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693 股票简称:东百集团 编号:临2013—006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13年4月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现场会议于2013年4月18日在东百大厦18楼会议室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彭瑞涛女士主持,应参会董事九人,实参会董事八人,龙俊董事因个人原因未参加本次董事会,委托彭瑞涛董事代为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一、经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公司董事会2012年度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公司独立董事2012年度述职报告》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公司2012年度财务报告及利润分配预案》
经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公司2012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43,930,249.02 元,提取10%法定公积金4,393,024.90元,减去实施2011年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对股东的股利分配51,483,389.10元后,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437,003,556.53元,2012年末可供全体股东分配的未分配利润为425,057,391.55元。为保证公司项目建设和新店拓展的顺利实施,并兼顾股东长远利益,2012年度公司拟不进行利润分配和公积金转增股本,可分配利润结转下年度。
上述利润分配预案须经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关于公司2013年度向相关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顺利开展公司2013年度的结算融资业务,确保公司经营的正常周转及项目投资建设顺利实施,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2013年度向有关商业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 100,000 万元(包括流动资金借款、信托借款融资、票据融资、信用证、保函等),其中公司本部 80,000万元,以公司信用担保和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拥有的房产提供抵押担保;控股子公司为20,000万元,由公司本部提供信用担保。具体如下:
(一)2013年度综合授信额度
⑴2013年度公司本部拟向以下金融机构申请人民币80,000万元的授信额度,办理上述融资有关业务的具体事项,以相关业务合同约定为准。
| 拟授信金融机构 | 授信额度(万元) | 期 限 | 担保方式 | 备 注 |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行 | 20,000 | 壹年 | 其中: 抵押借款10,000万元;信用借款10,000万元 | 百华大厦地面第四层房产及相应的土地使用权;利嘉大广场1#、2#楼连体部分负三层地下车位 |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行 | 20,000 | 壹年 | 其中: 抵押借款10,000万元;信用借款10,000万元 | 百华大厦地面第六层、第七层房产及相应的土地使用权 |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五一支行 | 20,000 | 壹年 | 其中: 抵押借款10,000万元;信用借款10,000万元 | 百华大厦地面第二层房产及相应的土地使用权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南门支行 | 20,000 | 壹年 | 其中: 抵押借款5,000万元;信用借款15,000万元 | 百华大厦地面第十八层房产及相应的土地使用权 |
⑵2013年度控股子公司拟向以下金融机构申请人民币20,000万元的授信额度。
| 子 公 司 | 拟授信金融机构 | 授信额度(万 元) | 期 限 | 担保方式 | 备 注 |
| 福建东百元洪购物广场有限公司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行 | 12,000 | 壹年 | 信用担保 | 担保人: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福建东方百货管理有限公司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行 | 8,000 | 壹年 | 信用担保 | 担保人: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二)公司在上述各家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内,可根据公司经营活动需要随时向有关银行申请办理借款合同或协议(含人民币流动资金借款、其他融资结算业务,不限转贷次数);结合金融机构信贷控制情况及公司实际需要,可以对贷款金融机构(包括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借款金额、借款方式、借款利率、担保方式(含抵押物)、借款主体等做出适当调整。
(三)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兰州东方友谊商贸中心有限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展要求向金融机构申请借款授信额度,具体额度及借款方式由该公司董事会审议后决定,不在公司2013年度综合授信额度内。
(四)授权有效期:自本议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审议2013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会议审议同意公司续聘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3年度审计单位,预算2013年支付其定期审计费80万元人民币,其他审计费用按其实际发生数额计算。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以上第一项至第六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7、《关于公司申请办理固定资产投资借款的议案》
根据福州市城市建设规划及市区地铁建设需要,东百大厦B楼需拆除后进行改扩建,东百B楼改扩建项目建设预算总投资约34,776万元,其中自有资金投入14,776万元。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向工商银行福州南门支行申请固定资产项目借款人民币20,000万元,借款期限5年,以公司所有的百华大厦地下第一层,地面第一层、第五层房产及相应的土地使用权提供抵押物权担保。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具体详见同日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转销长期待摊费用、固定资产清理处置等事项的议案》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2012年度末公司对各项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和清理,并依据相关会计政策作相应的会计处理:
1、本公司控股子公司莆田东百购物广场有限公司因涉及与福建省三信集团(莆田)商业运营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及物业委托合同纠纷的诉讼案,对应收福建省三信集团(莆田)商业运营有限公司其他应收款3,135,086元,依据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单项减值测试。经分析判断认为存在较大风险,采取个别认定计提坏帐准备2,816,788.20元,以前年度已计提355,477.70元,影响公司当年度损溢2,461,310.50元。
2、本公司控股子公司莆田东百购物广场有限公司因涉及与福建省三信集团(莆田)商业运营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及物业委托合同纠纷的诉讼案尚未判决,现已歇业近3年。判断账上剩余长期待摊费用6,000,204.94元能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可能性极小。遵循会计谨慎性原则,作转销处理。影响当年度损益6,000,204.94元。
3、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福建洲际大酒店有限公司因酒店重新装修,故对前期尚未摊完挂在长期待摊费用科目下的装修费用1,977,224.3元作一次性摊销处理,影响当年度损益1,482,918.23元。
4、年末,公司聘请了中介评估机构福建华兴资产评估房地产土地估价有限公司,对公司商誉进行减值测试。本次商誉评估方法是用收益法计算的企业整体价值减用资产基础法计算的企业有形资产及可确指的无形资产价值的差额确认商誉,将商誉评估值与商誉账面值进行比较,确认子公司福建东方百货群升购物中心有限公司商誉减值并计提商誉减值准备765万元,影响公司当年度损溢765万元。
5、本年度公司对原已房改出售的职工宿舍1、2、3栋楼进行清理处置,房产原值2,679,915.17元,已计提累计折旧232,237.61元,净值2447677.56元,固定资产净损失2,277,659.34元,影响公司当年度损溢1,708,244.50元。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公司2013年第一季度报告及报告正文》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1、《公司2012年度社会责任报告》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2、《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新媒体登记监控制度》制度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3、《关于“厦门市蔡塘社区发展中心项目”装修投入相关事项的议案》
根据公司与厦门市湖里区蔡塘社区居民委员会签订的《厦门市蔡塘社区发展中心项目物业租赁合同》,为保证项目顺利施工和开业,经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利用自有资金对该项目进行装修投入,装修总金额预计约为人民币5,300万元(包括电梯、空调等设备的投入和二次装修部分的投入)。董事会授权管理层负责该事项的招投标工作及相关合同的签署,积极推进项目实施,确保项目顺利开业。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4、《关于同意公司承租“福州红星国际广场”部分物业相关事项的议案》
福州红星国际广场位于仓山区金山浦上大道与闽江大道的交汇处,是上海红星美凯龙企业发展有限公司与福建万锦投资有限公司联合开发的大型城市综合体。红星国际广场分二期开发,总建筑面积共70万㎡,首创福州双MALL模式。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承租“福州红星国际广场一期”地下1层局部、地面1-6层局部,共7个楼层,建筑面积约45,600平方米物业投资经营中高档百货商场,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合同谈判和相关协议签署等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5、《关于公司召开2012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13年5月15日召开2012年度股东大会。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参加了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在审阅有关文件及尽职调查后,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我们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⑴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变更会计估计事项,其审议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⑵变更后的会计估计能够更准确地反映公司实际经营和财务情况,变更依据真实、可靠;
⑶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影响额预计不超过 2012 年年度定期报告净利润的 50%;不超过 2012 年年度定期报告所有者权益的 50%;不会对 2012年年度公司的盈亏性质产生影响,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⑷变更后的会计估计更能有效抵御和防范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的风险,增强自身的抗风险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2、关于公司2012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决定,我们认为:
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有利于保证公司的稳定发展,也有利于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因此,我们对公司201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表示同意,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议案,我们认为:
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在2012年度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过程中,能够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实施审计工作,基本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顺利完成了公司的审计工作,因此同意公司续聘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3年度的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4、关于同意公司承租“福州红星国际广场”部分物业相关事项的议案,我们认为:
公司拟承租“福州红星国际广场”部分物业开设中高档百货,表明公司加快了在福州地区的布点和扩张步伐,符合公司长期战略发展规划,对公司目前的财务状况并无影响,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特此公告。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2013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00693 证券简称:东百集团 编号:临2013-007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2013年4月8日以传真方式发出。会议于2013年4月18日在公司十八层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施敏秀监事长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监事会认真审核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后认为: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2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12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12年度财务报告及利润分配预案》
监事会认为:2012年公司不进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符合公司战略发展及正常经营需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关于会计估计变更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变更后的会计估计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体现会计谨慎性原则。本议案的审议程序符合《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8号—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本次《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2013年第一季度报告》
监事会在全面了解和审核公司2013年第一季度报告后,认为:公司201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严格按照股份制公司财务制度规范运作,公司2013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13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是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在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13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O一三年四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693 股票简称:东百集团 编号:临2013—008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着谨慎性的会计原则,为更加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公司对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会计估计变更如下:
一、会计估计变更情况
1、变更原因
本公司现行会计估计对固定资产运输设备折旧年限规定为10年,并按该规定执行。2009年9月,公司下发《高级管理人员车辆使用改革实施规定》,对副店级以上中、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车辆使用改革。现根据公司实际需要,从会计实质重于形式和谨慎性原则考虑,公司决定自2013年4月20日起,对“公司现行运输设备折旧年限”作会计估计变更。
2、变更前的会计估计
公司现行的会计政策与会计估计规定:公司固定资产折旧方法是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其中运输设备的折旧年限为10年,估计残值率5%,年折旧率9.5% 。
3、变更后的会计估计
本次调整变更即公司运输设备的折旧年限为5年,估计残值率5%,年折旧率19%。
二、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执行时间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自2013年4月20日起执行。
三、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等相关规定,对上述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无需对已披露的财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也不会对公司以往各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经初步测算,此项会计估计的变更对当年度净利润的影响金额约为109万。影响金额在董事会审批范围内,该事项不需经股东大会审议。
四、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核算更为合理和有效,能够更加准确和谨慎的反映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降低财务风险,上述会计估计变更是合理的。
五、独立董事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此次会计估计变更,审议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变更后的会计估计能够更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合理性和稳健性原则,有利于增强公司抗风险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六、监事会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审核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关于会计估计变更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变更后的会计估计能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体现会计谨慎性原则。本议案的审议程序符合《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8号——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本次《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七、备查文件
1、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独立意见。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4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