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张建均、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永安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吴金国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财务数据
本报告期对以前期间财务数据是否进行了追溯调整或重述
√ 是 □ 否
2013年1-3月 | 2012年1-3月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调整前 | 调整后 | 调整后 | ||
营业收入(元) | 519,551,214.88 | 461,319,394.67 | 461,319,394.67 | 12.6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36,783,199.94 | 33,145,780.77 | 35,485,916.52 | 3.6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35,281,389.34 | 33,522,702.07 | 35,826,564.06 | -1.52%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61,827,972.00 | -83,372,131.45 | -83,372,131.45 | -25.84%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8 | 0.17 | 0.18 | 0%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18 | 0.17 | 0.18 | 0%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2% | 2.08% | 2.23% | -0.23% |
2013年3月31日 | 2012年12月31日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 ||
调整前 | 调整后 | 调整后 | ||
总资产(元) | 2,750,249,290.87 | 2,723,281,988.56 | 2,723,281,988.56 | 0.9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1,861,661,201.74 | 1,824,878,001.80 | 1,824,878,001.80 | 2.02% |
(注:公司在披露2012年第一季度报告时,公司的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处于复审期,基于谨慎原则,公司按25%的所得税率计提所得税费用。本报告期,公司按15%的优惠税率对2012年第一季度的财务数据作了调整。)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23,342.28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1,869,004.68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68,623.13 | |
所得税影响额 | 321,913.23 | |
合计 | 1,501,810.60 | -- |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 | 14,847 |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公元塑业集团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43.5% | 87,000,000 | 87,000,000 | ||||
卢彩芬 | 境内自然人 | 15% | 30,000,000 | 30,000,000 | ||||
张炜 | 境内自然人 | 12.75% | 25,500,000 | 25,500,000 | 质押 | 4,500,000 | ||
台州市元盛投资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3.75% | 7,500,000 | 7,500,000 | ||||
陈惠芳 | 境内自然人 | 0.6% | 1,201,900 | 0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0.37% | 749,619 | 0 | ||||
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0.22% | 448,723 | 0 | ||||
彭松华 | 境内自然人 | 0.19% | 372,651 | 0 | ||||
山西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丰收十一号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0.17% | 340,158 | 0 | ||||
张秋月 | 境内自然人 | 0.16% | 318,100 | 0 |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股份种类 | |
股份种类 | 数量 | ||
陈惠芳 | 1,201,9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201,900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 | 749,619 | 人民币普通股 | 749,619 |
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 | 448,723 | 人民币普通股 | 448,723 |
彭松华 | 372,651 | 人民币普通股 | 372,651 |
山西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丰收十一号 | 340,158 | 人民币普通股 | 340,158 |
张秋月 | 318,100 | 人民币普通股 | 318,100 |
山东省国际信托公司-三能1号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 313,100 | 人民币普通股 | 313,100 |
洪微 | 312,800 | 人民币普通股 | 312,800 |
陈智明 | 308,652 | 人民币普通股 | 308,652 |
刘世良 | 234,7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34,700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公司前十名股东中张建均、卢彩芬为夫妻关系,同为公司控股股东(第一大股东)公元塑业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公元集团”)之股东,张建均持有公元集团75%股权,卢彩芬持有公元集团25%股权。卢彩芬作为自然人,又为公司第二大股东。公司第三大股东为张炜(张建均之弟)。公司第四大股东台州市元盛投资有限公司(下称“元盛”),其中张建均持有元盛81.76%股权、张炜持有元盛5.48%股权。上述三人与公元集团和元盛存在关联关系。张建均、卢彩芬夫妇为一致行动人,他们已于2012 年3 月26 日补签《一致行动协议》,双方约定在直接或间接履行股东权利和义务方面始终保持一致。 未知前十名无限售条件的股东之间以及其与前十名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存在《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的情况。 |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1)资产负债表项目:
应收票据期末数比年初增长37.62%,主要是地产配送业务采用票据结算增加所致;
预付账款期末数比年初增长125.04%,主要是增加树脂原料储备所致;
应收利息期末数比年初下降87.36%,主要是本季度收回募集资金专户存款利息所致;
其他应收款期末数比年初增长85.32%,主要是参与招投标履约保证金增加所致;
应付职工薪酬比年初下降33.45%,主要是2012年末提取的工资及奖金在2013年1月发放所致。
(2)利润表项目:
报告期内,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增长12.62%,管理费用同比增长33.83%,主要是并购安徽金鹏科技增加以及以及员工薪酬福利有较大提升所致。财务费用同比增长235.24%,主要是占用银行借款增加所致。
(3)现金流量表项目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长25.84%,主要是销售商品产生的现金流量增加所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长228.54%,主要是募集资金定期储存到期转入一般户所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长163.53%,主要是银行借款增加所致。
二、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承诺事项 | 承诺方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承诺期限 | 履行情况 |
股改承诺 |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公元塑业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张建均、卢彩芬,以及公司股东台州市元盛投资有限公司、张炜 | 自股份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公司股份,也不由股份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 2010年08月30日 | 自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 | 严格遵守承诺 |
台州市元盛投资有限公司股东卢震宇、林映富、王成鑑、余振伟和王杰军 | 自股份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所持有的台州市元盛投资有限公司的全部股权,也不由该公司回购该部分股权。 | 2010年08月30日 | 自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 | 严格遵守承诺 | |
除前述股份锁定承诺外,张建均、卢彩芬、张炜、卢震宇、林映富、王成鑑作为股份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 | 除遵守前述锁定期外,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直接或间接持有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出售股份总数不超过其直接或间接持有股份的百分之五十。 | 2010年08月30日 | 长期 | 严格遵守承诺 | |
公司股东公元塑业集团有限公司、台州市元盛投资有限公司、张建均、卢彩芬、张炜 | 避免与公司进行同业竞争 | 2010年08月30日 | 长期 | 严格遵守承诺 | |
公司股东公元集团、元盛投资和公司实际控制人张建均、卢彩芬 | 分别出具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函,承诺在与公司发生关联交易时,严格遵循市场原则,尽量避免不必要的关联交易发生;对于无法避免或者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将遵循市场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并依法签订协议,履行合法程序,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永高股份《公司章程》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等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办理有关审议程序,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永高股份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涉及到本人(公司)的关联交易,本人(公司)将在相关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中回避表决,不利用本人(公司)在股份公司中的地位,为本人(公司)在与本公司关联交易中谋取不正当利益。 | 2010年08月30日 | 长期 | 严格遵守承诺 |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 |||||
承诺是否及时履行 | 是 | ||||
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一步计划 | 不适用 | ||||
是否就导致的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问题作出承诺 | 是 | ||||
承诺的解决期限 | 不适用 | ||||
解决方式 | 不适用 | ||||
承诺的履行情况 | 报告期内,承诺人均能严格遵守承诺。 |
三、对2013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3年1-6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2013年1-6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幅度 | 0% | 至 | 30% |
2013年1-6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区间(万元) | 11,327.28 | 至 | 14,725.46 |
2012年1-6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 11,327.28 | ||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 | 产销规模扩大,市场份额稳步提升。 (注:本次业绩预计,按15%优惠税率对已披露的2012年半年度财务数据作了调整。) |
永高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建均
二〇一三年四月二十二日
■ 永高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641 证券简称:永高股份 公告编号:2013-018
2013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