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17版)
本基金认购份额的计算包括认购金额和认购金额在募集期内产生的利息(具体数额以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计算并确认的结果为准)折算的基金份额。场外认购份额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两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
(十一)账户使用说明
1、场外认购使用账户说明
投资者通过场外认购本基金应使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深圳开放式基金账户。
(1)已有深圳A股账户或基金账户的投资者,不需重新办理深圳开放式基金账户的开户,可直接对原有账户进行账户注册,即将已有的深圳A股账户或基金账户注册为深圳开放式基金账户。
(2)尚无深圳A股账户或基金账户的投资者,可直接办理深圳开放式基金账户的开户,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可为其配发基金账户,同时将该账户注册为深圳开放式基金账户。
对于配发的深圳基金账户,投资者可持基金管理人或代理销售机构提供的账户配号凭条,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开户代理机构打印深圳基金账户卡。
(3)已通过本基金管理人指定的代理销售机构或直销网点办理过深圳开放式基金账户注册手续的投资者,可在原处直接认购本基金。
(4)已通过本基金管理人指定的代理销售机构或直销网点办理过深圳开放式基金账户注册手续的投资者,拟通过其他代理销售机构或直销网点认购本基金的,须用深圳开放式基金账户在新的代理销售机构或直销网点处办理开放式基金账户注册确认。
2、场内认购使用账户说明
(1)投资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场内认购本基金应使用深圳A 股账户或证券投资基金账户。
(2)已有深圳A 股账户或证券投资基金账户的投资者不必再办理开户手续。
(3)尚无深圳A 股账户或证券投资基金账户的投资者,需在认购前持本人身份证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深圳分公司的开户代理机构办理深圳A 股账户或证券投资基金账户的开户手续。有关开设深圳A 股账户和证券投资基金账户的具体程序和办法,请到场内销售机构的各开户网点详细阅读有关规定。
二、发售方式及相关规定
1、本基金在发售期内面向投资者发售。
2、认购的限额
投资者通过场内代销机构认购本基金时,每笔最低认购份额为1,000份,超过1,000份的必须是1,000份的整数倍, 且单笔认购最高不超过99,999,000份。投资者通过场外代销机构认购,单个基金帐户单笔最低认购金额为1000元,追加认购每笔最低金额为1,000元,实际操作中,对最低认购限额及交易级差以各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为准。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电子自助交易系统认购,每笔最低金额(含认购费)为1000(含1000)元,追加认购单笔最低金额为1000元,具体认购限额以投资者指定结算机构的规定为准。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直销中心认购,单个基金账户的首次最低认购金额为100万元人民币,追加认购单笔最低金额为1000元,已在直销中心有认/申购本公司旗下基金记录的投资者不受上述认购最低金额的限制,单笔认购/追加最低金额为1,000元人民币。
3、募集期投资者可以多次认购本基金,认购费率按每笔认购申请单独计算。
4、当日的认购申请在销售机构规定的时间之后不得撤销。
三、个人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一)注意事项
个人投资者认购基金可以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西藏同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新时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齐鲁证券有限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众禄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展恒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等指定基金代销网点以及工银瑞信电子自助交易系统认购,认购金额起点为1,000元,如果认购金额在100万元(含100万元)以上,还可以选择到直销机构办理。
(二)场外代销机构开户与认购办理流程
1、通过直销机构办理个人投资者开户和认购的程序
(1)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份额发售日的9:00至16:00(周六、周日、法定节日不营业)。
(2)开立基金账户(或账户注册)
个人投资者申请开立基金账户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1)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军人证、护照等)及复印件,除上述明确列举的有效身份证件以外,投资者提交其它证件的,由注册登记机构根据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最后认定其是否有效;
2)同名的银行存折或银行卡及加上个人签名的复印件;
3)填妥的《开放式基金账户类业务申请书》;
4)申请人签名的风险问卷调查;
5)申请人签名的投资人权益须知。
(3)提出认购申请
个人投资者办理认购申请需准备以下资料:
1)填妥的《开放式基金交易类业务申请书》;
2)本人身份证件;
3)加盖银行受理章的银行付款凭证回单联原件及复印件;
4)基金交易账户卡。
尚未开户的投资者可同时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投资者可在办理认购申请日(T日)后的第2个工作日(T+2日,下同)起在直销中心打印认购业务确认书。但此次确认是对认购申请的确认,认购的最终结果要待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才能够确认。
(4)缴款方式
通过直销中心认购的个人投资者,需通过全额缴款的方式缴款,具体方式如下:
1)投资者所填写的票据在汇款用途中必须注明基金账号及购买的基金名称和基金代码,将足额认购资金汇入本公司直销账户,并确保认购资金在认购期间当日17:00前到账。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账户资料:
户 名: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东四支行
账 号:0200004129027311455
大额支付号:102100000415
个人投资者若未按上述办法划付认购款项,造成认购无效的,本公司及直销账户的开户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2)认购资金在投资者提出认购申请当日17:00前未到账,如果投资者选择资金在申请当日未到账不延期,则该笔申请作废;如果投资者申请时选择延期,则当日提交的申请在后五个工作日内有效,申请受理日期以资金到账日为准。
3)至认购期结束,以下情况将被视为无效认购,款项将退往投资者的指定资金结算账户:
a.个人投资者向指定账户划入资金,但未办理开户手续或开户不成功的;
b.个人投资者向指定账户划入资金,但未办理认购申请或认购申请未被确认的;
c.个人投资者向指定账户划入的认购资金少于其申请的认购金额的;
d.其它导致认购无效的情况。
2、通过工银瑞信电子自助交易系统办理个人投资者开户和认购的程序
1)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份额发售的24小时均可进行认购,但工作日16:00之后以及法定节假日的认购申请,视为下一交易日提交的认购申请。
2)开立基金账户
投资者可通过本公司电子自助交易系统中的网上交易系统开立基金账户(汇款交易方式开立的账户需要通过审批),开户时投资者需接受本公司认可的身份验证方式。
3)认购流程
a.投资者通过网上交易系统开立账户当日,使用开户证件号码登录即可进行基金的认购业务。
b.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电子自助交易系统认购本基金,相关流程请参照本公司关于网上交易的相关公告。
4)缴款方式
a.在线支付:客户选择在线支付,提交认购申请后,按系统提示进行操作,通过实时支付的方式缴款。
b.汇款支付:汇款交易在提交认购申请后,投资者需通过转账汇款的方式缴款。本公司汇款交易指定收款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东城支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0200080719027307486
大额支付协议号:102100008075
3、通过中国工商银行办理个人投资者开户和认购的程序
(1)开户
1)开户时间:基金份额发售日的9:00—17:00(周六、周日照常营业,但周六、周日申请视同下一工作日业务处理)。
2)开户地点:中国工商银行指定的代理“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账户”开户的网点。
3)个人投资者申请开立基金账户必须提供以下资料:
a. 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身份证、军人证、护照等);
b. 填妥的《基金账户业务申请表》;
c. 中国工商银行理财金账户卡、牡丹灵通卡。
投资者可于T+2日以后到中国工商银行指定的代理“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账户”开户的网点办理开户业务确认手续。
(2)认购
基金份额发售日的9:00—17:00,周六、周日照常营业,个人投资者可携带以下材料到中国工商银行指定的代销基金业务网点提交认购申请(注:周六、周日申请视同下一工作日业务处理):
1)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身份证、军人证、护照等);
2)中国工商银行理财金账户卡、牡丹灵通卡;
3)填妥的《基金业务申请表》、《基金申/认购申请表》;
中国工商银行网上银行和电话银行可同时受理基金的认购业务,具体情况可通过中国工商银行网站、客户服务电话(95588)查询。中国工商银行代销网点接受认购申请后,当即向投资者提供缴款回执;投资者于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到中国工商银行基金代销网点办理认购业务确认手续。
(3)注意事项
1)一个投资者只能开立一个基金账户;
2)个人投资者必须本人亲自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
3)个人投资者申请认购基金时不接受现金,投资者必须预先在用于认购基金的理财金账户卡、牡丹灵通卡中存入足额的资金;
4)个人投资者认购基金申请须在公布的个人投资者认购时间内办理;
5)个人投资者指定的银行存款账户须是中国工商银行牡丹灵通卡或理财金账户卡中的人民币活期存款账户;
6)个人投资者追加认购额必须是1,000元的整数倍(含认购费);
7)发行时间等中国工商银行代销详情,请以中国工商银行公告为准。
4、通过中国银行办理个人投资者开户和认购的程序
(1)业务办理时间:本基金份额发售日的9:30-16:00(部分网点周六、周日对个人投资者照常营业。发售日每天16:00 后客户发起的认购申请计入下一发售日。)
(2)开户及认购程序
1) 开立中国银行的交易账户
个人投资者申请开立中国银行的交易账户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a填妥的《中国银行开放式基金业务申请表(个人)》;
b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身份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军官证、士兵
证、警官证、文职证)。除上述明确列举的有效身份证件以外,投资者提交其它
证件的,由注册登记机构根据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最后认定其是否有效;
c中国银行长城借记卡;
d与中国银行签订的《中国银行开放式基金交易协议书》(一式两份)。
2)提出认购申请
个人投资者在开立中国银行交易账户后,可提出基金认购申请。提出认购申
请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a中国银行长城借记卡(预先存入足够的认购资金);
b填妥的《认购申请表》;
c中国银行基金交易卡;
3)中国银行在接收到投资者的认购申请后,将自动向注册登记机构提交
投资者开立开放式基金账户的申请和认购申请。经注册登记机构和基金管理人确
认后,投资者可在T+2 日(工作日)在中国银行销售网点打印基金账户开立确
认书和认购业务确认书。但此次确认是对认购申请的确认,认购的最终结果要待
本基金募集成功后才能确认。
5、通过代销本基金的证券公司办理个人投资者开户和认购的程序
以下程序原则上适用于代销本基金的证券公司,包括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西藏同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新时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齐鲁证券有限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此程序仅供投资者参考,具体程序以各代销机构的规定为准,新增代销渠道的认购程序以有关公告为准。
(1)业务办理时间:基金发售日的9:30-15:00(周六、周日和法定节假日不办理)。
(2)资金账户的开立:(已在该代销券商处开立了资金账户的客户不必再开立该账户)
个人投资者申请开立资金账户应提供以下材料:
1)填妥的《资金账户开户申请表》;
2)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营业部指定银行的存折(储蓄卡)。
(3)基金账户的开立:个人投资者申请开立基金账户应提供以下材料:
1)填妥的《开户申请表》;
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3)在本代销机构开立的资金账户卡;
4)营业部指定银行的存折(储蓄卡)。
(4)提出认购申请:个人投资者在开立资金账户和基金账户并存入足额认购资金后,可申请认购本基金。个人投资者申请认购本基金应提供以下材料:
1)填妥的《认购申请表》;
2)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在本代销机构开立的资金账户卡。
投资者还可通过各代销券商的电话委托、自助/热自助委托、网上交易委托等方式提交认购申请。
(5)注意事项:
1)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各代销机构的说明为准。
2)个人投资者需本人亲自到网点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
3)投资者认购时要注明所购买的基金名称或基金代码。
基金名称:工银瑞信标普全球自然资源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基金代码:164815
6、通过深圳众禄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展恒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办理个人投资者开户和认购的程序,以上述公司网站公告为准。
7、投资者提示
(1)请有意认购本基金的个人投资者尽早向直销机构或代销机构网点索取开户和认购申请表。个人投资者也可从本公司网站www.icbccs.com.cn下载有关直销业务表格,但必须在办理业务时保证提交的材料与下载文件中所要求的格式一致。
(2)直销机构与代销机构网点的业务申请表不同,个人投资者请勿混用。
(二)场内代销机构开户与认购办理流程
1、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发售自发售日的9:30-15:00(周六、周日不受理)
2、开立深圳A 股股东代码卡或证券投资基金账户代码卡(已开立了深圳A 股股东代码卡或证券投资基金账户代码卡的客户不必开立该账户),个人投资者申请深圳A股股东代码卡或证券投资基金账户代码卡应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3、开立资金账户(已在该代销券商处开立了资金账户的客户不必再开立该账户)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2)本人深圳A 股股东代码卡或证券投资基金账户代码卡原件;
(3)营业部指定银行的本人存折(储蓄卡)。
4、提出认购申请:个人投资者在开立资金账户并存入足额认购资金后,可申请认购本基金。投资者可通过各代销券商的电话委托、自助/热自助委托、网上交易委托等该代销券商可提供的交易方式提交认购申请。
5、注意事项
(1)个人投资者需本人亲自到网点办理开户手续。
(2)场内认购时的基金简称和基金代码:基金简称:工银资源,基金代码:164815。
(3)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各代销机构的说明为准。
四、机构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一)注意事项
1、一个机构投资者在本公司只能开设和使用一个基金账户。
2、机构投资者认购本基金可以在中国工商银行及中国银行、北京展恒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等代销机构指定的基金代销网点认购,认购金额起点为1,000元,如果认购金额在100万元(含100万元)以上,还可到本公司直销中心办理。
3、投资者不能以现金方式认购
在直销机构开户的机构投资者必须指定一个银行账户作为投资基金的唯一结算账户,今后投资者赎回、分红及无效认(申)购的资金退款等资金结算均只能通过此账户进行。在代销网点认购的机构投资者应指定相应的代销银行结算账户或在券商处开立的资金账户作为投资基金的唯一结算账户。
(二)场外发售机构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1、通过直销机构办理机构投资者开户和认购的程序
(1)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份额发售日的9:00至16:00(周六、周日、法定节日不营业)。
(2)开立基金账户
机构投资者申请开立基金账户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1)填写合格并且加盖单位公章的《开放式基金账户类业务申请书》(请注明控股股东及实际受益人);
2)企业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3)指定银行账户的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开立银行账户申报表》原件及复印件;
4)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的《基金业务授权委托书》;
5)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军人证、护照等)原件及复印件;
6)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护照等)原件及复印件;
7)预留印鉴卡一式两份(公章、法定代表人章各一枚);
8)加盖单位公章的传真协议一式两份;
9)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
10)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11)填写合格并且加盖单位公章或预留印鉴的风险调查问卷。
机构投资者开户资料的填写必须真实、准确,否则由此引起的错误和损失,由投资者自己承担。
(3)提出认购申请
机构投资者在直销机构认购应提交以下资料:
1)填妥的《开放式基金交易类业务申请书》;
2)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3)加盖银行受理章的银行付款凭证回单联原件及复印件;
4)基金交易账户卡。
尚未办理开户手续的投资者可提供规定的资料将开户与认购一起办理。投资者可自T+1日起在直销机构打印认购业务确认书。但此次确认是对认购申请的确认,认购的最终结果要待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才能够确认。
(4)缴款方式
通过直销机构认购的机构投资者,需通过全额缴款的方式缴款,具体方式如下:
1)机构投资者所填写的票据在汇款用途中必须注明基金账号及购买的基金名称和基金代码,将足额认购资金汇入本公司直销账户,并确保认购资金在认购期当日17:00前到账。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账户资料:
户 名: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东四支行
账 号:0200004129027311455
大额支付号:102100000415
机构投资者若未按上述办法划付认购款项,造成认购无效的,本公司及直销账户的开户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2)认购资金在投资者提出认购申请当日17:00前未到账,如果投资者选择资金在申请当日未到账不延期,则该笔申请作废;如果投资者申请时选择延期,则当日提交的申请在后五个工作日内有效,申请受理日期以资金到账日为准。
3)至认购期结束,以下情况将被视为无效认购,款项将退往机构投资者的指定资金结算账户:
a.机构投资者向指定账户划入资金,但未办理开户手续或开户不成功的;
b.机构投资者向指定账户划入资金,但未办理认购申请或认购申请未被确认的;
c.机构投资者向指定账户划入的认购资金少于其申请的认购金额的;
d.其它导致认购无效的情况。
2、通过中国工商银行办理机构投资者开户和认购的程序
(1)开户
1)开户时间:基金份额发售日的9:00-17:00(周六、周日不营业)。
2)开户地点:中国工商银行指定的代理“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账户”开户的网点。
3)机构投资者申请开立基金账户必须提供以下材料:
a.加盖单位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副本原件,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提供给民政部门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b.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c.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身份证、军人证、护照等);
d.法人授权委托书;
e.填妥的《基金账户业务申请表》(须加盖投资者单位公章)。
投资者可于T+2日以后到中国工商银行指定的代理“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账户”开户的网点办理开户业务确认手续。
(2)认购
基金份额发售日的9:00-17:00(周六、周日不营业),机构投资者应携带以下材料到中国工商银行指定的代销基金业务网点提交认购申请:
1)中国工商银行客户自助卡;
2)填妥的《基金业务申请表》、《基金申/认购申请表》(须加盖预留印鉴)。
中国工商银行网上银行和电话银行可同时受理基金的认购业务,具体情况可通过中国工商银行网站、客户服务电话(95588)查询。
中国工商银行代销网点接受认购申请后,当即向投资者提供缴款回执;投资者于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到中国工商银行基金代销网点办理认购业务确认手续。
(3)注意事项
1)一个投资者只能开立一个基金账户;
2)机构投资者在代销网点申请认购基金时,其指定的银行存款账户必须有足额的认购资金;
3)机构投资者认购基金申请须在公布的机构投资者认购时间内办理;
4)机构投资者指定的银行存款账户须是中国工商银行客户自助卡中的人民币结算账户;
5)发行时间等中国工商银行代销详情,请以中国工商银行公告为准。
3、通过中国银行办理机构投资者开户和认购的程序
(1)开户及认购时间:
本基金份额发售日的9:00至16:00(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不受理)。
(2)开立中国银行的交易账户
机构投资者申请开立中国农业银行的交易账户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1)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或注册登记证书原件正本及上述文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投资者填写,并加盖机构公章、法定代表人签章和与资金帐账户一致的预留印鉴的开户申请表;
3)授权委托书(加盖法定代表人签章和机构公章);
4)预留印鉴(与资金账户预留印鉴一致);
5)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其复印件;
6)交易协议书(一式两份,加盖法定代表人签章和单位公章)。
(3)提出认购申请
机构投资者在开立中国银行交易账户后,可提出基金认购申请。提出认购申请时应提供加盖印鉴的认购申请表。
中国银行在接收到投资者的认购申请后,将自动向注册登记机构提交投资者开立基金账户的申请和认购申请,经注册登记机构确认后,投资者可在T+2 日(工作日)在中国农业银行销售网点打印基金账户开户确认书和认购业务确认书。但此次确认是对认购申请的确认,认购的最终结果要待本基金发行成功后才能够确认。
4、通过代销本基金的证券公司办理机构投资者开户和认购的程序
以下程序原则上适用于代销本基金的证券公司,包括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西藏同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新时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齐鲁证券有限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仅供投资者参考,具体程序以各代销机构的规定为准。新增代销渠道的认购程序以有关公告为准。
(1)业务办理时间:基金发售日的9:30-15:00(周六、周日不受理)。
(2)开立资金账户:机构投资者申请开立机构账户应提供以下材料:
1)资金账户开户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已开立了资金账户的客户不必再开立该账户;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其他法人的注册登记证书原件(营业执照或注册登记证书必须在有效期内且已完成上一年度年检)及复印件(加盖机构公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签发的标准格式的授权委托书;
6)预留印鉴;
7)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其复印件;
(3)开立基金账户:机构投资者开立基金账户应提供以下材料:
1)开户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2)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4)代销券商开立的资金账户卡。
(4)提出认购申请:机构投资者申请认购本基金应提供以下材料:
1)认购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2)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4)代销券商开立的资金账户卡。
投资者还可通过电话委托、自助/热自助委托、网上交易等方式提出认购申请。
(5)注意事项:
1)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代销券商的说明为准。
2)投资者认购时要注明所购买的基金名称或基金代码。
基金名称:工银瑞信标普全球自然资源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基金代码:164815
5、通过北京展恒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办理机构投资者开户和认购的程序,以上述公司网站公告为准。
6、投资者提示
(1)请机构投资者尽早向直销机构或代销网点索取开户和认购申请表。投资者也可从本公司网站www.icbccs.com.cn下载直销业务申请表格,但必须在办理业务时保证提交的材料与下载文件中所要求的格式一致。
(2)直销机构与代理销售网点的业务申请表不同,机构投资者请勿混用。
(三)场内发售机构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1、业务办理时间:基金发售日的9:30-15:00(周六、周日不受理)
2、开立深圳A 股股东代码卡或证券投资基金账户代码卡(已开立了深圳A 股股东代码卡或证券投资基金账户代码卡的客户不必开立该账户),机构投资者申请深圳A 股股东代码卡或证券投资基金账户代码卡应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
2)法人机构代码证书
3)法人证明函
4)法人授权书
5)法人代表及被授权人身份证(皆为原件)
6)单位公章及法人章
3、开立资金账户(已在该代销券商处开立了资金账户的客户不必再开立该账户)
4、提出认购申请:机构投资者在开立资金账户并存入足额认购资金后,可申请认购本基金。投资者可通过各代销券商的电话委托、自助/热自助委托、网上交易委托等该代销券商可提供的交易方式提交认购申请。
5、注意事项
1)机构投资者需法人授权人本人亲自到网点办理开户手续
2)场内认购时的基金简称和基金代码:基金简称:工银资源,基金代码:1648153)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各代销机构的说明为准。
五、清算与交割
1、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全部被冻结在本基金募集专户,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任何人不得动用。投资者有效认购款项在基金募集期间形成的利息归投资者所有,如基金合同生效,则折算为基金份额计入投资者的账户,具体份额以注册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2、本基金权益登记由注册登记机构在基金合同生效后完成。
六、本次募集当事人及中介机构
(一)基金管理人
名 称: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丙17号北京银行大厦8层
住 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丙17号北京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李晓鹏
成立时间:2005年6月21日
全国统一客户服务电话:400-811-9999
传 真:010-66583100
联系人:朱碧艳
(二)基金托管人
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法定代表人:肖钢
客户服务电话:95566
网址:www.boc.cn
(三)场内代销机构
本基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上网定价发售,基金份额发售机构为具有基金代销资格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包括具有基金代销业务资格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资格的证券公司:爱建证券、安信证券、渤海证券、财达证券、财富证券、财富里昂、财通证券、长城证券、长江证券、大通证券、大同证券、德邦证券、第一创业、东北证券、东方证券、东海证券、东莞证券、东吴证券、东兴证券、高华证券、方正证券、光大证券、广发证券、广州证券、国都证券、国海证券、国金证券、国开证券、国联证券、国盛证券、国泰君安、国信证券、国元证券、海通证券、恒泰长财、恒泰证券、红塔证券、宏源证券、华安证券、华宝证券、华创证券、华福证券、华林证券、华龙证券、华融证券、华泰联合、华泰证券、华西证券华鑫证券、江海证券、金元证券、开源证券、联讯证券、民生证券、民族证券、南京证券、平安证券、齐鲁证券、日信证券、瑞银证券、山西证券、上海证券、申银万国、世纪证券、首创证券、天风证券、天源证券、万和证券、万联证券、西部证券、西藏同信、西南证券、厦门证券、湘财证券、新时代证券、信达证券、兴业证券、银河证券、银泰证券、英大证券、招商证券、浙商证券、中航证券、中金公司、中山证券、中投证券、中天证券、中信建投、中信浙江、中信万通、中信证券、中银证券、中邮证券、中原证券(排名不分先后)等。具体名单详见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
在募集期内增加或变更的发售代理机构将另行公告。
(四)场外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
名 称: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丙17号北京银行大厦8层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丙17号北京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李晓鹏
全国统一客户服务电话:400-811-9999
传真:010-66583111、66583110
联系人:张波
公司网站:www.icbccs.com.cn
2、代销机构
(1)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北京复兴门内大街55号
办公地址:中国北京复兴门内大街55号
法定代表人:姜建清
客户服务电话:95588(全国)
网址:www.icbc.com.cn
(2)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法定代表人:肖钢
客户服务电话:95566
网址:www.boc.cn
(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路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A层
办公地址:北京朝阳区新源南路6号京城大厦
法定代表人:王东明
联系人:陈忠
电话:010-84588888
传真:010-84865560
客户服务电话:010-84588888
网址:http://www.cs.ecitic.com/
(4)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青岛市崂山区苗岭路29号澳柯玛大厦15层
办公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20层
法定代表人:张智河
联系人:吴忠超
电话:0532-85022326
传真:0532-85022605
客户服务电话:0532-96577
网址:http://www.zxwt.com.cn
(5)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中河南路11号万凯庭院商务楼A座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588号恒鑫大厦主楼19层、20层
法定代表人:刘军
联系人:周妍
电话:0571-86811958
传真:0571-85783771
客户服务电话:0571-96598
网址:http://www.bigsun.com.cn/
(6)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内大街188号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联系人:权唐
电话:010-85130588
传真:010-65182261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108
网址:http://www.csc108.com/
(7)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与福中路交界处荣超商务中心A栋第18层-21层及第04层01、02、03、05、11、12、13、15、16、18、19、20、21、22、23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6003号荣超商务中心A栋第04、18层至21层
法定代表人:龙增来
联系人:刘毅
电话:0755-82023442
传真:0755-82026539
客户服务电话:4006008008
网址:http://www.cjis.cn/
(8)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法定代表人:徐浩明
联系人:刘晨
电话:021-22169081
传真:021-22169134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788;95525
网址:http://www.ebscn.com/
(9)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9层10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9层10层
法定代表人:常喆
网址:www.guodu.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818-8118
(10)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珠江西路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19、20楼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珠江西路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19、20楼
法定代表人:刘东
联系人:林洁茹
电话:020-88836999
传真:020-88836654
客户服务电话: 961303
网址:http://www.gzs.com.cn
(11)西藏同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拉萨市北京中路101号
法定代表人:贾绍君
联系电话:021-36535002
传真:021-36533017
联系人:汪尚斌
公司网址:www.xzsec.com
客户咨询电话:40088-11177
(12)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19号富凯大厦B座701 邮编:100032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5号新盛大厦B座4层
法定代表人:林义相
联系人:林爽
电话:010-66045608
传真:010-66045500
客户服务电话:010-66045678
网址:http://www.txsec.com
(13)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重庆市江北区桥北苑8号
办公地址:重庆市江北区桥北苑8号西南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余维佳
联系人:张婷
电话:023-63786220
传真:023-63786212
客户服务电话:4008096096
网址:http://www.swsc.com.cn
(14)新时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西路99号院1号楼15层1501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西路99号院1号楼15层
法定代表人:刘汝军
联系人:马骏杰
电话:010-83561329
传真:010-83561094
(15)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成都市东城根上街95号
办公地址:成都市东城根上街95号
法定代表人:冉云
联系人:金喆
电话:028-86690126
传真:028-86690126
客服电话:4006600109
网址:www.gjzq.com.cn
(16)齐鲁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十路20518号
办公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七路86号23层
法定代表人:李玮
联系人:吴阳
电话:0531-81283938
传真:0531-81283900
客户服务电话:95538
网址:http://www.qlzq.com.cn/
(17)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东路5号中商大厦10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东路5号中商大厦10层
法定代表人:张志刚
联系人:唐静
电话:010-63080985
传真:010-63080978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8899
网址:http://www.cindasc.com
(18)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南京市中山东路90号华泰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江苏省南京市中山东路90号华泰证券大厦、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4011号港中旅大厦24楼
法定代表人:吴万善
联系人:庞晓芸
电话:025-84457777
传真:025-84579763
客户服务电话:95597
网址:http://www.htsc.com.cn/
(19)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新疆乌鲁木齐文艺路233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9号
法定代表人:汤世生
联系人:李巍
电话:010-88085338
传真:010-88085240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0562
网址:http://www.hysec.com
(20)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层、28层A02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层、28层A02单元
法定代表人:牛冠兴
联系人:陈剑虹
电话:0755-82825551
传真:0755-82558355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1001
网址:http://www.essences.com.cn
(21)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天河区天河北路183-187号大都会广场43楼(4301-4316房)
办公地址:广东省广州天河北路大都会广场5、18、19、36、38、39、41、42、43、44楼
法定代表人:孙树明
联系人:黄岚
电话:020-87555888
传真:020-87555305
客户服务电话:95575或致电各地营业网点
网址:http://www.gf.com.cn
(22) 深圳众禄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发展银行大厦25楼I、J单元
办公地址: 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发展银行大厦25楼I、J单元
法定代表人:薛峰
联系人:汤素娅
联系电话: 0755-33227950
传真: 0755-82080798
客户服务电话: 4006-788-887
网址: www.zlfund.cn及www.jjmmw.com
(23) 北京展恒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后沙峪镇安富街6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德胜门外华严北里2号民建大厦6层
法定代表人:闫振杰
联系人:张晶晶
联系电话: 62020088--8105
客服电话:4008886661
传真: 62020088--8802
网址: www.myfund.com
(24) 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0号2号楼二层
办公地址: 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5号3C座9楼
法定代表人:其实
联系人:潘世友
联系电话:021-54509988-7019
客服电话:400-1818-188
传真:021-64385308
网址:www.1234567.com.c
(25) 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海曙路东2号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3588号恒生大厦12楼
法定代表人:陈柏青
联系人:周嬿旻
电话:0571-28829790,021-60897869
客服电话:4000-766-123
传真:0571-26698533
网址:http://www.fund123.cn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和本基金基金合同等的规定,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并及时履行公告义务。
(四)注册登记机构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中国北京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7号
法定代表人:金颖
电话:4008-058-058
(五)律师事务所及经办律师
名 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住 所:上海市银城中路68 号时代金融中心19 楼
负责人:韩炯
电 话:(021)31358666
传 真:(021)31358600
经办律师:吕红、黎明
联系人:黎明
(六)会计师事务所及经办注册会计师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6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湖滨路202号企业天地2号楼普华永道中心11楼
法定代表人:杨绍信
联系电话:(021)23238888
传真:(021)23238800
联系人:洪磊
经办会计师:汪棣 洪磊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三年四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