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244 证券简称:滨江集团 公告编号:2013-007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13年4月3日以专人送达、传真形式发出,会议于2013年4月15日在杭州市庆春东路38号公司会议室举行,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戚金兴先生主持,应出席会议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以书面表决的方式,审议并表决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1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201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王梓祥先生、杨全岁先生、于永生先生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12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报告尚需提交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详情请见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201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12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41,112.31万元,比上年同期上涨79.82%;实现利润总额168,522.00万元,比上年同期上涨59.94%,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26,597.09万元,比上年上涨61.48%;每股收益0.94元。截止2012年末资产总额为3,836,342.02万元,较2011年末增长10.24 %。
本报告尚需提交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201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2年度公司实现净利润1,389,025,336.49元(母公司数,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265,970,943.23元),按母公司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138,902,533.65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2,173,509,349.86元,扣除2011年度利润分配78,415,999.98元后,本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345,216,152.72元。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兼顾公司长远发展和股东利益,公司拟以2012年12月31日总股本1352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0.94元(含税),共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27,088,000.00元(含税)。
本年度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实施送红股。
本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在招股说明书中做出的承诺以及公司的分配政策,具有合法合规性。
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201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01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尚需提交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1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年度报告摘要刊登于2013年4月16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2012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了核查意见,详情请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1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已连续7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鉴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工作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较好地履行审计工作和约定责任,现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3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2012年度的财务审计费用为110万元。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详情请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社会责任报告》
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授权董事会批准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董事会审议并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自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授权董事会批准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之日起至2014年召开2013 年度股东大会前批准公司为子公司(包括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下同)以及子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净增加额为60亿元。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为子公司以及子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包括以下情形:
1)担保对象的资产负债率超过70%。
2)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
3)公司及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后公司为子公司以及子公司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
4)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以后公司为子公司以及子公司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
2、若公司子公司通过银行或其它方式融资,在下列情形下公司将按与合作方的股权比例对等提供担保:
1)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
2)公司全资子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
3)控股子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
3、以上经股东大会授权批准的由董事会批准的担保事项,须经出席董事会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并经全体独立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审议同意。
4、具体实施时,将根据公司或子公司与贷款银行或相关权利人签订的担保合同办理。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情请见公司2013-010号公告《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授权董事会批准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授权董事会土地储备投资额度及对项目公司投资额度的议案》
董事会审议并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土地储备投资额度及对项目公司投资额度,具体情况如下:
1)授权董事会自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作出决议之日起至2014年召开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购买经营性土地(含通过股权收购购买经营性土地)的金额不超过70亿元人民币。
2)授权董事会自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作出决议之日起至2014年召开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前,对项目公司的投资额度总额不超过30亿元人民币。
3)对项目公司的投资不高于项目公司开发的经营性土地金额,投资金额以注册资本金和资本公积的形式投入,以购买经营性土地金额为限。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授权董事会批准控股子公司为其股东提供财务资助额度的公告》
公司部分项目由公司与合作方共同设立项目公司合作开发。鉴于房地产项目开发周期较长的特点,在合作项目预售后,为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保护合作各方的合法经济利益,项目公司将在充分保证项目后续建设和项目公司正常经营所需资金的前提下,按股权比例向公司及合作方提供财务资助。
为提高上述财务资助事项的实施效率,公司董事会审议并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自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作出决议之日起至2014年召开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前批准项目公司为合作方股东提供财务资助额度为43亿元。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情请见公司2013-011号公告《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授权董事会批准控股子公司为其股东提供财务资助额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为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衢州置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衢州置业有限公司向由下述银行组成的银团申请人民币7亿元的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牵头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贷款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市分行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柯城支行,代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市分行。具体保证内容以保证合同为准。
详情请见公司2013-012号公告《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衢州置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贷款并提供抵押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市城东支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6.5亿元的贷款,并同意将公司新城时代广场41730.18平方米的物业抵押给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市城东支行,为上述贷款提供抵押担保,抵押担保的范围为包括但不限于最高不超过人民币6.5亿元的本金金额及其利息、费用。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杭州万家星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减资的议案》
同意减少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万家星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注册资本金127,000.00万元,本次减资完成后,该公司注册资本金将减至1,000.00万元,公司仍持有其100%的股权。
详情请见公司2013-013号公告《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减资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公益基金会的议案》
为更好回馈社会、履行企业社会责任,公司拟出资人民币2000万元设立公益基金会。基金会名称(暂定):浙江滨江集团公益基金会,类型:非公募基金会,原始基金数额:2000万元。
公益基金会于设立登记后,将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依照民政部门核准的章程开展活动,自觉接受业务主管单位、登记管理机关以及有关部门的指导和监督管理。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召开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详情请见公司2013-014号公告《关于召开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三年四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244 证券简称:滨江集团 公告编号:2013-008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13年4月3日以专人送达、传真形式发出,会议于2013年4月15日在杭州市庆春东路38号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赵军主持,应参加会议监事3人,实到3人。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以书面表决的方式,审议并表决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201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报告尚需提交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201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报告尚需提交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201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同意以2012年12月31日的公司总股本1,352,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94元(含税)。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201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2012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得到有效的执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出具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三年四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244 证券简称:滨江集团 公告编号:2013-010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授权董事会批准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并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自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作出决议之日起至2014年召开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前批准公司为子公司(包括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下同)以及子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净增加额为60亿元。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为子公司以及子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包括以下情形:
1)担保对象的资产负债率超过70%。
2)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
3)公司及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后公司为子公司以及子公司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
4)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以后公司为子公司以及子公司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
2、若公司子公司通过银行或其它方式融资,在下列情形下公司将按与合作方的股权比例对等提供担保:
1)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
2)公司全资子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
3)控股子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
3、以上经股东大会授权批准的由董事会批准的担保事项,须经出席董事会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并经全体独立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审议同意。
4、具体实施时,将根据公司或子公司与贷款银行或相关权利人签订的担保合同办理。
上述授权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本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自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作出决议之日起至2014年召开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前批准提供担保额度的对象系公司子公司,包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公司子公司:
公司名称 | 所处行业 | 注册资本 | 法定代表人 | 截至2012年12月31日总资产(元) | 截至2012年12月31日净资产(元) | 2012年度营业收入(元) | 2012年度营业利润(元) | 2012年度净利润(元) |
杭州滨江房屋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 房地产业 | 1,000万元 | 戚金兴 | 171,768,545.63 | 161,685,352.36 | 32,004,561.93 | 16,074,131.37 | 13,197,420.12 |
杭州千岛湖滨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房地产业 | 4,900万元 | 朱慧明 | 153,182,874.50 | 105,982,554.93 | 102,315,970.20 | 61,255,195.34 | 45,403,750.03 |
杭州滨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房地产业 | 138,914万元 | 寿柏年 | 5,436,863,551.17 | 1,324,871,517.48 | -72,154,161.38 | -54,180,102.86 | |
杭州滨江盛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房地产业 | 50,000万元 | 朱慧明 | 2,701,949,426.95 | 489,707,021.93 | -7,620,491.80 | -6,121,751.18 | |
绍兴滨江镜湖置业有限公司 | 房地产业 | 48,000万元 | 朱慧明 | 1,968,721,456.60 | 631,911,860.94 | 824,924,764.00 | 230,417,662.90 | 172,187,935.30 |
杭州万家星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房地产业 | 128,000万元 | 戚金兴 | 4,570,971,972.80 | 1,719,734,592.97 | 4,258,563,477.17 | 1,434,037,901.25 | 1,073,736,182.78 |
杭州滨江城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房地产业 | 102,500万元 | 朱慧明 | 4,509,460,463.13 | 1,011,090,298.19 | -13,134,192.85 | -9,850,644.63 | |
杭州滨江三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房地产业 | 30,000万元 | 朱慧明 | 3,107,698,192.19 | 136,342,118.31 | -2,426,091.05 | -1,827,301.53 | |
上虞亚厦金色家园置业有限公司 | 房地产业 | 18,600万元 | 朱慧明 | 1,008,052,685.50 | 222,068,038.19 | 248,411,839.00 | 62,066,604.33 | 46,269,917.28 |
杭州千岛湖滨江度假酒店有限公司 | 住宿和餐饮业 | 16,000万元 | 朱慧明 | 390,694,133.12 | 55,313,381.15 | 62,877,369.59 | -52,934,375.22 | -50,917,924.27 |
杭州滨江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 房地产中介 | 50万元 | 朱立东 | 15,240,955.12 | 1,239,776.45 | 1,154,297.00 | -242,128.90 | -240,941.11 |
杭州曙光之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房地产业 | 90,000万元 | 朱慧明 | 3,894,461,321.95 | 889,751,659.05 | -8,013,356.64 | -5,550,213.21 | |
杭州滨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房地产业 | 90,000万元 | 朱慧明 | 3,114,012,855.24 | 895,916,962.59 | -4,611,388.95 | -3,485,362.99 | |
绍兴滨江蓝庭置业有限公司 | 房地产业 | 35,000万元 | 朱慧明 | 660,590,752.47 | 347,072,971.10 | -2,511,642.75 | -1,912,573.11 | |
上虞滨江城市之星置业有限公司 | 房地产业 | 50,500万元 | 朱慧明 | 1,238,718,641.92 | 496,580,070.67 | -3,818,248.72 | -3,025,616.94 | |
上虞滨厦置业有限公司 | 房地产业 | 56,000万元 | 朱慧明 | 815,626,827.80 | 317,326,806.32 | -1,406,682.69 | -1,067,536.42 | |
金华滨江蓝庭置业有限公司 | 房地产业 | 55,000万元 | 朱慧明 | 1,191,928,839.73 | 541,171,435.37 | -7,212,555.40 | -6,444,814.02 | |
杭州滨江西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房地产业 | 20,000万元 | 朱慧明 | 1,879,149,094.32 | 199,149,094.32 | -946,152.71 | -710,910.28 | |
杭州滨江房产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服务业 | 1,000万元 | 朱慧明 | 15,029,624.31 | 10,022,218.23 | 30,297.33 | 22,722.99 | |
杭州千岛湖滨江游艇有限公司 | 服务业 | 500万元 | 朱慧明 | 28,937,730.72 | 4,551,505.13 | 403,750.59 | -448,553.62 | -448,957.37 |
杭州滨江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服务业 | 500万元 | 朱立东 | 47,031,733.25 | 6,023,400.37 | 96,046,032.26 | 1,187,772.60 | 591,587.79 |
杭州友好饭店有限公司 | 服务业 | 5,000万元 | 朱立东 | 293,243,002.68 | 190,542,144.58 | 78,183,735.44 | -1,540,669.84 | -2,403,065.09 |
东方海岸(淳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房地产业 | 22,000万元 | 朱慧明 | 842,136,887.69 | 150,173,160.67 | -10,822,164.14 | -9,660,091.00 | |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衢州置业有限公司 | 房地产业 | 5,000万元 | 朱慧明 | 1,729,351,488.62 | 108,211,551.04 | 648,395,415.65 | 87,735,076.13 | 65,025,658.27 |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或公司子公司目前尚未与贷款银行或相关权利人签订担保协议。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自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作出决议之日起至2014年召开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前批准公司为子公司以及子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净增加额为60亿元,系自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作出决议之日起至2014年召开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前子公司各项目生产经营之需要,符合公司发展战略。
五、独立董事关于授权董事会批准提供担保额度的独立意见
本次被担保对象系公司的子公司,上述对象的主体资格、资信状况及对外担保的审批程序均符合公司对外担保的相关规定。本次拟授权董事会自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作出决议之日起至2014年召开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前批准公司为子公司以及子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净增加额为60亿元,符合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本担保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我们认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的关于授权董事会批准提供担保额度的事项是合理的,符合相关规定的要求。
六、公司累计对外担保及逾期担保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对外担保(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金额为49,0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8.17%。
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担保金额为363,34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60.55%,加上本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批准公司为子公司以及子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净增加额60亿元,合计为963,34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60.53%。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授权董事会批准提供担保额度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三年四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244 证券简称:滨江集团 公告编号:2013-011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授权董事会批准控股子公司
为其股东提供财务资助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部分项目由公司与合作方共同设立项目公司(目前该等项目公司均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公司”)合作开发。
鉴于房地产项目开发周期较长的特点,在合作项目预售后,为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保护合作各方的合法经济利益,项目公司将在充分保证项目后续建设和项目公司正常经营所需资金的前提下,按股权比例向公司及合作方提供财务资助。
为提高上述财务资助事项的实施效率,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自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作出决议之日起至2014年召开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前批准项目公司为合作方股东提供财务资助额度为43亿元。具体情况如下:
1、上述授权董事会批准项目公司为合作方股东提供财务资助,包括以下情形:
(1)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资助对象提供的财务资助;
(2)单次财务资助金额或者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提供财务资助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
(3)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财务资助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后提供的财务资助;
(4)连续十二个月内提供财务资助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以后提供的财务资助。
2、项目公司将按股权比例向公司及合作方股东提供财务资助。各项目公司向合作方股东提供财务资助金额预计如下:
项目公司名称 | 合作项目 | 合作方名称 | 股权比例 | 向合作方提供财务资助金额(亿元) | |
公司 | 合作方 | ||||
杭州滨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武林壹号项目 | 杭州绿智科技有限公司 | 50% | 50% | 20.00(预估) |
杭州添惠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
杭州滨江盛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湘湖壹号项目 | 杭州盛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50% | 50% | 10.00(预估) |
杭州滨江三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金色黎明二期、三期项目 | 浙江三花置业有限公司 | 51% | 49% | 6.00(预估) |
杭州滨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凯旋门项目 | 浙江三花置业有限公司 | 70% | 30% | 7.00(预估) |
累计金额 | ―― | ―― | ―― | ―― | 43.00 |
3、以上经股东大会授权的由董事会批准的提供财务资助事项,必须经出席董事会的三分之二以上的董事同意并做出决议。
4、项目公司与公司及合作方就提供财务资助签订具体实施协议时,将对如下事项进行约定:
1)如项目公司在后续经营过程中需要追加投资或归还银行贷款,而项目公司账面资金不足以支付时,公司与合作方将按投资比例及时补足资金。
2)如项目公司完成合作项目的开发,公司与合作方可用从项目公司应分得之利润抵付财务资助款。
5、财务资助的担保事项:项目公司与公司及合作方就提供财务资助签订具体实施协议时,公司与合作方将在协议中明确约定:归还财务资助款项的义务由接受财务资助对象或其它第三方提供担保。
6、项目公司与公司及合作方就提供财务资助签订具体实施协议时,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上述授权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接受财务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接受财务资助对象为公司和相关项目的合作方,相关项目合作方情况如下:
1、杭州绿智科技有限公司和杭州添惠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杭州绿智科技有限公司和杭州添惠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为武林壹号项目的合作方,上述合作方合计持有公司控股子公司杭州滨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50%的股权。
杭州绿智科技有限公司,住所:杭州市拱墅区沈半路230号,法定代表人:寿柏年,注册资本:4980 万美元,经营范围:软件开发、网络技术开发。
截至2012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387,856,703.47元,净资产387,856,703.47元;2012年度实现营业收入0.00元,净利润-3,001.70元。
杭州添惠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住所:杭州市拱墅区沈半路230号,法定代表人:寿柏年,注册资本:380,000,000.00 万,经营范围:房地产咨询、投资管理(除证券、期货),物业管理(以上经营范围不含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禁止、限制和许可经营的项目)
截至2012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593,000,822.67元,净资产375,520,836.63元;2012年度实现营业收入0.00元,净利润 -3,048.69元。
2、杭州盛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杭州盛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系公司湘湖壹号项目的合作方,持有公司控股子公司杭州滨江盛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50%的股权。
杭州盛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具体情况:住所:萧山区益农镇益农大道,法定代表人:倪信才,注册资本:10000 万元,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销售(凭资质证书经营)。
截至2012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4,669,591,921.41元,净资产189,226,650.72元;2012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427,804,750.00元,净利润312,210,081.68元。
3、浙江三花置业有限公司
浙江三花置业有限公司系公司凯旋门项目、金色黎明二期和三期项目的合作方,分别持有公司控股子公司杭州滨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和杭州滨江三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30%和49%的股权。
浙江三花置业有限公司具体情况:住所:新昌县城关镇人民西路11 号;法定代表人:张少波;注册资本:5000 万元;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按资质证书经营),销售:建筑材料、装饰材料、家具(以上经营范围涉及许可经营的凭许可证经营);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等级:二级。
截至2012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562,054,864.22元,净资产160,556,113.72元;2012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4,577,996.00元,净利润-8,891,870.26元。
公司与杭州绿智科技有限公司、杭州添惠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杭州盛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浙江三花置业有限公司等合作方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董事会意见
项目公司在充分保证项目后续建设及项目公司营运所需资金的前提下按股权比例向公司及合作方提供财务资助,有利于双方的合作,也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更好地保护合作各方的合法经济利益。
鉴于:1)上述合作方经济实力强,经营情况和信用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偿债能力;2)项目公司与公司及合作方就提供财务资助签订具体实施协议时,将对如下事项做出约定:如项目公司在后续经营过程中需要追加投资或归还银行贷款,而项目公司账面资金不足以支付时,公司与合作方将按投资比例及时补足资金。如项目公司完成合作项目的开发,公司与合作方可用从项目公司应分得之利润抵付财务资助款,且归还财务资助款项的义务由接受财务资助对象或其它第三方提供担保。董事会认为财务资助风险可控。
四、独立董事意见
项目公司在充分保证项目后续建设及项目公司营运所需资金的前提下按股权比例向公司及合作方提供财务资助,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更好地保护合作各方的合法经济利益,也有利于双方的合作。
合作方经济实力强,经营情况和信用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偿债能力。项目公司与公司及合作方就提供财务资助签订具体实施协议时,将对如下事项进行约定:1)如项目公司在后续经营过程中需要追加投资或归还银行贷款,而项目公司账面资金不足以支付时,公司与合作方将按投资比例及时补足资金。2)如项目公司完成合作项目的开发,公司与合作方可用从项目公司应分得之利润抵付财务资助款。3)归还财务资助款项的义务由接受财务资助对象或其它第三方提供担保。鉴于上述情况,此类财务资助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
本次授权事项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五、上市公司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金额及逾期情况
截至2012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对外提供的财务资助金额为81,846万元。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不存在逾期情况。
六、其它事项
公司承诺在此项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后的十二个月内,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归还银行贷款。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授权董事会批准控股子公司为其股东提供财务资助额度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三年四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244 证券简称:滨江集团 公告编号:2013-012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衢州置业有限公司
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担保情况概述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衢州置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衢州置业有限公司向由下述银行组成的银团申请人民币7亿元的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牵头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贷款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市分行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柯城支行,代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市分行。具体保证内容以保证合同为准。
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授权董事会批准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授权董事会自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作出决议之日起至2013年召开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前批准公司为子公司(包括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下同)以及子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净增加额为70亿元。
公司为子公司以及子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包括以下情形:
1)担保对象的资产负债率超过70%;
2)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
3)公司及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后公司为子公司以及子公司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
4)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以后公司为子公司以及子公司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
截止本公告日,上述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的70亿元的担保额度已使用43.6亿元;本次新增担保金额为人民币7亿元,累计为50.6亿元,占70亿元担保授权额度的72.29%,占公司2012年末经审计合并报表净资产的84.32%,本次担保事项在上述授权范围内,并符合担保条件,业经出席董事会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并经全体独立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审议同意,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该担保事项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后实施。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衢州置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10月26日,注册资本5,000万元,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注册地址:衢州市衢江北路1号营业用房西厅,法定代表人:朱慧明,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上述经营范围不含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禁止、限制和许可经营的项目。)
截至2012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1,729,351,488.62元,净资产108,211,551.04元;2012年度实现营业收入648,395,415.65元,实现净利润65,025,658.27元。(以上财务数据已经天健所审定)。
三、拟签订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担保金额:人民币7亿元。
四、董事会意见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衢州置业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为其担保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且担保金额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并符合担保条件。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1、截止本公告日,上述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的70亿元的担保额度已使用43.6亿元,占授权额度的62.29%,占公司2012年末审计合并报表净资产的72.65%;本次新增担保金额为人民币7亿元,累计为50.6亿元,占70亿元担保授权额度的72.29%,占公司2012年末经审计合并报表净资产的84.32%,仍在授权担保的额度内。
2、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对外担保(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金额为49,0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8.17%。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金额为363,34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60.55%。
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四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244 证券简称:滨江集团 公告编号:2013-013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减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概述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杭州万家星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减资的议案》,同意减少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万家星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家星城公司”)注册资本金127,000.00万元,本次减资完成后,万家星城公司注册资本金将减至1,000万元,公司仍持有万家星城公司100%的股权。
二、减资主体介绍
万家星城公司成立于2008年12月22日,现注册资本128,000万元,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注册地址:杭州市下城区东新路610号101室,法定代表人:戚金兴,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凭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经营)
截至2012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4,570,971,972.80元,净资产1,719,734,592.97元;2012年度实现营业收入4,258,563,477.17元,实现净利润1,073,736,182.78元。(以上财务数据已经天健所审定)。
三、减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万家星城公司系公司万家星城项目的开发主体,该项目已分别于2011年和2012年竣工交付,万家星城公司现有注册资本金已大大超过项目后续开发需要,因此决定减少其注册资本127,000.00万元。本次减资不会对万家星城公司经营产生影响。
公司对万家星城公司的投资来源于自有资金,本次万家星城公司减资,公司将收回127,000.00万元长期投资,将主要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进一步提高资金利用效率。本次减资事项不会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
四、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三年四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244 证券简称:滨江集团 公告编号:2013-014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定于2013年5月7日(星期二)召开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有关事项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3年5月7日(星期二)9∶30
2、股权登记日:2013年4月26日
3、会议召开地点:杭州市平海路53号友好饭店二楼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方式:现场表决
二、本次股东大会出席对象
1、截止2013年4月26日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因故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书面授权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
三、本次股东大会议案
1、2012年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12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2012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2012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201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6、关于续聘201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7、关于授权董事会批准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8、关于授权董事会土地储备投资额度及对项目公司投资额度的议案
9、关于授权董事会批准控股子公司为其股东提供财务资助额度的议案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13年4月16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以上议案均不采用累计投票制。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四、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登记办法
1、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一),以便登记确认。传真在2013年5月6日17:00前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来信请寄:浙江省杭州市庆春东路38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编:310016(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2、登记时间:
2013年5月3日—2013年5月6日:9 :00—11: 30、 14 :00—17: 00
3、登记地点及联系方式:
浙江省杭州市庆春东路38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电话:0571—86987771 传真:0571—86987779
联系人:李渊 李耿瑾
4、注意事项: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五、其他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三年四月十六日
附件一:
股东参会登记表
姓名: | 身份证号码: |
股东账号: | 持股数: |
联系电话: | 电子邮箱: |
联系地址: | 邮编: |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公司)行使表决权。表决指示:
(说明:在各选票栏中,“赞成”用“√”表示;“反对”用“×”表示;弃权用“○”表示;不填表示弃权。若无明确指示,代理人可自行投票。)
议案序号 | 议案内容 | 表决意见 |
1 | 《201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
2 | 《201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
3 | 《201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
4 | 《201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
5 | 《201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 |
6 | 《关于续聘201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
7 | 《关于授权董事会批准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 |
8 | 《关于授权董事会土地储备投资额度及对项目公司投资额度的议案》 | |
9 | 《关于授权董事会批准控股子公司为其股东提供财务资助额度的议案》 |
委托股东姓名及签章: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持股数: 委托人股票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附注:
1、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2、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3、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002244 证券简称:滨江集团 公告编号:2013-015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12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13年4月19日(星期五)15:00—17:00 通过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上平台举办2012年度业绩说明会,本次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以登录投资者互动平台http://irm.p5w.net 参与本次说明会。
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戚金兴先生,独立董事杨全岁先生,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沈伟东先生,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李渊先生。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三年四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