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718 证券简称:东软集团 公告编号:临2013-015
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存在否决提案的情况:否
●本次会议召开前是否有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否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和地点
1、会议召开时间:2013年4月19日
2、会议召开地点:沈阳市浑南新区新秀街2号东软软件园会议中心
(二)会议出席情况
| 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18 |
| 其中:内资股股东人数 | 15 |
| 外资股股东人数 | 3 |
|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 541,560,623 |
| 其中:内资股股东持有股份总数 | 454,957,153 |
| 外资股股东持有股份总数 | 86,603,470 |
|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 44.1156% |
| 其中:内资股股东持股占股份总数的比例 | 37.0609% |
| 外资股股东持股占股份总数的比例 | 7.0547% |
(三)会议表决程序和主持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方式举行,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刘积仁主持。
(四)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4人。因工作原因,董事Klaus Michael Zimmer、笠野章、陈锡民、薛澜、高文未能出席本次会议。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2人。因工作原因,监事胡爱民、葛圣六、马超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公司高级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王楠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卢朝霞、张霞、王经锡、张晓鸥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 议案序号 | 议案内容 | 同意票数 | 同意比例 | 反对票数 | 反对比例 | 弃权票数 | 弃权比例 | 是否通过 |
| 1 | 2012年度董事会报告 | 541,560,623 | 100.00% | 0 | 0.00% | 0 | 0.00% | 是 |
| 2 | 2012年度报告 | 541,560,623 | 100.00% | 0 | 0.00% | 0 | 0.00% | 是 |
| 3 | 2012年度监事会报告 | 541,560,623 | 100.00% | 0 | 0.00% | 0 | 0.00% | 是 |
| 4 | 独立董事2012年度述职报告 | 541,560,623 | 100.00% | 0 | 0.00% | 0 | 0.00% | 是 |
| 5 | 201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541,560,623 | 100.00% | 0 | 0.00% | 0 | 0.00% | 是 |
| 6 | 关于2012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 541,560,623 | 100.00% | 0 | 0.00% | 0 | 0.00% | 是 |
| 7 | 关于聘请201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 541,560,623 | 100.00% | 0 | 0.00% | 0 | 0.00% | 是 |
| 8 | 关于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 — | — | — | — | — | — | — |
| 8.1 | 关于向关联人购买原材料的日常关联交易(注1) | 350,239,932 | 100.00% | 0 | 0.00% | 0 | 0.00% | 是 |
| 8.2 | 关于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的日常关联交易(注2) | 283,693,606 | 100.00% | 0 | 0.00% | 0 | 0.00% | 是 |
| 8.3 | 关于向关联人提供劳务的日常关联交易 | 541,560,623 | 100.00% | 0 | 0.00% | 0 | 0.00% | 是 |
| 8.4 | 关于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的日常关联交易 | 541,560,623 | 100.00% | 0 | 0.00% | 0 | 0.00% | 是 |
| 9 | 关于向东软熙康控股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继续提供财务资助额度的议案 | 541,560,623 | 100.00% | 0 | 0.00% | 0 | 0.00% | 是 |
| 10 | 关于与Harman Becker Automotive Systems GmbH签订《导航地图产品协议》的议案 | 541,560,623 | 100.00% | 0 | 0.00% | 0 | 0.00% | 是 |
注1:关于向关联人购买原材料的日常关联交易,阿尔派株式会社、阿尔派电子(中国)有限公司为本议案关联法人,上述股东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注2:关于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的日常关联交易,阿尔派株式会社、阿尔派电子(中国)有限公司、株式会社东芝、东芝解决方案株式会社为本议案关联法人,上述股东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辽宁成功金盟律师事务所徐静波律师、刘冰律师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如下:本次股东大会经公司董事会决议召集。有关召开会议的主要事项,公司董事会已通过《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公告形式通知全体股东。本次股东大会如期召开。公司董事长刘积仁主持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完成了全部议程。本次股东大会已当场做出股东大会决议,并由出席会议的董事、董事会秘书签名。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根据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签名册》和本所经办律师审查后确认,参加会议人员的资格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对列入会议通知的议案进行了表决;表决经监票人员负责清点,当场公布表决结果;出席会议的股东未对表决结果提出异议。本次股东大会对议案的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经合法程序表决,通过了全部议案,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三年四月十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