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申银万国开通转换业务的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投资者的理财需求, 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本公司旗下信诚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自2013年4月18日起在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银万国”)开通基金转换业务。
一、适用范围
自2013年4月18日起,投资者可于对应基金开放日通过申银万国各指定营业网点及网上交易系统办理本基金与本公司所管理的下述基金之间的基金转换业务:信诚四季红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550001)、信诚精萃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550002)、信诚盛世蓝筹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550003)、信诚三得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类550004、B类550005)、信诚经典优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类550006、B类550007)、信诚优胜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550008)、信诚中小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550009)、信诚添金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之季季添金份额(基金代码:550015)和信诚优质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类550018、B类550019)(只适用于前端收费模式)。
二、转换费率
1、转出基金时,如涉及的转出基金有赎回费用的,收取该基金的赎回费用,并将该费用的25%归入基金资产;
2、转换时根据转换出基金与转换入基金的申购费的高低收取补差费用,申购费补差费用的具体费率根据转出基金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表确定,其中对转换申购补差费按价外法收取, 转换入份额按以下公式进行计算:
转换入金额=B×C×(1-D) /(1+G)+F
转换入份额=转换入金额 / E
其中,
B为转出的基金份额;
C为转换申请当日转出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
D为转出基金的对应赎回费率;
G为对应的申购补差费率;
E为转换申请当日转入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
F为货币市场基金转出的基金份额按比例结转的账户当前累计未付收益(仅限转出基金为货币市场基金),若转出基金为非货币市场基金的,则F=0
3、当转出基金或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用为固定费用时,则该基金计算补差费率时的申购费率视为0。
4、举例:
某投资者将其持有不到1年的10万份信诚精萃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转换为信诚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则这部分信诚精萃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对应的赎回费率为0.5%,信诚货币基金以“确定价”原则,即申购、赎回价格以每份基金份额净值为1.00元的基准进行计算,且申购费率和赎回费率均为0%。假设转换日的信诚精萃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为0.9241元,因转换入金额低于100万元,故对应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为1.5%。则基金转换计算结果如下
转换入金额=100,000×0.9241×(1-0.5%) /(1+0)+0=91,947.95元
转换入份额=91,947.95/1.00=91,947.95 份
即,该投资者承担462.05元转换费(含462.05元赎回费和0元申购补差费)后,将获得91,947.95份信诚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
三、其他与转换相关的事项
1.基金转换是指投资者在持有本公司募集的任一开放式基金后,可直接自由转换到本公司管理的并已公布可以实施转换业务的其它开放式基金,而不需要先赎回已持有的基金份额,再申购目标基金的一种业务模式。
2.基金转换采用"份额转换、未知价"原则,转出、转入均以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转出金额与转入份额。
3.基金转换只允许在前端收费基金之间或后端收费基金之间进行,不能将前端收费基金转换为后端收费基金,或将后端收费基金转换为前端收费基金。
4.转换费计算采用单笔计算法,费率区间按单笔转换时的金额确定。投资者在T日多次转换的,单笔计算转换费,不按照转换的总份额计算其转换费用。
5.投资者可在任一同时代理拟转出基金及转入目标基金销售的销售机构处办理基金转换。基金转换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进行。
6.投资者办理基金转换业务时,转出方的基金必须处于可赎回状态,转入方的基金必须处于可申购状态。已冻结份额不得申请基金转换。
7.经转换后的基金份额持有时间从转换确认日开始重新计算。
8.转换业务遵循"先进先出"的业务规则,先确认的认购或者申购的基金份额在转换时先转换。
9.转入基金的基金份额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两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误差部分归基金财产;单笔转换基金份额不得低于1,000份。转换完成后,当某基金账户转出基金份额余额低于最低持有份额100份时,基金管理人可以强制将该基金账户的基金份额全部赎回。强制赎回业务与日常赎回业务的费率标准及处理方式相同。
10.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份额及净转换转出申请份额之和超出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10%时,为巨额赎回。发生巨额赎回时,基金转换业务与赎回业务按同比例确认,未确认部分按失败处理,不支持顺延到下一个交易日处理。
11.有关基金日常转换业务的具体业务规则敬请查询2008年10月6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本公司网站的《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开放式基金转换业务规则的公告》。
四、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情况:
1.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 95523 4008895523
网址: www.sywg.com
2.投资者也可致电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666-0066、021-51085168,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xcfunds.com查询。本基金转换业务的解释权归本公司。
六、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3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