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002519 证券简称:银河电子 公告编号:2013-020
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2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3年4月12日召开的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实施2012年度权益分派不存在距离股东大会通过权益分派方案两个月以上实施的情形。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2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40,8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5.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新股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4.50元;持有非股改、非新股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证券投资基金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10股派4.75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a;对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00股。
【a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75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25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140,800,000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211,200,000股。
二、权益分派日期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3年4月23日,除权除息日为:2013年4月24日。本次所转的无限售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2013年4月24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3年4月23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转股于2013年4月24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转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1 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1 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转股总数与本次转股总数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3年4月24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首发前个人类限售股、首发前机构类限售股。
五、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后 | |||||||
数量 | 比例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数量 | 比例 | |
一、有条件限售股份 | 105,600,000 | 75.00% | 52,800,000 | 52,800,000 | 158,400,000 | 75.00% | |||
1、国家持股 | |||||||||
2、国有法人持股 | |||||||||
3、其它内资持股 | 105,600,000 | 75.00% | 52,800,000 | 52,800,000 | 158,400,000 | 75.00% | |||
其中:境内非国有法人持股 | 65,600,000 | 46.59% | 32,800,000 | 32,800,000 | 98,400,000 | 46.59% | |||
境内自然人持股 | 40,000,000 | 28.41% | 20,000,000 | 20,000,000 | 60,000,000 | 28.41% | |||
4、外资持股 | |||||||||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 |||||||||
境外自然人持股 | |||||||||
5、高管股份 | |||||||||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 35,200,000 | 25.00% | 17,600,000 | 17,600,000 | 52,800,000 | 25.00% | |||
1、人民币普通股 | 35,200,000 | 25.00% | 17,600,000 | 17,600,000 | 52,800,000 | 25.00% | |||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 |||||||||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 |||||||||
4、其他 | |||||||||
三、股份总数 | 140,800,000 | 100% | 70,400,000 | 70,400,000 | 211,200,000 | 100% |
六、调整相关参数
1、本次实施转股后,按新股本211,200,000股摊薄计算,2012年度,每股净收益为 0.45元。
2、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及行权价格将相应予以调整。
七、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江苏省张家港市塘桥镇南环路188号
咨询联系人:徐鸽
咨询电话:0512-58449138
传真电话:0512-58449267
八、备查文件
1、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登记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