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895 证券简称:双汇发展 公告编号:2013-13
河南双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召开方式:现场投票方式
会议召开地点:河南省漯河市双汇路1号双汇大厦二楼会议室
会议召开时间:2013年4月19日上午10:00
主持人:公司董事长万隆先生
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46人,代表股份697,163,84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3.36%。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1、议案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投票的表决方式。
2、议案表决结果:
(1)议案一:《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和年度报告摘要》。
同意票697,163,845股,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同意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获得通过。
(2)议案二:《公司201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票697,163,845股,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同意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获得通过。
(3)议案三:《公司201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票697,163,845股,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同意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获得通过。
(4)议案四:《公司201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审计,本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实现净利润2,885,234,728.46元,按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提取10%的法定公积金114,737,497.41元后,本年度可供分配的利润2,770,497,231.05元,加上以前年度结余未分配利润,本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6,720,505,976.34元。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拟以2012年末公司总股本1,100,289,22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13.5元(含税)的比例实施利润分配,共分配利润1,485,390,452.40元,尚余5,235,115,523.94元作为未分配利润留存。
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如下:
拟以2012年末公司总股本1,100,289,22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转增10股的比例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共转出资本公积金1,100,289,224元。
同意票697,163,845股,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同意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获得通过。
(5)议案五:《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决定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负责本公司2013年度的财务审计工作,聘期一年。
同意票697,163,845股,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同意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获得通过。
(6)议案六:《关于2013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票34,134,068股,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同意票占出席会议所有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
该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河南省漯河市双汇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万隆、王玉芬、乔海莉、何科履行了回避表决义务。
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获得通过。
(7)议案七:《公司201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同意票697,163,845股,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同意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获得通过。
(8)议案八:《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拟对公司《章程》进行修改。
①公司《章程》第一百一十条“董事会运用公司资产所作出的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的权限,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0%。董事会对于关联交易的权限,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执行。董事会应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序,重大投资项目应当组织有关专家、专业人员进行评审,并报经股东大会批准”,拟修改为:
“董事会应当确定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关联交易的权限,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序;重大投资项目应当组织有关专家、专业人员进行评审,并报股东大会批准。
公司单次对外投资、收购和出售资产、资产抵押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的,经董事会批准后实施;单次对外投资、收购和出售资产、资产抵押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5%以上的,应经董事会审议后报股东大会批准。
公司可进行证券投资(范围包括新股配售、申购、证券回购、股票等二级市场投资、债券投资、委托理财)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投资行为),公司证券投资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的,应在投资之前报董事会批准;公司证券投资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5%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的,应在投资之前经董事会审议后报股东大会批准。
董事会对于对外担保事项、关联交易事项的权限,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执行。”
②公司《章程》第十三条“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为:畜禽屠宰,加工销售肉类食品、肉类罐头、速冻肉制品、定型包装熟肉制品(含清真食品)、蛋制品、食用动物油脂(猪油);生猪养殖、销售;生产销售PVDC薄膜及食品包装材料、其他包装材料制品;猪肠衣(盐渍猪肠衣)及其附属产品的加工、销售;医药中间体(肝素钠)的提取、销售;农副产品收购;生产加工肉制品及相关产品配套原辅料、调味料、食品添加剂、复配食品添加剂;技术咨询服务,仓储服务,化工产品销售(不含易燃易爆危险品),食品行业的投资,销售代理,相关经营业务的配套服务”,拟修改为: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为:畜禽屠宰,加工销售肉类食品、肉类罐头、速冻肉制品、定型包装熟肉制品(含清真食品)、食用动物油脂(猪油);生猪养殖、销售;生产销售PVDC薄膜及食品包装材料、其他包装材料制品;猪肠衣(盐渍猪肠衣)及其附属产品的加工、销售;医药中间体(肝素钠)的提取、销售;农副产品收购;生产加工肉制品及相关产品配套原辅料、调味料、食品添加剂、复配食品添加剂;蛋制品销售、技术咨询服务,仓储服务,化工产品销售(不含易燃易爆危险品),食品行业的投资,销售代理,相关经营业务的配套服务”。
上述变更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核准登记为准。
同意票690,787,442股,反对票6,376,403股,弃权票0股,同意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9%。
该议案涉及以特别决议通过,经与会股东表决,该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9)议案九:《关于拟定公司2013年度董事、监事薪酬标准的议案》。
同意票697,163,845股,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同意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河南大正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冯金山 李北京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河南双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三年四月十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