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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金洲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3-04-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443 证券简称:金洲管道 公告编号:2013-029

      2013年第一季度报告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沈淦荣、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俞敏鸿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俞敏鸿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财务数据

    本报告期对以前期间财务数据是否进行了追溯调整或重述

    □ 是 √ 否

     2013年1-3月2012年1-3月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681,323,227.35638,480,161.306.7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22,884,428.1916,376,582.8439.7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22,733,703.6716,135,494.7740.8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237,934,361.29-153,296,166.34-55.21%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80.0633.33%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080.0633.33%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69%1.28%0.41%

     2013年3月31日2012年12月31日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总资产(元)2,599,507,749.802,325,888,590.4611.7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1,364,872,033.131,341,987,604.941.71%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说明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231,400.00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52,469.84 
    所得税影响额26,236.82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1,968.82 
    合计150,724.52--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29,765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数量
    金洲集团有限公境内非国有法人40.84%120,480,360120,480,360质押73,500,000
    新湖中宝股份有境内非国有法人8.29%24,458,5310  
    俞锦方境内自然人3%8,840,0008,840,000  
    浙江金洲集团上海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2.1%6,188,0006,188,000  
    徐水荣境内自然人1.42%4,199,0004,199,000  
    沈淦荣境内自然人1.12%3,315,0003,315,000  
    周新华境内自然人0.75%2,210,0002,210,000  
    邹锦良境内自然人0.6%1,768,0000  
    顾苏民境内自然人0.55%1,618,0001,213,500  
    沈百方境内自然人0.36%1,054,840791,130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股份种类
    股份种类数量
    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24,458,531人民币普通股24,458,531
    邹锦良1,768,000人民币普通股1,768,000
    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新股信贷资产10797,200人民币普通股797,200
    郑荣775,620人民币普通股775,620
    史根发747,810人民币普通股747,810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645,111人民币普通股645,111
    东方汇理银行576,700人民币普通股576,700
    朱秀坤550,000人民币普通股550,000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511,235人民币普通股511,235
    杨业平490,979人民币普通股490,979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前十名股东中俞锦方、沈淦荣、周新华、徐水荣为一致行动人,相互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俞锦方、沈淦荣、周新华、徐水荣直接或间接持有金洲集团有限公司股权,金洲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浙江金洲集团上海有限公司百分之百股权。

    公司未知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以及是否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一)资产负债表科目

    1. 货币资金:报告期末40,931.15万元,比期初减少15,502.26万元,下降27.47%。系管道工业募集资金项目预精焊螺旋焊管工程进入建设中后期,募集资金陆续投入使用所致。

    2. 应收票据:报告期末1,134.30万元,比期初减少3,529.23万元,下降75.68%。系期初应收银行承兑汇票陆续背书使用及到期收回所致。

    3. 预付款项:报告期末34,027.69万元,比期初增加20,750.45万元,上升156.29%。主要系因为母公司本级镀锌钢管、钢塑复合管销售状况良好,增加原材料采购资金15,110.06万元;以及沙钢金洲订单项下采购资金增加3,410.52万元所致。

    4. 在建工程:报告期末23,463.22万元,比期初增加12,285.66万元,上升109.91%。系管道工业募集资金项目预精焊项目工程支出增加所致。

    5. 短期借款:报告期末53,300万元,比期初增加19,700万元,上升58.63%。主要系因为主导产品销售状况良好,所需经营性流动资金增加所致增加的银行短期借款。

    6. 应付票据:报告期末31,555万元,比期初增加8,495万元,上升36.84%。主要系因为母公司本级增加采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原材料款所致。

    7. 应付帐款:报告期末7,601.13万元,比期初减少3,596.01万元,下降32.12%。主要系因为沙钢金洲应付原材料款减少所致。

    8. 预收款项:报告期末8,121.27万元,比期初增加2,190.27万元,上升36.92%。主要系因为管道工业订单项下预收款增加所致。

    9. 应付职工薪酬:报告期末1,164.20万元,比期初减少1,336.16万元,下降53.44%。主要系因为本期支付完毕2012年度年度奖金所致。

    10. 应交税费:报告期末1,890.60万元,比期初减少1,361.66万元,下降41.87%。主要系因为本期结算2012年度企业所得税,及应交增值税金额下降所致。

    (二)利润表科目:

    1. 营业税金及附加:本期56.69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41.53%。系因为本期应交增值税金额下降,从而按其一定比例计算的城市维护建设税等税收支出下降所致。

    2. 销售费用:本期1,326.67万元,比上年同期上升127.83%。主要系因为产品运费及其它销售费用增加所致。

    3. 财务费用:本期647.67万元,比上年同期上升171.55%。系短期借款增加所需的利息支出增加所致。

    4. 资产减值损失:本期-299.65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计提371.55万元。系按应收帐款余额分析计提的应收帐款坏帐准备减少所致。

    5. 投资收益:本期252.04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247.39万元。系因为公司联营企业中海石油金洲管道有限公司本期经营状况良好,公司投资收益增加所致。

    6.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本期实现2,288.44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39.74%。增长的主要原因:(1)主营业务综合毛利率持续上升,本期毛利率9.17%,较上年同期上升1.81个百分点;(2)对中海金洲投资收益增加。

    (三)现金流量表科目: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为-23,793.44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流出8,463.82万元。其中:(1)支付的各项税费较上年同期增加支出1,079.62万元,系当期结算2012年度税费所致;(2)支付给职工以及为为职工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支出1,032.65万元,系本期结清2012年度奖金所致;(3)、主导产品销量持续增长,较上年同期增加原辅材料采购性支出13,366.77万元。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为-14,803.46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流出12,286.91万元,主要系因为管道工业募集资金项目预精焊螺旋焊管工程支出增加所致。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为18,944.93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流入17,671万元。流入增加的主要原因系公司经营性流动资金需求增加所增加的银行短期借款融资净额。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不适用。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承诺事项承诺方承诺内容承诺时间承诺期限履行情况
    股改承诺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1、法人股东金洲集团有限公司、浙江金洲集团上海有限公司;2、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顾苏民、俞敏鸿、沈百方、沈永泉、钱利雄、吴巍平;3、公司控股股东金洲集团有限公司、金洲集团有限公司第一大股东湖州金洲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主要法人股东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1)公司控股股东金洲集团及其全资子公司上海金洲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2)公司实际控制人沈淦荣、徐水荣、俞锦方、周新华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在公司处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百分之五十。(3)作为公司股东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顾苏民、俞敏鸿、沈百方、沈永泉、钱利雄、吴巍平承诺: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其本次发行前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公司处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百分之五十。(4)公司控股股东金洲集团有限公司、金洲集团有限公司第一大股东湖州金洲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主要法人股东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均出具《避免同业竞争承诺》。2010年07月06日股份锁定承诺期限分别为36个月、12个月、36个月。履行承诺。
     金洲集团有限公司控股股东金洲集团有限公司承诺以现金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总数的10%。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2012年08月29日股份锁定承诺期限36个月履行承诺。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浙江金洲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公司在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从事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2012年08月29日12个月内。履行承诺。2013年2月25日,公司已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归还并转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承诺是否及时履行
    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一步计划不适用
    是否就导致的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问题作出承诺
    承诺的解决期限不适用。
    解决方式不适用。
    承诺的履行情况各项承诺都在严格履行中。

    四、对2013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3年1-6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2013年1-6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幅度(%)20%50%
    2013年1-6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区间(万元)5,869.337,336.67
    2012年1-6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4,891.11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公司主营业务持续增长,毛利率稳步上升;沙钢金洲盈利能力逐步释放。

    五、上市公司发生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未占用公司资金。

    六、证券投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进行证券投资。

    浙江金洲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沈淦荣

    2013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