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宁波华侨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069 证券简称:华侨城A 公告编号:2013—12
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成立宁波华侨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2013年4月17日,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宁波华侨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在宁波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鄞州分局办理完成工商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规定,本次出资成立子公司无需经过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且不涉及关联交易。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公司名称:宁波华侨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华侨城”)
(二)法定代表人:董喜生
(三)成立日期:2013年4月17日
(四)注册资本:人民币10亿元
(五)股东出资情况:
公司以货币方式,出资人民币10亿元,成立宁波华侨城,持股比例为100%,出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六)经营范围:
实业投资;房地产开发、经营;旅游景区管理、策划及相关信息咨询服务;游乐园项目开发;广告服务;园林景观工程的设计、施工;日用百货、服装鞋帽、箱包、建筑材料、装饰材料、水暖器材、电工器材、家具、五金件、旅游用具、工艺品的设计、研发与销售;展览展示服务;文化活动的策划;物业管理;房地产经纪;停车服务;自营或代理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制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
三、出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本次出资事项由公司在成立的宁波华侨城公司章程中作出约定,故无需签定对外投资合同。
四、对外投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宁波华侨城为公司直接持股100%的全资子公司,旨在拓展公司文化旅游综合项目。本次出资以公司自有资金投入,出资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5.02%,本次出资对本期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三年四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