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600617、900913 股票简称: ST联华 ST联华B 编号:临2013-027
上海联华合纤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因本次会议采取差额选举方式,因此存在候选人未当选的情况。
● 本次会议提案未有修改。
● 本次会议召开前是存在补充提案的情况:2013年4月3日,上海联华合纤股份有限公司收到公司股东浙江昆源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陈德海、盛利萍、黄金娟、蒋小云、邵智晓、高凌向公司董事会递交了《关于向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告知函》,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增加《关于增加曹轶星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和《关于增加黄巍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股东监事候选人》的临时提案。(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报》、香港《文汇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2013-020号公告)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和地点
上海联华合纤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3年4月17日上午9时30分在上海八方大酒店举行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及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58 |
其中:A股股东人数 | 44 |
B股股东人数 | 14 |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 76,368,307 |
其中:A股股东持有股份总数(有外资股公司适用) | 59,884,045 |
B股股东持有股份总数(有外资股公司适用) | 16,484,262 |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 45.6762% |
其中:A股股东持股占股份总数的比例(有外资股公司适用) | 35.8169% |
B股股东持股占股份总数的比例(有外资股公司适用) | 9.8593% |
(三)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就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后提交的《关于第六届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第六届监事会十七次会议审议后提交的《关于第六届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以及本次股东大会增加的《关于增加曹轶星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和《关于增加黄巍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股东监事候选人》的临时提案进行了审议和表决。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程鹏、董事江容以及董事会秘书姜琴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一)关于第六届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董事候选人李金岗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表决情况如下:
参会股数 | 同意股数 | 同意比例 | 反对股数 | 反对比例 | 弃权股数 | 弃权比例 | 是否 通过 | |
全体股东 | 76,368,307 | 55,979,483 | 73.30% | 0 | 0% | 20,388,824 | 26.70% | 是 |
A股股东 | 59,884,045 | 49,113,115 | 82.01% | 0 | 0% | 10,770,930 | 17.99% | |
B股股东 | 16,484,262 | 6,866,368 | 41.65% | 0 | 0% | 9,617,894 | 58.35% |
2、董事候选人孔令泉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表决情况如下:
参会股数 | 同意股数 | 同意比例 | 反对股数 | 反对比例 | 弃权股数 | 弃权比例 | 是否 通过 | |
全体股东 | 76,368,307 | 55,979,496 | 73.30% | 0 | 0% | 20,388,811 | 26.70% | 是 |
A股股东 | 59,884,045 | 49,113,128 | 82.01% | 0 | 0% | 10,770,917 | 17.99% | |
B股股东 | 16,484,262 | 6,866,368 | 41.65% | 0 | 0% | 9,617,894 | 58.35% |
3、董事候选人李明春先生未当选,表决情况如下:
参会股数 | 同意股数 | 同意比例 | 反对股数 | 反对比例 | 弃权股数 | 弃权比例 | 是否 通过 | |
全体股东 | 76,368,307 | 14,364,892 | 18.81% | 29,738,255 | 38.94% | 32,265,160 | 42.25% | 否 |
A股股东 | 59,884,045 | 13,975,387 | 23.34% | 20,120,363 | 33.60% | 25,788,295 | 43.06% | |
B股股东 | 16,484,262 | 389,505 | 2.36% | 9,617,892 | 58.35% | 6,476,865 | 39.39% |
4、董事候选人姜琴女士未当选,表决情况如下:
参会股数 | 同意股数 | 同意比例 | 反对股数 | 反对比例 | 弃权股数 | 弃权比例 | 是否 通过 | |
全体股东 | 76,368,307 | 14,365,084 | 18.81% | 29,738,255 | 38.94% | 32,264,968 | 42.25% | 否 |
A股股东 | 59,884,045 | 13,975,579 | 23.34% | 20,120,363 | 33.60% | 25,788,103 | 43.06% | |
B股股东 | 16,484,262 | 389,505 | 2.36% | 9,617,892 | 58.35% | 6,476,865 | 39.39% |
5、董事候选人李保荣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表决情况如下:
参会股数 | 同意股数 | 同意比例 | 反对股数 | 反对比例 | 弃权股数 | 弃权比例 | 是否 通过 | |
全体股东 | 76,368,307 | 68,066,601 | 89.13% | 0 | 0% | 8,301,706 | 10.87% | 是 |
A股股东 | 59,884,045 | 51,971,846 | 86.79% | 0 | 0% | 7,912,199 | 13.21% | |
B股股东 | 16,484,262 | 16,094,755 | 97.64% | 0 | 0% | 389,507 | 2.36% |
6、董事候选人连建州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表决情况如下:
参会股数 | 同意股数 | 同意比例 | 反对股数 | 反对比例 | 弃权股数 | 弃权比例 | 是否 通过 | |
全体股东 | 76,368,307 | 68,066,396 | 89.13% | 0 | 0% | 8,301,911 | 10.87% | 是 |
A股股东 | 59,884,045 | 51,971,641 | 86.79% | 0 | 0% | 7,912,404 | 13.21% | |
B股股东 | 16,484,262 | 16,094,755 | 97.64% | 0 | 0% | 389,507 | 2.36% |
7、董事候选人白若熙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表决情况如下:
参会股数 | 同意股数 | 同意比例 | 反对股数 | 反对比例 | 弃权股数 | 弃权比例 | 是否 通过 | |
全体股东 | 76,368,307 | 62,142,601 | 81.37% | 0 | 0% | 14,225,706 | 18.63% | 是 |
A股股东 | 59,884,045 | 45,908,346 | 76.66% | 0 | 0% | 13,975,699 | 23.34% | |
B股股东 | 16,484,262 | 16,234,255 | 98.48% | 0 | 0% | 250,007 | 1.52% |
8、董事候选人江容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表决情况如下:
参会股数 | 同意股数 | 同意比例 | 反对股数 | 反对比例 | 弃权股数 | 弃权比例 | 是否 通过 | |
全体股东 | 76,368,307 | 62,142,409 | 81.37% | 0 | 0% | 14,225,706 | 18.63% | 是 |
A股股东 | 59,884,045 | 45,908,154 | 76.66% | 0 | 0% | 13,975,699 | 23.34% | |
B股股东 | 16,484,262 | 16,234,255 | 98.48% | 0 | 0% | 250,007 | 1.52% |
9、独立董事候选人刘仲川先生未当选,表决情况如下:
参会股数 | 同意股数 | 同意比例 | 反对股数 | 反对比例 | 弃权股数 | 弃权比例 | 是否 通过 | |
全体股东 | 76,368,307 | 14,364,892 | 18.81% | 0 | 0% | 62,003,415 | 81.19% | 否 |
A股股东 | 59,884,045 | 13,975,387 | 23.34% | 0 | 0% | 45,908,658 | 76.66% | |
B股股东 | 16,484,262 | 389,505 | 2.36% | 0 | 0% | 16,094,757 | 97.64% |
10、独立董事候选人朱少平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三年,表决情况如下:
参会股数 | 同意股数 | 同意比例 | 反对股数 | 反对比例 | 弃权股数 | 弃权比例 | 是否 通过 | |
全体股东 | 76,368,307 | 46,629,507 | 61.06% | 0 | 0% | 29,738,800 | 38.94% | 是 |
A股股东 | 59,884,045 | 39,763,139 | 66.40% | 0 | 0% | 20,120,906 | 33.6% | |
B股股东 | 16,484,262 | 6,866,368 | 41.65% | 0 | 0% | 9,617,894 | 58.35% |
11、独立董事候选人张康宁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三年,表决情况如下:
参会股数 | 同意股数 | 同意比例 | 反对股数 | 反对比例 | 弃权股数 | 弃权比例 | 是否 通过 | |
全体股东 | 76,368,307 | 46,629,520 | 61.06% | 14,385,392 | 18.84% | 15,353,395 | 20.10% | 是 |
A股股东 | 59,884,045 | 39,763,152 | 66.40% | 4,767,500 | 7.96% | 15,353,393 | 25.64% | |
B股股东 | 16,484,262 | 6,866,368 | 41.65% | 9,617,892 | 58.35% | 2 | 0% |
12、独立董事候选人潘一欢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三年,表决情况如下:
参会股数 | 同意股数 | 同意比例 | 反对股数 | 反对比例 | 弃权股数 | 弃权比例 | 是否 通过 | |
全体股东 | 76,368,307 | 62,142,396 | 81.37% | 0 | 0% | 14,225,911 | 18.63% | 是 |
A股股东 | 59,884,045 | 45,908,141 | 76.66% | 0 | 0% | 13,975,904 | 23.34% | |
B股股东 | 16,484,262 | 16,234,255 | 98.48% | 0 | 0% | 250,007 | 1.52% |
13、独立董事候选人高慧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三年,表决情况如下:
参会股数 | 同意股数 | 同意比例 | 反对股数 | 反对比例 | 弃权股数 | 弃权比例 | 是否 通过 | |
全体股东 | 76,368,307 | 44,084,799 | 57.73% | 0 | 0% | 32,283,508 | 42.27% | 是 |
A股股东 | 59,884,045 | 27,990,044 | 46.74% | 0 | 0% | 31,894,001 | 53.26% | |
B股股东 | 16,484,262 | 16,094,755 | 97.64% | 0 | 0% | 389,507 | 2.36% |
(二)关于第六届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监事候选人李金琛先生当选为公司六届监事会监事,任期三年,表决情况如下:
参会股数 | 同意股数 | 同意比例 | 反对股数 | 反对比例 | 弃权股数 | 弃权比例 | 是否 通过 | |
全体股东 | 76,368,307 | 46,629,507 | 61.06% | 0 | 0% | 29,738,800 | 38.94% | 是 |
A股股东 | 59,884,045 | 39,763,139 | 66.40% | 0 | 0% | 20,120,906 | 33.60% | |
B股股东 | 16,484,262 | 6,866,368 | 41.65% | 0 | 0% | 9,617,894 | 58.35% |
2、监事候选人梁仁国先生未当选,表决情况如下:
参会股数 | 同意股数 | 同意比例 | 反对股数 | 反对比例 | 弃权股数 | 弃权比例 | 是否 通过 | |
全体股东 | 76,368,307 | 15,334,547 | 20.08% | 29,728,255 | 38.93% | 31,305,505 | 40.99% | 否 |
A股股东 | 59,884,045 | 14,945,042 | 24.96% | 20,110,363 | 33.58% | 24,828,640 | 41.46% | |
B股股东 | 16,484,262 | 389,505 | 2.36% | 9,617,892 | 58.35% | 6,476,865 | 39.29% |
3、监事候选人宋晓璟先生当选为公司六届监事会监事,任期三年,表决情况如下:
参会股数 | 同意股数 | 同意比例 | 反对股数 | 反对比例 | 弃权股数 | 弃权比例 | 是否 通过 | |
全体股东 | 76,368,307 | 62,142,396 | 81.37% | 0 | 0% | 14,225,911 | 18.63% | 是 |
A股股东 | 59,884,045 | 45,908,141 | 76.66% | 0 | 0% | 13,975,904 | 23.34% | |
B股股东 | 16,484,262 | 16,234,255 | 98.48% | 0 | 0% | 250,007 | 1.52% |
(三)关于增加曹轶星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临时提案
董事候选人曹轶星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表决情况如下:
参会股数 | 同意股数 | 同意比例 | 反对股数 | 反对比例 | 弃权股数 | 弃权比例 | 是否 通过 | |
全体股东 | 76,368,307 | 62,142,396 | 81.37% | 0 | 0% | 14,225,911 | 18.63% | 是 |
A股股东 | 59,884,045 | 45,908,141 | 76.66% | 0 | 0% | 13,975,904 | 23.34% | |
B股股东 | 16,484,262 | 16,234,255 | 98.48% | 0 | 0% | 250,007 | 1.52% |
(四)关于增加黄巍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股东监事候选人临时提案
监事候选人黄巍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任期三年,表决情况如下:
参会股数 | 同意股数 | 同意比例 | 反对股数 | 反对比例 | 弃权股数 | 弃权比例 | 是否 通过 | |
全体股东 | 76,368,307 | 62,003,114 | 81.19% | 0 | 0% | 14,365,193 | 18.81% | 是 |
A股股东 | 59,884,045 | 45,908,359 | 76.66% | 0 | 0% | 13,975,686 | 23.34% | |
B股股东 | 16,484,262 | 16,094,755 | 97.64% | 0 | 0% | 389,507 | 2.36% |
(五)根据上述投票结果:
1、上海联华合纤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11名董事组成如下:非独立董事7名为李金岗先生、孔令泉先生、李保荣先生、连建州先生、白若熙女士、江容女士、曹轶星女士,独立董事4名为朱少平先生、张康宁先生、潘一欢先生、高慧先生。
2、上海联华合纤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5名监事组成如下:职工监事2名为朱惠峰先生、俞佳妮女士,股东监事3名为李金琛先生、宋晓璟先生、黄巍先生。
3、本届董事会、监事会任期均为三年。
4、公司对第六届董事会、监事会全体成员为公司发展所付出的辛勤工作表示衷心感谢。
三、律师见证情况
北京市君泽君事务所朱木金律师和武勇律师与会见证,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相关事宜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上海联华合纤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律师法律意见书》
2、《上海联华合纤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结果》
3、《上海联华合纤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联华合纤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4月17日
股票代码:600617、900913 股票简称:*ST联华 *ST联华B 编号:2013-028
上海联华合纤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13年4月17日上午9点半,上海联华合纤股份有限公司召开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完成第七届董事会成员(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报》、香港《文汇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2013-027号公告)。2013年4月17日下午,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公司董事会共有11名董事,10名董事出席了会议,其中江容董事委托白若熙董事代为出席并表决。会议召开符合《公司章程》和《公司法》的规定。公司董事经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董事会以11票赞同,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孔令泉先生为公司董事长的议案,任期三年。
二、董事会以11票赞同,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李保荣先生为公司副董事长的议案,任期三年。
三、董事会以11票赞同,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白若熙女士为公司总经理的议案,任期三年。
四、董事会以11票赞同,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白若熙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任期三年。
五、董事会以11票赞同,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曹轶星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任期三年。
六、董事会以11票赞同,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王惠兰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任期三年。
七、董事会以11票赞同,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议案。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构成如下:
非独立董事:白若熙
独立董事:朱少平、高慧
召集人:朱少平
八、董事会以11票赞同,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议案。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构成如下:
非独立董事:李金岗
独立董事:潘一欢、张康宁
召集人:潘一欢
九、董事会以11票赞同,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的议案。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构成如下:
非独立董事:孔令泉、李保荣、江容
独立董事:潘一欢、朱少平、张康宁、高慧
召集人:孔令泉
十、董事会以11票赞同,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议案。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构成如下:
非独立董事:曹轶星
独立董事:高慧、潘一欢
召集人:高慧
以上人员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
1、经审阅新聘任公司总经理及董事会秘书白若熙女士、财务总监王惠兰女士、证券事务代表曹轶星女士的个人履历,未发现其有《公司法》第57条、58条规定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其任职资格合法。
2、公司新聘任公司总经理及董事会秘书白若熙女士、财务总监王惠兰女士、证券事务代表曹轶星女士的提名方式、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3、经了解,公司新聘任公司总经理及董事会秘书白若熙女士、财务总监王惠兰女士、证券事务代表曹轶星女士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身体状况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有利于公司的发展。
特此公告。
上海联华合纤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4月17日
附件:
1、孔令泉,男,47岁,大学学历,工程师。1986-1994年在山东鲁北化工总厂工作;1994-2007年在山东鲁北企业集团总公司副总工程师、兼技术开发部主任;2007-2011年至今历任汇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化工产业园区建设总指挥、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等职。
2、李金岗,男,58岁,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1984-1987年山东广播电视大学会计专业学习;1988-1990年山东经济学院财务管理本科学习;1995.8-2009.7年在山东埕口盐化有限责任公司任财务副总;2009.7-2011.6年在汇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任总经理、党委书记;2011.6-至今在汇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任党委书记监事会主席。
3、李保荣,男,50岁,本科学历。历任杭州市体改委副处长、处长、副主任,现任浙江昆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
4、连建州,男,29岁,大专学历。历任工商一行乐清支行柜台储蓄,温州商业银行乐清支行客户经理,现任浙江昆源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
5、白若熙,女,35岁。毕业于南京政治学院经济管理系。2011 年1 月至2月任职于上海联华合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助理。2011 年2 月18日至2012年6月11日任职于上海联华合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2011 年4 月19日至2012年6月11日任职于上海联华合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1 年9 月至2012年6月11日任江苏省建丰工程检测有限公司董事。2012年12月至今就读于上海财经大学EMBA。
6、江容,女,36岁,硕士研究生 。毕业于南京邮电大学工程系学士。北京大学法律系硕士,律师。1999年至2004年江西省电信公司。2008年至今东海证券有限公司。2011年4月至今任上海联华合纤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7、曹轶星,女,现年30岁,大学学历,2004-2005年上海世方物流有限公司做财务工作,2005-2008年大上海时代广场物业管理(上海)有限公司任会计副主任,2009-2013年在上海市交运集团沪北分公司任副总经理。
8、朱少平,男,59岁,大学学历。历任国家经委副处长、国家计委处长,1994-2012年6月任全国人大财经委法案室主任。
9、张康宁,男,43岁,研究生学历。历任山东省沂南县司法局科员、山东同力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现任山东舜翔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
10、潘一欢 ,男,48岁,大学本科,注册会计师。1987年至1996年任常州会计学校教师;1996年至2004年任江阴博丰钢铁有限公司总会计师;2004年至今任上海德灵钢铁物料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1年9月任上海联华合纤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
11、高慧,男,31岁,研究生学历,曾任职于三角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君都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现为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
12、王惠兰,女,43岁,高级会计师,注册理财师,1990年9月至2004年8月在山东埕口盐化有限责任公司任主管会计;历任无棣金盛化工有限公司财务副总经理、总经理;现任山东金盛海洋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股票代码:600617、900913 股票简称:*ST联华 *ST联华B 编号:2013-029
上海联华合纤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13年4月17日上午9点半,公司召开了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改选完成第七届监事会成员。2013年4月17日下午召开了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公司监事会共有5名监事,4名监事出席了会议,其中朱惠峰监事委托俞佳妮监事代为出席并表决。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关于监事会召开的有关规定。经全体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监事会以5票赞同,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李金琛先生为公司监事长的议案,任期三年。
简历如下:
李金琛,男,44岁,高级经济师;1996年9月 -1999年6月在山东干部函授大学经济管理本科学习;1990年10月-2009年6月在山东埕口盐化有限责任公司财务部门工作;2009年6月至今在汇泰投资集团任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特此公告。
上海联华合纤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3年4月17日
北京市君泽君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
关于上海联华合纤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上海联华合纤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北京市君泽君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以下简称“君泽君”)接受上海联华合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联华合纤”)的委托,就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君泽君律师审阅了公司提供的以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1. 《上海联华合纤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2.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3. 公司2013年4月2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上海证券报》、香港《文汇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上海联华合纤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以及2013年4月8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上海证券报》、香港《文汇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向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4.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股东登记记录及凭证资料;
5.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相关文件。
君泽君律师根据《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对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的有关事实以及公司提供的文件进行了核查验证,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根据公司公告的《关于召开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以下简称“会议通知”)和公司章程,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并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15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各股东。
经见证,公司于2013年4月17日在上海八方大酒店召开了本次股东大会,与会议通知的召开时间及召开地点一致,公司董事长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主持会议,君泽君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履行了法定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人员资格与召集人资格
根据对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公司法人股股东的帐户登记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股东代表的授权委托证明和身份证明,以及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自然人股东的帐户登记证明、个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证明等相关资料的验证,出席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58人,所持股份为76368307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45.6762%。其中,A股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44名,代表股份59884045股,占总股份数的35.8169%;B股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14名,代表股份16484262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9.8593%。另外,本公司部分董事、监事以及公司董事会秘书也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其他出席会议的人员为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其他人员。君泽君认为,上述参会人员的资格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人数达到了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法定人数。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召集人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 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
根据公司公告的《关于召开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董事会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为《关于第六届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监事会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为《关于第六届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根据公司公告的《关于向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2013年4月3日,联合持有本公司股份8,740,944股,占本公司总股本5.23%的公司股东浙江昆源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陈德海、盛利萍、黄金娟、蒋小云、邵智晓、高凌向公司董事会递交了《关于向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告知函》,增加《关于增加曹轶星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和《关于增加黄魏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股东监事候选人》的临时提案,公司董事会于2013年4月8日公告。
经见证,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按照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规则》的规定对公司董事会提出的议案以及临时提案予以审议并表决,股东大会对提案进行表决前,推举了股东代表参加计票和监票,股东大会对提案进行表决时,律师、股东代表与监事代表共同负责计票、监票。根据选举结果,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成员为李保荣、连建州、白若熙、江容、曹轶星、李金岗、孔令泉、潘一欢、张康宁、朱少平和高慧;公司第七届监事会成员为宋晓璟、黄魏和李金琛。
经核查,公司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程序及表决票数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结论意见
基于上述事实,君泽君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相关事宜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正本两份。
北京市君泽君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 见证律师:_______________
朱木金
负责人:______________ 见证律师:_______________
王正洋 武 勇
二〇一三年四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