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A14版)
6.4.2 信托财产管理情况
6.4.2.1 信托资产情况
表 6.4.2.1
金额单位:人民币 万元
信托资产 | 期初数 | 期末数 |
集合 | 3,343,964 | 2,844,889 |
单一 | 11,454,278 | 29,942,127 |
财产权 | 279,500 | 817,918 |
合计 | 15,077,742 | 33,604,934 |
6.4.2.1.1 主动管理型信托业务情况
表6.4.2.1.1
金额单位:人民币 万元
主动管理型 信托资产 | 期初数 | 期末数 |
证券投资类 | 1,997,408 | 1,581,463 |
股权及其他投资类 | 794,292 | 1,226,005 |
融资类 | 9,690,717 | 19,456,814 |
事务管理类 | 0 | 612,400 |
合计 | 12,482,417 | 22,876,682 |
6.4.2.1.2 被动管理型信托业务情况
表6.4.2.1.2
金额单位:人民币 万元
被动管理型 信托资产 | 期初数 | 期末数 |
证券投资类 | 22,187 | 678,030 |
股权及其他投资类 | 41,828 | 1,916,972 |
融资类 | 0 | 0 |
事务管理类 | 2,531,310 | 8,133,250 |
合计 | 2,595,325 | 10,728,252 |
6.4.2.2 本年度已清算结束的信托项目情况
报告期内已清算结束的信托项目381个,实收信托金额9,938,214万元,加权平均实际年化收益率6.47%。
6.4.2.2.1 报告期内已清算结束的集合类、单一类资金信托项目和财产管理类信托项目情况
表6.4.2.2.1
金额单位:人民币 万元
已清算结束信托项目 | 项目个数 | 实收信托 合计金额 | 加权平均实际年化收益率 |
集合类 | 111 | 1,730,761 | 0.80% |
单一类 | 269 | 8,189,453 | 7.67% |
财产管理类 | 1 | 18,000 | 8.00% |
6.4.2.2.2 报告期内已清算结束的主动管理型信托项目情况
表6.4.2.2.2
金额单位:人民币 万元
已清算结束信托项目 (主动管理型) | 项目个数 | 合计金额 | 信托报酬率 | 加权平均实际年化收益率 |
证券投资类 | 41 | 855,524 | 0.72% | -6.73% |
股权及其他投资类 | 10 | 332,631 | 0.49% | 6.38% |
融资类 | 257 | 7,035,479 | 0.52% | 7.89% |
事务管理类 | 0 | 0 | - | - |
6.4.2.2.3 报告期内已清算结束的被动管理型信托项目情况
表6.4.2.2.3
金额单位:人民币 万元
已清算结束信托项目 (被动管理型) | 项目个数 | 合计金额 | 信托报酬率 | 加权平均实际年化收益率 |
证券投资类 | 0 | 0 | - | - |
股权及其他投资类 | 1 | 99,770 | 0.13% | 2.12% |
融资类 | 0 | 0 | - | - |
事务管理类 | 72 | 1,614,810 | 0.26% | 7.59% |
6.4.2.3 报告期内新增的集合类、单一类和财产管理类信托项目情况
表6.4.2.3
金额单位:人民币 万元
新增信托项目 | 项目个数 | 合计金额 |
集合类 | 124 | 1,392,506 |
单一类 | 811 | 26,582,175 |
财产管理类 | 11 | 552,300 |
新增合计 | 946 | 28,526,981 |
其中:主动管理型 | 717 | 18,686,046 |
被动管理型 | 229 | 9,840,935 |
6.4.2.4 信托业务创新成果和特色业务有关情况
为促进创新业务研发与成果转化,报告期内本公司分别从创新制度、创新主体和创新协调机制等方面进行了系统性的管理创新,形成了从宏观研判和行业分析到产品设计和落地推广的完整创新链条,增强了创新工作对实际业务开展支持效果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报告期内,本公司积极适应资本市场发展形势以及客户需求变化,着力拓展证券信托业务,在产品发行数量、业务规模、投资收益等方面均处于行业前列。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证券信托产品已涵盖管理型、结构化、伞形、交易性股权融资、PE、夹层融资、定向增发以及银行间债券市场业务等多种类型。
报告期内,本公司正式获批股指期货业务资格、特定目的信托受托机构资格等中国银监会认定的信托创新业务资格,并实施了多项创新业务,其中典型创新产品如下:
1. 兴业信托·赛福5期证券投资单一资金信托计划。该信托计划投资于有价证券,同时增加了股指期货交易业务。创新点在于此项信托计划是本公司正式获批股指期货业务资格后首单参与股指期货交易业务的信托计划,为后续的集合类证券投资信托计划参与股指期货交易业务积累了宝贵的实践经验。
2. 兴业信托·宝丰2期(兴州)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该信托计划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投资于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有价证券,创新点在于采用新的质押方式,通过大宗交易的安排实现更安全的过户融资。该信托计划在由证券时报社、新财富杂志联合主办的“财富管理合作发展论坛暨第五届中国优秀信托公司评选颁奖典礼”中荣获年度“最佳证券投资类信托计划”。
3. 兴业信托·黄金家族贵金属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该信托计划投资于上海金交所的贵金属市场交易品种,主要包括Au99.99、Au99.95两个现货实盘交易品种和Au(T+D)和Ag(T+D)两类延期交易品种。创新点在于采用了信托财产总权益进行预警和止损的新型风控措施,不同于市场上普遍存在的净值标准风控措施,从而更能保障优先级资金安全。
4. 兴业信托·长金-中科智1号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创新点在于设计了新的利益分配方式,打造良好的投资顾问激励机制;引入担保公司,进一步提升受益人的资金安全。该信托计划在第一财经主办的第六届“2012第一财经金融价值榜(CFV)颁奖典礼暨金融峰会”上荣获“2012年最佳投资价值产品”。
未来,本公司将进一步发挥和强化优势、提升自主创新能力,重点加强股指期货、资产证券化、REITs、PE等创新业务,丰富和提高参与各类市场的投资手段和管理能力,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金融同业和高净值人群客户。
6.4.2.5 本公司履行受托人义务情况及因本公司自身责任而导致的信托资产损失情况(合计金额、原因等)
无。
6.5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的披露
6.5.1 关联交易方的数量、关联交易总金额及定价政策等
表6.5.1.1
金额单位:人民币 万元
固有业务关联方情况
关联交易方数量 | 关联交易金额 (人民币 万元) | 定价政策 | |
合计 | 1 | 27,699.67 | 依照法律法规、监管要求,以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规定,按照公允价值定价 |
表6.5.1.2
信托业务关联方情况
关联交易方数量 | 关联交易金额 (人民币 万元) | 定价政策 | |
合计 | 1 | 3,058,709 | 依照法律法规、监管要求,以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规定,按照公允价值定价 |
6.5.2 关联交易方情况
表6.5.2
关系性质 | 关联方名称 | 法定代表人 | 注册地址 | 注册资本 (亿元) | 主营业务 |
股东 | 兴业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 | 高建平 | 福建省福州市湖东路154号 | 127.02 | 商业银行业务 |
6.5.3 本公司与关联方的重大交易事项
6.5.3.1 固有财产与关联方交易情况
表6.5.3.1
金额单位:人民币 万元
固有与关联方关联交易 | ||||
期初数 | 借方发生额 | 贷方发生额 | 期末数 | |
贷款 | 0 | 0 | 0 | 0 |
投资 | 0 | 0 | 0 | 0 |
租赁 | 0 | 0 | 0 | 0 |
担保 | 0 | 0 | 0 | 0 |
应收账款 | 0 | 0 | 0 | 0 |
其他 | 215,726.74 | 98,159.99 | 286,187.06 | 27,699.67 |
合计 | 215,726.74 | 98,159.99 | 286,187.06 | 27,699.67 |
6.5.3.2 信托资产与关联方交易情况
表6.5.3.2
金额单位:人民币 万元
信托与关联方关联交易 | ||||
期初数 | 借方发生额 | 贷方发生额 | 期末数 | |
贷款 | 0 | 0 | 0 | 0 |
投资 | 0 | 0 | 0 | 0 |
租赁 | 0 | 0 | 0 | 0 |
担保 | 0 | 0 | 0 | 0 |
应收账款 | 0 | 0 | 0 | 0 |
其他 | 2,331,246 | 1,463,493 | 2,190,956 | 3,058,709 |
合计 | 2,331,246 | 1,463,493 | 2,190,956 | 3,058,709 |
6.5.3.3 固有财产与信托财产、信托财产与信托财产之间交易情况
6.5.3.3.1 固有财产与信托财产之间的交易情况
表6.5.3.3.1
金额单位:人民币 万元
固有财产与信托财产相互交易 | |||
期初数 | 本期发生额 | 期末数 | |
合计 | 0 | 145,690 | 145,690 |
6.5.3.3.2 信托资产与信托财产之间的交易情况
表6.5.3.3.2
金额单位:人民币 万元
信托资产与信托财产相互交易 | |||
期初数 | 本期发生额 | 期末数 | |
合计 | 0 | 207,443 | 207,443 |
6.5.4 报告期内,本公司未发生关联方逾期未偿还本公司资金的情况以及本公司为关联方担保发生或即将发生垫款的情况。
6.6 会计制度的披露
本公司固有业务从2008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2006年2月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信托业务从2010年1月1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
7、财务情况说明书
7.1 利润实现和分配情况
(1)利润总额:103,183万元
(2)所得税费用:25,961万元
(3)净利润:77,222万元
(4)加年初未分配利润:37,459万元
(5)已分配利润:37,459万元
(6)可供分配利润:77,222万元
(7)提取法定盈余公积:7,722万元
提取信托赔偿准备:3,861万元
提取(转回)一般准备:4,934万元
(8)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60,705万元
7.2 主要财务指标
表7.2
指标名称 | 指标值 |
资本利润率 | 21.65% |
信托报酬率 | 0.55% |
人均净利润 | 376.69万元 |
注:资本利润率=净利润/所有者权益平均余额×100%
信托报酬率=信托业务收入/实收信托平均余额×100%
人均净利润=净利润/年平均人数
7.3 对本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无。
8、特别事项简要揭示
8.1前五名股东报告期内变动情况及原因
报告期内本公司前五名股东未发生变动。
8.2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及原因
(1)董事变动情况及原因
报告期内,因职务调整及任职到期等原因,本公司董事成员发生以下变动:
①2012年5月23日,本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同意赖少英女士辞去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职务。
②2012年6月26日,本公司201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同意林静女士担任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职务。林静女士任职资格已经中国银监会核准。
③2012年9月26日,依据本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届满到期。原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陈山平先生、独立董事顾功耘先生任职期满,不再继续担任董事职务。
④2012年9月26日,经本公司201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及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由以下成员组成:杨华辉、郑新林、林静、林艳、Robert Bettridge、苏文生、许斌、周业樑、张希东;其中,杨华辉先生继续担任董事长职务,苏文生先生系新任董事,许斌先生系新任独立董事。全体董事任职资格均已经中国银监会及其福建监管局核准。
(2)监事变动情况及原因
报告期内,因职务调整及任职到期等原因,本公司监事成员发生以下变动:
①2012年5月23日,本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同意柯楷先生辞去本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及监事会召集人职务。
②2012年5月23日,本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分别审议同意选举赖少英女士担任本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及监事长职务。
③2012年9月26日,依据本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本公司第三届监事会届满到期。经本公司201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本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由以下成员组成:赖少英、叶美秀、张国生;其中,赖少英女士继续担任监事长职务,张国生先生系新任职工监事。
(3)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及原因
报告期内,本公司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完成董事长与总裁分设工作;为适应业务快速发展的管理需要,在高级管理层增设两名副总裁,主要分管公司业务拓展与管理工作:
①2012年5月23日,经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同意,黄德良先生担任本公司副总裁职务。黄德良先生任职资格已经中国银监会福建监管局核准。
②2012年6月26日,经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同意,林静女士担任本公司总裁职务。林静女士任职资格已经中国银监会核准。
③2012年9月26日,经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同意,续聘林静女士为本公司总裁,续聘司斌先生、黄德良先生为本公司副总裁,续聘林艳女士为本公司财务总监,并聘任江腾飞先生为本公司副总裁。全体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均已经中国银监会及其福建监管局核准。
8.3 报告期内本公司无重大未决诉讼事项(包括固有及信托)。
8.4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8.5 报告期内,本公司未发生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受到处罚的情况。
8.6 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对公司的检查意见及公司整改情况
(一) | 2012年4月20日,中国银监会福建监管局印发《福建银监局关于兴业信托公司2011年度的监管意见》(闽银监〔2012〕101号,以下简称《意见》),根据2011年度对本公司监管情况,提出了有关监管意见。本公司认真按照《意见》的监管要求,持续规范公司治理,继续完善内控体系,重视风险管控,切实履行“审慎经营和尽职管理”的信托责任,发挥信托优势支持实体经济,积极开展创新业务,着力提升公司自主管理能力,加强财富管理团队建设和优化财富管理模式,确保公司各项业务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有关整改报告已书面报告福建银监局。 |
8.7 本年度重大事项临时报告
(一) | 2012年7月16日,本公司在《金融时报》发布《兴业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关于增加注册资本金的公告》,主要内容为:经中国银监会福建监管局《关于兴业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金的批复》(闽银监复〔2012〕174号)批准同意, 本公司以2011年末部分留存未分配利润转增注册资本金的方式将注册资本金由人民币12亿元增加至人民币12.88亿元,各股东持股比例保持不变,转增后本公司股东名称、出资金额及持股比例情况如下:(一)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出资金额人民币8.76亿元,持股比例73.0000%;(二)澳大利亚国民银行,出资金额人民币2.02亿元,持股比例16.8334%;(三)福建华投投资有限公司,出资金额人民币1.12亿元,持股比例9.3333%;(四)南平市投资担保中心,出资金额人民币0.1亿元,持股比例0.8333%。截至本公告日,本公司已完成有关验资、章程修订及工商变更登记等法定变更手续。 |
(二) | 2012年8月14日,本公司在《金融时报》发布《兴业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主要内容为:经兴业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2011年度股东会审议同意,本公司决定聘请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本公司2012年度审计机构,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不再担任本公司审计机构。[注: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三) | 2012年10月10日,本公司在《金融时报》发布《兴业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关于聘任总裁的公告》,主要内容为:经兴业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林静任职资格的批复》(银监复〔2012〕535号)核准,本公司聘任林静女士为总裁。 |
(四) | 2012年11月23日,本公司在《金融时报》发布《兴业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关于增加注册资本金的公告》,主要内容为:经中国银监会福建监管局《关于兴业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实行资本公积转增注册资本等有关事项的批复》(闽银监复〔2012〕430号)批准同意,本公司以资本公积转增注册资本金的形式,将注册资本金由人民币12.88亿元增加至人民币25.76亿元,各股东持有注册资本的比例保持不变。此次增资后本公司股东名称、出资金额及持股比例情况如下:(一)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出资金额人民币188048.00万元,持股比例73.0000%;(二)澳大利亚国民银行,出资金额人民币43362.68万元,持股比例16.8334%;(三)福建华投投资有限公司,出资金额人民币24042.66万元,持股比例9.3333%;(四)南平市投资担保中心,出资金额人民币2146.66万元,持股比例0.8333%。截至本公告日,本公司已完成有关验资、章程修订及工商变更登记等法定变更手续。 |
(五) | 2012年11月27日,本公司在《金融时报》发布《兴业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监事会组成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主要内容为:经兴业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201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届监事会组成及高级管理人员聘任有关情况如下:一、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由杨华辉、郑新林、林静、林艳、Robert Bettridge、苏文生、许斌、周业樑、张希东等九位同志组成。其中杨华辉同志为董事长,许斌、周业樑、张希东同志为独立董事。二、本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由赖少英、叶美秀、张国生等三位同志组成,其中赖少英同志为监事长,张国生同志为职工监事。三、本公司董事会聘任林静为公司总裁,司斌、黄德良、江腾飞为公司副总裁,林艳为公司财务总监,上述人员任期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
8.8 银监会及其省级派出机构认定的其他有必要让客户及相关利益人了解的重要信息
无。
9、公司监事会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本公司监事会按照本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监督职责,积极有效地开展工作,同时通过列席公司股东会、董事会会议及高级管理层相关会议等方式,依法对公司规范运作、财务状况、内部控制等事项进行了监督检查,现就下列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依照《公司法》及有关信托业法律法规、本公司《章程》相关规定规范管理运作,董事会能够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治理规则履行职责,董事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股东会、董事会决议能够切实有效贯彻落实,经营业绩客观真实。报告期内,本公司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廉洁勤勉、审慎管理、尽职尽责,努力推动公司各项事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未发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职时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其他损害公司利益、股东利益和委托人、受益人利益的行为。
(二)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财务会计内控制度健全,管理规范;财务收支真实、合法,公司自营资产质量良好,风险可控;信托财产管理状况良好,未发生集合信托计划延付、涉诉或赔付问题。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该报告能够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报告期内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内部控制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加强全面风险管理,健全完善内部控制体系,不断加大审计监督力度,内部控制情况总体良好。公司现有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要求,符合公司当前实际经营情况,在公司管理全过程、对外投资、业务开展、风险控制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控制和防范作用。公司“三会一层”的职责和运行机制规范有效,决策程序和议事规则民主、科学,内部监督和反馈体系基本健全。公司完成了董事长、监事长、总裁的分设工作,法人治理结构符合法律和监管要求,组织控制、信息披露、财务管理、业务开展、内部审计等制定了健全的规章制度并得到了有效而良好的执行,保障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完整、有效和公司规范、安全、顺畅运营。
10、净资本管理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按照中国银监会《信托公司净资本管理办法》,积极采取增加注册资本金、提高净资本使用效率等各项措施进行净资本管理,各项净资本指标均符合监管要求: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净资产39.15亿元,净资本34.78亿元(监管要求为≥2亿元),各项风险资本之和为26.41亿元,净资本/各项风险资本之和为132%(监管要求为≥100%),净资本/净资产为89%(监管要求为≥40%)。