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绩承诺提前两年“补偿”
高新兴出奇招巧减亏
⊙记者 施浩 ○编辑 孙放
通常,上市公司只有在其所购资产已实现业绩未达承诺时才能获得业绩赔偿。不过,高新兴的一则公告颠覆了市场的传统看法。在获得2012年利润补偿的同时,公司还通过“或有对价”的会计处理将未来两年的业绩补偿也提前“进账”,确认为2012年的收益,由此得以大幅减亏。
两项调整“减亏”约7000万
高新兴16日公告,由于控股子公司重庆讯美电子有限公司(高新兴于2011年收购其51%股权)2012年的业绩没有达到承诺水平,公司将获得承诺方2012至2014年的业绩承诺补偿合计近7523万元,计入2012年收益。加之重庆讯美在今年3月入围中国银行安防专用网络集中存储设备供应商,使资产评估机构相应调整了对重庆讯美的评估值,由此导致公司对合并重庆讯美形成的商誉计提减值准备数额减少1294万元。借助这两项“进账”,高新兴得以大幅调减2012年的亏损幅度,由此前预亏1.13亿元减少至今日所披露年报中的亏损4071万元,不过扣非后还是亏损逾亿。
不过,与一般的业绩补偿不同,高新兴本次确认的业绩补偿不仅包含了重庆讯美2012年的业绩差额,同时也将其2013及2014年的“业绩评估值”与承诺的差异通过“或有对价”的方式确认为2012年的收益。对此,不少资深审计人士均表示从未接触过类似案例,值得研究。
预收补偿未来可能“回吐”
回查资料,高新兴于2011年向重庆泰克和胡永忠收购重庆讯美51%股权,转让方承诺重庆讯美 2012至2014年度(扣非后)净利润分别不低于4000万元、4800万元、5200万元。双方约定,如重庆讯美业绩未达承诺,则重庆泰克和胡永忠将向高新兴作双倍补偿,具体公式为净利润差额×2×51%(高新兴持股比例)。经审计,重庆讯美2012年度净利润仅2864.19万元,未达到业绩承诺,因此重庆泰克与胡永忠应向高新兴合计赔偿1158.53万元。
不过,值得注意的是,根据评估机构以2012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出具的最新评估报告预测,重庆讯美2013、2014年度净利润分别为1761.53万元、1998.90万元,与此前承诺水平相去甚远。据此,预计重庆泰克和胡永忠将在2013、2014年合计补偿给高新兴6364.36万元,并提前确认为公司2012年度的营业外收入。
对于如此罕见的会计处理方式,高新兴称,重庆讯美51%股权转让方的利润承诺和补偿条款为企业合并中的或有对价,属《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的确认和计量》中的金融工具,应采用公允价值计量,而公允价值变化产生的利得和损失应按该准则规定计入当期损益。这也就是说,在2013及2014年度,重庆讯美实际实现的净利润,如高于此次评估报告的预测值,则高新兴要将2012年度预先“多收”的补偿款“回吐”给重庆泰克和胡永忠,并被确认为“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