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姓名 | 曹德旺 |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姓名 | 陈向明 |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姓名 | 林学娟 |
公司负责人曹德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向明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林学娟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期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13,462,393,688.00 | 13,041,040,852.00 | 3.23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元) | 7,364,212,252.00 | 6,971,708,188.00 | 5.6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 3.68 | 3.48 | 5.75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365,380,488.00 | -18.79 |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 | 0.18 | -18.18 | |
报告期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391,895,219.00 | 391,895,219.00 | 11.33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2 | 0.2 | 11.11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9 | 0.19 | 5.56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2 | 0.2 | 11.11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5.47 | 5.47 | 减少0.02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5.44 | 5.44 | 减少0.05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2,653,268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5,485,486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333,800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351,005 | |
所得税影响额 | -639,311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187,204 | |
合计 | 2,022,908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2.3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 128,614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种类 |
三益发展有限公司 | 390,578,816 | 人民币普通股 |
河仁慈善基金会 | 250,209,550 | 人民币普通股 |
UBS AG | 32,902,734 | 人民币普通股 |
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个人分红-019L-FH002沪 | 32,489,740 | 人民币普通股 |
福建省外贸汽车维修厂 | 31,0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建设银行-鹏华价值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29,126,604 | 人民币普通股 |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团体分红-018L-FH001沪 | 22,328,776 | 人民币普通股 |
交通银行-国泰金鹰增长证券投资基金 | 21,84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上海重阳投资有限公司 | 19,968,329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工商银行-华安中小盘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19,717,548 | 人民币普通股 |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资产负债表项目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13年3月31日 | 2012年12月31日 | 增减额 | 增减比例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340,700 | -340,700 | -100.00% | |
应交税费 | 181,461,796 | 129,625,575 | 51,836,221 | 39.99% |
a、 交易性金融资产减少是由于远期售汇合同已经交割所致。
b、 应交税费增加主要为销量增加及增值税进项留抵减少所致。
2、 报告期,公司利润表项目大幅度变动的原因分析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增减额 | 增减幅度 |
营业税金及附加 | 20,876,186 | 13,522,347 | 7,353,839 | 54.38%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340,700 | 706,169 | -1,046,869 | -148.25% |
投资收益 | 7,083,571 | 3,705,484 | 3,378,087 | 91.16% |
营业外收入 | 6,984,878 | 3,726,286 | 3,258,592 | 87.45% |
少数股东损益 | 108,503 | 0 | 108,503 | 100.00% |
a、营业税金及附加增加主要是由于应缴增值税增加所致。
b、公允价值变动损失主要是本公司远期售汇合同于本报告期交割所致。
c、投资收益上升主要是由于合营企业经营业绩上升所致。
d、营业外收入增加主要是收到政府补助增加所致。
e、少数股东损益增加主要是由于非全资子公司溆浦福耀收到违约金入营业外收入所致。
3、 公司现金流量情况分析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合并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现金流入小计 | 2,833,056,576 |
现金流出小计 | 2,467,676,088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65,380,488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现金流入小计 | 0 |
现金流出小计 | 352,498,990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52,498,990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现金流入小计 | 1,537,335,935 |
现金流出小计 | 1,632,287,391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94,951,456 |
四、现金净增加额 | -82,069,958 |
a、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6,538万元,主要是销量增加及货款回笼所致;
b、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5,250万元,主要是本报告期福耀俄罗斯、福耀郑州项目持续投入以及其他公司技改支出所致;
c、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9,495万元,主要是:
(1)本期偿还到期的6亿元短期融资券及发行6亿元短期融资券。
(2)偿还到期的长短期借款。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承诺背景 | 承诺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及期限 | 是否有履行期限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
与股改相关的承诺 | 股份限售 | 河仁慈善基金会 | 2011年4月,河仁慈善基金会以赠予方式获赠公司原股东福建省耀华工业村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业村”)持有的本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240,089,084股,并履行工业村应履行的股份限售义务。 公司原股东工业村的股改承诺事项:若公司的经营业绩无法达到设定目标,将向流通股股东追送股份一次(追送完毕后,此承诺自动失效)。a)若因“公司2006、2007、2008年度每股收益增长率三年平均低于20%”而触发了股份追送条款,则在股份追送实施完毕日后十二个月内不上市流通,在前项承诺期期满后,其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十二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五,在二十四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十。b)若因“2006年度每股收益增长率低于20%”或者“公司2006、2007、2008年度中任一年度的每股收益增长率为负数”或者“公司2006、2007、2008年度中任一年度财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而触发了股份追送条款,则在股份追送实施完毕日后十二个月内不上市流通,在前项承诺期期满后,其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十二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五,在二十四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十。但禁售期自非流通股股份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不少于四十二个月。c)若没有触发追送股份承诺(一),则自200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上市流通,在前项承诺期期满后,其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十二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五,在二十四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十。 | 承诺公布日期:2006年2月16日,承诺履行期限:2009年4月16日至2013年4月20日 | 是 | 是 | ||
其他承诺 | 分红 |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未来三年(2012-2014年度)的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如下:1、利润分配形式: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和本规划有关规定和条件,同时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与稳定性的前提下,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在未来三年,公司将坚持以现金分红为主的形式向股东分配利润。公司董事局可以根据公司当期的盈利规模、现金流状况、发展阶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分红。2、公司利润分配的最低现金分红比例:在保证公司能够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如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在未来三年,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10%,且任意连续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原则上应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具体每个年度的分红比例由董事局根据公司年度盈利状况和未来资金使用计划提出预案。3、利润分配方案的制定及执行:公司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由公司董事局提出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接受所有股东、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对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的建议和监督。在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局应当在股东大会召开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 承诺公布日期:2012年7月17日,承诺履行期限:2012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 | 是 | 是 |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公司201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经2012年3月16日召开的公司第七届董事局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该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201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公司2012年度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的合并净利润为人民币1,524,770,826元(币种下同),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1,035,942,766元。以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1,035,942,766元为基数,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103,594,277元,加上母公司截至2011年12月31日实际可供分配利润931,695,055元,扣减上年度实际分配的现金股利801,194,533元,截至2012年12月31日,母公司实际可分配利润为1,062,849,011元。经董事局研究,提出以下分配预案:以截至2012年12月31日公司发行在外的股本总额2,002,986,332股为基数,每10股派送现金红利5.00元(含税),合计分红1,001,493,166元,余额61,355,845元予以结转并留待以后年度分配。公司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曹德旺
2013年4月18日
2013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