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92 证券简称: 八菱科技 公告编号:2013-12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
3、会议时间:2013年4月12日上午9:30时,会期半天。
4、会议地点:广西南宁市高新工业园区科德路1号公司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顾瑜女士。
6、公司已于2013年3月18日分别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刊登了《关于召开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0名(其中,现场亲自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9人,委托他人参会并表决的股东1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66,599,00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7.84%。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3、北京市君泽君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逐项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201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66,599,00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 %;反对0股,弃权0股。
2、审议通过了《201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66,599,00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 %;反对0股,弃权0股。
3、审议通过了《201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66,599,00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 %;反对0股,弃权0股。
4、审议通过了《201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66,599,00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 %;反对0股,弃权0股。
5、审议通过了《2012年度公司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66,599,00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 %;反对0股,弃权0股。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此议案已经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就2012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而导致的股份变动修改《公司章程》(本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实施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98,174,915股增至176,714,847股,《公司章程》对应内容将做相应修改),并办理相关工商变更事项。
三、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独立董事卢光伟先生,罗光缉先生,李水兰女士分别在大会上作了2012年度述职报告。
四、律师见证情况
1、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君泽君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王祺律师、许迪律师
3、结论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君泽君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