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
会议决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609 证券简称:捷顺科技 公告编号: 2013-008
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
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13年4月12日以现场方式召开。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及会议资料于2013年4月1日以直接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董事。应参加表决的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9名(独立董事曾李青先生、董事夏国新先生因出差在外以通讯表决形式参加)。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经过表决审议,做出如下决议。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唐健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全文》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2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指定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1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全文》中董事会报告部分。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桑涛、王彩章、曾李青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12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四)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报告期,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11,763,025.88元,实现营业利润61,592,233.35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5,604,219.82元,分别比上年增长7.46%、24.68%、30.51%.
本报告需提交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201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董事会一致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制订了完整、合理、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且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在报告期内得到了有效地执行,能够合理保证内部控制目标的实现;公司生产、经营、管理部门健全,职责明确;内部控制体系较为健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要求以及公司经营管理和发展的实际需要。公司内控制度在企业各个过程、各个关键环节均能够有效执行。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捷顺科技独立董事对二届董事会第20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六)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2012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董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动作指引》和本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使用、管理募集资金,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使用及存放情况,报告期内,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况。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捷顺科技独立董事对二届董事会第20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201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全文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天健审〔2013〕3-180号)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七)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2012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560万元,母公司净利润为5568万元。以2012年度母公司净利润5568万为基数,提取10%法定公积金556万元,加上期初未分配利润8065万元后,2012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3077万元。
公司拟以现有的总股本122,810,538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1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13,509,159.18元,同时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5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184,215,807股。公司2012年12月31日总股本数为122,512,138股,公司在2013年1月16日进行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预留股份的授予,授予20名激励对象298,400股,该部分股份已于2013年2月6日上市,公司现有总股本变更为122,810,538股。
公司2012年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中关于现金分红的条件、比例及决策程序的有关规定。该议案需提交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12年度薪酬及2013年度薪酬规划的议案》。
2012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详细内容刊登于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捷顺科技独立董事对二届董事会第20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唐健先生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的议案》
近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总经理唐健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为进一步优化和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唐健先生申请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辞去该职务后,其仍担任公司董事长职务,履行董事长职责,组织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相关工作,忠实勤勉地为公司发展服务,不会对公司日常管理和经营运作产生影响。根据有关规定,唐健先生的辞职申请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捷顺科技独立董事对二届董事会第20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十)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并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同意聘任黄龙生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聘任赵勇先生担任公司营运总监、聘任李民先生担任公司业务二系统总监。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捷顺科技独立董事对二届董事会第20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以上人员个人简历见附件。
(十一)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同意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1.8亿元人民币进行现金管理,在该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授权期限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捷顺科技独立董事对二届董事会第20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内容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二)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股份已经完成授予登记,并于2013年2月6日上市,公司注册资本、股本发生了变动。
根据公司于2012年8月22日召开的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就股权激励计划的有关事宜向董事会授权,其中授权事项第4条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第7条“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解锁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解锁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及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现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予以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条款 | 原章程内容 | 修改后内容 |
第六条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22,512,138元。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22,810,538元。 |
第十九条 | 公司股份总数为122,512,138股,均为普通股。 | 公司股份总数为122,810,538股,均为普通股。 |
(十三)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12年5月16日召开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股东大会会议通知内容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四月十六日
附件:拟聘任高管个人简历
黄龙生,男,1962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大学本科学历。2003年7月至今先后担任公司分厂厂长、生产部经理、客服总监、营运总监、董事会董事。截止目前,黄龙生先生持有公司股票378,785股,其中270,785股为公开发行前个人限售股,108,000股为2012年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目前已完成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的登记事宜,授予日期为2012年8月31日。
黄龙生先生与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以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不具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的情形,也不是中国证监会确认的市场禁入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条件。
赵勇,男,1978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大专学历。2000年3月起历任公司区域经理、分公司经理、业务总监。截止目前,赵勇先生持有公司股票293,000股,其中200,000股为公开发行前个人限售股,93,000股为2012年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目前已完成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的登记事宜,授予日期为2012年8月31日。
赵勇先生与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以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不具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的情形,也不是中国证监会确认的市场禁入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条件。
李民,男,1971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大专学历。2007年3月至今,历任公司区域经理、分公司副经理、经理。截止目前,李民先生持有公司股票30,000股,均为2012年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目前已完成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的登记事宜,授予日期为2012年8月31日。
李民先生与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以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不具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的情形,也不是中国证监会确认的市场禁入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2609 证券简称:捷顺科技 公告编号:2013-009
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13年4月3日通过邮件向各位监事发出,会议于2012年4月12日以现场进行的方式在深圳市福田区捷顺大厦三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吴希望先生召集,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吴希望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采用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逐项表决了本次会议的各项议案,形成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1)会议以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会议以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监事会工作报告》。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会议以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2012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560万元,母公司净利润为5568万元。以2012年度母公司净利润5568万为基数,提取10%法定公积金556万元,加上期初未分配利润7877万元后,2012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2881万元。
公司拟以总股本122,810,538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1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13,509,159.18元,同时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5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184,215,807股。
本议案需提交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会议以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5)会议以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2年度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一致认为: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能够客观全面地反映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依法运作情况,同时,公司已基本建立覆盖各营运环节的内控制度体系,能够防范和抵御经营过程中产生的风险,保证公司经营管理业务的正常运行和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
(6)会议以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2年度公司监事薪酬及2013监事薪酬规划的议案》
公司监事2012年度从公司合计领取薪酬为60.92万元,2012年度公司监事薪酬的详细内容刊登于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会议以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报告期,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11,763,025.88万元,实现营业利润61,592,233.35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5,604,219.82万元,分别比上年增长7.46%、24.68%、30.51%.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会议以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1.8亿元人民币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1.8亿元人民币进行现金管理。
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3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002609 证券简称:捷顺科技 公告编号: 2013-010
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将本公司募集资金2012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1126号文核准,并经贵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与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0,000,000.00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4.50元,共计募集资金435,000,000.00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34,371,000.00元后的募集资金为400,629,000.00元,已由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1年8月8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9,724,652.54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390,904,347.46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深鹏所验字[2011]第0275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本公司以前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13,696,543.66元,以前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1,173,409.46元;2012 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149,636,901.95元,2012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11,007,584.46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163,333,445.61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12,180,993.92元。 截至 2012年 12 月 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239,751,895.77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1年9月6日分别与中国民生银行、中国银行,2012年12月19日与兴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2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3个募集资金专户、2个定期存款账户及1个通知存款账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募集资金余额 | 备注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梅林支行 | 756257963629 | 3,618,005.70 | 活期存款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梅林支行 | 752357979704 | 17,000,000.00 | 通知存款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梅林支行 | 765357978227 | 75,223,953.28 | 定期存款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梅林支行 | 757557963621 | 200,641.88 | 活期存款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营业部 | 1801014340007413 | 123,836,228.75 | 定期存款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中心区支行 | 337080100100245125 | 19,873,066.16 | 活期存款 |
合计 | 239,751,895.77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2.本期超额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如下:
2011年12月29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捷顺智能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使用超募资金1,700万元向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捷顺智能有限公司增资,2012年1月本公司向深圳市捷顺智能有限公司支付增资款1,700万元。本次增资业经深圳惠隆会计师事务所审验,并由其于2012年2月2日出具《验资报告》(惠隆验字[2012]51号)。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捷顺智能有限公司于2012年2月16日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2012年9月2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超募资金8,000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截止2012年12月28日,公司累计使用超募资金8,000万补充流动资金。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由于营销网络扩建工程项目的作用主要在于增强公司盈利能力、提升公司运营效率、促进新增产能的消化,而不直接为公司产生收益,因此公司无法对该项目进行单独效益测算。
由于研发中心建设及新一代智能安防信息系统平台(NISSP)开发项目并不为公司直接产生收益,项目投入的效益主要体现在公司产品的价值提升及销量扩大等方面,故公司无法对该项目单独进行效益测算。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三年四月十六日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2年度
编制单位: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总额 | 390,904,347.46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49,636,901.95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63,333,445.61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承诺投资项目 和超募资金投向 | 已变更项目 (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 承诺投资总额 | 投资总额 (1) | 本年度 投入金额 | 累计投入金额 (2) | 投资进度(%) (3)=(2)/(1) | 项目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 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 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1.出入口控制及管理系统系列制品产业化工程 | 否 | 120,000,000.00 | 120,000,000.00 | 36,139,816.58 | 49,102,434.42 | 40.92 | 2013/8/31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2.营销网络扩建工程 | 否 | 27,010,000.00 | 27,010,000.00 | 5,452,924.06 | 6,095,651.88 | 22.57 | 2014/8/31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3.研发中心建设及新一代智能安防信息系统平台(NISSP)开发项目 | 否 | 31,000,000.00 | 31,000,000.00 | 11,044,161.31 | 11,135,359.31 | 35.92 | 2013/8/31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承诺投资项目 小计 | 178,010,000.00 | 178,010,000.00 | 52,636,901.95 | 66,333,445.61 | 37.26 | |||||
超募资金投向 | ||||||||||
1.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 | 80,000,000.00 | 80,000,000.00 | 80,000,000.00 | 10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
2.增资全资子公司 | — | 17,000,000.00 | 17,000,000.00 | 17,000,000.00 | 10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
超募资金投向 小计 | 97,000,000.00 | 97,000,000.00 | 97,000,000.00 | 100.00 | ||||||
合计 | 178,010,000.00 | 275,010,000.00 | 149,636,901.95 | 163,333,445.61 | 59.39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不适用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无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超募资金212,894,347.46元,2011年12月29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捷顺智能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使用超募资金1,700万元向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捷顺智能有限公司增资,2012年1月本公司向深圳市捷顺智能有限公司支付增资款1,700万元。本次增资业经深圳惠隆会计师事务所审验,并由其于2012年2月2日出具《验资报告》(惠隆验字[2012]51号)。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捷顺智能有限公司于2012年2月16日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已用超募资金1,700万元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完毕。2012年9月2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超募资金8,000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2012年10月30日,公司使用超募资金500万元补充流动资金。2012年12月28日,公司使用超募资金7500万补充流动资金。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用超募资金8,000万元补充流动资金已实施完毕。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变更情况 | 2012年10月12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2012年10月30日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同意将“研发中心建设及新一代智能安防信息系统平台(NISSP)开发项目”实施主体由公司变更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科漫达智能管理科技有限公司(筹)”。全资子公司深圳市科漫达智能管理科技有限公司于2012年11月19日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取得注册号为440301106694781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2011年12月29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批准,公司以募集资金10,828,349.79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2012年1月17日,上述从非募集资金账户支付资金已从募集资金专户中转出。截至本报告期末,募集资金10,828,349.79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已实施完毕。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不适用 |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按要求存放监管银行。 |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无 |
证券代码:002609 证券简称:捷顺科技 公告编号: 2013-011
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2年度
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决定召开2012年度股东大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2013年5月16日上午9:30
(二)股权登记日:2013年5月13日。
(三)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梅林路十七号捷顺大厦三楼会议室
(四)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会议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表决方式。
二、会议出席对象
(一)截至2013年5月13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会议及参加表决。
(二)不能亲自出席股东会议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可不必为本公司股东。
(三)公司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及公司董事会邀请的其他人员。
三、会议审议事项
(一)关于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二)关于公司《201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独立董事桑涛、王彩章、曾李青将在会议中做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三)关于公司《201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四)关于公司《201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五)关于公司《201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六)关于公司《董事、监事2012年度薪酬及2013年薪酬规划》的议案;
四、现场会议参加办法
(一)登记手续
1.自然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东帐户卡和持股证明登记;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股东帐户卡复印件及持股证明办理登记。
2.法人股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持股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以及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持股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4.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
(二)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为深圳市福田区梅林路十七号捷顺大厦董事会办公室。
(三)登记时间为2013年5月14日(星期二)9:00-11:30、14:30-16:00。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郑女士
联系电话:0755-83112382
联系传真:0755-83112288-8829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梅林路十七号捷顺大厦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518049
五、其他事项
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附件:
一、回执
二、授权委托书
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四月十六日
附件1:
回 执
截至2013年5月13日,我单位(个人)持有“捷顺科技”(002609)股票( )股,拟参加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5月16日召开的2012年度股东大会。
姓 名:
身份证号: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股东帐号:
持股数量:
日期:2013年 月 日
签署:
附注:
1、请用正楷书写中文全名。
2、个人股东,请附上身份证复印件和股票账户复印件;法人股东,请附上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及拟出席会议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
3、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请附上填写好的《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 )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提案投票。若委托人没有对表决权的形式方式做出具体指示,受托人可以按自己的意愿投票。
审议事项 | 赞成票 | 反对票 | 弃权票 |
1、关于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 |||
2、关于公司《201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及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 |||
3、关于公司《201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
4、关于公司《201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
5、关于公司《201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
6、关于公司《董事、监事2012年度薪酬及2013年薪酬规划》的议案; |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委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有效期限:2013年 月 日 委托日期: 2013年 月 日
备注:
1、如欲投票同意提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提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提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证券代码:002609 证券简称:捷顺科技 公告编号: 2013-012
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12年度
业绩网上说明会的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13年4月26日(星期五)下午15:00-17:00在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上平台举行2012年度业绩说明会,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投资者平台:http://irm.p5w.net 参与本次说明会。
出席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唐健先生,董事会秘书张磊先生,财务负责人刘翠英先生,独立董事桑涛先生,保荐代表人刘奇先生。
欢迎广大投资者参与!
特此公告
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四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609 证券简称:捷顺科技 公告编号: 2013-013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募集资金使用》的规定,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13年4月1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1.8亿元人民币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和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公司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1126号文核准,采用网下向股票配售对象询价配售与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3,000万股,每股面值1.00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4.50元/股。本次发行完成后,捷顺科技募集资金总额435,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共计44,095,652.54元后,实际收到募集资金净额为390,904,347.46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由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验证,并出具深鹏所验字(2011)第0275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于募集资金到账后及时会同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募集资金存储银行中国银行梅林支行、民生银行深圳分行、兴业银行中心区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存放、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履行情况良好。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序号 | 项目 | 募集资金净额 (万元) | 截至2013年3月30日 已投入总额(万元) |
1 | 出入口控制及管理系统系列制品产业化工程 | 12000.00 | 5672.45 |
2 | 营业网络扩建工程 | 2701.00 | 610.67 |
3 | 研发中心建设及新一代智能安防信息系统平台(NISSP)开发项目 | 3100.00 | 1230.28 |
合计 | 17801.00 | 7513.40 | |
4 | 超募资金 | 21289.43 | 9700.00 |
5 | 募集资金利息净额(扣除手续费后) | -1287.59 | |
总计 | 39090.43 | 15925.81 |
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情况
开户行 | 银行账号 | 截至2013年3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元)(含利息) |
中国银行梅林支行 | 757557963621 | 200,627.35 |
中国银行梅林支行 | 756257963629 | 5,030,211.00 |
中国银行梅林支行 | 765357978227 | 75,759,923.95 |
中国银行梅林支行 | 752357979704 | 8,000,000.00 |
民生银行深圳分行 | 1801014170042380 | 2.90 |
民生银行深圳分行 | 1801014260002688 | 123,943,501.88 |
兴业银行中心区支行 | 337080100100245125 | 711,981.74 |
兴业银行中心区支行 | 3370801020046798 | 18,000,000.00 |
合计 | 231,646,248.82 |
(三)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2011年12月2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捷顺智能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1700万元对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捷顺智能有限公司进行增资。
2012年9月2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8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目前还剩余超募资金115,894,347.47元未作使用安排。
(四)募集资金暂时闲置的原因
2012年宏观经济形势不明朗,货物价格高企,为降低募集资金的投资风险,审慎使用募集资金,公司放缓了项目建设速度,实际使用的募集资金比原计划少。
二、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1.8亿元人民币进行现金管理,并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决策权并签署合同文件。
(一)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品种
为控制风险,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短期(不超过一年)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
(二)决议有效期
决议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有效。
(三)现金管理额度
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额度为人民币1.8亿元,在公司董事会决议有效期内该项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
上述银行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如适用)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四)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由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相关决策权并签署合同文件。投资活动由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必要时可外聘人员、委托相关专业机构,对投资品种、止盈止亏等进行研究、论证,提出研究报告。
(五)信息披露
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信息,包括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期限、收益等,将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
三、投资风险、风险措施控制以及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一)投资风险
1、金融市场受到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合理规划和调整理财产品的购买。
2、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
(二)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购买的理财产品的期限不超过6个月,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证券投资,不得购买以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银行理财产品。
2、管理层进行具体实施时,需得到公司董事长批准并由董事长签署相关合同。具体实施部门要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资金使用情况由公司内部审计部进行日常监督。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的购买及损益情况。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1、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建设,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2、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短期理财,对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不会损害公司股东利益。
四、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一)截至公告日,公司在过去十二个月内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理财产品的情况。
(二)截至公告日,公司在过去十二个月内不存在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出具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出具的独立意见
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1.8亿元人民币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1.8亿元人民币进行现金管理。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1.8亿元人民币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1.8亿元人民币进行现金管理。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本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刘奇、肖玮川认为,捷顺科技目前经营状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因此,本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1.8亿元人民币进行现金管理计划无异议。
六、其他重要事项
本次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将对公司的经营和业绩产生一定的积极影响。但鉴于现金管理投资产品存在收益不确定性等因素,该事项的实施存在一定的收益风险。公司将对投资进展情况继续关注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4、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4-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