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002463 证券简称:沪电股份 公告编号:2013-022
沪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沪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3年4月10日召开的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2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162,610,94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新股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1.80元;持有非股改、非新股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证券投资基金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10股派1.90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a;对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股。
【a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3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10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1,162,610,947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1,395,133,136股。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3年4月23日,除权除息日为:2013年4月24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3年4月23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送(转)股于2013年4月24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3年4月24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以下A股股份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
五、本次所送(转)的无限售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2013年4月24日。
六、股份变动情况表
■
注:上述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七、本次实施送(转)股后,按新股本1,395,133,136股摊薄计算,2012年年度,每股净收益为0.21 元。
八、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江苏省昆山市黑龙江北路55号
咨询联系人:钱元君
咨询电话:0512-57356148
传真电话:0512-57356127-6148
九、备查文件
1、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转增股本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沪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三年四月十六日
序号 | 股东账号 | 股东名称 |
1 | 08*****188 | BIGGERING(BVI) HOLDINGS CO., LTD. |
2 | 08*****189 | WUS GROUP HOLDINGS CO., LTD. |
3 | 08*****089 | 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4 | 08*****190 | HAPPY UNION INVESTMENT LIMITED |
5 | 08*****191 | HDF CO.,LTD |
6 | 08*****866 | 杜昆电子材料(昆山)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