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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陕西建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未来三年公司业务发展方向等事项的公告
    2013-04-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984 证券简称:建设机械 公告编号:2013-014

      陕西建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未来三年公司业务发展方向等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陕西建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目前正处于审核阶段,根据中国证监会审核要求,现将未来三年公司业务发展方向等三个事项进行说明。

    一、公司对陕西煤业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借款的形成过程、账务处理及使用情况

    公司自2004年上市以来,经营业绩总体情况不佳,累积亏损,经营发展所需资金主要依靠债务融资。在2007年陕西煤业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煤化集团”)成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前,公司主要融资方式为申请银行贷款。2007年底,公司银行贷款余额为24,900万元。在煤化集团成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后,由于公司财务状况和业绩指标较差,银行信用等级较低,获得银行贷款能力较弱,所以公司主要融资方式为向煤化集团借款。2012年底,公司向煤化集团借款的余额为32,500万元。

    公司向煤化集团借款的总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07年2008年2009年2010年2011年2012年
    当年借款11,0003,0005,00010,000-4,000
    当年还款-500----
    年末借款余额11,00013,50018,50028,50028,50032,500

    注:表中2007年的11,000万元为公司接受的煤化集团委托贷款。

    公司对煤化集团的借款,大部分用于偿还即将到期的银行贷款,小部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用于生产经营、维持公司正常运转或偿还借款利息。煤化集团给予公司的资金支持,缓解了公司资金紧张情况,使公司能够保持正常的生产经营。

    公司2007年以来银行贷款变化的总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贷款银行2007年2008年2009年2010年2011年2012年
    工行西安解放路支行6,7505,000--- 
    浦发银行西安分行2,5002,0002,0002,0002,0002,000
    交通银行陕西省分行2,7502,7502,7502,7502,7502,500
    招商银行西安城北支行1,000-----
    华夏银行西安分行900-----
    光大银行西安分行11,000-----
    西安市商业银行--10,000---
    年末银行贷款余额24,9009,75014,7504,7504,7504,500

    1、2007年公司接受煤化集团委托贷款11,000万元

    2007年3月,煤化集团与公司原实际控制人陕西建工集团总公司签署了《资产划转协议书》,煤化集团成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事项进入履行程序阶段。当时,公司资金紧张,且由于连续两年大幅亏损,财务状况不佳,难以获得银行贷款,于是向煤化集团申请资金支持。

    2007年4月,公司与煤化集团及光大银行西安分行签订《委托贷款协议》,煤化集团委托光大银行西安分行向公司提供贷款6,000万元用于资金周转,贷款期限为2007年4月26日至2008年4月25日,年利率6.39%。这笔委托贷款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用于生产经营和维持公司正常运转。

    2007年6月,公司与煤化集团及光大银行西安分行签订《委托贷款协议》,煤化集团委托光大银行西安分行向公司提供贷款5,000万元用于资金周转,贷款期限为2007年6月25日至2008年6月24日,年利率6.57%。这笔委托贷款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用于生产经营和维持公司正常运转。

    上述委托贷款到账后,公司计入“短期借款-委托贷款”科目,按月预提借款利息,按季度向光大银行西安分行支付贷款利息。

    2、2008年公司合计向煤化集团借款14,000万元

    为了偿还合计3,000万元的三笔银行贷款,公司于2008年4月与煤化集团签订《陕西煤业化工集团公司内部借款合同》(2008年第07号),向煤化集团借款3,000万元,借款期限为2008年4月23日至2009年4月22日,借款利率为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这笔借款用于偿还工行西安解放路支行贷款1,100万元、招商银行西安城北支行贷款1,000万元、华夏银行西安分行贷款900万元。

    为了减轻按季度支付贷款利息的压力,公司与煤化集团商定,将上述11,000万元委托借款转为直接借款。2008年7月,公司与煤化集团签订了两份《陕西煤业化工集团公司内部借款合同》(2008年第11号和第12号),向煤化集团借款5,000万元和6,000万元,借款期限为2008年7月7日至2009年7月6日,借款利率为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这笔借款用于偿还煤化集团委托贷款11,000万元。

    上述两笔借款到账后,公司计入“短期借款-委托贷款”科目,按月预提利息,按季度根据煤化集团出具的利息单调整应付煤化集团借款利息金额,但是没有按季度支付利息。在2008年年报审计时,按照会计师的要求,将所欠煤化集团借款余额13,500万元调入“其他应付款-项目核算-煤化集团往来-煤化集团内部借款”科目。

    3、2009年公司向煤化集团借款5,000万元

    为了偿还工行西安解放路支行5,000万元贷款,公司于2009年3月与煤化集团签订《陕西煤业化工集团公司内部借款合同》(2009年第03号),向煤化集团借款5,000万元,借款期限为2009年3月26日至2010年3月25日,借款利率为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这笔借款用于偿还工行西安解放路支行贷款5,000万元。

    上述借款到账后,公司计入“其他应付款-项目核算-煤化集团往来”科目,按月预提利息,按季度根据煤化集团出具的利息单调整应付煤化集团借款利息金额,但是没有按季度支付利息。

    4、2010年公司向煤化集团借款10,000万元

    为了偿还西安市商业银行10,000万元贷款,公司于2010年6月与煤化集团签订《陕西煤业化工集团公司内部借款合同》(2010年第13号),向煤化集团借款10,000万元,借款期限为2010年6月9日至2011年6月8日,借款利率为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这笔借款用于西安市商业银行贷款10,000万元。

    上述借款到账后,公司计入“其他应付款-项目核算-煤化集团往来”科目,按月预提利息,按季度根据煤化集团出具的利息单调整应付煤化集团借款利息金额,但是没有按季度支付利息。

    5、2011年公司向煤化集团续借28,500万元

    由于无力偿还累计28,500万元的煤化集团借款,公司与煤化集团商定,续借全部未还借款。2011年1月,公司与煤化集团签订《陕西煤业化工集团公司内部借款合同》(2011年第57号),向煤化集团借款28,500万元,借款期限为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借款利率为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下浮10%。

    上述借款计入 “其他应付款-项目核算-煤化集团往来”科目,按月预提利息,按季度根据煤化集团出具的利息单调整应付煤化集团借款利息金额,但是没有按季度支付利息。

    6、2012年公司向煤化集团借款4,000万元

    2008年至2011年,公司于2009年7月向煤化集团支付借款利息473万元,除此之外,未向煤化集团支付借款利息,截至2011年末,公司对煤化集团累计欠息3,863万元。为了偿还煤化集团借款利息,公司于2012年2月与煤化集团签订《陕西煤业化工集团公司内部借款合同》(2012年第8号),向煤化集团借款4,000万元,借款期限为2012年2月27日至2013年2月26日,借款利率为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上浮10%。这笔借款用于偿还煤化集团利息3,863万元,其余137万元用于补充企业流动资金,用于生产经营。

    上述借款到账后,公司计入 “其他应付款-项目核算-煤化集团往来”科目,按月预提利息,按季度根据煤化集团出具的利息单调整应付煤化集团借款利息金额,但是没有按季度支付利息。

    二、公司拟用本次募集资金偿还的各笔借款的到期处理情况

    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偿还的各笔借款的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债权人借款金额起始日到期日
    煤化集团28,5002012.01.012012.12.31
    煤化集团4,0002012.02.272013.02.26
    交通银行陕西省分行2,5002012.02.162013.02.15
    浦发银行西安分行1,0002012.03.162013.03.15
    浦发银行西安分行1,0002012.04.182013.04.17
    合计37,000--

    公司已与煤化集团签署两份借款合同,续借上表中的两笔煤化集团借款,借款利率为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该事项为关联交易,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上证公字[2011]5号)第五十六条的相关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豁免公司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进行审议和披露上述关联交易。公司已与交通银行陕西省分行、浦发银行西安分行签署三份贷款协议,续贷上表中的三笔银行贷款。

    办理上述续借和续贷后,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偿还的各笔借款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债权人借款金额起始日到期日
    煤化集团28,5002013.01.012013.12.31
    煤化集团4,0002013.02.272014.02.26
    交通银行陕西省分行2,5002013.02.062014.02.05
    浦发银行西安分行1,0002013.03.132014.03.12
    浦发银行西安分行1,0002013.04.112014.04.10
    合计37,000--

    三、未来三年公司业务发展方向

    公司的发展战略是:以技术创新驱动和专业化为发展理念,以做强做大道路工程机械为发展重点,构建工程机械为核心、钢结构为辅助、设备租赁为补充的业务格局,打造在道路工程机械领域具有全面领先优势和国际竞争力的专业化厂商。

    未来三年,公司主营业务仍为工程机械、钢结构和设备租赁三项,核心业务和重点发展的业务是道路工程机械。

    公司道路工程机械业务发展的思路和目标是:依靠技术升级和自主研发丰富产品结构,逐步形成摊铺机、铣刨机、封层机、压路机等全系列的道路机械机群,做到“道路机械成套化、各种产品系列化”;巩固在高端摊铺机领域的领先优势,并以高端摊铺机产品的市场影响力为引领,纵向拓展摊铺机中低端市场,横向拓展铣刨机等产品市场,促进自主开发产品的生产销售,全面扩大道路工程机械的市场份额。

    特此公告。

    陕西建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四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