总部流转库正品机按成本与市价孰低法计提,总部流转库正品机预计可变现净值按最近一期销售价格扣除预计销售综合税费后确定;
B、总部流转库不良品的跌价准备计提比例为50%;
C、样机的跌价准备计提比例为50%;
(3)外销整机
A、按成本与市价孰低法计提,总部流转库正品机预计可变现净值按订单价格或预计的最低销售价格扣除预计销售综合税费后确定;
B、样机及备品备件按50%的比例计提。
以上内容仅为对存货跌价计提政策的补充说明,不作为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五、第十节“财务会计报告”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6“预付账款”(2)预付账款前五名单位情况表格修订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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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第五节“重要事项”第六“重大关联交易”第(一)“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第1“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第(1)“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第3)“接受劳务等其他关联交易”和第十节“财务会计报告”第八“关联方及关联交易”第(二)关联方交易(3)“接受劳务等其他关联交易”补充及修订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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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第十节“财务会计报告”第八“关联方及关联交易”第(三)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新增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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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修订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修订后的2012年年报全文及年报摘要。
以上公告。
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4月12日
证券简称:厦华电子 证券代码:600870 编号:临2013-016
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近日公司收到厦门市科学技术局、厦门市财政局、福建省厦门市国家税务局、福建省厦门市地方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为GF201235100119。按照《中国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本公司自2012年1月1日起享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等优惠政策,所得税按15%税率计缴,三年内有效。
特此公告。
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4月12日
公司首次注册登记日期 | 1993年12月31日 | |
公司首次注册登记地点 | 厦门市湖里大道22号 | |
首次变更 |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 | 企股闽厦总字第02142号 |
税务登记号码 | 350206612020897 | |
组织机构代码 | 61202089-7 | |
最近一次变更 |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 | 350200100000890 |
2012年12月26日变更注册资本、实收资本 | 由370,818,715元变更为523,199,665元 |
名称 | 中华映管股份有限公司 |
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 | 林蔚山 |
成立日期 | 1971年5月4日 |
组织机构代码 | - |
注册资本 | 649.679397 |
主要经营业务 | 1、下列各项产品之设计、制造、买卖、承装、维修服务及进口销售代理:(1)阴极射线(即映管及映像管)、电子枪及其有关之材料、零组件。(2)偏向轭及其关之材料、零组件。(3)平板显示器和有关映管、平板显示器设备。2、发电、输电、配电机械制造业。3、电器制造业。4、电子零组件制造业。5、机械设备制造业。6、模具制造业。7、资讯软体服务业。8、除许可业务外,得经营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业务。 |
经营成果、财务状况、现金流和未来发展战略等 | 因中华映管股份有限公司为台湾上市公司,年报尚未披露,届时请参考其披露的年报。 |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控制的其他境内外上市公司的股权情况 | 届时,详见中华映管股份有限公司披露的年报。 |
名称 | 大同股份有限公司 |
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 | 林蔚山 |
成立日期 | 1950年04月21日 |
组织机构代码 | - |
注册资本 | 233.9536685 |
主要经营业务 | 制钢机械类、重电机械类、家电机器类、冷冻机器类、空调机器类、金属加工机器类、电子工业类、电线电缆类、化学工业类、厨房用具类、木材制品类、塑胶工业类、事务用品类、音乐器材类、度量衡器类、输送器材类、交通器材类、医药用品用具类、微生物发酵产品类、建筑事业类、家具类、太阳能工业类、水处理工程工业类、通讯器材类、停车场设备、自动化机器人、汽车类、半导体、杂志出版类产品的设计、制造、买卖、承装、网路系统、自动化系统、租赁、维修服务及进出口销售代理;报关业;机械设备制造业;机械安装业;电器安装业;电器制造业等。 |
经营成果、财务状况、现金流和未来发展战略等 | 因大同股份有限公司为台湾上市公司,年报尚未披露,届时请参考其披露的年报。 |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控制的其他境内外上市公司的股权情况 | 届时,详见大同股份有限公司披露的年报。 |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预付账款 | 建发物流集团有限公司 | 34,867,685.54 | 0 |
公司首次注册登记日期 | 1993年12月31日 | |
公司首次注册登记地点 | 厦门市湖里大道22号 | |
首次变更 |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 | 企股闽厦总字第02142号 |
税务登记号码 | 350206612020897 | |
组织机构代码 | 61202089-7 | |
最近一次变更 |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 | 350200100000890 |
2012年12月26日变更注册资本、实收资本 | 由370,818,715元变更为523,199,665元 |
名称 | 中华映管股份有限公司 |
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 | 林蔚山 |
成立日期 | 1971年5月4日 |
组织机构代码 | - |
注册资本 | 649.679397 |
主要经营业务 | 1、下列各项产品之设计、制造、买卖、承装、维修服务及进口销售代理:(1)阴极射线(即映管及映像管)、电子枪及其有关之材料、零组件。(2)偏向轭及其关之材料、零组件。(3)平板显示器和有关映管、平板显示器设备。2、发电、输电、配电机械制造业。3、电器制造业。4、电子零组件制造业。5、机械设备制造业。6、模具制造业。7、资讯软体服务业。8、除许可业务外,得经营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业务。 |
经营成果、财务状况、现金流和未来发展战略等 | 因中华映管股份有限公司为台湾上市公司,年报尚未披露,届时请参考其披露的年报。 |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控制的其他境内外上市公司的股权情况 | 届时,详见中华映管股份有限公司披露的年报。 |
名称 | 大同股份有限公司 |
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 | 林蔚山 |
成立日期 | 1950年04月21日 |
组织机构代码 | - |
注册资本 | 233.9536685 |
主要经营业务 | 制钢机械类、重电机械类、家电机器类、冷冻机器类、空调机器类、金属加工机器类、电子工业类、电线电缆类、化学工业类、厨房用具类、木材制品类、塑胶工业类、事务用品类、音乐器材类、度量衡器类、输送器材类、交通器材类、医药用品用具类、微生物发酵产品类、建筑事业类、家具类、太阳能工业类、水处理工程工业类、通讯器材类、停车场设备、自动化机器人、汽车类、半导体、杂志出版类产品的设计、制造、买卖、承装、网路系统、自动化系统、租赁、维修服务及进出口销售代理;报关业;机械设备制造业;机械安装业;电器安装业;电器制造业等。 |
经营成果、财务状况、现金流和未来发展战略等 | 因大同股份有限公司为台湾上市公司,年报尚未披露,届时请参考其披露的年报。 |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控制的其他境内外上市公司的股权情况 | 届时,详见大同股份有限公司披露的年报。 |
单位名称 | 与本公司的关系 | 金额 | 时间 | 未结算原因 |
华映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 本公司第二大股东 | 40,000,000.00 | 一年以上 | 预付投资款 |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关联交易定价方式及决策程序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金额(元) | 占同类交易金额的比例% | 金额(元) | 占同类交易金额的比例% | |||
建发物流集团有限公司 | 代开证资金 | 参照市价 | 911,054,038.62 | 100 | 107,173,016.01 | 100 |
建发物流集团有限公司 | 代理费用 | 参照市价 | 3,950,599.98 | 100 | 859,710.14 | 100 |
建发物流集团有限公司 | 代理利息 | 参照市价 | 16,876,253.63 | 100 | 2,374,711.59 | 100 |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预付账款 | 建发物流集团有限公司 | 34,867,685.54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