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资子公司贵州安大航空锻造有限责任公司
2013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发行公告
证券代码:600765 证券简称:中航重机 公告编号:2013-020
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贵州安大航空锻造有限责任公司
2013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发行公告
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12年8月10日和8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和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贵州安大航空锻造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发行短期融资券及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全资子公司贵州安大航空锻造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安大公司”)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不超过3.8亿元人民币的短期融资券,承销机构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行期限不超过365天。
2013年4月10日,安大公司收到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发出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13]CP127号)。发行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期短期融资券主要条款
1. 短期融资券名称:贵州安大航空锻造有限责任公司2013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
2. 发行人:贵州安大航空锻造有限责任公司
3. 主承销商: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 簿记管理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5. 注册通知书文号:中市协注【2013】CP127号
6. 品种:一年期短期融资券
7. 注册金额:人民币叁亿捌仟万元(RMB380,000,000.00元)
8. 发行额度:人民币贰亿元(RMB200,000,000.00元)
9. 短期融资券期限:365天
10. 计息年度天数:365天
11. 计息方式: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逾期另计息
12. 短期融资券形式:采用实名记账方式,在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进行登记托管。
13. 票面金额:人民币壹佰元(即100元)
14. 发行价格:按票面金额发行
15. 发行利率:采用固定利率方式,按面值发行,发行利率根据簿记建档结果最终确定
16. 发行方式:本期短期融资券由主承销商组织承销团,通过簿记建档集中配售的方式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
17. 认购单位:本期短期融资券认购人认购的短期融资券面值金额应当是人民币1,000万元的整数倍
18. 发行首日:2013年【4】月【19】日(T日)
19. 起息日:2013年【4】月【22】日(T+1日)
20. 缴款日:2013年【4】月【22】日(T+1日)
21. 债权登记日:2013年【4】月【22】日(T+1日)
22. 交易流通:在债权登记日的次一个工作日,即2013 年【4】月【23】日(T+2 日),即可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流通转让
23. 还本付息方式:到期一次还本付息
24. 付息日:短期融资券存续期内每年的【4】月【22】日(如遇法定节假日,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每次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25. 兑付日:2014年【4】月【22】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26. 兑付方式:本期短期融资券到期日前5个工作日,由本公司按照有关规定在主管部门指定的信息媒体上刊登《贵州安大航空锻造有限责任公司2013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付息兑付公告》。本期短期融资券的付息兑付按照上海清算所的规定,由上海清算所代理完成付息兑付工作
27. 发行对象: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28. 托管机构:上海清算所
29. 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短期融资券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30. 担保方式:由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全额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31. 承销方式:主承销商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本期短期融资券
32. 信用级别:经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公司综合评定,本期短期融资券信用等级为A-1,发行人主体长期信用评级为A+,评级展望为稳定;担保人主体长期信用级别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
33. 募集资金的用途:本次发行短期融资券所募集的资金用于补充发行人短期流动资金需求以及偿还部分成本较高的银行借款。
二、发行方式
(一)承销方式
本期短期融资券的承销方式为余额包销。
(二)簿记建档方式
本期短期融资券面值发行,发行价格根据簿记建档结果最终确定。
1、本次发行采用簿记建档、集中配售的方式。申购时间为2013 年【4】月【19】日9:00~11:00。投资者欲参与本次发行申购配售,请详细阅读本发行公告。
2、本次簿记建档仅接收承销团成员的申购要约,其他投资者须通过承销团成员购买本期短期融资券。
3、每个承销团成员在每个申购价格单位上的申购金额必须是人民币1,000 万元的整数倍。
4、每一承销团成员在申购期间内可以且仅可以向簿记管理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提出1 份申购要约。
(三)发行时间安排
1、2013 年【4】月【12】日通过中国货币网、上海清算所网站公布:《贵州安大航空锻造有限责任公司2013 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募集说明书》和《贵州安大航空锻造有限责任公司2013 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发行公告》。
2、2013 年【4】月【19】日簿记建档,时间为9:00~11:00,接受承销团成员的《申购要约》,簿记管理人统计有效申购量。
3、2013 年【4】月【19】日17:00 之前,簿记管理人向承销团成员传真《贵州安大航空锻造有限责任公司2013 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配售确认及缴款通知书》。
4、2013 年【4】月【22】日11:00 之前,承销团成员将本期短期融资券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所获配售额度对应的认购款划至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指定的缴款账户:
户名:中国农业银行资金清算中心
账号:2120041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资金清算中心
支付系统行号:103100000026
汇款用途:贵州安大航空锻造有限责任公司2013 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承销款
5、2013 年【4】月【22】日为贵州安大航空锻造有限责任公司2013 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债权债务登记日。
6、2013 年【4】月【22】日本公司向上海清算所提供本期短期融资券的《短期融资券发行款到账确认书》。如承销商不能按期足额缴款,按照中国人民银行与协会的有关规定和签订的“承销团协议”有关条款办理。
7、2013 年【4】月【23】日在中国货币网、上海清算所网站公告本期短期融资券的实际发行规模、实际发行价格、票面利率、发行期限等发行情况。
8、2013 年【4】月【23】日本期短期融资券开始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流通转让。
三、分销
(一)分销方式
承销商在短期融资券分销期内通过上海清算所客户终端系统将所承销的短期融资券进行分销,所分销的短期融资券按照上海清算所的规定办理托管。
(二)分销对象
银行间市场机构投资者。
(三)分销条件
承销商按照协议价格进行短期融资券分销。
特此公告。
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