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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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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山脚树矿井恢复生产的公告
  •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
  • 兄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解除股权质押的公告
  • 太原天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份划转的公告
  • 美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股权质押解除公告
  • 黑龙江黑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2年财政补贴收入的专项说明
  • 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
    ——海南罗衡机电工程设备安装有限公司的承诺公告
  • 杭州士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申报的核高基科技重大专项获批的公告
  •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洛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签署
    《硬质合金生产项目合同书》的公告
  • 上海宽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交
    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材料反馈意见书面回复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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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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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及延期复牌的公告
  • 风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期召开2012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 青岛黄海橡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监事去世的公告
  •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12年年度报告
    网上说明会的通知
  •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第一季度业绩预告公告
  •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为旗下交银施罗德深证300价值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联接基金场外代销机构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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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A48版:信息披露
    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山脚树矿井恢复生产的公告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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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太原天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份划转的公告
    美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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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龙江黑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2年财政补贴收入的专项说明
    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
    ——海南罗衡机电工程设备安装有限公司的承诺公告
    杭州士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申报的核高基科技重大专项获批的公告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洛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签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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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宽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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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株洲天桥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及延期复牌的公告
    风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期召开2012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青岛黄海橡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监事去世的公告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12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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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第一季度业绩预告公告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为旗下交银施罗德深证300价值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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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2013-04-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078 证券简称:海王生物 公告编号:2013-023

    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2]1266号),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A股)79,203,470股。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致同验字(2013)第441ZA0038号)验证,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88,481,782.1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69,077,578.63元。

    为进一步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公司签署了如下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山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账号为4000029329200415796;公司及深圳海王药业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海德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账号为443066395018160032202;公司及孝感海王银河投资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中心区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账号为44201566400052542156;公司及枣庄海王银河投资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账号为7442810182600133914。

    上述募集资金专户中的资金用于海王药业固体制剂生产线改造项目和海王药业抗肿瘤冻干制剂车间建设项目项目、孝感阳光集中配送中心建设项目、枣庄阳光集中配送中心建设项目,不做其他用途。

    上述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下:

    1、公司在开户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该专户仅用于本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的存储以及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2、本公司与开户行双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

    3、银河证券作为公司的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其他工作人员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银河证券应当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其督导职责,并可以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本公司和开户行应当配合银河证券的调查与查询。银河证券每季度对本公司现场调查时应当同时检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4、本公司授权银河证券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卢于、温军婴可以随时到开户行查询、复印本公司专户的资料;开户行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保荐代表人向开户行查询本公司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银河证券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开户行查询本公司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5、开户行按月(每月10日前)向本公司出具对账单,并抄送银河证券。开户行应当保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6、本公司一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5000万元或该专户总额的20%的,本公司及开户行应当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银河证券,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7、银河证券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银河证券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应当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开户行,同时按本协议第十一条的要求书面通知更换后保荐代表人的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8、开户行连续三次未及时向银河证券出具对账单或向银河证券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银河证券调查专户情形的,本公司或者银河证券可以要求本公司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特此公告。

    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局

    二〇一三年四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000078 证券简称:海王生物 公告编号:2013-024

    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注册资本工商变更登记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2]1266号),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A股)79,203,470股。

    根据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及非公开发行股票结果,公司于近日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了注册资本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具体变更内容如下:

     变更前变更后
    注册资本65251.0385万元73171.3855万元
    实收资本65251.0385万元73171.3855万元

    特此公告。

    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局

    二〇一三年四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