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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长江航运集团南京油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3-04-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74版)

      股票代码:600087 股票简称:*ST长油 编号:临2013-017

      债券代码:122998 债券简称:长债暂停

      中国长江航运集团南京油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于2013年4月8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了关于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3年4月18日在南京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7人,丁文锦董事和裴平董事因工作原因缺席本次会议,分别书面委托李万锦副董事长和茅宁董事行使表决权。5名监事会成员及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会议讨论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2012年度报告和摘要,并同意公告。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通过公司201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通过公司201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通过《公司2012年度财务决算和201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通过《公司201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鉴于公司2012年度利润为亏损,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负,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为:不分配利润、不转增股本。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通过《公司201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通过《公司2012年度内控审计报告》。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通过《201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通过《关于2012年度财务非标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通过《关于船舶抵押的议案》。

      为建造乙烯船“雁顺”轮,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长石海运有限公司向交通银行上海虹口支行贷款14691万元。根据融资合同的相关约定,该轮投入营运后将抵押给交通银行上海虹口支行。

      董事会同意办理该轮的抵押手续。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通过《2013年度资产处置的议案》。

      为有效应对航运危机,确保资金链安全,董事会同意授权经营层将3艘MR油轮、2艘液化气船(“宁顺”轮和“祥顺”轮)和4艘沥青船(“江州”轮、“宝洲”轮、“龙洲”轮和“凤洲”轮)择机以不低于评估值对外处置。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通过《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的《*ST长油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临2013—019)。

      南京长江油运公司及其关联方出任的董事(朱宁、李万锦、余俊、丁文锦和姜庭贵)系与关联方有利害关系的董事,没有参与此项议案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茅宁、胡正良和裴平认为,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都是因为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关联交易公平合理,没有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以上关联交易总额预计将超过3000万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2.2和10.2.5条的要求,此项关联交易尚需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通过《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调整的议案》。

      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曾善柱先生、王晓东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期与总经理同步。

      彭永和先生因聘任期满,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公司独立董事茅宁、胡正良和裴平认为,此次聘任高管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获聘高管的工作经验、管理水平、学识和品德均符合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和要求。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四、通过《关于调整公司经营层基薪标准的议案》。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经营者业绩考核办法和薪酬管理规定》的相关条款作如下修改:

      根据公司船队规模、国际化程度和管理难度,确定公司经营层正职的基础年薪标准调整为20万元,副职按相应的比例对应,从2013年元月份起执行。

      由于近年来国际航运市场持续低迷,公司效益连年亏损,为降本增效,共渡难关,将2013年度公司经营层基础年薪降低15%,从2013年4月1日起执行。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五、通过《2013年第一季度报告》。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六、通过《关于召开2012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的《*ST长油关于召开2012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临2013—020)。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中国长江航运集团南京油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一三年四月二十日

      附件:

      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曾善柱先生,男,1963年11月出生,研究生学历,经济师,中共党员。历任南京长江油运公司总经办秘书、综合科副科长、科长,南京水运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中国长江航运集团南京油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现任中国长江航运集团南京油运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王晓东先生,男,1964年6月生,大学学历,高级船长,中共党员。历任南京长江油运公司船舶水手、三副、二副、大副、船长,南京长江油运公司新加坡公司海务部经理,国船分公司指导船长,航监处处长助理,国船分公司副总经理,安全监督部部长,中国长江航运集团南京油运股份有限公司安全总监、副总船长,中国长江航运集团南京油运股份有限公司总船长、安全总监。现任中国长江航运集团南京油运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船长、安全总监。

      股票代码:600087 股票简称:*ST长油 编号:临2013-018

      债券代码:122998 债券简称:长债暂停

      中国长江航运集团南京油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中国长江航运集团南京油运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13年4月8日以书面方式发出,会议于2013年4月18日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名,实到监事5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毅彬先生主持。经认真审议,到会监事一致形成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201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通过公司2012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并发表审核意见:

      1、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由董事会组织编制,并已提交董事会、监事会审议表决通过。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2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公司严格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中有关保密的规定,在提出本意见之前,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我们保证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通过《公司201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通过《关于2012年度财务非标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通过《公司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监事会对公司2012年经营情况及运作发表独立意见:

      (一)监事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能够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经营,规范运作。公司重大经营决策合理,程序合法;公司的内部控制和全面风险管理体系经过一年多的运行和检查监控,总体运行情况良好,运行质量进一步提升;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为实现公司的健康发展和股东利益最大化,诚信勤勉、尽职尽责,严格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和授权,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有违规操作或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监事会对检查公司财务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财务管理较规范,各项内部控制制度不断完善,公司财务报表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制度》和《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公司2012年度财务报告能够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真实。

      (三)监事会对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出售了“亚洲之星”轮和“联顺”轮2艘船舶。公司的出售行为,进一步优化了船队结构、提高了资产质量。监事会监督了相关交易的决策及执行情况,认为交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内幕交易及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

      (四)监事会对公司关联交易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的关联交易是为了充分利用关联方的功能平台和渠道,有利于保持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的稳定性和持续性。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合法、规范,交易价格公平、合理,无发生内幕交易、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七、通过《公司2013年第一季度报告》,并发表审核意见:

      1、公司201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报告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之前,未发现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我们保证公司2013年第一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中国长江航运集团南京油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一三年四月二十日

      股票代码:600087 股票简称:*ST长油 编号:临2013-019

      债券代码:122998 债券简称:长债暂停

      中国长江航运集团南京油运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13年4月18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在审议上述关联交易时,南京长江油运公司及其关联方出任的董事(朱宁、李万锦、余俊、丁文锦和姜庭贵)系与关联方有利害关系的董事,没有参与此项议案表决,有表决权的4名非关联董事同意上述关联交易。

      公司独立董事茅宁、胡正良和裴平事前认可了该议案并发表了独立意见: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交易价格公平合理,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2.2和10.2.5条的相关要求,此项关联交易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二)201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关联人预计金额实际发生金额
    接受服务南京长江油运公司4,1304,832.61
    长航船舶引航服务中心160219.25
    中国船务代理有限公司580576.45
    南京港(集团)有限公司350420.14
    上海长航船舶工业有限公司2,950325.30
    小计8,1706,373.75
    购买商品中石化长江燃料有限公司13,0007,451.85
    南京长江油运公司8,0007,297.48
    小计21,00014,749.33
    销售商品中石化长江燃料有限公司95,00093,106.01
       
    小计95,00093,106.01
    提供劳务南京华林船舶管理有限公司012.26
    小计012.26
    合计124,170114,241.35

      

      (三)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关联人本次预计金额上年实际发生额
    接受服务南京长江油运公司4,1304,832.61
    长航船舶引航服务中心160219.25
    中国船务代理有限公司580576.45
    南京港(集团)有限公司400420.14
    上海长航船舶工业有限公司1,600325.30
    南京华林船舶管理有限公司90
    小计6,9606,373.75
    购买商品中石化长江燃料有限公司10,4407,451.85
    南京长江油运公司7,2007,297.48
    小计17,64014,749.33
    销售商品南京长江油运公司1,6000
    中石化长江燃料有限公司180,00093,106.01
    南京港(集团)有限公司8,000
    小计189,60093,106.01
    提供劳务南京华林船舶管理有限公司30012.26
    小计30012.26
    合计214,500114,241.35

      

      与2012年度相比,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发生金额增加了100,258.65万元,主要原因为:

      1、公司全资子公司长航油运(新加坡)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京达燃油运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达公司”)与中石化长江燃料有限公司燃油贸易交易金额增加86,894万元,主要是京达公司于2012年8月份开始运行,2013年为全年的交易量;

      2、新增公司与南京长江油运公司、南京港(集团)有限公司的燃油贸易交易金额9,600万元;

      3、新增公司与南京华林船舶管理有限公司的船舶管理费和船员管理费378万元。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介绍

      1、南京长江油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油运”)

      成立于1975年,法定代表人余俊,注册资本113,168万元,注册地址为南京市中山北路324号,经营范围:长江航线的石油及其制品储运业务。

      2、中石化长江燃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长燃”)

      成立于1997年,法定代表人邹晓瑜,注册资本38,000万元,注册地址为武汉市江岸区四唯街旅顺路1号,经营范围:汽油、煤油、柴油、燃料油、石油制品、淡水的销售、仓储。

      3、长航船舶引航服务中心(以下简称“长航引航中心”)

      成立于2005年,法定代表人陈建华,注册资本20万元,注册地址为武汉市江岸区中山大道1116号,经营范围:各类船舶引航、船舶运输、货物代理等业务。

      4、中国船务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船代”)

      成立于1985年,法定代表人吴学明,注册资本3,000万元,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甲43号,经营范围:承办外贸船舶港口代理业务。

      5、南京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港”)

      成立于1991年,法定代表人张映芳,注册资本226,670万元,注册地址为南京市下关区江边路19号,经营范围:港口经营、水路运输、外轮理货等业务。

      6、上海长航船舶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长航船舶工业”)

      成立于1995年,法定代表人张路,注册资本500万元,注册地址为上海市奉贤区庄行镇大叶公路2675号,经营范围:船舶维修、船舶工程施工等。

      7、南京华林船舶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华林”)

      成立于2012年,企业负责人李万锦,注册资本2000新加坡元,注册地新加坡,经营范围:船舶管理。

      (二)关联关系

      1、控股股东南京油运及其子公司、中长燃及其子公司、长航引航中心、中国船代及其子公司、南京港及其子公司和上海长航船舶工业及其子公司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一、二款的规定,为公司关联方;

      2、南京华林为我公司全资子公司长航油运(新加坡)有限公司之下属合营企业,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李万锦先生担任南京华林董事长,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三款的规定,故南京华林为本公司关联方。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公司依法存续,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正常,能够履行合同义务,形成坏账的可能性较小。

      三、本次交易的项目及内容

      (一)与南京油运的交易内容

      1、交易项目

      1)南京油运为公司提供以下关联交易服务:

      一是在船舶服务业务上,南京油运为公司所属船舶提供船舶燃油品仓储、送供以及供应代理服务等业务;提供淡水销售、送供以及供应代理服务业务;提供物资、劳保用品(含特种劳保)、设备、配件等代购和送供服务等业务;提供修理(含零航修)和改造服务;提供通信导航设备维护服务;提供代理服务;提供交通车、交通船、电焊船、工程船、洗舱、围油栏、油污水接收、垃圾清运、测厚测爆、油水化验、废旧物资回收等零星服务;提供医疗器械、保健药品销配送服务,船舶劳动卫生、食品卫生、公共卫生及环境卫生等防疫服务;提供各项应急服务。

      二是在员工服务业务上,南京油运为公司所属船员提供特殊培训、专业培训、适任培训等岗位业务知识培训服务;所属员工提供健康体检(含船员换证体检等)、职业健康检查等医疗保健服务。

      三是在其他服务业务上,南京油运为公司提供办公用房、物业管理等服务;提供信息化建设、船岸通信服务、档案管理、住房货币化补贴等管理(服务)项目。

      2)公司向南京油运销售船舶燃油品。

      2、交易费用

      1)公司根据2013年度预算业务量和南京油运的管理(服务)能力,参照国际船舶管理标准、国内运输船舶及员工后勤服务的价格,2013年初步预计的交易总额为11330万元。

      2)公司本部与南京油运发生的船舶燃油品贸易,按照市场化原则进行交易,预计2013年的贸易量2000吨,交易金额为1600万元。

      (二)与中长燃的交易内容

      1、中长燃在具备供应条件的区域内为公司供应所需的船舶燃油,公司根据2013年度预算业务量,预计2013年需中长燃供应的燃油为2万吨,参照国内外船舶燃油价格,预计与中长燃交易总额为10440万元。

      2、京达公司目前主要客户为长航油运和中长燃。预计2013年与中长燃发生的燃油贸易量为42万吨,参照国际市场船舶燃油价格,预计交易金额为18亿元。

      (三)与长航引航中心的交易内容

      长航引航中心在具备供应条件的区域内为公司船舶提供引航服务,公司根据2013年度预算业务量,参照国内外船舶引航价格,预计与长航引航中心交易总额为160万元。

      (四)与中国船代的交易内容

      中国船代在具备代理条件的区域内为公司船舶提供代理业务,公司根据2013年度预算业务量,预计2013年需中国船代510航次,参照国内外船舶代理价格,预计与中国船代的交易总额为580万元。

      (五)与南京港的交易内容

      1、南京港在其港口区域内为公司船舶提供港口服务,公司根据2013年度预算业务量,参照使用价格,预计与南京港发生港口使费的交易总额为400万元。

      2、公司本部与南京港发生油品销售交易,预计2013年的贸易量1万吨,交易金额为8000万元。

      (六)与上海长航船舶工业的交易内容

      上海长航船舶工业在具备修理条件的区域内为公司船舶提供修理服务,公司根据2013年度预算修理量,参照维修价格,预计与上海长航船舶工业的交易总额为1600万元。

      (七)与南京华林的交易内容

      1、2013年公司委托南京华林代管1艘VLCC,参照国际船舶管理价格,预计2013年发生交易额90万元。

      2、公司全资子公司南京海员服务有限公司为南京华林租赁三套MR船员,参照国际市场价格,预计2013年发生船员管理费为300万元。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采购商品及接受劳务等日常关联交易,是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可以降低公司的营运成本,提高公司经济效益。

      公司向关联方销售商品及提供劳务等日常关联交易,有利于拓展公司的业务链条,改变公司以往单一的经营模式,优化公司产业结构布局,有利于增加收入,改善财务结构,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

      公司对关联交易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交易价格根据市场价或协议价确定,与对非关联方的交易价格基本一致,无重大高于或低于正常交易价格的情况,公司重大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因此,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不会损害上市公司的利益,上市公司也不会因此而形成对关联方的依赖。

      特此公告。

      中国长江航运集团南京油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一三年四月二十日

      股票代码:600087 股票简称:*ST长油 编号:临2013-020

      债券代码:122998 债券简称:长债暂停

      中国长江航运集团南京油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2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召开时间:2013年5月16日上午9:30。

      3、会议地点:南京市中山北路324号油运大厦16楼会议室。

      4、会议方式:现场开会。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2012年度报告及摘要;

      2、审议公司201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公司201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4、审议公司2012年度财务决算和201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5、审议公司201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6、审议201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7、审议关于船舶抵押的议案;

      8、审议2013年度担保额度的议案;

      9、审议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注:第8项议案业经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三、会议出席对象

      1、凡于2013年5月10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可参加会议,因事不能出席者可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等。

      四、会议登记方法

      符合上述条件的股东请于2013年5月15日9:00—17:00到本公司证券部办理登记手续。逾期未办理登记的,请于会议召开当日9:00之前到油运大厦16楼办理登记,会议开始后将不再接受股东登记。

      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到公司办理登记手续;若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应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账户卡和本人身份证到公司登记。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传真方式登记。

      五、其他事项

      与会股东住宿及交通费自理,会期半天。

      联系地址:南京市中山北路324号油运大厦6楼

      联 系 人:龚晓峰 许唐

      联系电话:025-58586145 58586146

      传 真:025-58586145

      邮 编:210003

      中国长江航运集团南京油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一三年四月二十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中国长江航运集团南京油运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本单位(人)对本次会议所审议事项的投票意愿如下(在表决项后面的方框内打“√”):

      

      

      

      

      

      

      

      

      

      

      

      

      

      

      

      

      

      

      

      

      

      

      

      

      

      

      

      

      

      

      

      

      

      

      

      

      

      

      

      

      

      

      

      

      

      

      

      

      

      

      

      

      

      

      

      

      

      

      

      

      

      

      

      

      

      

      

      

      

      

      

      

    序号议案内容同意反对弃权
    12012年度报告及摘要;   
    2公司201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公司201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4公司2012年度财务决算和201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5公司201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6201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7关于船舶抵押的议案;   
    82013年度担保额度的议案;   
    9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签章): 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股):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自2013年 月 日至2013 年 月 日

      股票代码:600087 股票简称:*ST长油 编号:临2013—021

      债券代码:122998 债券简称:长债暂停

      中国长江航运集团南京油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暂停上市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于2013年4月20日披露了2012年年度报告,报告显示公司2012年度继续亏损,具体内容详见2013年4月20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由于公司2010年、2011年和2012年连续三年亏损,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被暂停上市。

      公司股票将于披露2012年年度报告之日(2013年4月20日)起停牌,上海证券交易所在停牌后15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暂停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国长江航运集团南京油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四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