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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博时信用债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3-04-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227版)

    办公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6003号荣超商务中心A栋第04、18层至21层

    法定代表人: 龙增来

    联系人: 刘毅

    电话: 0755-82023442

    传真: 0755-82026539

    客户服务电话: 4006008008

    网址: http://www.cjis.cn/

    (79)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6009号新世界中心29层

    办公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6009号新世界中心29层

    法定代表人: 吴泳良

    联系人: 李珍

    电话: 0755-82943755

    传真: 0755-82940511

    客户服务电话: 4001022011

    网址: http://www.zszq.com.cn

    (80)日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锡林南路18号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长安兴融中心西楼11层

    法定代表人: 孔佑杰

    联系人: 陈韦杉

    电话: 010-88086830

    传真: 010-66412537

    客户服务电话: 010-66413306

    网址: http://www.rxzq.com.cn

    (81)江海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赣水路56号

    办公地址: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赣水路56号

    法定代表人: 孙名扬

    联系人: 张宇宏

    电话: 0451-82336863

    传真: 0451-82287211

    客户服务电话: 4006662288

    网址: http://www.jhzq.com.cn

    (82)天源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青海省西宁市长江路53号汇通大厦六楼

    办公地址: 深圳市民田路新华保险大厦18楼

    法定代表人: 裴东平

    联系人: 关键

    电话: 0755-33331188

    传真: 0755-33329815

    客户服务电话: 4006543218

    网址: http://www.tyzq.com.cn

    (83)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四川省成都市东城根上街95号

    办公地址: 四川省成都市东城根上街95号

    法定代表人: 冉云

    联系人: 刘一宏

    电话: 028-86690070

    传真: 028-86690126

    客户服务电话: 4006-600109

    网址: http://www.gjzq.com.cn

    (84)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西城区金融大街5号新盛大厦A座

    办公地址: 北京西城区金融大街5号新盛大厦A座613

    法定代表人: 赵大建

    联系人: 李微

    电话: 010-59355941

    传真: 010-66553791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9-5618

    网址: http://www.e5618.com

    (85)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66号未来资产大厦23层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00号上海环球金融中心57楼

    法定代表人: 陈林

    联系人: 袁月

    电话: 0755-36659385

    传真: 021-68777822

    客户服务电话: 4008209898;021-38929908

    网址: http://www.cnhbstock.com

    (86)厦门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厦门市莲前西路二号莲富大厦十七楼

    办公地址: 厦门市莲前西路二号莲富大厦十七楼

    法定代表人: 傅毅辉

    联系人: 卢金文

    电话: 0592-5161816

    传真: 0592-5161102

    客户服务电话: 0592-5163588

    网址: http://www.xmzq.cn

    (87)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南京西路758号23楼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600号32楼

    法定代表人: 郭林

    联系人: 陈敏

    电话: 021-32229888

    传真: 021- 68728703

    客户服务电话: 021-63340678

    网址: http://www.ajzq.com

    (88)大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人民路24号

    办公地址: 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会展路129号大连期货大厦39层

    法定代表人: 于宏民

    联系人: 谢立军

    电话: 0411-39673202

    传真: 0411-39673219

    客户服务电话: 4008169169

    网址: http://www.daton.com.cn

    (89)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贵州省贵阳市

    办公地址: 贵州省贵阳市中华北路216号华创大厦

    法定代表人: 陶永泽

    联系人: 郭佳来

    电话: 021-60762618

    传真: 021-60762700

    客户服务电话: 021-60762618

    网址: http://www.hczq.com/Index.html

    二、注册登记机构

    名称: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29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内大街18号恒基中心1座23层

    法定代表人:杨鶤

    电话: 010-65171166

    传真: 010-65187068

    联系人: 许鹏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 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电话: 021- 31358666

    传真: 021- 31358600

    联系人:黎明

    经办律师:吕红、黎明

    四、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机构名称: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6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6楼

    法人代表:杨绍信

    电话: 021-61238888

    传真: 021-61238800

    联系人: 金毅

    经办注册会计师:汪棣、金毅

    第四部分 基金的名称

    博时信用债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第五部分 基金的类型

    契约型开放式

    第六部分 基金的投资目标

    在谨慎投资的前提下,本基金力争获取高于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收益。

    第七部分 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国家债券、金融债券、次级债券、中央银行票据、企业债券、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可分离交易债券的纯债、资产支持证券、回购和银行定期存款等金融工具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固定收益类证券(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不直接从二级市场买入股票、权证等权益类证券,不参与一级市场的新股申购、增发新股、可转换债券以及可分离交易债券,也不投资二级市场的可转换债券。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其中投资于信用评级在AA+(含)到AA-(含)之间的信用债的比例不低于债券资产的80%,投资于信用评级为AA-的信用债券的比例不高于基金资产的20%,持有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本基金所指的信用债包括:金融债券(不含政策性金融债)、次级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可分离交易债券的纯债、资产支持证券等除国债和中央银行票据之外的、非国家信用的固定收益类债券。

    本基金投资的金融债券(不含政策性金融债)、次级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中期票据、可分离交易债券的纯债和资产支持证券等信用债的信用评级依照国内评级机构或者由以下三家国际评级机构-标准普尔公司(Standard & Poor’s)、穆迪投资者服务公司(Moody’s)和惠誉国际信用评级有限公司(Fitch Ratings)出具的债券信用评级。

    本基金投资的短期融资券等信用债的信用评级依照国内评级机构或者由以下三家国际评级机构-标准普尔公司(Standard & Poor’s)、穆迪投资者服务公司(Moody’s)和惠誉国际信用评级有限公司(Fitch Ratings)出具主体信用评级。

    第八部分 投资策略

    本基金通过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结合、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相补充的方法,确定资产在非信用类固定收益类证券和信用类固定收益类证券之间的配置比例。充分发挥基金管理人长期积累的信用研究成果,利用自主开发的信用分析系统,深入挖掘价值被低估的标的券种,以获取最大化的信用溢价。本基金采用的投资策略包括:期限结构策略、信用策略、互换策略、息差策略等。在谨慎投资的前提下,力争获取高于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收益。

    在以上战略性资产配置的基础上,本基金通过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结合、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相补充的方法,进行前瞻性的决策。一方面,本基金将分析众多的宏观经济变量(包括GDP增长率、CPI走势、M2的绝对水平和增长率、利率水平与走势等),并关注国家财政、税收、货币、汇率政策和其它证券市场政策等。另一方面,本基金将对债券市场整体收益率曲线变化进行深入细致分析,从而对市场走势和波动特征进行判断。在此基础上,确定资产在非信用类固定收益类证券(现金、国家债券、中央银行票据等)和信用类固定收益类证券之间的配置比例。

    (一)固定收益类品种投资策略

    灵活应用各种期限结构策略、信用策略、互换策略、息差策略,在合理管理并控制组合风险的前提下,最大化组合收益。

    1、期限结构策略。通过预测收益率曲线的形状和变化趋势,对各类型债券进行久期配置;当收益率曲线走势难以判断时,参考基准指数的样本券久期构建组合久期,确保组合收益超过基准收益。具体来看,又分为跟踪收益率曲线的骑乘策略和基于收益率曲线变化的子弹策略、杠铃策略及梯式策略。

    (1)骑乘策略是当收益率曲线比较陡峭时,也即相邻期限利差较大时,买入期限位于收益率曲线陡峭处的债券,通过债券的收益率的下滑,进而获得资本利得收益。

    (2)子弹策略是使投资组合中债券久期集中于收益率曲线的一点,适用于收益率曲线较陡时;杠铃策略是使投资组合中债券的久期集中在收益率曲线的两端,适用于收益率曲线两头下降较中间下降更多的蝶式变动;梯式策略是使投资组合中的债券久期均匀分别于收益率曲线,适用于收益率曲线水平移动。

    2、信用策略。信用债收益率等于基准收益率加信用利差,信用利差收益主要受两个方面的影响,一是该信用债对应信用水平的市场平均信用利差曲线走势;二是该信用债本身的信用变化。基于这两方面的因素,我们分别采用以下的分析策略:

    (1)基于信用利差曲线变化策略:一是分析经济周期和相关市场变化对信用利差曲线的影响,二是分析信用债市场容量、结构、流动性等变化趋势对信用利差曲线的影响,最好综合各种因素,分析信用利差曲线整体及分行业走势,确定信用债券总的及分行业投资比例。

    (2)基于信用债信用变化策略:发行人信用发生变化后,我们将采用变化后债券信用级别所对应的信用利差曲线对公司债、企业债定价。影响信用债信用风险的因素分为行业风险、公司风险、现金流风险、资产负债风险和其他风险等五个方面。我们主要依靠内部评级系统分析信用债的相对信用水平、违约风险及理论信用利差。

    3、互换策略。不同券种在利息、违约风险、久期、流动性、税收和衍生条款等方面存在差别,投资管理人可以同时买入和卖出具有相近特性的两个或两个以上券种,赚取收益级差。互换策略分为两种:

    (1)替代互换。判断未来利差曲线走势,比较期限相近的债券的利差水平,选择利差较高的品种,进行价值置换。由于利差水平受流动性和信用水平的影响,因此该策略也可扩展到新老券置换、流动性和信用的置换,即在相同收益率下买入近期发行的债券,或是流动性更好的债券,或在相同外部信用级别和收益率下,买入内部信用评级更高的债券。

    (2)市场间利差互换。一般在公司信用债和国家信用债之间进行。如果预期信用利差扩大,则用国家信用债替换公司信用债;如果预期信用利差缩小,则用公司信用债替换国家信用债。

    4、息差策略。通过正回购,融资买入收益率高于回购成本的债券,从而获得杠杆放大收益。

    第九部分 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中债企业债总指数收益率×90%+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10%。

    本基金选择以上复合指数作为业绩比较基准的原因如下:

    第一,从指数的权威性和代表性看,中债企业债总指数是由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编制并于2006年11月20日对外发布的。中债系列指数自2002年12月31日对外发布、特别是自2007年3月完成升级以来,已经形成了基本完备的债券指数体系。中国债券总指数是中国债券市场的合适基准,已经得到了投资者的广泛认同,被众多基金公司、保险公司和其他机构投资者用作债券投资的基准指数,具有较强的权威性和代表性。

    第二,从发布主体看,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是全国债券市场内提供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和其他固定收益证券的登记、托管、交易结算等服务的国有独资金融机构,是财政部唯一授权主持建立、运营全国国债托管系统的机构,是中国人民银行指定的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登记、托管、结算机构和商业银行柜台记账式国债交易的一级托管人。因此中债公司有较强的数据优势,包括银行间债券市场结算数据、交易所债券的成交数据、债券柜台的双边报价、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双边报价及市场成员收益率的估值数据,能够客观并专业地编制指数。

    第三,从与其他指数的比较看,中债企业债总指数与本基金中固定收益品种的投资的特征和投资理念更为吻合。本基金主要投资于信用评级在AA+(含)到AA-(含)之间的信用债券,即投资的主要标的是信用债券,因此中债企业债总指数与本基金的投资标的与投资理念相一致。本基金的债券投资比例不低于80%,因此,取90%作为业绩比较基准中债券投资所代表的权重。本基金持有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因此,取其余的10%乘以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作为该部分资产所对应的权重。因此,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确定为“中债企业债总指数收益率×90%+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10%”。

    如果今后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停止计算编制该指数或更改指数名称, 或者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者有更权威的、更能为市场普遍接受的业绩比较基准推出,或者是市场上出现更加适合用于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的指数时,本基金可以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变更业绩比较基准并及时公告,而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第十部分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预期收益和风险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但低于混合型基金、股票型基金,属于中低风险/收益的产品。

    第十一部分 基金投资组合报告

    博时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复核了本报告中的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至2012年12月31日,本报告中所列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序号项目金额(元)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1权益投资--
     其中:股票--
    2固定收益投资1,586,094,172.9790.90
     其中:债券1,586,094,172.9790.90
     资产支持证券--
    3金融衍生品投资--
    4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5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123,721,001.677.09
    6其他各项资产35,090,056.152.01
    7合计1,744,905,230.79100.00

    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序号债券品种公允价值(元)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国家债券--
    2央行票据--
    3金融债券60,024,000.004.80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60,024,000.004.80
    4企业债券1,526,070,172.97122.06
    5企业短期融资券--
    6中期票据--
    7可转债--
    8其他--
    9合计1,586,094,172.97126.86

    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序号债券代码债券名称数量(张)公允价值(元)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12218612力帆02700,00071,953,000.005.76
    2128034512昆明产投债700,00070,469,000.005.64
    312253412秦开发600,00060,711,352.054.86
    412021812国开18600,00060,024,000.004.80
    512258312遵投债500,00053,448,522.604.28

    6、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8、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

    (2) 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投资于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3) 基金的其他资产包括:

    序号名称金额(元)
    1存出保证金-
    2应收证券清算款-
    3应收股利-
    4应收利息35,069,053.82

    5应收申购款21,002.33
    6其他应收款-
    7待摊费用-
    8其他-
    9合计35,090,056.15

    (4) 报告期末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6)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第十二部分 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自基金合同生效开始,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阶段份额净值增长率①份额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①-③②-④
    2012年9月7日-2012年12月31日1.40%0.05%1.23%0.04%0.17%0.01%

    第十三部分 基金费用与税收

    一、与基金运作有关的费用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和诉讼费;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7、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8、开户费用和银行账户维护费;

    9、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70%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7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0%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2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3-9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二、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

    1、申购费用

    表:本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

    金额(M)申购费率
    M<100万0.80%
    100万≤M<300万0.50%
    300万≤M<500万0.30%
    M≥500万每笔1000元

    来源:博时基金

    本基金的申购费用由投资者承担,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不列入基金财产。

    2、 赎回费用

    表:本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

    持有期间(M)费率
    Y<1年1.20%
    1年≤Y<2年0.70%
    Y≥2年0

    来源:博时基金

    注:1年指365天

    3、 转换费用

    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出基金赎回费和申购费补差两部分构成,其中:申购费补差具体收取情况,视每次转换时的两只基金的申购费率的差异情况而定。基金转换费用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和市场情况,调整申购金额、赎回份额和账户最低持有余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在调整前2日在至少一种指定媒体上公告。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四、费用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可根据基金发展情况调整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基金销售费率等相关费率。

    调高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或基金销售费率等费率,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调低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或基金销售费率等费率,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日前2日在至少一种指定媒体上公告。

    五、基金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行。

    第十四部分 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本基金管理人于2012年8月11日刊登的本基金原招募说明书(《博时信用债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说明》)进行了更新,并根据本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实施的投资经营活动进行了内容补充和更新,主要更新的内容如下:

    1.在“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中,对基金管理人的基本情况进行了更新,对管理人主要人员的变更情况进行了更新;

    2.在“第四部分 基金托管人”中,对基金托管人的基本情况及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进行了更新;

    3.在“第五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中,更新、增加了相关服务机构的内容;

    4.在“第六部分 基金的募集与基金合同的生效”中,更新了基金合同生效的内容;

    5.在“第七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与转换”中,更新了转换业务适用基金的范围,更新了业务办理时间;

    6.在“第八部分 基金的投资”中,更新了本基金截止时间为2012年12月31日的基金股票及其它资产投资组合的数据及列表;

    7.在“第九部分 基金的业绩”中,更新了数据及列表内容(数据内容截止时间为2012年12月31日);

    8.在“第十三部分 基金费用与税收”中,更新了本基金销售费用的相关内容;

    9.在“第二十一部分 其它应披露的事项”中,根据最新情况对相关应披露事项进行了更新。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3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