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3年4月17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3年1月1日起至3月31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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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基金在交易所行情系统净值揭示等其他信息披露场合下,可简称为“景顺鼎益”。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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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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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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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基金的资产配置比例为:对于股票的投资不少于基金财产的60%,持有现金和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按照本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本基金自2005年3月16日合同生效日起至2005年6月15日为建仓期。建仓期结束时,本基金投资组合达到上述投资组合比例的要求。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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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对基金的首任基金经理,其“任职日期”按基金合同生效日填写,“离任日期”为根据公司决定的解聘日期(公告前一日);对此后的非首任基金经理,“任职日期”为根据公司决定聘任后的公告日期,“离任日期”为根据公司决定的解聘日期(公告前一日);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和《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各项实施准则、《景顺长城鼎益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本报告期内,基金运作整体合法合规,未发现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比例及投资组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2011年修订)》,完善相应制度及流程,通过系统和人工等各种方式在各业务环节严格控制交易公平执行,公平对待旗下管理的所有基金和投资组合。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基金于本报告期内未发现异常交易行为。
4.4 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中国A股市场2013年第1季度先扬后抑,上证指数下跌1.43%,深成指下跌2.49%。1季度市场最大的特征是结构性机会突出,行业表现剧烈分化,创业板表现尤为突出,上涨21.38%。国防军工、医药和电子元器件行业表现最好,而煤炭、有色金属和食品饮料(主要酒类)表现最差。
本基金在报告期内维持80%以上的股票仓位。行业配置方面超配医药、信息技术、园林装饰、汽车、乳业等行业,减持了酒业、非金融以及部分周期性行业。
1季度宏观经济延续弱复苏的态势,预计与去年4季度持平,3月公布的中采PMI50.9%,环比回升0.5个百分点,回升幅度低于预期,显示至少1季度制造业情况仍不乐观,经济复苏依赖地产和基建投资。随着反腐政策的深入,地方国五条地产调控细则出台,以及监管层开始规范清理银行理财产品,市场预期社会融资总量增速受到影响,因此,预计2季度经济即使在旺季来临的情况下,可能仍维持较弱的复苏态势。经济基本面弱复苏,政策开始从宽松变为中性,同时,IPO可能在2季度开闸,A股市场预计维持震荡整理的走势。
中国经济处在大的调整周期,导致行业和个股之间的分化较大,本基金将继续执行自下而上的选股策略。未来一段时间我们重点关注:低估值、高ROE、高净利润率的银行、汽车、地产等行业;成长性好、符合产业升级政策的环保、园林装饰和智能手机等行业;以及估值回落之后的医药和大众消费品行业。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2013年1季度,本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6.39%,高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7.59%。
§5 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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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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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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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5.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5.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5.8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8.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投资股指期货。
5.8.2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投资范围不包括股指期货。
5.9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9.1
本报告期内未出现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者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况。
5.9.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未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5.9.3 其他资产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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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9.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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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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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备查文件目录
7.1 备查文件目录
1、中国证监会批准景顺长城鼎益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设立的文件;
2、《景顺长城鼎益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
3、《景顺长城鼎益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招募说明书》;
4、《景顺长城鼎益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托管协议》;
5、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批准成立批件、营业执照、公司章程;
6、其他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纸上公开披露的基金份额净值、定期报告及临时公告。
7.2 存放地点
以上备查文件存放在本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场所。
7.3 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在办公时间免费查阅。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3年4月19日
基金简称 | 景顺长城鼎益股票(LOF)(场内简称:景顺鼎益) |
基金主代码 | 162605 |
交易代码 | 162605 |
前端交易代码 | 162605 |
后端交易代码 | 162606 |
基金运作方式 | 上市契约型开放式(LOF) |
基金合同生效日 | 2005年3月16日 |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 5,306,928,289.02份 |
投资目标 | 本基金通过主动的基本面选股和最优化风险收益配比获取超额收益,力求基金财产长期稳定的回报。 |
投资策略 | 本基金依据以宏观经济分析模型MEM为基础的资产配置模型决定基金的资产配置,并运用景顺长城股票研究数据库(SRD)及GVI等选股模型作为行业配置和个股选择的依据。与此同时,本基金运用多因素模型等分析工具,结合基金管理人的主观判断,根据风险收益最优化的原则进行投资组合的调整。 |
业绩比较基准 | 富时中国A200指数×80%+同业存款利率×20%。 |
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严格控制证券市场中的非系统性风险,是风险程度适中的投资品种。 |
基金管理人 |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主要财务指标 | 报告期( 2013年1月1日 - 2013年3月31日 ) |
1.本期已实现收益 | 158,127,867.99 |
2.本期利润 | 286,098,772.55 |
3.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 0.0533 |
4.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 4,769,420,793.95 |
5.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 0.899 |
阶段 | 净值增长率① | 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 ①-③ | ②-④ |
过去三个月 | 6.39% | 1.34% | -1.20% | 1.27% | 7.59% | 0.07% |
姓名 | 职务 |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期限 | 证券从业年限 | 说明 | |
任职日期 | 离任日期 | ||||
张继荣 | 本基金基金经理,投资副总监 | 2009年9月19日 | - | 13 | 工学博士。曾担任大鹏证券行业分析师,融通基金研究员、研究策划部总监助理、基金经理,银华基金投资部首席策略分析师、基金经理等职务。2009年3月加入本公司,自2009年8月起担任基金经理。 |
序号 | 项目 | 金额(元) |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
1 | 权益投资 | 3,986,923,912.68 | 82.60 |
其中:股票 | 3,986,923,912.68 | 82.60 | |
2 | 固定收益投资 | - | - |
其中:债券 | - | - | |
资产支持证券 | - | - | |
3 |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 - |
4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190,000,685.00 | 3.94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 - | |
5 |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 648,078,096.68 | 13.43 |
6 | 其他资产 | 1,821,536.68 | 0.04 |
7 | 合计 | 4,826,824,231.04 | 100.00 |
代码 | 行业类别 | 公允价值(元) |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A | 农、林、牧、渔业 | - | - |
B | 采掘业 | - | - |
C | 制造业 | 2,650,206,364.43 | 55.57 |
D |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 - | - |
E | 建筑业 | 264,493,019.40 | 5.55 |
F | 批发和零售业 | - | - |
G |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 - | - |
H | 住宿和餐饮业 | - | - |
I |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141,050,966.10 | 2.96 |
J | 金融业 | 206,285,000.00 | 4.33 |
K | 房地产业 | 295,331,734.20 | 6.19 |
L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 | - |
M |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 57,528,779.60 | 1.21 |
N |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 251,189,705.96 | 5.27 |
O |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 - | - |
P | 教育 | - | - |
Q | 卫生和社会工作 | - | - |
R |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 120,838,342.99 | 2.53 |
S | 综合 | - | - |
合计 | 3,986,923,912.68 | 83.59 |
序号 | 股票代码 | 股票名称 | 数量(股) | 公允价值(元) |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1 | 002456 | 欧菲光 | 5,016,000 | 325,615,040.00 | 6.83 |
2 | 002415 | 海康威视 | 5,400,000 | 208,116,000.00 | 4.36 |
3 | 002422 | 科伦药业 | 3,049,980 | 195,168,220.20 | 4.09 |
4 | 000826 | 桑德环境 | 5,299,988 | 151,102,657.88 | 3.17 |
5 | 002310 | 东方园林 | 1,800,000 | 141,102,000.00 | 2.96 |
6 | 002570 | 贝因美 | 3,581,964 | 139,768,235.28 | 2.93 |
7 | 300026 | 红日药业 | 2,913,823 | 133,453,093.40 | 2.80 |
8 | 600887 | 伊利股份 | 4,199,676 | 133,045,735.68 | 2.79 |
9 | 000625 | 长安汽车 | 13,999,834 | 130,198,456.20 | 2.73 |
10 | 000063 | 中兴通讯 | 11,500,000 | 128,800,000.00 | 2.70 |
序号 | 名称 | 金额(元) |
1 | 存出保证金 | 1,518,077.00 |
2 | 应收证券清算款 | - |
3 | 应收股利 | - |
4 | 应收利息 | 238,152.06 |
5 | 应收申购款 | 65,307.62 |
6 | 其他应收款 | - |
7 | 待摊费用 | - |
8 | 其他 | - |
9 | 合计 | 1,821,536.68 |
序号 | 股票代码 | 股票名称 | 流通受限部分的公允价值(元) |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流通受限情况说明 |
1 | 002456 | 欧菲光 | 69,391,040.00 | 1.45 | 非公开发行 |
本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 5,425,776,037.84 |
本报告期基金总申购份额 | 8,653,890.33 |
减:本报告期基金总赎回份额 | 127,501,639.15 |
本报告期基金拆分变动份额 | - |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 5,306,928,289.02 |
2013年第一季度报告
2013年3月31日
基金管理人: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13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