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封面
  • 2:特别报道
  • 3:焦点
  • 4:要闻
  • 5:要闻
  • 6:海外
  • 7:金融货币
  • 8:证券·期货
  • 9:证券·期货
  • 10:财富管理
  • 11:财富管理
  • 12:观点·专栏
  • A1:公 司
  • A2:公司·热点
  • A3:公司·纵深
  • A4:公司·纵深
  • A5:公司·动向
  • A6:公司·地产
  • A7:研究·数据
  • A8:上证研究院·宏观新视野
  • A9:股市行情
  • A10:市场数据
  • A11:信息披露
  • A12:信息披露
  • A13:信息披露
  • A14:信息披露
  • A15:信息披露
  • A16:信息披露
  • A17:信息披露
  • A18:信息披露
  • A19:信息披露
  • A20:信息披露
  • A21:信息披露
  • A22:信息披露
  • A23:信息披露
  • A24:信息披露
  • A25:信息披露
  • A26:信息披露
  • A27:信息披露
  • A28:信息披露
  • A29:信息披露
  • A30:信息披露
  • A31:信息披露
  • A32:信息披露
  • A33:信息披露
  • A34:信息披露
  • A35:信息披露
  • A36:信息披露
  • A37:信息披露
  • A38:信息披露
  • A39:信息披露
  • A40:信息披露
  • A41:信息披露
  • A42:信息披露
  • A43:信息披露
  • A44:信息披露
  • A45:信息披露
  • A46:信息披露
  • A47:信息披露
  • A48:信息披露
  • A49:信息披露
  • A50:信息披露
  • A51:信息披露
  • A52:信息披露
  • A53:信息披露
  • A54:信息披露
  • A55:信息披露
  • A56:信息披露
  • A57:信息披露
  • A58:信息披露
  • A59:信息披露
  • A60:信息披露
  • A61:信息披露
  • A62:信息披露
  • A63:信息披露
  • A64:信息披露
  • A65:信息披露
  • A66:信息披露
  • A67:信息披露
  • A68:信息披露
  • A69:信息披露
  • A70:信息披露
  • A71:信息披露
  • A72:信息披露
  • A73:信息披露
  • A74:信息披露
  • A75:信息披露
  • A76:信息披露
  • A77:信息披露
  • A78:信息披露
  • A79:信息披露
  • A80:信息披露
  • A81:信息披露
  • A82:信息披露
  • A83:信息披露
  • A84:信息披露
  • A85:信息披露
  • A86:信息披露
  • A87:信息披露
  • A88:信息披露
  • A89:信息披露
  • A90:信息披露
  • A91:信息披露
  • A92:信息披露
  • A93:信息披露
  • A94:信息披露
  • A95:信息披露
  • A96:信息披露
  • A97:信息披露
  • A98:信息披露
  • A99:信息披露
  • A100:信息披露
  • A101:信息披露
  • A102:信息披露
  • A103:信息披露
  • A104:信息披露
  • A105:信息披露
  • A106:信息披露
  • A107:信息披露
  • A108:信息披露
  • A109:信息披露
  • A110:信息披露
  • A111:信息披露
  • A112:信息披露
  • A113:信息披露
  • A114:信息披露
  • A115:信息披露
  • A116:信息披露
  • A117:信息披露
  • A118:信息披露
  • A119:信息披露
  • A120:信息披露
  • A121:信息披露
  • A122:信息披露
  • A123:信息披露
  • A124:信息披露
  • A125:信息披露
  • A126:信息披露
  • A127:信息披露
  • A128:信息披露
  • A129:信息披露
  • A130:信息披露
  • A131:信息披露
  • A132:信息披露
  • A133:信息披露
  • A134:信息披露
  • A135:信息披露
  • A136:信息披露
  • A137:信息披露
  • A138:信息披露
  • A139:信息披露
  • A140:信息披露
  • A141:信息披露
  • A142:信息披露
  • A143:信息披露
  • A144:信息披露
  • A145:信息披露
  • A146:信息披露
  • A147:信息披露
  • A148:信息披露
  • A149:信息披露
  • A150:信息披露
  • A151:信息披露
  • A152:信息披露
  • A153:信息披露
  • A154:信息披露
  • A155:信息披露
  • A156:信息披露
  • A157:信息披露
  • A158:信息披露
  • A159:信息披露
  • A160:信息披露
  • A161:信息披露
  • A162:信息披露
  • A163:信息披露
  • A164:信息披露
  • A165:信息披露
  • A166:信息披露
  • A167:信息披露
  • A168:信息披露
  • A169:信息披露
  • A170:信息披露
  • A171:信息披露
  • A172:信息披露
  • A173:信息披露
  • A174:信息披露
  • A175:信息披露
  • A176:信息披露
  • A177:信息披露
  • A178:信息披露
  • A179:信息披露
  • A180:信息披露
  • A181:信息披露
  • A182:信息披露
  • A183:信息披露
  • A184:信息披露
  • A185:信息披露
  • A186:信息披露
  • A187:信息披露
  • A188:信息披露
  • A189:信息披露
  • A190:信息披露
  • A191:信息披露
  • A192:信息披露
  • 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摘要
  • 湖南湘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2013年4月23日   按日期查找
    A71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 A71版:信息披露
    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摘要
    湖南湘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 > >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400-820-0277) 。
     
    稿件搜索: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湖南湘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3-04-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A70版)

    李利华先生,1955 年出生,北京人,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高级会计师。曾任邮电部经营财务司经营处副处长、资费处副处长、处长,信息产业部经济调节与通信清算司处长,中国移动集团公司数据通信公司筹备组成员,中国移动集团公司计划投资管理处处长,国家邮政局计财部综合处处长、计财部资金资产处处长,河北省邮政局副局长,国家邮政局计财部副主任,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审计部总经理、企业发展科技部副总经理、物资采购中心主任,河北省邮政公司党组书记、总经理,本公司副董事长。现任北京市邮政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本公司董事。

    罗桂林先生,1951年出生,湖南桃源人,中共党员,大专学历,高级经济师。曾任湖南省邮政局副总经济师、副局长,中国集邮总公司副总经理,江西省邮政局党组书记、局长,江西省邮政公司党组书记、总经理。现任江西省邮政速递物流有限公司董事长、本公司董事。

    邓慧国先生,1962年出生,江西广丰人,中共党员,大学学历,副编审(高级)。曾任中国邮票总公司邮票编辑部副主任,邮票印制局图稿创作部副主任,国家邮政局邮资票品管理司发行处副处长、处长,国家邮政局邮资票品管理司副司长,中国邮政集团公司邮票发行部副总经理、总经理。现任河北省邮政公司党组书记、总经理。

    邹龙赣先生,1965 年出生,江西吉安人,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曾任江西省高等级公路管理局审计科副科长,江西赣粤高速股份有限公司筹备办综合组负责人、综合部经理、总会计师,上海嘉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监事。现任江西赣粤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总经济师(副总经理级),江西赣粤高速公路养护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上海嘉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本公司董事。

    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龚光明先生,1962年出生,湖南常德人,中共党员,会计学博士,管理学博士后,教授,博士生生导师。1984年毕业于北京商学院财会计统系会计学专业,获经济学(会计学)学士学位。1996年厦门大学会计系硕士研究生毕业,获经济学(会计学)硕士学位。1999年厦门大学会计系博士研究生毕业,获管理学(会计学)博士学位。2003年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博士后流动站、武汉钢铁(集团)公司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博士后出站。主要研究领域为会计基本理论与资源会计、现代成本会计理论与方法。主要获奖包括:福建省优秀博士论文奖,广东核电科技进步一等奖。现任湖南大学工商管理学院副院长,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000917,sz)独立董事、北京赛迪传媒投资股份有限公司(000504,sz),本公司独立董事。

    邓 超先生,1965年出生,湖南涟源人,管理学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1988年毕业于吉林工业大学(现吉林大学)经济管理学院企业管理专业,获学士学位。1990年毕业于中南工业大学(现中南大学)管理工程专业,获工学硕士学位。2000年毕业于中国矿业大学工商管理学院,获管理学博士学位。2003年6月在中南大学商学院管理科学与工程博士后流动站出站。2004年3月-2005年3月在英国布莱顿大学商学院访问学者。目前主要从事银行管理、企业投融资分析、金融工程方向的教学与研究。现任中南大学商学院金融系主任、教授,株洲千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600479,sh),湖南郴电国际发展股份有限公司(600969,sh),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600478,sh)独立董事,本公司独立董事。

    李斌女士,1968年出生,湖南长沙人,管理学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教育部“211”项目“国际贸易与金融管理”特聘教授,“985”、“经济开放与贸易发展”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基地特聘教授,国家重点学科“国际贸易学”和国家教学团队“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学术带头人,在美国做过访问学者。主持国家级、省部级科研项目30 余项,在国际国内发表有影响的论文40余篇。现任湖南大学经济与贸易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湖南省物流信息与仿真技术重点实验室副主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罗明生先生,1966年出生,湖南常德人,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曾任常德市财政局副科长、湖南里程会计师事务所法人代表。长期从事财务审计、税务审计工作,是全国第一批通过考试合格的注册会计师、税务师。现任华寅会计师事务所副总经理,湖南希尔得拍卖公司董事长,本公司独立董事。

    邓中华先生,1968年出生,湖南沅江人,中共党员,管理学硕士、工学博士,教授。湖南大学、湖南农业大学硕士研究生校外导师,非执业注册会计师,湖南省青年骨干教师,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评审专家,科技部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评审财务专家,浙江省自科基金项目评审专家,长沙市社科优秀人才,长沙市第二批“五个一批”人才,湖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专家,中国会计学会高级会员,中国商业会计学会大学部委员,湖南省技术经济与管理现代化研究会、湖南省循环经济研究会常务理事。主要研究方向为税务会计、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发表论文30多篇,出版专著《税务会计调整核算研究》,主持湖南省社科基金、省科技厅、省教育厅重点科研课题六项,主编、参编会计学教材八部,获湖南省优秀社科成果三等奖、长沙市优秀社科成果一等奖等。现任长沙学院教授,长沙学院财务管理研究所所长。

    股票简称:湘邮科技 证券代码:600476 公告编号:临2013-002

    湖南湘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2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根据2013年4月19日在公司八楼会议室召开的湖南湘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形成的决议,公司定于 2013年5月17日召开 2012年度股东大会,现将会议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时间:2013年5月17日(星期五)上午9时

    二、会议地点: 本公司三楼会议室(湖南长沙国家高新区麓谷基地玉兰路 2 号湘邮科技园)

    三、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四、会议表决方式:现场投票方式表决(包括本人出席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

    五、会议审议事项:

    1、公司201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公司201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公司2012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4、公司2012年度财务决算和201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5、公司201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6、关于公司2012年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7、关于公司2012年日常关联交易超额部分予以追认的议案

    8、关于向有关银行申请2013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9、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10、关于提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1、关于提名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12、独立董事2012年述职报告

    六、出席会议对象:

    1、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截止2013年5月13日(星期一)下午3:00交易结束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或其授权委托的代理人,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3、公司聘请的律师。

    七、登记办法:

    1、股东登记时,自然人需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证明进行登记;法人股东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需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2、登记时间:请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于2013年5月14日上午9:30-11:30,下午13:30-17:00到公司证券投资部办公室办理登记。外地股东可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3、登记地点:本公司证券投资部办公室。

    4、其他事项: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交通费自理。

    八、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湖南长沙国家高新区麓谷基地玉兰路2号湘邮科技园

    联 系 人:石旭 陈好

    联系电话:0731-88998817、88998856

    传 真:0731-88998686、88998889

    邮政编码:410205

    特此公告!

    湖南湘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一三年四月二十三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本公司(或本人)兹授权委托 (先生 /女士)(身份证号:         )代表本公司(或本人)参加湖南湘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

    (个人股) (法人股)

    股票账户号码: 股票账户号码:

    持股数: 持股数:

    委托人姓名: 法人单位盖章:

    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股票简称:湘邮科技 证券代码:600476 公告编号:临2013-003

    湖南湘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根据2013年4月19日在公司八楼会议室召开的湖南湘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形成的决议,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根据公司发展需要,拟修改《公司章程》中的部分条款。具体如下:

    拟将《公司章程》“第一百三十九条 董事会由 13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 1 人,副董事长 1人。”

    修改为“第一百三十九条 董事会由15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 1 人,副董事长 1人。”

    该议案将提交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湖南湘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一三年四月二十三日

    股票简称:湘邮科技 证券代码:600476 公告编号:临2013-004

    湖南湘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2年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根据2013年4月19日在公司八楼会议室召开的湖南湘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形成的决议,8位关联董事回避后,会议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2年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1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该议案将提交 201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同时公司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一、2012年度公司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情况

    1、2012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方交易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关联方关联交易内容2012年

    预计金额

    2012年

    实际发生额

    预计金额与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湖南省邮政公司信息技术局软件、系统集成、产品销售500.00384.31 
    湖南省邮政公司软件、系统集成、产品销售3,200.002,228.83客户软件开发与系统集成项目投资额减少
    湖南省邮政公司各地市州邮政局软件、系统集成、产品销售400.001,563.16客户硬件设备采购

    增加所致

    中国邮政集团公司软件、系统集成、产品销售10,700.005,744.42客户硬件设备采购采用统谈分签方式
    全国其他邮政单位(湖南省邮政公司除外)软件、系统集成、产品销售1,000.008,350.10客户硬件设备采购采用统谈分签方式
    合计15,800.0018,270.82 

    2012年公司与关联方实际产生关联交易18,270.82元,与2012年度计划比较增加2,470.82 万元,增加15.63%。

    2、2012年度公司与关联方主要关联交易合同签订情况

    (1)与湖南省邮政公司签订重大合同

    2012年9月,公司与湖南省邮政公司下属湖南电子邮政局签订《湖南邮政电子商务邮易购委托运营与维护合同书》,合同金额434.00万元;

    2012年12月,公司与湖南省邮政公司签订《湖南省邮政金库安全管理系统运营维护合同书》,合同金额378.62万元。

    (2)与中国邮政集团公司签订重大合同

    2012年3月,公司与中国邮政集团公司签订《邮政人力资源管理系统二期工程硬件采购合同》,合同金额1,007.81万元;

    2012年5月,公司与中国邮政集团公司签订《中国邮政GPS信息管理系统GPS终端设备采购合同》,合同金额603.23万元;

    2012年8月,公司与中国邮政集团公司签订《流程优化工程配套信息系统硬件设备采购合同》,合同金额1,042.10万元;

    2012年9月,公司与中国邮政集团公司签订《邮政出版物连锁经营系统硬件设备采购合同》,合同金额576.90万元;

    2012年9月,公司与中国邮政集团公司签订《邮政信息网全国中心北京西站扩建机房网络系统工程硬件设备采购合同》,合同金额310.25万元;

    2012年9月,公司与中国邮政集团公司签订《2012年中国邮政集团公司win终端、票据打印机设备招标项目合同》,合同金额1,347.50万元;

    2012年10月,公司与中国邮政集团公司签订《中国邮政安全认证中心(CPCA)系统升级改造工程PC服务器及存储网络设备采购项目合同》,合同金额308.19万元;

    2012年10月,公司与中国邮政集团公司签订《辽宁等六省邮政电子商务信息平台硬件扩容工程设备采购合同》,合同金额768.78万元。

    (3)与全国其他邮政单位(湖南省邮政公司除外)签订重大合同

    2012年12月,公司与北京市邮政速递物流有限公司签订《北京市邮政速递物流有限公司车辆GPS终端销售及平台服务合同书》,合同金额405.20万元;

    2012年12月,公司与中国邮政速递物流有限公司签订《中国速递物流公司全名址信息采集一期工程PC采购合同(11省)》,合同金额750.00万元;

    2012年12月,公司与四川省邮政公司签订《四川邮政运钞车辆GPS信息管理系统建设采购合同》,合同金额402.77万元。

    二、2013年度公司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

    1、主要关联方介绍和关联方关系

    (1)湖南省邮政公司

    a.基本情况

    注册资本:人民币拾肆亿贰仟伍佰柒拾伍万元

    注册地址:长沙市雨花区东二环一段710号

    法定代表人:熊勇武

    主要经营范围:国内、国际函件;邮送广告;企业明信片;国内、国际包件(含直递包裹);国内国际汇兑;国内报刊发行;国内、国际特快专递;机要业务;邮资凭证销售、发行等等。

    经济性质或类型:全民所有制

    b.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持有本公司股份5,312.83万股,占公司总股份的32.98%,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符合《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一)规定的情形,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2)湖南省邮政公司信息技术局

    a.基本情况

    注册地址:长沙市芙蓉南路65号

    企业负责人:唐士军

    经营范围:计算机设备安装、维护及软件开发和网络服务

    企业性质:全民所有制企业,属湖南省邮政公司下属机构

    b.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湖南省邮政公司持有本公司32.98%的股权,是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本公司与湖南省邮政公司下属机构——湖南省邮政公司信息技术局的交易属于关联交易。

    (3)中国邮政集团公司

    a.基本情况

    注册资本:人民币800亿元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甲3号

    法定代表人:李国华

    主要经营范围:国际国内公用邮政业务、邮政储蓄汇兑、报刊发行、电子信函、各种邮政增值业务等

    经济性质或类型:全民所有制

    b.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湖南省邮政公司持有本公司32.98%的股权,是本公司的控股股东,而湖南省邮政公司同时也是中国邮政集团公司下属公司。同时,中国邮政集团公司还通过公司第二大股东邮政科学研究规划院持有公司1,801.8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11.18%。因此,中国邮政集团公司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属公司关联方。

    (4)全国其他邮政单位(湖南省邮政公司除外)

    全国其他邮政单位(湖南省邮政公司除外)系中国国家邮政集团公司在全国各省市的下属公司,主要从事各种邮政、邮政金融、速递物流等其他业务。

    (5)湖南省邮政公司各地市邮政局

    湖南省邮政公司各地市邮政局系湖南省邮政公司下属的各地市局,主要从事各种邮政和邮政储蓄业务。

    2、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本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销售产品的关联交易按市场价格定价,同时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

    3、2013年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类型及预计金额

    本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2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以往的实际情况,对公司2013年度主要的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金额进行了预计。

    本公司2013年度预计的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类型及金额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方关联交易内容2013年预计金额占同类业务比例(%)本年年初至披露日与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交易金额2012年实际发生额占同类业务比例(%)预计金额与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湖南省邮政公司信息技术局软件、系统集成、产品销售5001.3511.08384.311.09 
    湖南省邮政公司软件、系统集成、产品销售3,0008.11425.862,228.836.30预计增加自主产品的销售
    湖南省邮政公司各地市州邮政局软件、系统集成、产品销售5001.3558.311,563.164.42 
    中国邮政集团公司软件、系统集成、产品销售8,00021.621217.495,744.4216.24预计增加自主产品的销售
    全国其他邮政单位(湖南省邮政公司除外)软件、系统集成、产品销售9,00024.32809.838,350.1023.61预计增加自主产品的销售
    合计21,00056.752,522.5718,270.8251.66 

    4、关联交易说明

    (1)交易的必要性、持续性以及预计持续进行此类关联交易的情况:

    公司前身邮科院是全国邮政系统重要技术支撑单位,公司的历史渊源导致业务经营将伴随一定的关联交易;同时,公司在邮政行业中的地位及长期的技术和市场资源积累,使公司在邮政系统具有一定的技术和市场竞争优势,这是公司进一步发展壮大的基础。

    (2)选择与关联方(而非市场其他交易方)进行交易的原因和真实意图:

    公司是面向全国邮政行业的软件开发和系统集成商,主要业务集中于邮政行业,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较多与近几年国内邮政行业软件市场需求较大及公司在该领域具有较大的竞争优势有一定的关系。

    (3)公司与关联方签订关联交易合同,旨在保证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公司主要产品的销售不依赖于任何关联方,公司与关联方产生的关联关系不影响公司的独立经营。

    5、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关联交易将根据公司生产经营需要与关联方签订协议。

    三、审议程序

    1、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8位关联董事回避后,会议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2年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1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该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之前,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一致认为:“(1)公司与关联方2012年度的日常经营性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三公”原则,定价按市场化操作,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企业利用关联交易侵占上市公司利益的行为。(2)公司与关联方2013年度的日常经营性交易具有确实必要性,有利于保护公司经营业务的稳定。关联交易价格按市场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另外,2013年公司在延续必要关联交易的同时应大力开拓外行业市场,提高外行业市场的占有率,控制好关联交易在主营业务中的比例,切实提高公司生产经营质量。”

    2、该关联交易议案将提交本公司 201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与上述关联交易有关联关系的股东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书

    3、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南湘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一三年四月二十三日

    股票简称:湘邮科技 证券代码:600476 公告编号:临2013-005

    湖南湘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2年

    日常关联交易超额部分追认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根据2013年4月19日在公司八楼会议室召开的湖南湘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形成的决议,8位关联董事回避后,会议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2年日常关联交易超额部分予以追认的议案》,该议案将提交 201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同时公司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一、2012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与预计情况对比表

    单位:万元

    关联方2012年

    预计金额

    2012年

    实际金额

    金额差异
    湖南省邮政公司信息技术局500384.31-115.69
    湖南省邮政公司32002,228.83-971.17
    湖南省邮政公司各地市州邮政局4001,563.161,163.16
    中国邮政集团公司10,7005,744.42-4,955.58
    全国其他邮政单位(湖南省邮政公司除外)1,0008,350.107,350.10
    总计15,800.0018,270.822,470.82

    二、超额部分说明

    1、超额部分的关联交易主要是:

    公司2012年与关联方外省邮政公司日常关联交易超出预计7,350.10万元,与关联方湖南省邮政公司各地市州邮政局日常关联交易超出预计1,163.16万元。

    2、超额关联交易的原因:

    2012年公司对北京、四川、广东、广西、河北外省邮政市场展开了卓有成效的市场拓展工作,与关联方外省邮政公司签订了车辆GPS终端销售及平台服务合同、全名址信息采集一期工程PC采购合同和电子商务信息平台系统升级改造工程设备采购等一系列重要项目合同,致使公司与关联方外省邮政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超出预计金额。

    同时,湖南省邮政公司增加了对湖南省邮政公司各地市邮政局的投资,湖南省邮政公司各地市邮政局硬件设备采购增加,致使公司与关联方湖南省邮政公司各地市邮政局日常关联交易超出预计金额。

    3、超额关联交易关联方情况说明:

    关联方全国其他邮政单位(湖南省邮政公司除外)系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在全国各省市区的下属公司,主要从事各种邮政、邮政金融、速递物流等其他业务。关联方湖南省邮政公司各地市邮政局系湖南省邮政公司在全省各地市的下属单位。

    三、超额部分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超额部分的关联交易皆为公司为关联方销售或提供综合服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公司与关联方的销售产品的关联交易按市场价格定价,同时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此交易未导致资金占用和公司利益损失,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审议程序

    1、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8位关联董事回避后,会议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2年日常关联交易超额部分予以追认的议案》。

    该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之前,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一致认为:“2012年公司日常关联交易超出预计金额,经认真核查,为日常经营性交易,确有其必要,有助于保护公司经营业务的稳定。所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交易方式和定价原则未发生变更,交易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另外,公司今后需要在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基础上,提高当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准确性。”

    2、该关联交易议案将提交本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与上述关联交易有关联关系的股东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书

    3、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南湘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0一三年四月二十三日

    股票简称:湘邮科技 证券代码:600476 公告编号:临2013-006

    湖南湘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湖南湘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13 年 4 月19 日下午 2时在本公司八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13年4月9日通过专人和传真方式传达至各位监事。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范宏女士主持,会议做出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 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并将该报告提交 201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 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2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全体监事认为:公司2012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年报的内容及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反映公司本年度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在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本次年报所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另外,职工监事颜毅指出:公司尽管2012年是赢利的,但经营性现金流为负值,反映其扭亏的原因是其他收入而经营状态有待改善。

    三、会议以 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提名范宏女士和唐幼珊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成员,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颜毅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并将该议案提交 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在股东大会表决时采用累积投票制。

    四、会议以 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3年一季度报告及报告摘要》。全体监事认为:公司 2013 年一季度报告及报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内容及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反映公司报告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在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季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本次报告所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另外,职工监事颜毅指出:公司今年一季度为亏损是符合公司经营规律的,但今年公司经营有待改善,科研成果有望转化为收入,其持续经营能力需要加强。

    五、与会监事列席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经认真讨论研究认为: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2012年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1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关联董事按照《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进行回避表决,表决程序合法、依据充分,关联交易价格遵循公开、公平、公允的“三公”原则,定价政策合理,有利于公司的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未发现有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关于公司 2012 年日常关联交易超额部分予以追认的议案》,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按照《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进行回避表决,董事会表决程序合法、合规。另外 2012 年公司日常关联交易超出预计金额,为日常经营性交易,有其必要性。交易条件公允合理,符合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未导致资金占用和公司利益损失,不存在侵害非关联方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湖南湘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0一三年四月二十三日

    附件:

    第五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历

    范宏女士,1961 年出生,湖南桃江人,中共党员,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曾任桃江县邮电局计划统计部主办会计,湖南省邮电管理局财务处主任科员,湖南省邮政局计划财务处主任科员、副处长、处长。现任湖南省邮政公司财务部经理,本公司监事会主席。

    唐幼珊先生,1956 年出生,湖南沅陵人,中共党员,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长沙市邮政局转运科、交换科科长,长沙市邮政局局长助理,长沙市邮政局副局长,湖南省邮政信息技术局局长,湖南省邮政局副总工程师。现任湖南省邮政公司工会副主席,本公司监事。

    第五届监事会职工监事简历

    颜毅先生,1959 年出生,湖南涟源市人,硕士,助理研究员。

    曾任湖南省计委干部,湖南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国际金融部经理助理,湖南省政府食品工业管理办公室干部,本公司上市办副主任、投资部副总经理、证券投资部总经理、证券事务代表。现任本公司职工监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