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79 证券简称:富春环保 公告编号:2013-030
2013年第一季度报告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吴斌、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骆琴明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骆琴明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财务数据
本报告期对以前期间财务数据是否进行了追溯调整或重述
□ 是 √ 否
| 2013年1-3月 | 2012年1-3月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 营业收入(元) | 728,351,264.17 | 543,220,062.93 | 34.08%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53,695,313.34 | 53,315,318.31 | 0.71%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53,126,037.53 | 53,045,443.31 | 0.15%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75,064,879.98 | 112,010,801.63 | -32.98%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728 | 0.0723 | 0.69% |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728 | 0.0723 | 0.69%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2.63% | 2.84% | -0.21% |
| 2013年3月31日 | 2012年12月31日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 |
| 总资产(元) | 3,222,407,647.17 | 2,861,400,542.71 | 12.62%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1,936,602,596.49 | 2,013,107,273.38 | -3.8%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 说明 |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9,396.29 |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675,500.00 | |
| 所得税影响额 | 98,975.93 |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2,148.03 | |
| 合计 | 569,275.81 | -- |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 | 53,932 | |||||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情况 |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 浙江富春江通信集团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38.46% | 283,764,000 | 282,880,000 | 质押 | 76,500,000 |
| 杭州富阳容大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1.06% | 81,600,000 | 0 | 质押 | 66,300,000 |
| 宁波富兴电力燃料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8.91% | 65,755,340 | 0 | ||
| 鄂尔多斯市神煜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7.16% | 52,836,000 | 0 | 质押 | 15,300,000 |
| 浙江省联业能源发展公司 | 国有法人 | 1.41% | 10,438,659 | 0 | ||
| 中国农业银行-益民创新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0.74% | 5,453,853 | 0 | ||
| 全国社保基金一一一组合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0.69% | 5,100,000 | 0 | ||
| 中国工商银行-兴全绿色投资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0.47% | 3,454,575 | 0 | ||
| 交通银行-国泰金鹰增长证券投资基金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0.43% | 3,150,385 | 0 | ||
| 吴斌 | 境内自然人 | 0.31% | 2,295,000 | 2,295,000 | ||
|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股份种类 | |
| 股份种类 | 数量 | ||
| 杭州富阳容大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81,6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81,600,000 |
| 宁波富兴电力燃料有限公司 | 65,755,340 | 人民币普通股 | 65,755,340 |
| 鄂尔多斯市神煜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 52,836,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52,836,000 |
| 浙江省联业能源发展公司 | 10,438,659 | 人民币普通股 | 10,438,659 |
| 中国农业银行-益民创新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5,453,853 | 人民币普通股 | 5,453,853 |
| 全国社保基金一一一组合 | 5,1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5,100,000 |
| 中国工商银行-兴全绿色投资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 3,454,575 | 人民币普通股 | 3,454,575 |
| 交通银行-国泰金鹰增长证券投资基金 | 3,150,385 | 人民币普通股 | 3,150,385 |
| 中国银行-长盛同智优势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1,562,213 | 人民币普通股 | 1,562,213 |
| 中国建设银行-国泰中小盘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 1,246,197 | 人民币普通股 | 1,246,197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浙江富春江通信集团有限公司、杭州富阳容大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宁波富兴电力燃料有限公司、鄂尔多斯市神煜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和浙江省联业能源发展公司为发起人股东,上述五名发起人股东与其他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未知上述发起人股东以外的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及是否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 ||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1. 报告期内货币资金余额比年初减少71.70%%,主要系本期公司支付投资款及发放现金股利所致;
2. 报告期内应收票据余额比年初减少42.23%,主要系票据支付增加所致;
3. 报告期内应收账款余额比年初增加42.30%,主要系新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新港热电应收账款并入所致致;
4. 报告期内预付款项余额比年初增加94.43%,主要系原材料预付款增加所致;
5. 报告期内其他应收款比年初增加332.09%,主要系新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新港热电其他应收账款并入所致;
6. 报告期内存货余额比年初增加102.31%,主要系新材料分公司购入原材料增加所致;
7. 报告期内其他流动资产余额比年初增加54.81%,主要系新材料分公司待抵扣进项税增加所致;
8. 报告期内长期股权投资比年初增加100%,主要系本期收购小额贷款公司30%股权所致;
9. 报告期内在建工程比年初减少49%,主要系子公司东港热电在建工程结转所致;
10. 报告期内商誉比年初增加50.85%,主要系子公司新港热电本期纳入公司合并所形成的的商誉所致;
11. 报告期内短期借款比年初增加100%,主要系新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新港热电短期借款并入所致;
12. 报告期内应付票据比年初增加100%,主要系新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新港热电应付票据并入所致;
13. 报告期内应付账款比年初增加34.77%,主要系新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新港热电应付账款并入所致;
14. 报告期内应付职工薪酬比年初减少35.97%,主要系年初预提工资已发放所致;
15. 报告期内应交税费比年初增加34.16%,主要系子公司东港热电计提所得税增加所致;
16. 报告期内应付利息比年初增加41.74%,主要系公司发行债券计提的利息所致;
17. 报告期内实收资本(或股本)余额比年初增加70.00%,主要系本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所致;
18. 报告期内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加34.08%,主要系煤炭贸易的增长所致;
19. 报告期内营业成本比上年同期增加39.45%,主要系公司销售收入增长,相应消耗等成本增加所致;
20. 报告期内营业税金及附加比上年同期增加35.79%,主要系公司销售收入增长,相应税金增加所致;
21. 报告期内财务费用比上年同期增加513.33%,主要系借款增加所致;
22. 报告期内营业外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加544.72%,主要系本期政府补贴增加所致,;
23. 报告期内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比上年同期减少32.98%,主要系本期购买材料支付的现金增加所致;
24. 报告期内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比上年同期增加88.87%,主要系本期借款收到的现金增加所致;
二、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承诺事项 | 承诺方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承诺期限 | 履行情况 |
| 股改承诺 | 无 | ||||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无 | ||||
|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 无 | ||||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浙江富春江通信集团有限公司和实际控制人孙庆炎先生 |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持有的股份。 | 2010年09月21日 | 三十六个月 | 报告期内严格履行 |
|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 无 | ||||
| 承诺是否及时履行 | 是 | ||||
| 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一步计划 | 不适用 | ||||
| 是否就导致的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问题作出承诺 | 是 | ||||
| 承诺的解决期限 | 不适用 | ||||
| 解决方式 | 不适用 | ||||
| 承诺的履行情况 | 不适用 | ||||
三、对2013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3年1-6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 2013年1-6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幅度(%) | 0% | 至 | 20% |
| 2013年1-6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区间(万元) | 12,177.87 | 至 | 14,613.44 |
| 2012年1-6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 12,177.87 | ||
|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 | 随着公司销售收入增长及增加合并子公司报表的原因,本期收入及利润较上年同期有一定的增长。 | ||
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吴斌
2013年4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