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906 证券简称:物产中拓 公告编号:2013-09
物产中拓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物产中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3年4月6日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2013年4月16日在长沙市五一大道235号湘域中央1号楼四楼公司总部428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8人,实到董事8人(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董事3人,分别为:吕洪仁先生、乔文骏先生、魏玉成先生),监事会5名监事列席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袁仁军先生主持,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公司201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该议案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二、公司201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该议案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三、公司201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该议案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四、公司201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201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该议案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五、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正文及年度报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2013年4月18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公司2013-10公告)
该议案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六、公司2012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母公司)2012年度实现净利润为22,572,922.15元,年初未分配利润为50,558,362.20元,提取盈余公积2,257,292.22元后,截至 2012年12月31日,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70,873,992.13元。
董事会同意公司以2012年12月31日总股本330,605,80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红利0.5元(含税),共计派送现金红利16,530,290.1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不送红股,不实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该议案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七、关于公司向关联方支付担保费的关联交易议案
根据平等协商的原则,参照市场担保收费的一般标准,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2013年由控股股东浙江物产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物产国际”)提供的担保,按年1.25%的费率标准支付担保费。2011年、2012年本公司分别支付给浙江物产国际的担保费为637.24万元、634.13万元,预计公司2013年需向浙江物产国际支付担保费约1,625万元。
该议案表决情况: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关联董事袁仁军先生、戴建成先生、魏玉成先生、梁炎奇先生回避了表决。
八、关于增加2013年度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公司融资协议和对外担保合同限额的议案
2012年12月28日第五届董事会2012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3年度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公司融资协议和对外担保合同等文件的议案》,授权公司董事长代表董事会签署单一银行授信额度不超过7亿元的相关银行文件。因现阶段各大银行总行对湖南省各分行授信权限放大,使本公司(含子公司)在相应银行集团授信额度增加,出现单一银行授信额度超过7亿元的情况。为了更好的发挥公司融资能力,提高融资效率,公司董事会同意2013年度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公司融资协议和对外担保合同限额增至9亿元,其他内容不变。
该议案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九、关于公司2013年度拟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鉴于公司业务规模大,现货自营库存总量也随着终端客户的拓展而增加,为有效控制经营风险,提高公司抵御市场波动的能力,同时促进业务转型发展,实现稳健经营,董事会同意公司2013年根据新修订的《公司期货管理办法》继续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主要内容包括:
1、交易品种:上海期货交易所上市的螺纹钢及其他因业务发展需要增加的交易品种(增加交易品种需董事会确认,相关法律法规禁止交易的品种除外);
2、交易数量:套期保值业务以公司现货自营库存总量(包括采购成本已经锁定但供应商未发货或已发货未到货的资源数量;2010年以来公司现货自营库存总量不超过38万吨,预计公司2013年现货自营库存总量不超过30万吨)的80%和工程项目锁价销售合同未执行总量为最高期货卖出或买入套保头寸。
3、保证金最高金额为:根据最高持仓量确定最高保证金。
4、有效期:自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时至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
该议案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十、关于预计2013年度为参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13年4月18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公司2013-12公告)
该议案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十一、关于提名周黎明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周黎明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核,同意提名周黎明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周黎明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周黎明先生的简历详见附件)
该议案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十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公司2012年度审计工作的报告
该议案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十三、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该议案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十四、关于公司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4月18日巨潮资讯网上公司公告)
该议案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十五、关于公司2012年度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结果的议案
该议案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十六、公司201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具体内容详见4月18日巨潮资讯网上公司公告)
该议案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十七、关于召开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提案(具体内容详见2013年4月18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公司2013-13公告)
董事会决定于2013年5月15日召开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
该议案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以上议案中,公司独立董事对第六、七、九、十、十一、十三、十六项议案均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2013年4月18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公告的独立董事意见书)。
以上议案中,第一、四、五、六、九、十一、十三项议案均需提交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第三项议案需由独立董事在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上作述职报告。
特此公告
物产中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四月十八日
附件:
周黎明,男,汉族,1959年3月出生,湖南祁东人,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高级经济师。历任湖南省机电设备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总经理,湖南汽车城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南方建材集团总经理,湖南物资产业集团副总经理,湖南省物资事务工作办公室副主任(副厅),湖南同力商贸控股集团总经理,湖南新物产集团总经理兼湖南同力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现任湖南新物产集团董事长、总经理兼湖南同力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周黎明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适合担任董事的情形。
证券代码:000906 证券简称:物产中拓 公告编号:2013-11
物产中拓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物产中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13年4月16日在长沙市五一大道235号湘域中央1号楼四楼公司总部428会议室召开。公司于2012年4月6日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通知,会议应到监事5名,实到监事5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其达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公司201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该议案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二、公司201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201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该议案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三、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正文及年度报告摘要
监事会对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进行审核并发表审核意见,认为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年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12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监事会没有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该议案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四、公司2012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
该议案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五、关于公司向关联方支付担保费的关联交易议案
该议案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六、关于公司2013年度拟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该议案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七、关于预计2013年度为参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该议案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八、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该议案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九、关于公司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的议案
该议案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十、关于公司2012年度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结果的议案
该议案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十一、公司201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对《公司201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审阅并发表审核意见,认为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按照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在经营活动中得到较好的执行。《公司201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基本情况,符合公司内部控制的现状。建议公司继续加强内部控制和风险管控体系建设,提高风险控制能力,为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该议案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以上第一、二、三、四、六、八项议案需提交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物产中拓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三年四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906 证券简称:物产中拓 公告编号:2013- 12
物产中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13年度为参股子公司
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物产中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36号—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有关规定,于2013年4月1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13年度为参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2013年公司拟向湖南星沙东风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沙东风”)提供累计不超过1000万元的财务资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一)财务资助对象及金额
提供财务资助公司 | 接受财务资助公司 | 拟提供财务资助金额 |
物产中拓股份有限公司 | 湖南星沙东风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1000万元人民币 |
(二)资金主要用途及使用方式
公司为星沙东风提供的财务资助主要用于生产经营资金周转。本次提供的财务资助额度可循环使用,提供财务资助后即自总额度中扣除相应的额度,在归还后额度即行恢复。
(三)资金使用费的收取
按公司内部计息利率收取资金使用费。
(四)审批程序
本次接受财务资助的对象为公司参股子公司,不属于关联交易。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接受财务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名称:湖南星沙东风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住所:长沙市经济开发区中南汽车大世界H13、H14
法定代表人:赵东梅
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万元整
实收资本:人民币2000万元整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投资)
成立日期:2000年8月2日
经营范围:凭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从事一类机动车维修(含小型车维修,有效期至2014年6月10日);东风日产品牌汽车及其配件、二手车的销售;二手车经纪业务;汽车展示及展览(另行报批后方可经营);汽车技术服务类咨询;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汽车租赁及代驾服务(不含出租营运)。
股权结构:本公司持股比例为44.55%,深圳市东风车城物流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46.36%,赵维汉持股为9.09%,因此星沙东风为公司的参股子公司。
财务数据:截至2012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88,060,151.18元,负债总额为53,641,877.99元,净资产总额为34,418,273.19 元,资产负债率为60.92%;2012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90,768,649.44元,利润总额8,737,853.53元,净利润6,553,390.15元。
公司2012年为其提供资助的情况:2012年度公司为星沙东风提供财务资助额度为2000万元,实际提供财务资助未超出此额度,未发生逾期财务资助的情形。
三、风险控制
上述接受财务资助的参股子公司星沙东风控股股东深圳市东风车城物流有限公司2013年为其银行授信提供3300万元担保额度,本公司为其提供财务资助为临时性资金需求。星沙东风目前的财务情况良好,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财务数据、经营情况,在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及时披露相关情况并采取补救措施:
1、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及时披露相关情况:
(1)被资助对象债务到期后未及时履行还款义务的;
(2)被资助对象出现财务困境、资不抵债、现金流转困难、破产、清算及其他严重影响还款能力情形的;
(3)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2、补救措施:
(1)被资助对象债务到期后未及时履行还款义务的,按合同约定履行相关手续,必要时采取财产保全和诉讼措施;
(2)被资助对象基本面出现问题时,即宏观经济环境对被资助对象经营情况影响较大或出现资不抵债、现金流转困难、破产、清算及其他严重影响还款能力情形时,在没有提供资助的情况下,不予提供资助;在已提供资助但尚未到期的情况下,采取协商提前归还、有效抵押、质押或担保等措施,中止继续提供财务资助,以防范风险。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为星沙东风提供财务资助,旨在支持其业务发展,解决其经营所需资金,并能够充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整体财务成本。本次向其提供财务资助,资金使用费定价公允,没有损害全体股东的利益。
鉴于星沙东风目前生产经营状况稳定,发展前景良好,具有较好的偿债能力,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财务资助风险处于可控制范围之内。
五、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提供的财务资助主要用于财务资助对象生产经营资金周转,促进其业务发展。资金使用费按公司内部计息利率收取,定价公允。
公司本次财务资助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六、公司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金额及逾期金额
截至2012年12月31日,公司对外财务资助余额为1733.48万元,占公司2012年经审计净资产的1.87%。
公司未发生逾期财务资助情形。
七、备查文件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物产中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四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906 证券简称:物产中拓 公告编号:2013-13
物产中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召集人:董事会
2.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情况: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3.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13年5月15日上午9:00。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方式。
5.出席对象:
(1)截至2013年5月10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6、会议地点:长沙市五一大道235号湘域中央1号楼物产中拓总部428会议室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1、审议《公司201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公司201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公司201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201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4、审议《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正文及年度报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2013年4月18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公司2013-10公告);
5、审议《公司2012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具体内容详见2013年4月18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公司2013-09公告);
6、审议《关于公司2013年度拟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13年4月18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公司2013-09公告);
7、审议《关于提名周黎明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13年4月18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公司2013-09公告);
8、审议《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账户卡;法人股东代表持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
2、登记时间:2013年5月13日、5月14日。
上午8:30时 ——11:30时;
下午2:00时 ——5:30时。
3、登记地点:湖南省长沙市五一大道235号湘域中央1号楼物产中拓422室
邮政编码:410011
联系电话:0731-84588392,84588395
联系传真:0731-84588490
联 系 人:刘 静 李 奇
四、其他
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参加会议股东交通费及食宿自理。
物产中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四月十八日
附件:
授 权 委 托 书
致:物产中拓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物产中拓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
序号 | 议案内容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1 | 公司201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
2 | 公司201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
3 | 公司201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201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 |||
4 | 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正文及年度报告摘要 | |||
5 | 公司2012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 | |||
6 | 关于公司2013年度拟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 |||
7 | 关于提名周黎明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
8 | 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弃权”项前的方格内选择一项用“ √”。
对于本次股东大会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委托人姓名(名称): 委托日期:2013年 月 日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 委托书有效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