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002699 证券简称:美盛文化 公告编号:2013-013
美盛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通过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美盛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盛文化”或“公司”)201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于2013年4月18日经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方式审议通过。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93,5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5.0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新股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4.500000元;持有非股改、非新股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证券投资基金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10股派4.750000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a;对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a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75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25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3年4月25日;除权除息日为:2013年4月26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3年4月25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3年4月26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 序号 | 股东账号 | 股东名称 |
| 1 | 08*****782 | 浙江莱盛实业有限公司 |
| 2 | 08*****785 | 新昌县宏盛投资有限公司 |
| 3 | 01*****383 | 赵小强 |
| 4 | 01*****166 | 吕月贞 |
| 5 | 00*****127 | 何晓玲 |
| 6 | 00*****882 | 胡丽娟 |
六、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部门: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张丹峰
联系电话:0575-86226885
联系传真:0575-86288588
七、备查文件
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美盛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002699 证券简称:美盛文化 公告编号:2013-014
美盛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募集资金使用》之规定,美盛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盛文化”或“公司”)于2013年4月1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超募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8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7000万元的超募资金择机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承诺的银行理财产品,在该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授权期限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近期,公司购买了银行理财产品,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购买的银行理财产品
2012年4月19日,公司出资3000万元,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嵊州支行购买了银行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1、产品名称: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利多多公司理财计划2013年HH136期
2、理财币种:人民币
3、认购金额:3000万元
4、产品类型:混合类
5、保本类型:保证收益型
6、预期收益率:4.40%/年
7、期限:91天
8、产品成立日:2013年4月23日
9、产品到期日:2013年7月23日
10、投资标的:主要投资于银行间市场发行的国债、政策性金融债、次级债、短期融资券、中短期票据、企业债、公司债、回购、拆借、同业存款、信托计划及专户计划。
11、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无关联关系。
二、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1、公司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2、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短期理财,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能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三、前十二个月内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截止董事会召开日前十二个月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超募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美盛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4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