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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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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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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3-04-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姓名陈森洁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姓名张瑛强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姓名周亚梅

    公司负责人陈森洁、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瑛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周亚梅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期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总资产(元)3,970,135,579.144,091,163,477.85-2.96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元)2,414,971,145.082,350,316,207.722.7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3.743.642.75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比上年同期增减(%)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3,580,320.23-66.88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0.006-80.00
     报告期年初至报告期期末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65,582,311.6865,582,311.6812.63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10160.1016-1.9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5540.0554-42.47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10160.1016-1.93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2.752.75减少1.64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501.50减少2.57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金额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21,586,266.38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14,628,095.75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817,200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522,249.76
    所得税影响额-5,545,466.80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557,452.78
    合计29,816,492.31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18,721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全称)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种类
    世纪阳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7,420,294人民币普通股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团体分红-018L-FH001沪16,531,693人民币普通股
    大成价值增长证券投资基金16,000,000人民币普通股
    全国社保基金五零四组合12,000,000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工商银行-博时精选股票证券投资基金10,884,136人民币普通股
    东证资管-招行-东方红-新睿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8,850,000人民币普通股
    深圳市平安德成投资有限公司8,850,000人民币普通股
    交通银行-鹏华中国 50 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8,399,956人民币普通股
    天津盛熙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8,294,109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工商银行-华安中小盘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7,603,379人民币普通股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项目期末余额年初余额变动比例变动原因说明
    应收票据5,165,444.829,782,992.82-47.20%主要系银行承兑汇票背书转让所致
    其他应收款50,979,035.5123,249,319.85119.27%主要系应收的经营性的往来款增加所致
    其他流动资产748,361.131,416,792.52-47.18%主要系子公司的房租摊销所致
    长期待摊费用2,786,119.954,267,787.12-34.72%主要系公司的装修费摊销所致
    应交税费36,963,180.7926,124,590.0841.49%主要系本期应交的税费增加
    长期借款909,090.85101,363,636.3-99.10%系归还银行借款所致
    利润表项目本期金额上期金额变动比例变动原因说明
    财务费用-2,073,019.993,586,380.33-157.80%主要系客户的汇率补贴增加所致
    投资收益-1,312,688.532,026,471.73-164.78%主要系远期结售汇收益减少所致
    营业利润39,039,705.3820,697,500.9888.62%主要系本期销售收入增加以及控制费用支出所致
    现金流量表项目本期金额上期金额变动比例变动原因说明
    收到的与经营活动有关的其他现金11,500,683.4855,524,173.15-79.29%主要系本期收到中标补贴收入减少所致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收回的现金净额26,200,000  主要系本期处置固定资产所致
    吸收投资所收到的现金0899,100,000-100.00%系本期公司无吸收投资的行为所致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246,866.51,396,731.06-82.33%主要系收到其他筹资活动现金减少所致
    偿还债务所支付的现金317,953,931.6156,641,493102.98%系归还银行借款所致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所支付的现金6,734,671.9014,714,025.38-54.23%系本期银行利息减少所致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报告期,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2]183号)核准,本次非公开发行共向8名特定对象发行55,600,000股A股股票,于2012年3月23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登记托管手续。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在限售期内予以锁定。2013年3月25日,本次限售股份限售期满已上市流通。

    2、2013年2月27日,公司向交易对方绍兴市总佳纺织品有限公司出售绍兴滨海新城沥海镇工业区的土地使用面积39094.40平方米、房产建筑面积19047.55平方米及其他附着物和一台500KV的变压器,交易金额为人民币3,350万元,报告期,该交易贡献净利润1834.83万元。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承诺事项承诺类型承诺方承诺内容是否有履行期限是否及时严格履行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其他承诺股份限售非流通股股东陈森洁、陈月明、杭州易安投资有限公司、浙江桢利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吴峰、吴国明将持有的公司股份自股改承诺可上市交易之日起自愿延长锁定至2013年11月9日。不适用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公司《章程》对利润分配进行了规定"公司可以采取现金或者股票方式分配股利",公司2009-2011年度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为17,693.37万元,高于中国证监会关于"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的规定。

    2013年4月20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即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元(含税)。该方案尚待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实施。

    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森洁

    2013年4月23日

      2013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