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 公司负责人姓名 | 赫孟合 |
|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姓名 | 李爱华 |
|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姓名 | 张树林 |
公司负责人赫孟合、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爱华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张树林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期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 |
| 总资产(元) | 2,834,089,690.47 | 2,829,538,279.70 | 0.16 |
| 归属于上市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元) | 1,085,996,359.98 | 1,292,927,846.91 | -16.01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 1.5963 | 1.9005 | -16.01 |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1-3月)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53,919,366.27 | -22.70 | |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 | 0.0793 | -22.70 | |
| 报告期 (1-3月)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1-3月)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7,822,097.42 | -7,822,097.42 | 不适用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115 | -0.0115 | 不适用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232 | -0.0232 | 不适用 |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115 | -0.0115 | 不适用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0.7203 | -0.7203 | 不适用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资产收益率(%) | -1.4524 | -1.4524 | 不适用 |
注:报告期内,公司受让了控股股东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冀中能源”)持有的河北金牛旭阳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牛旭阳”)50%股权,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对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的相关规定,公司对以前年度的财务报告进行了追溯调整。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1-3月) | 说明 |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35,863.00 |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2,937,079.42 |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6,623,048.08 | 公司收到的河北沧化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破产管理人支付的职工安置补偿款 |
| 所得税影响项 | -100.00 |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1,645,000.23 | |
| 合计 | 7,950,890.27 |
2.2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 | 32,402户 |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的数量 | 股份种类 |
|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122,654,8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河北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20,687,654 | 人民币普通股 |
| 谭力静 | 2,53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刘苑 | 2,212,9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广州康弘远创投资有限公司 | 1,5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张来福 | 1,450,2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张克勤 | 1,391,8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杨丹 | 1,216,8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陈学东 | 1,18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华宝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专用证券账户 | 1,143,100 | 人民币普通股 |
§3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资产负债指标变动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2013年3月31日 | 2012年12月31日 | 增减比例(%) | 变动原因 |
| 应收账款 | 5,174,094.49 | 1,783,755.60 | 190.07 | 主要由于本期公司产品出口业务未到结算期所致 |
| 应收股利 | 2,084,000.67 | 2,980,514.07 | -30.08 | 主要由于本期收回原子公司沧州引大入港输水有限公司部分股利所致 |
| 存货 | 219,361,485.97 | 166,784,563.94 | 31.52 | 主要由于本期公司采购原材料EDC增加所致 |
| 长期借款 | 241,666,666.67 | 50,000,000.02 | 383.33 | 由于本期新增委托贷款所致 |
2、利润表指标变动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2013年1-3月 | 2012年1-3月 | 增减比例(%) | 变动原因 |
| 营业税金及附加 | 1,167,566.11 | 1,793,383.78 | -34.90 | 主要由于子公司金牛旭阳本期抵扣进项税较多所致 |
| 财务费用 | 12,436,592.58 | 18,107,510.61 | -31.32 | 主要由于1至2月份委托贷款金额较去年同期减少所致 |
| 营业利润 | -11,895,694.21 | 19,329,978.12 | 不适用 | 主要由于公司上年同期收回深圳贵速兴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注销清算分配债权所致 |
| 营业外收入 | 8,703,355.44 | 1,667,292.54 | 422.01 | 主要由于本期公司收到河北沧化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破产管理人支付的职工安置补偿款所致 |
| 营业外支出 | 2,040,014.36 | 11,716.44 | 17,311.55 | 主要由于本期水泥窑系统停产检修所致 |
| 利润总额 | -5,232,353.13 | 20,985,554.22 | 不适用 | 主要由于上年同期收回深圳贵速兴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注销清算分配债权所致 |
| 所得税费用 | 73,064.66 | 631,823.69 | -88.44 | 由于本期利润减少所致 |
| 净利润 | -5,305,417.79 | 20,353,730.53 | 不适用 | 主要由于上年同期收回深圳贵速兴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注销清算分配债权所致 |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7,822,097.42 | 11,573,503.27 | 不适用 | 主要由于上年同期收回深圳贵速兴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注销清算分配债权所致 |
3、现金流量表指标变动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2013年1-3月 | 2012年1-3月 | 增减比例% | 变动原因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351,464,249.41 | 254,365,649.15 | 38.17 | 主要由于本期销售商品收到的现金较多所致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251,075,819.19 | 143,556,070.28 | 74.90 | 主要由于本期采购原材料较多和以现金方式支付增加所致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11,430,314.02 | 24,022,892.67 | -52.42 | 主要由于子公司金牛旭阳本期抵扣进项税较多所致 |
| 购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41,044,789.99 | 10,274,754.69 | 299.47 | 主要由于本期年产40万吨PVC树脂项目支出增加所致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200,447,800.00 | 0 | 不适用 | 主要由于本期受让金牛旭阳50%股权所致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0.00 | 20,076,000.00 | 不适用 | 主要由于上年同期收到处置原子公司沧州引大入港输水有限公司股权款所致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200,000,000.00 | 0 | 不适用 | 主要由于本期增加委托贷款所致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27,933,333.33 | 40,625,164.76 | -31.24 | 主要由于本期金牛旭阳偿还部分银行借款所致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28,601,255.89 | 23,826,045.32 | 不适用 | 主要由于本期年产40万吨PVC树脂项目支出增加所致 |
| 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652,753,735.16 | 15,288,454.90 | 4,169.59 | 主要由于公司上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收到募集资金所致 |
|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624,152,479.27 | 39,114,500.22 | 1,495.71 | 主要由于公司上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收到募集资金所致 |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13年3月22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延长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的议案》,拟将73,000万元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期限从6个月延长至12个月,即在2013年10月11日前将73,000万元归还募集资金专门账户(具体内容详见2013年3月23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河北金牛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长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的公告》)。2013年4月9日,公司召开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了《关于延长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的议案》。
2、公司年产40万吨PVC树脂项目进展情况:
截止本报告期末, 公司以131,000,000元购买了包括沧州沧骅化学工业有限公司建设原40 万吨/年PVC 树脂工程期间形成该项目全部资产在内的破产财产,续建的部分土建工程已经开工建设,部分设备已经订货,截止本报告期末,40万吨PVC树脂项目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93,318,023.76元。
3、收购河北旭阳化工有限公司50%股权的进展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向控股股东冀中能源购买其持有的金牛旭阳50%股权的交易。2013年3月15日,公司完成了金牛旭阳的股权过户并办理完成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具体内容详见2013年1月25日、2013年3月1日和2013年3月16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相关公告)。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 承诺 背景 | 承诺 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内容 | 是否有履行期限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 本报告期取得的进展 |
| 与再融资相关承诺 | 其他 | 冀中能源 | 冀中能源承诺以人民币16亿元的现金、按6.18元/股(定价基准日即金牛化工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金牛化工股票交易均价的90%)认购金牛化工非公开发行的不超过25,890万股A股股票,该等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不得转让。 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金牛化工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或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认购价格及股数亦将作相应调整。 | 是 | 是 | 冀中能源严格履行了承诺 |
| 其他 | 其他 | 冀中能源 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冀中能源集团) | 2、在公司需要使用相关资金时,应提前10个工作日将资金需求量和期限书面通知冀中能源集团,冀中能源集团保证在收到通知后及时向金牛化工提供资金支持,免收资金使用费,自年产40万吨PVC树脂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完毕后公司需要继续使用该等资金的,冀中能源集团根据市场化原则参照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收取资金使用费; 3、为保证公司业务持续、健康发展,冀中能源集团承诺不主动要求公司归还上述资金,冀中能源集团同意公司可根据业务和项目运作情况灵活选择还款时间、金额等方式。 | 是 | 是 | 公司未向冀中能源集团提交书面资金申请。本承诺函已于2013年3月6日到期 |
| 其他 | 其他 | 冀中能源 | 3、本单位保证将依照金牛化工的公司章程参加股东大会,平等地行使相应权利,承担相应义务,不利用控股股东地位谋取不正当利益,不利用关联交易非法转移金牛化工的资金、利润,保证不损害金牛化工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4、若违反上述声明和保证,本单位将对相关行为给金牛化工造成的损失向金牛化工进行赔偿。 | 否 | 是 | 承诺方严格履行相关承诺 |
| 其他 | 其他 | 冀中能源集团 | 2、本单位保证不要求或接受金牛化工在任何一项市场公平交易中给予本单位的条件优于第三者给予的条件。 3若违反上述声明和保证,本单位将对相关行为给金牛化工造成的损失向金牛化工进行赔偿。 | 否 | 是 | 承诺方严格履行相关承诺 |
| 其他 | 其他 | 冀中能源集团、冀中能源 | 4、保证金牛化工机构独立。(1)保证金牛化工的机构设置独立于本单位,并能独立自主地运作;(2)保证金牛化工办公机构和生产经营场所与本单位分开;建立健全的组织机构体系,保证金牛化工董事会、监事会以及各职能部门独立运作,不存在与本单位职能部门之间的从属关系; 5、保证金牛化工业务独立。(1)保证金牛化工拥有独立开展经营活动的资产、人员、资质和能力,金牛化工具有面向市场独立自主经营的能力;(2)保证除通过行使股东权利之外,不对金牛化工的业务活动进行干预;(3)保证本单位及本单位的控股子公司或为本单位控制的企业不在中国境内外从事与金牛化工相竞争的业务;(4)保证尽可能减少金牛化工与本单位及本单位关联公司之间的持续性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的关联交易将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依法进行。 | 否 | 是 | 承诺方严格履行相关承诺 |
| 重大资产购买 | 重大资产购买 | 冀中能源集团、冀中能源 | 2、由于冀中能源集团控制的河北峰煤焦化有限公司年产30万吨(一期年产10万吨,二期年产20万吨)甲醇项目尚未完成竣工验收,冀中能源集团及峰煤焦化计划在该项目完成竣工验收后,与金牛化工协商,尽快启动以合法及适当的方式将峰煤焦化年产30万吨甲醇生产线资产和业务注入金牛化工。 3、冀中能源集团、冀中能源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与金牛化工协商,履行相关批准程序,尽快启动以合法及适当的方式将冀中能源集团、冀中能源控制的符合条件的其他化工类资产(含股权)注入金牛化工,使金牛化工逐步成为具有一定规模的化工类上市公司。 | 否 | 是 | 峰煤焦化公司尚未完成竣工验收 |
| 其他 | 其他 | 冀中能源集团、冀中能源 | 4、在任何情况下,不要求金牛化工为冀中能源集团、冀中能源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 5、若冀中能源集团、冀中能源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与金牛化工发生必要之关联交易,将严格遵循市场原则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照金牛化工公司章程和《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审议程序、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从制度上保证金牛化工的利益不受损害,保证不发生通过关联交易损害金牛化工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况。 | 否 | 是 | 承诺方严格履行了承诺 |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公司2012年度虽然实现盈利,但是累计未分配利润仍为负,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201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分配、不转增。
河北金牛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赫孟合
2013年4月19日
2013年第一季度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