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10年末我国有10.7万亿元的地方政府性债务。50%的债券由地方政府持有,其中省一级的政府债偿付风险不大,真正需要担心的只有县乡一级的,约占10%-20%
□长远来看,允许发行地方政府债券,将隐性债务显性化,是化解财政风险和金融风险的必然选择
⊙记者 李丹丹 实习记者 姜隅琼
○编辑 衡道庆
17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在部署下一阶段的重点工作时提出,要有效防范地方政府性债务、信贷等方面存在的风险。加强市场监管,提高产品和服务质量。对此,分析人士认为,长远来看允许发行地方政府债券,将隐性债务显性化,是化解财政风险和金融风险的必然选择。
今年我国将有大量地方政府性债务到期,潜在风险受到多方关注。为此,银监会近日下发《关于加强2013年地方融资平台风险监管的指导意见》,全面升级平台风险监管。国际评级机构惠誉、穆迪也因为担忧中国政府债务膨胀而下调中国主权信用评级。
亚行日前发布的报告警示,从历史规律来看,基础设施投资通常在五年计划的第二年和第三年加速增长,如果现在重复这一历史规律的话,则地方政府债务将迅速扩大。同时,在2009至2010年实施的财政刺激计划中由地方政府通过融资平台筹措的一大半债务将于2013年到期。这些因素都有可能损害地方政府债务的可持续性。
根据国家审计署统计口径,截至2010年末我国有10.7万亿元的地方政府性债务。中投监事长金立群昨日在第七届先锋投资论坛上指出,50%的债券由地方政府持有,其中省一级的政府债偿付风险不大,真正需要担心的只有县乡一级的,约占10%至20%。德意志银行大中华区首席经济学马骏在同一场合也预测,假如没有中央和地方财政的支持,20%的地方政府性债务会存在一定问题。
至于这些存在问题的债务的解决方案,马骏建议,有三个方案。第一,地方政府注入新资产,比如说卖更多的地;第二,向投资工具注入更多的现金,比如说地方所有的国企向投资平台投入更多现金;第三,可以动用财政方面的收益投入到投资工具里。
但是马骏提醒,某些区域的地方政府财务状况非常差,中央政府可能也要提供必要帮助,而这种解决方案有可能形成长期的恶性循环。马骏还预测,每年基础设施方面的融资需求大约为5万亿元,但是地方政府的透明融资渠道仅1万亿元,其他融资需求都是通过非正式、非透明的一些渠道去解决。
对此,中国社科院金融研究所副研究员安国俊指出,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管理的关键在于建立多层次政府债务风险预警指标体系和政府信用评级框架。长远来看,允许地方政府发行更容易监管、更为规范的地方政府债券,将隐性债务显性化,是化解财政风险和金融风险的必然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