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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3-04-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679 证券简称:福建金森 公告编号:JS-2013-023

      2013年第一季度报告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郑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应飚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陈艳萍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财务数据

    本报告期对以前期间财务数据是否进行了追溯调整或重述

    □ 是 √ 否

     2013年1-3月2012年1-3月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9,527,830.609,925,213.71-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10,673,314.18-4,690,842.48127.5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10,673,314.18-4,690,842.48127.5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320,742,942.93-74,893,361.75328.27%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8-0.056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08-0.056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7%-2.31%1.26%
     2013年3月31日2012年12月31日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总资产(元)955,666,488.95940,989,172.521.5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621,572,139.85632,245,454.03-1.69%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13,252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数量
    福建省将乐县林业总公司国有法人70.32%97,516,04097,516,040质押48,736,000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转持三户国有法人2.5%3,468,0003,468,000  
    福建省将乐县林业科技推广中心国有法人1.98%2,744,5242,744,524  
    福建省将乐县物资总公司国有法人0.2%271,436271,436  
    蒋启航境内自然人0.16%227,5000  
    裴剑境内自然人0.16%219,7000  
    卢耀文境内自然人0.13%180,4400  
    温东鹏境内自然人0.11%157,6000  
    赵晓辉境内自然人0.1%145,0000  
    荆香境内自然人0.09%120,0000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股份种类
    股份种类数量
    蒋启航227,500人民币普通股227,500
    裴剑219,700人民币普通股219,700
    卢耀文180,440人民币普通股180,440
    温东鹏157,600人民币普通股157,600
    赵晓辉145,000人民币普通股145,000
    荆香120,000人民币普通股120,000
    乐燕119,001人民币普通股119,001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117,400人民币普通股117,400
    张月平116,700人民币普通股116,700
    苏炎灶113,100人民币普通股113,10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福建省将乐县物资总公司与福建省将乐县林业总公司同受将乐县财政局实际控制。其他不详。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资产负债表项目:

    (1)货币资金期末数为128,717,507.74元,比期初数减少69%,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投入大量资金收购森林,包括募集资金项目、万山林竹项目和腾荣达项目。

    (2)预付账款期末数为450,204,792.57元,比期初数增长203%,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公司加大林木资源并购的力度,相应增加了林木收购预付款。

    (3)应付账款期末数为20,137,101.67元,比期初数减少35%,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支付了育林金。

    (4)预收账款期末数为4,470,709.49元,比期初数增长253%,主要原因是一季度完成了全年松脂采集招标,预收了中标业主的松脂货款。

    (5)应交税费期末数为128,745.13元,比期初数减少48%,主要原因缴纳了税款。

    利润表项目:

    (1)营业成本本期金额为1,944,358.88元,比上年同期金额减少52.04%,主要原因是2012年一季度有成本较高、毛利率低的松香贸易业务。

    (2)管理费用本期金额为13,042,181.13元,比上年同期金额增加78.87%,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公司员工奖金福利、办公费用、折旧及营林(防火)费用等增加。

    (3)财务费用本期金额为3,638,247.00元,比上年同期金额增加76.22%,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公司大量收购林木资产向银行贷款增加导致了利息支出增加。

    (4)营业利润本期金额为-10,349,465.13元,比上年同期金额减少121.28%,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管理费用、财务费用同比增加。

    (5)营业外收入本期金额为6,776.00元,比上年同期金额减少97.37%,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公司获得的补偿收入与去年同期相比减少。

    (6)利润总额本期金额为-10,666,719.13元,比上年同期金额减少125.66%,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管理费用、财务费用同比增加。

    (7)净利润本期金额为-10,666,719.13元,比上年同期金额减少125.66%,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管理费用、财务费用同比增加。

    现金流量表项目:

    (1)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本期金额为14,408,575.50元,比上年同期金额增加46.72%,主要原因是公司报告期内预收2013年松脂销售款。

    (2)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本期金额为3,089,945.65元,比上年同期金额减少51.91%,主要原因是招标押金保证金按净额列示,本报告期内大部分已退还竞标业主。

    (3)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本期金额为305,984,100.81元,比上年同期金额增加408.63%,主要原因是公司加大林木资源并购的力度,报告期内公司对外支付的林木资源收购款增加。

    (4)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本期金额为7,093,496.14元,比上年同期金额增加64.70%,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公司发放了春节奖金及福利等,金额同比较多。

    (5)支付的各项税费本期金额为552,470.15元,比上年同期金额减少69.34%,主要原因是2012年公司支付了因收取将乐县万山林竹科技有限公司资金占用费而产生的所得税1,108,799.11元。

    (6)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本期金额为338,241,464.08元,比上年同期金额增加271.13%,主要原因是公司加大林木资源并购的力度,支付的林木转让款增加。

    (8)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金额为-320,742,942.93元,比上年同期金额下降328.27%,主要原因是公司加大林木资源并购的力度,支付的林木转让款增加。

    (9)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本期金额为650,583.40元,比上年同期金额增加233.69%,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公司购置车辆、电脑等生产办公设备。

    (10)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金额为-650,583.40元,比上年同期金额下降233.69%,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公司购置车辆、电脑等生产办公设备。

    (11)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及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为34,500,000元,比上年同期增加34,500,000元,主要原因是银行贷款增加。

    (12)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本期金额为4,006,401.39元,比上年同期金额增加93.55%,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公司大量收购林木资产向银行贷款增加导致了利息支出增加。

    (13)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本期金额为4,006,401.39元,比上年同期金额增加93.70%,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公司大量收购林木资产,向银行贷款增加导致利息支出增加。

    (14)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0,493,598.61元,比上年同期金额增加32,561,921.61元,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银行贷款增加。

    (15)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本期金额为-290,899,927.72元,比上年同期金额增加277.03%,主要原因是公司加大林木资源并购的力度,报告期内公司对外支付的林木资源收购款增加。

    (16)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本期金额为419,617,435.46元,比上年同期金额增加426.60%,主要原因报告期含有募集资金。

    (17)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本期金额为128,717,507.74元,比上年同期金额增加4993.73%,主要原因报告期含有募集资金。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公司于2012年12月17日召开201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实施6.8万亩速生丰产工业原料林基地建设项目并向国家开发银行福建省分行贷款的议案》。公司委托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对上述拟转让的资产进行评估,并于2012年12月5日出具了《评估报告》,拟转让的用材林林木资源资产在评估基准日的评估值为人民币15705.13万元。

    将乐县万山林竹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于2012年12月31日至2013年1月28日在三明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挂牌公告,公开征集竞买人。经公告期满,本公司作为唯一意向竞买人,按相关规定与万山公司采取协议转让的方式交易。万山公司作为林木资产出让方于2013年1月29日与本公司签署了《林木资产转让合同》,并经三明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鉴证。公司已支付完全部转让款,正在办理林权变更手续。

    重要事项概述披露日期临时报告披露网站查询索引
    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并购福建省将乐县腾荣达林业有限公司林木资产建设工业原料林基地2013年01月22日详见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130122福建金森: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使用超募资金暨森林资产购买事项的公告》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承诺事项承诺方承诺内容承诺时间承诺期限履行情况
    股改承诺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福建省将乐县林业总公司1、自金森林业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金森林业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金森林业回购其持有的该等股份。2、承诺并保证现时或将来均不会直接或者间接地以任何形式(包括但不限于自营、合资、联营或拥有在其他企业的股票或权益等方式)从事与金森林业及其控股子公司的业务有竞争或可能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或活动,以避免对金森林业的生产经营构成现实或可能的同业竞争;保证不进行与金森林业相同或类似的投资,不经营有损于金森林业利益的业务;保证不向其他在业务上与金森林业相同、类似或在任何方面构成竞争的公司、企业、其他经营实体或个人提供专有技术或提供销售渠道、客户信息等商业秘密;保证不利用对金森林业的控股关系进行损害金森林业及金森林业其他股东权益的经营活动;将采取有效措施避免因任何原因可能引起的与金森林业及其控股子公司之间的同业竞争,如果将来有从事与金森林业及其控股子公司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之商业机会,其及其所控制的其他企业将无偿将该商业机会让给金森林业及其控股子公司;对于其直接或间接控股的企业,其将通过控股地位和派出人员(包括但不限于董事、高管)使该等企业履行与本公司相同的前述义务,保证不与金森林业同业竞争;如违反以上承诺导致金森林业及其控股子公司遭受直接或者间接经济损失,其将向金森林业及其控股子公司予以充分赔偿或补偿。3、将尽量减少、避免与金森林业及其控股子公司之间发生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的任何业务来往或交易均应按照公平、公允和等价有偿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应按市场公认的合理价格确定,并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对于能够通过市场方式与独立第三方之间发生的交易,将由金森林业与独立第三方进行;与金森林业所发生的关联交易均以签订书面合同或协议形式明确约定,并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不以向公司拆借、占用公司资金或采取由公司代垫款项、代偿债务等方式侵占金森林业资金,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金森林业以及金森林业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如违反以上承诺导致金森林业及其控股子公司遭受直接或者间接经济损失,将向金森林业及其控股子公司予以充分赔偿或补偿。4、自常青林业设立至金森林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存在的任何因出资问题而导致的金森林业的任何费用支出、经济赔偿或其他损失,本公司将无条件对金森林业承担全部连带赔偿责任,且无条件放弃所有涉及金森林业的追偿权利。5、若金森公司改制设立股份有限公司之前拥有的林木资产存在权利瑕疵而导致我公司出现出资不足的情形,我公司将全额补足;若该等林木资产存在权利瑕疵而引发争议或潜在纠纷,我公司将承担因此所造成的金森林业的任何直接或间接的费用支出、经济赔偿、补偿或其他损失;本承诺函不可撤销。6、营林公司转让给福建省将乐县腾荣达林业有限公司的林木资产权属清晰,任何可能因权利瑕疵问题引起的争议,所造成金森林业的任何费用支出、经济赔偿和其他损失,由我公司承诺全部赔偿或补偿责任。7、截止2011年12月31日,"如(金森林业)实际代管林面积超过26,000亩, 或者登记在发行人名下实质上属于村集体或私人所有的林权面积(债转林之代管林除外) 超过7,630亩,则超过部分所造成发行人的损失均由我公司向发行人补偿"。8、就万森林业租赁房屋承诺―同意发行人在该房屋租赁合同到期时进行续租, 续租期间我公司不进行转让该房屋所有权或其他妨碍租赁使用的事项,被政府拆迁除外。租赁价格以当时当地市场的房屋租赁价格为准。2012年01月01日 正常履行
    将乐县财政局自金森林业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通过林业总公司和物资总公司持有的金森林业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金森林业回购其持有的该等股份。2012年01月01日 正常履行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承诺是否及时履行
    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一步计划
    是否就导致的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问题作出承诺
    承诺的解决期限
    解决方式
    承诺的履行情况正常履行

    四、对2013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3年1-6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2013年1-6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幅度(%)-30.54%-7.39%
    2013年1-6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区间(万元)9001,200
    2012年1-6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12,957,600.77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公司生产存在季节性特点,上半年采伐少,同时企业经营规模扩大,银行贷款增加导致财务费用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