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26 证券简称:金达威 公告编号:2013-017
2013年第一季度报告
1、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江斌、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马国清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黄宏芸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2、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本报告期对以前期间财务数据是否进行了追溯调整或重述
□ 是 √ 否
2013年1-3月 | 2012年1-3月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营业收入(元) | 159,905,648.94 | 175,775,017.48 | -9.0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17,218,178.20 | 38,160,467.68 | -54.8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17,190,117.21 | 37,619,809.60 | -54.31%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20,042,727.57 | 24,808,689.03 | -19.21%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0 | 0.42 | -76.19%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10 | 0.42 | -76.19%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35% | 3.08% | -1.73% |
2013年3月31日 | 2012年12月31日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1,354,036,822.73 | 1,349,925,875.27 | 0.3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1,286,367,753.99 | 1,269,149,575.79 | 1.36%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15,719.85 |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141,250.00 |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92,517.22 | -- |
所得税影响额 | 4,951.94 | -- |
合计 | 28,060.99 | -- |
(2)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 | 10,984 |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厦门金达威投资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35.00% | 63,003,304 | 63,003,304 | 质押 | 27,000,000 |
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26.47% | 47,644,120 | 0 | — | — |
厦门经济特区工程建设公司 | 国有法人 | 6.24% | 11,227,308 | 0 | 质押 | 11,220,000 |
俞蒙 | 境内自然人 | 3.38% | 6,081,400 | 0 | — | — |
况小平 | 境内自然人 | 1.26% | 2,259,700 | 0 | — | — |
全国社保基金一零八组合 | 其他 | 1.11% | 1,999,912 | 0 | — | — |
陈瑞琛 | 境内自然人 | 0.87% | 1,567,676 | 1,175,757 | 质押 | 700,000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富成长趋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其他 | 0.67% | 1,199,951 | 0 | — | — |
博时基金公司-农行-中国农业银行离退休人员福利负债 | 其他 | 0.56% | 1,000,000 | 0 | — | — |
陈振美 | 境内自然人 | 0.25% | 445,400 | 0 | — | — |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股份种类 | |
股份种类 | 数量 | ||
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 47,644,120 | 人民币普通股 | 47,644,120 |
厦门经济特区工程建设公司 | 11,227,308 | 人民币普通股 | 11,227,308 |
俞蒙 | 6,081,400 | 人民币普通股 | 6,081,400 |
况小平 | 2,259,7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259,700 |
全国社保基金一零八组合 | 1,999,912 | 人民币普通股 | 1,999,912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富成长趋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1,199,951 | 人民币普通股 | 1,199,951 |
博时基金公司-农行-中国农业银行离退休人员福利负债 | 1,0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000,000 |
陈振美 | 445,400 | 人民币普通股 | 445,400 |
陈瑞琛 | 391,919 | 人民币普通股 | 391,919 |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 | 272,217 | 人民币普通股 | 272,217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公司控股股东厦门金达威投资有限公司与上述其他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本公司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以及是否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
3、重要事项
(1)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1、报告期末资产负债表项目变化较大
(1)预付款项比年初增加87.38%系预付募集资金项目款所致;
(2)其他应收账款比年初增加71.58%系本报告期备用金增加所致;
(3)应付职工薪酬比年初减少63.37%系支付上年贡献奖等所致;
2、报告期利润表项目
(1)营业税金及附加比上年同期增加30.98%系报告期计提免抵退税附加增加所致;
(2)财务费用比上年同期减少28.30%主要系报告期募集资金定期存款利息收入减少所致;
(3)资产减值损失比上年同期减少69.75%主要系报告期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减少所致;
(4)营业利润比上年同期减少53.51%主要系维生素产品毛利贡献减少所致;
(5)营业外收入比上年同期减少94.19%主要系政府补助减少所致;
(6)营业外支出比上年同期减少93.74%主要系对外捐赠减少所致;
(7)利润总额比上年同期减少54.10%主要系营业利润减少所致;
(8)所得税费用比上年同期减少49.56%主要系利润总额减少所致;
(9)基本每股收益比上年同期减少76.19%系净利润减少、股本增加所致。
3、报告期现金流量表项目
(1)收到的税收返还的现金比上年同期减少83.88%系报告期出口退税减少所致;
(2)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比上年同期减少42.64%主要系收回往来款、收到补助款、利息收入减少所致;
(3)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比上年同期减少100.00%主要系上年同期偿还银行借款所致;
(4)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比上年同期减少100.00%系上年同期支付利息,报告期无支付利息所致;
(5)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比上年同期增加773.20%主要系汇兑损益增加所致。
(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重要事项概述 | 披露日期 | 临时报告披露网站查询索引 |
辅酶Q10产品涉诉事项 | 2013年02月08日 | 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第2013-003号《关于辅酶Q10产品涉诉事项最新进展情况的公告》 |
(3)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承诺事项 | 承诺方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承诺期限 | 履行情况 |
股改承诺 | — | — | — | — | —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 | — | — | — | — |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 — | — | — | — | —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控股股东厦门金达威投资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江斌 | 自公司A股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收购该部分股份。 | 2010年06月17日 | 2011年10月28日至2014年10月28日 | 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按承诺履行,未有违反承诺的情况发生。 |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 控股股东厦门金达威投资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江斌 | 若公司因与Kaneka Corporation诉讼最终裁决需承担故意侵权的三倍赔偿(也自专利生效之日起至达成协议之日止,按日本Kaneka公司实际受到的损害计),承诺人愿全额承担上述赔偿。 | 2011年05月12日 | 至诉讼案做出最终裁决 | 诉讼案尚未做出最终裁决 |
控股股东厦门金达威投资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江斌 | “本公司、本人、本公司及本人所控制的其他企业在实际经营运作过程中,将保持规范运作,确保与金达威集团在人员、资产、财务、机构和业务等方面完全分开;本公司、本人、本公司及本人所控制的其他企业与金达威集团在经营业务、机构运作、财务核算等方面独立并各自承担经营责任和风险。” | 2011年05月12日 | 长期 | 报告期内,承诺人按承诺履行,未有违反承诺的情况发生 | |
控股股东厦门金达威投资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江斌 | "本公司、本人、本公司及本人所控制的其他企业不会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者其他方式占用金达威集团资金。 | 2011年05月12日 | 长期 | 报告期内,承诺人按承诺履行,未有违反承诺的情况发生。 | |
公司 | 使用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 | 2012年07月14日 | 2012年8月8日至2013年8月8日 | 报告期内,承诺人按承诺履行,未有违反承诺的情况发生。 | |
承诺是否及时履行 | 是 | ||||
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一步计划 | 不适用 | ||||
是否就导致的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问题作出承诺 | 否 | ||||
承诺的解决期限 | 不适用 | ||||
解决方式 | 不适用 | ||||
承诺的履行情况 | 不适用 |
4、对2013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3年1-6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2013年1-6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幅度(%) | -45% | 至 | -15% |
2013年1-6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区间(万元) | 3,513.09 | 至 | 5,429.32 |
2012年1-6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 6,387.44 | ||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 | 主要系维生素类价格及销量与上年同期相比下降所致。 |
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2013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