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273 股票简称:水晶光电 公告编号(2013)017号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13年4月5日以电子邮件或电话的形式送达。会议于2013年4月17日9时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8名,独立董事袁桐女士因工作原因无法参加本次董事会会议,委托独立董事毛美英女士代为行使表决权,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林敏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议事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2年财务决算报告》;
2012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营业利润、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59,249.26万元、16,957.47万元、14,794.18万元,与去年同比增长36.81%、19.90%、21.15%。
本报告需提交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三、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报告需提交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第二届独立董事袁桐女士、沈国权先生、杨鹰彪先生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12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详细内容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2012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2012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3)018号)。
《201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需提交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2年度募集资金使用的专项报告》;
本议案全文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3)019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天健审〔2013〕2879号《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保荐机构对此报告发表了意见,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报告需提交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3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同意高级管理人员年薪由基本工资、绩效工资、效益工资三部分构成,薪酬考核由董事会薪酬考核委员会根据2013年实际完成指标,按营业收入和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的权重实施考核。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
2013年度董事薪酬方案需提交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审计委员会<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的决定>》;
本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2年内部控制制度自我评价报告》;
《2012年内部控制制度自我评价报告》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对此报告发表了意见,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
九、董事林海平、蒋亦标、叶静回避表决,其他董事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13年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本议案全文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3)023号)。
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对该议案发表了意见,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3年银行授信额度及贷款的议案》;
2013年公司授信额度为信用额度贷款共计18,000万元。
十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机构的议案》;
十二、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2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2年度母公司的净利润为132,593,046.33元,按10%的比例提职法定盈余公积13,259,304.63元,应付普通股股利62,426,500.00元,加上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265,637,497.09元,截止2012年12月31日,合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22,544,738.79元。截止2012年12月31日公司资本公积金余额为411,830,349.05元。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以截止2013年4月16日总股本250,233,5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2元人民币(含税),共分配现金股利50,046,700元,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375,350,250股。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287,421,691.18元,转入下年未分配利润。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和变更注册资本的议案》;
根据公司201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将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5,023.35万元增加至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7,535.025万元,并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修订如下:
原章程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5,023.35万元。
修改为: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7,535.025万元。
原章程第十九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标明面值。公司股份总数为25,023.35万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人民币普通股25,023.35万股,没有其他种类股。
修改为:
第十九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标明面值。公司股份总数为37,535.025万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人民币普通股37,535.025万股,没有其他种类股。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2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拟于2013年5月10日在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开元大酒店召开2012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通知的详细内容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3)020号)。
特此公告。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四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273 股票简称:水晶光电 公告编号(2013)019号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
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将募集资金2012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1685号文核准,并经贵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向4名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92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35.95元,共计募集资金33,074.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1,730.0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31,344.0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1年12月13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律师费、审计费、法定信息披露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345.50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30,998.5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1〕519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本公司以前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5,419.61万元,以前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3.48万元;2012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16,557.29万元,2012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402.46万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21,976.90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405.94万元。
截至 2012年 12 月 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9,427.54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1年12月28日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台州路桥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根据公司董事会二届二十次会议决议,将精密光电薄膜元器件技改项目中的年产1.8亿片红外截止滤光片项目直接由全资子公司江西水晶光电有限公司实施,实施地点变更为江西鹰潭经济技术开发区,该项目投资总额为1.2亿元,并于2012年5月8日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鹰潭月湖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2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5个募集资金专户和5个定期存款账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募集资金余额 | 备 注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分行 | 1207021229200130928 | 54,977.76 | 募集专户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分行 | 358020100100308331 | 758,907.56 | 募集专户 |
35802010020041300 | 10,000,000.00 | 定期存款 |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分行 | 574903030910911 | 131,706.53 | 募集专户 |
57490303098000063 | 20,000,000.00 | 定期存款 |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台州路桥支行 | 81030154500004785 | 10,659,397.31 | 募集专户[注] |
81030167020017363 | 10,000,000.00 | 定期存款 | |
81030167020017371 | 5,000,000.00 | 定期存款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月湖支行 | 1506212029004594805 | 12,670,384.88 | 募集专户 |
1506212014210003992 | 25,000,000.00 | 定期存款 | |
合 计 | 94,275,374.04 |
[注]:与2008年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系同一账户。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异常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二届二十次会议决议,将精密光电薄膜元器件技改项目中的年产1.8亿片红外截止滤光片项目直接由全资子公司江西水晶光电有限公司实施,实施地点变更为江西鹰潭经济技术开发区,该项目投资总额为1.2亿元。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附件:201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三年四月十七日
附件
201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2年度
编制单位: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30,998.50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6,557.29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21,976.90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承诺投资项目 和超募资金投向 | 已变更项目 (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 承诺投资总额 | 投资总额 (1) [注] | 本年度 投入金额 | 累计投入金额 (2) | 投资进度(%) (3)=(2)/(1) | 项目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 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 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1. 精密光电薄膜元器件技改项目 | 是 | 30,000.00 | 29,024.02 | 15,966.78 | 21,386.39 | 73.69 | 逐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 3,851.40 | 是 | 否 |
2. 年产600万片蓝宝石LED衬底项目 | 是 | 32,500.00 | [注] | |||||||
3.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否 | 3,380.00 | 1,974.48 | 590.51 | 590.51 | 29.91 | 否 |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65,880.00 | 30,998.50 | 16,557.29 | 21,976.90 | ||||||
合 计 | 65,880.00 | 30,998.50 | 16,557.29 | 21,976.90 | 3,851.40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无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无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无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根据公司董事会二届二十次会议决议,将精密光电薄膜元器件技改项目中的年产1.8亿片红外截止滤光片项目直接由全资子公司江西水晶光电有限公司实施,实施地点变更为江西鹰潭经济技术开发区,该项目投资总额为1.2亿元。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无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根据2011年12月28日公司董事会二届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以及其他相关程序,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4,492.42万元。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无 |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无 |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无 |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无 |
[注]:根据2011年12月28公司董事会二届十九次会议决议并经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由于实际筹资净额不足,为保障项目顺利实施,调减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600万片蓝宝石LED衬底项不列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精密光电薄膜元器件技改项目募集资金投入金额调整为29,024.02万元;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募集资金投入金额调整为1,974.48万元。
证券代码:002273 股票简称:水晶光电 公告编号(2013)020号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2年度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会议基本情况
1.召开时间:2013年5月10日(星期五)上午9:00开始
2.召开地点: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开元大酒店
3.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召开方式:以现场投票表决形式
5.股权登记日:2013年5月6日
(二)会议审议事项
1. 本次会议审议的提案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程序合法,资料完备。
2.本次会议的议案如下:
一、审议《关于2012年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二、审议《关于201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三、审议《关于201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四、审议《关于201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五、审议《关于2012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六、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七、审议《2013年度董事、监事薪酬方案》
八、审议《关于2012年度募集资金使用的专项报告》
九、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和变更注册资本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向大会述职
(三)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一、出席对象
1.截止2013年5月6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股东因故不能亲自到会,可书面委托代理人(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出席会议;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律师、保荐人及其他相关人员。
二、会议登记事项
1.自然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和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2.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3.法人股东凭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签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手续登记;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12年5月9日下午4:00点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5.登记时间:2013年5月9日上午9:00-11:00,下午2:00-4:00;
6.登记地点: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星星电子产业园区A5号( 水晶光电董事会办公室)。
三、其他事项
1、 联系方式
联系人:孔文君、王晓静
联系电话:0576-88038286 88038738
传真:0576-88038286
2、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4月19日
授权委托书
致: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投票指示 | 审议事项 |
□赞成/□反对/□弃权 | 议案一:《关于2012年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赞成/□反对/□弃权 | 议案二:《关于201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赞成/□反对/□弃权 | 议案三:《关于201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赞成/□反对/□弃权 | 议案四:《关于201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
□赞成/□反对/□弃权 | 议案五:《关于2012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
□赞成/□反对/□弃权 | 议案六:《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赞成/□反对/□弃权 | 议案七:《2013年度董事、监事薪酬方案》 |
□赞成/□反对/□弃权 | 议案八:《关于2012年募集资金使用的专项报告》 |
□赞成/□反对/□弃权 | 议案九:《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和变更注册资本议案》 |
委托人(签名或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证券代码:002273 股票简称:水晶光电 公告编号(2013)021号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
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13年4月5日以电子邮件或电话的形式送达。会议于2013年4月17日11时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参加会议应到监事3名,亲自参加会议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泮玲娟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议事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2年监事会工作报告》,本报告需提交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该报告需提交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2年度募集资金使用的专项报告》,该报告需提交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公司2012年度内部控制制度自我评价的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制订了较为完善、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的内控制度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各项内部控制在生产经营等公司营运的各个环节中得到了持续和严格的执行,基本体现了内控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有效性要求。公司《201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其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对公司各项业务的健康运行及公司经营风险的控制提供了保证。
五、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2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2年度母公司的净利润为132,593,046.33元,按10%的比例提职法定盈余公积13,259,304.63元,应付普通股股利62,426,500.00元,加上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265,637,497.09元,截止2012年12月31日,合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22,544,738.79元。截止2012年12月31日公司资本公积金余额为411,830,349.05元。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同意以截止2013年4月16日总股本250,233,5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2元人民币(含税),共分配现金股利50,046,700元,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375,350,250股。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287,421,691.18元,转入下年未分配利润。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3年度监事薪酬方案》;
同意监事年薪由基本工资、绩效工资、效益工资三部分构成。其中绩效考核工资根据公司年度考核程序进行绩效考核。
本预案需提交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并同意提交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相关的规定,本公司监事会对2012年年度报告进行了审核,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监事会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特此公告。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三年四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273 股票简称:水晶光电 公告编号(2013)022号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12年年度业绩
网上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13年4月26日(星期五)下午14:00—16:00在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上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举行2012年年度业绩网上说明会,本次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全景网(http://irm.p5w.net )参与年度网上说明会。
出席本次年度业绩网上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林敏先生,董事兼副总经理范崇国先生,董事会秘书孔文君女士,财务总监郑萍女士,独立董事毛美英女士,保荐代表人徐长银先生。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四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273 股票简称:水晶光电 公告编号(2013)023号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3年度日常关联
交易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为保证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正常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和确保后勤保障服务,2013年公司将与控股股东星星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台州星星置业有限公司和浙江星星便洁宝有限公司发生一些日常关联交易。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将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合理、价格公允的原则,切实维护本公司及无关联关系股东的合法权益。
预计公司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一、预计全年日常关联交易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 关联交易 情况 | 关联交易事项内容 | 关联方 | 预计2012年度交易金额 | 2011年度实际发生金额 |
1 | 关联租赁 | 厂房租赁 | 台州星星置业有限公司 | 1,220,789.64 | 1,587,206.80 |
2 | 员工宿舍租赁 | 台州星星置业有限公司 | 548,040.00 | 407,280.00 | |
3 | 接受劳务 | 物业管理服务 | 星星集团有限公司 | 572,481.48 | 706,299.96(注) |
合计 | 2,341,311.12 | 2,700,786.76 | |||
1 | 提供劳务 | 电费 | 浙江星星便洁宝有限公司 | 101,517.85 | 101,517.85 |
合计 | 101,517.85 | 101,517.85 |
注:2012年物业管理发生的关联方为星星集团控股子公司台州星星置业有限公司。
二、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是指公司与控股股东星星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控股子公司台州星星置业有限公司之间发生的常年房屋租用业务和物业管理。
由于浙江星星便洁宝有限公司未装有配电设备,自2005年开始,其用电一直是由本公司配电设备给予提供,便洁宝公司配备独立的电表,用电费用按电力公司实际收取的金额进行结算,由此发生了关联交易。
三、关联方介绍
1、星星集团有限公司
成立于1988年4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为331002000030486,注册资本27,800万元,其中叶仙玉持有85%,叶小宝持有15%,注册地址为台州市椒江区洪家后高桥村,主营业务为家电产品和制冷设备的生产和销售。法定代表人叶仙玉。截至2012年12月31日,星星集团有限公司总资产为104.67亿元,净资产为26.60亿元;2012年1-12月实现营业收入52.02亿元,净利润1.08亿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台州星星置业有限公司
成立于1999年9月28日,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为331002000030525,注册资本8,000万元,其中星星集团有限公司持有90%股份,浙江东宝制冷电器有限公司持有10%股份,注册地址为台州市椒江区洪家后高桥村,主营业务为自有房屋租赁、物业管理。法定代表人叶仙玉。台州星星置业有限公司为星星集团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截至2012年12月31日,台州星星置业有限公司总资产为24,740.26万元,净资产为9,149.14万元;2012年1-12月实现营业收入1,714.91万元,净利润922.41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3、浙江星星便洁宝有限公司
成立于1999年2月26日,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为331002000021764,注册资本5,800万元,其中星星集团有限公司持有96.5%,叶仙玉持有3.5%, 注册地址为台州市椒江区洪家后高桥村,主营业务为便洁宝产品的制造和销售。公司法定代表人陈华明。浙江星星便洁宝有限公司为星星集团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截至2012年12月31日,浙江星星便洁宝有限公司总资产为8,584.81万元,净资产为2,792.81万元;2012年1-12月实现营业收入1,545.70万元,亏损935.20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四、定价政策、依据及结算方式等相关内容
上述关联交易定价按照市场价格定价,房屋租赁的价格比照台州星星置业有限公司其他租户租赁价格定价;物业管理费根据星星集团有限公司按向其他租户的收取标准定价;用电电度计价以电力部门所出具的数据为准。
除了与台州星星置业有限公司发生的员工宿舍租赁费用按月结算,其他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每季度结算费用。
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生产经营地点位于控股股东星星集团有限公司的电子产业园区内,为了员工的生活后勤保障,确保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运作,一直以来,本公司员工住宿、饮食等后勤服务借助于星星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台州星星置业有限公司的资源,并与之发生关联交易,另外由于本公司生产规模扩大,原有厂房已不能满足需要,公司租用台州星星置业有限公司的部分生产厂房,该关联交易事项遵循市场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也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
该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林海平、蒋亦标、叶静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四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