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决议公告
(下转A44版)
证券代码:002388 证券简称:新亚制程 公告编号:2013-015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13年4月5日以书面、电话形式通知了全体董事,并于2013年4月17日九时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由许伟明先生主持,与会董事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201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201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周少强先生、邱普女士、罗红葆先生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1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细内容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12年年度报告》中的相关章节内容。
《独立董事 2012年度述职报告》详细内容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12年年度报告》详细内容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012 年年度报告摘要》详细内容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201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12年全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2,572.55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25.24%;营业成本3,2649.86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27.87%;实现净利润1,836.31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30.05%。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201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母公司2012年度实现净利润12,076,416.37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54,602,098.63元,减去本年度因实施201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而使用未分配利润19,980,000.00元和按母公司净利润10%提取盈余公积1,207,641.64元,截至2012年末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45,490,873.36元。
公司2012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2012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19,98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19,980,000.0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使用。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合法合规。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1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详细内容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六、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201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在2012年能够认真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要求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公司《201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如实反映了公司2012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201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细内容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七、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201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建立健全了各项内控制度,形成了比较系统完善的公司治理框架,建立了公司规范运行的内部控制环境。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有序、有效开展,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同时,公司能够认真、客观的对待内部控制中存在的问题,能够及时通过整改不断完善内部控制,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因此,我们认为:公司 201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是真实、有效的。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1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细内容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八、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聘请201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能够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勤勉尽职地发表独立审计意见,董事会同意续聘其为公司201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一年,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其报酬。
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财务审计工作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自受聘担任公司外部审计机构以来,严格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要求从事财务报表及其他事项的审计工作,严格遵守了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道德规范,独立、客观、公正的对公司财务报表发表意见,良好履行了双方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因此,我们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3年度外部审计机构。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2013年第一季度报告及摘要》
《2013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详细内容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013年第一季度报告摘要》详细内容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经关联董事许伟明先生、徐琦女士回避表决,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2013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董事会在审议《关于2013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相关关联董事实施了回避表决。我们认为董事会在召集、召开及作出决议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系公司日常经营所需,并遵循了公允性的原则,依据市场条件公平、合理地确定,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股东、公司的长远利益和当前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2013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公告》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独立董事履职报告》
《独立董事履职报告》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提议召开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关于召开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详细内容见公司指定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4月17日
证券代码:002388 证券简称:新亚制程 公告编号:2013-016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13年4月5日以书面、电话方式发送给公司全体监事,会议于 2013年4月17日下午二点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的监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郑建芬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与会监事审议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201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1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201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如下意见: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1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进行了认真审核,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201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规范,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该年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能够完整、客观地反映公司2012年度生产和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情形。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12年年度报告》详细内容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012 年年度报告摘要》详细内容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201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12年全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2,572.55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25.24%;营业成本3,2649.86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27.87%;实现净利润1,836.31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30.05%。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201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母公司2012年度实现净利润12,076,416.37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54,602,098.63元,减去本年度因实施201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而使用未分配利润19,980,000元和按母公司净利润10%提取盈余公积1,207,641.64元,截至2012年末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45,490,873.36元。
公司2012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2012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19,98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19,980,000.0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使用。
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如下意见,认为:公司201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依据公司实际情况所做出的,公司本次现金分红预案符合《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三年(2012-2014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规定和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1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详细内容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五、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201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如下意见,认为:公司严格按照《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不存在违规《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行为。公司编制的《201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如实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201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细内容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六、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201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如下意见: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制订了较为完善、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的内控制度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董事会出具的《201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内部控制状况。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1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细内容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七、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聘请201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能够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勤勉尽职地发表独立审计意见,监事会同意续聘其为公司201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一年,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其报酬。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2013年第一季度报告及摘要》
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如下意见: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1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3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详细内容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013年第一季度报告摘要》详细内容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九、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2013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2013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公告》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3年4月17日
证券代码:002388 证券简称:新亚制程 公告编号:2013-018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母公司2012年度实现净利润12,076,416.37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54,602,098.63元,减去本年度因实施201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而使用未分配利润19,980,000元和按母公司净利润10%提取盈余公积1,207,641.64元,截至2012年末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45,490,873.36元。
公司2012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2012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19,98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19,980,000.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转增。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使用。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合法合规。
该预案需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批准。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4月17日
证券代码:002388 证券简称:新亚制程 公告编号:2013-019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及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证监许可[2010]264号文核准,本公司于2010年3月31日获准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800万股,由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向配售对象询价配售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同时进行,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5.00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2,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3,114.30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8,885.70万元。募集资金款项已于2010年4月6日全部到位,并经中审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中审国际验字【2010】第01020001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截止2012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存情况如下:
项目 | 金额(人民币元) |
应募集资金金额 | 420,000,000.00 |
减:发行费用 | 31,143,000.00 |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 388,857,000.00 |
减: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 219,008,423.44 |
其中:以前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 | 215,172,423.44 |
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 | 3,836,000.00 |
加:募集资金累计利息收入 | 6,137,507.05 |
其中:以前年度募集资金利息收入 | 3,539,284.43 |
本年度募集资金利息收入 | 2,598,222.62 |
减:累计手续费支出 | 15,279.91 |
其中:以前年度手续费支出 | 10,037.95 |
本年度手续费支出 | 5,241.96 |
募集资金应计余额 | 175,970,803.70 |
募集资金实际余额 | 175,970,803.70 |
募集资金应计余额与实际余额差异 | - |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本公司依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21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法律法规,制订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该《管理办法》首次于2007年7月15日经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根据《管理办法》的要求,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
本公司与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平安银行深圳车公庙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营业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赛格广场支行于2010年4月6日分别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其他相关规定。
2012年本公司与子公司重庆新爵电子有限公司、平安银行深圳车公庙支行及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约定子公司在平安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该专户仅用于子公司在重庆地区开展业务,不得用作其他用途。四方监管协议的内容参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范本拟订,无重大差异。
2012年本公司与子公司珠海市新邦电子有限公司、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及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约定子公司在宁波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该专户仅用于子公司在珠海地区开展业务,不得用作其他用途。四方监管协议的内容参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范本拟订,无重大差异。
本公司充分保障保荐机构、独立董事以及监事会对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的监督权。保荐机构可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公司授权其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商业银行查询、复印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资料,公司和商业银行积极配合;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情况正常。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开户银行 | 存款方式 | 存款金额(人民币元) |
平安银行深圳车公庙支行 | 活期存款 | 30,873,090.08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营业部 | 活期存款 | 95,748,642.56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赛格广场支行 | 活期存款 | 132,261.57 |
平安银行深圳车公庙支行 | 活期存款 | 24,414,512.39 |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 活期存款 | 802,297.10 |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 三个月定期 | 24,000,000.00 |
合 计 | 175,970,803.70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表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新亚电子制程技术中心项目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产生的间接经济效益一是体现在未来深圳市新亚新材料有限公司等的新产品生产销售,二是体现在各服务终端的服务水平、服务质量的提升上,最终体现在公司营业收入规模的增加和毛利率的上升。未来,随着用户需求的升级,也可能通过技术贸易等方式有所体现。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2012年4月5日,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意公司改变珠海营销网点的实施主体,不再以分公司实施,而是通过以募集资金设立的全资子公司珠海市新邦电子有限公司实施该项目。
(四)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公司募投项目均在募集资金到位后开始实施,不存在先期投入和置换情况。
(五)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报告期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六)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38,885.70万元,与预计募集资金18,716.71万元相比,超募资金20,168.99万元。截止2012年12月31日,累计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20,200.00万元,超募资金账户期末余额人民币13.23万元为尚未转出的利息收入。
(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和去向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实行专款专用。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由于新亚电子制程技术中心项目可行性已经发生了重大变化,2012年10月17日,公司201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新亚技术中心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终止新亚技术中心募投项目的继续建设。公司将根据生产经营的需要对该笔募集资金进行科学、合理的后续安排,新的投资项目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的相关管理制度进行审慎决策。
(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原因
新亚电子制程技术中心项目分为RTV有机硅、电子胶水及电子工具等三个研发子项目进行建设。第一期投入的募集资金1,017.25万元,用于RTV有机硅项目的建设,该项目现已实施完毕,并已正常运作。因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库泰克电子材料技术有限公司主要从事电子胶粘剂的研发及生产,已经与高校实验室合作共同研发系列电子胶水产品并取得一定成果,继续建设电子胶水项目可能导致重复投资。电子工具项目因制定募集资金使用计划距今已有四年多,期间市场环境发生变化,呈现出供应商众多,行业标准不清晰,竞争无序的局面。根据以上情况,公司认为“新亚电子制程技术中心项目”可行性已经发生了重大变化。
(三)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新亚电子制程技术中心项目之RTV有机硅项目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产生的间接经济效益一是体现在未来深圳市新亚新材料有限公司等的新产品生产销售,二是体现在各服务终端的服务水平、服务质量的提升上,最终体现在公司营业收入规模的增加和毛利率的上升。未来,随着用户需求的升级,也可能通过技术贸易等方式有所体现。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本报告期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报告期,本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并真实、准确、及时、完整的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六)其他重要事项
2013年3月13日,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新增营销网点及物流配送中心建设项目的周期延期至2013年12月31日完工。
(七)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业经公司董事会于2013年 4月 17日批准报出。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4月17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38,885.70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383.60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3,050.38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21,900.84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7,118.00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18.30%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 (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新亚电子制程技术中心项目 | 是 | 4,067.62 | 1,017.24 | - | 1,017.24 | 100.00% | 2012年9月30日 | *1 | 不适用 | 是 |
新增营销网点及物流配送中心建设项目 | 否 | 14,649.09 | 14,649.09 | 383.60 | 683.60 | 4.67% | 2013年12月31日 | -5.79 | 否 | 否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18,716.71 | 15,666.33 | 383.60 | 1,700.84 | ||||||
超募资金投向 | ||||||||||
偿还银行贷款 | 3,700.00 | 3,700.00 | - | 3,700.00 | 100.00% | |||||
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 11,500.00 | 11,500.00 | - | 11,500.00 | 100.00% | |||||
增资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新亚新材料有限公司 | 2,900.00 | 2,900.00 | - | 2,900.00 | 100.00% | -382.21 | 不适用 | |||
购买深圳市库泰克电子材料技术有限公司股权及增资 | 2,100.00 | 2,100.00 | - | 2,100.00 | 100.00% | 803.21 | 是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20,200.00 | 20,200.00 | - | 20,200.00 | ||||||
合计 | 38,916.71 | 35,866.33 | 383.60 | 21,900.8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